第一章(1 / 1)

()当我床边那只咕咕鸡造型的闹钟不断啼叫时,我还没有任何的反应,一直要到身体突然感到一阵翻天覆地的晃动时才真正被惊醒。

“大懒虫,你总算醒了!闹钟叫了快有半个小时,连隔壁寝室的人都跑来抗议。”

我伸手按掉仍在啼叫的闹钟,搓揉着惺忪的双眼,睁开眼睛便看到室友阿铭一副焦急的神情。

“你简直是睡死了,怎么也叫不醒,害我差点想拿盆水来当头浇下去。”望着阿铭手上的大脸盆,看来他似乎并非仅只于危言耸听的恫吓而已,我心中一凛,清醒许多。

“你当我是花还是草?一大早就要帮我浇水。”我没好气的问:“有空不会去练球?”

从这学期开始,阿铭已经升格担任学校足球校队的队长,每天清晨都要严格督促队员们练上二个小时的球,有人私底下偷偷给他封了个“冷血队长”的外号;另外也有不少原本只是基于好玩的心态才加入的队员,因为吃不了苦而纷纷决定退出,甚至不断抱怨阿铭把踢球变成一件苦差事,夺去他们玩球的乐趣。

其实这也不能怪他,阿铭从小便爱上足球这项运动,但因为父母怕“玩物丧志”,向来都反对他踢球,当初为了选择设有足球校队的高中,阿铭想放弃好不容易才考上的第一志愿、明星学校,还曾和家里大吵一架,可惜功败垂成,没能坚持,后来念到了大学,却因为我们学校球队先天体质的不健全,始终没能打出好成绩,在全国的排名只能用“敬陪末座”四个字来形容,现在球队终于传到了阿铭手上,以他执拗的个性,自然是要全力以赴的。

“都已日上三竿,球队今天的练习早就结束了。”阿铭一边回话一边拿起我披挂在床头的衣服和裤子,嗅了嗅,又仔细端详一会,“这套没什么味道,也不算太脏,将就点穿吧!”说完便朝我扔过来。

稍一不留神,还来不及反应,啪地一声,那套衣服正好不偏不倚地甩在我的脸上,我扯下罩在头上的裤子,开口便骂:“阿铭你究在搞什么鬼?”

阿铭却伸手一把将我从床上拉起,“都已经九点半了,你只剩下半个小时穿衣和梳洗,再不快点肯定要来不及的。”

“到底怎么一回事?你说清楚点嘛!”看到阿铭急成这样子,我心中也随之忐忑不安起来。

“天啊!”阿铭一声惊呼,不可置信的望着我,“难道你真的忘了?你和雨晴约好,今天要去接她来学校的。”

我感到脑袋里倏地传来轰然一声巨响,好久回不过神来,整个人几乎都要瘫痪掉。该死!怎么会忘了这么重要的事?整个暑假我都在外打工,昨天才风尘仆仆地刚从老家返回学校,接着又忙着整理宿舍,直到天快亮时才上床睡觉,没想到这一觉却睡过头。

“你还愣在这里做什么?”阿铭推了我一下,我如梦初醒,并发觉他已经把衣服套在我身上。

“裤子我自己穿!”阿铭本来也要代劳的,不过如果连这都要麻烦他就真的太不好意思了。

穿戴完毕,尚未整平衣服上的皱折,我便要朝门外冲去。

“等一下啦!”阿铭将我拉进浴室。

“干什么?”我心急如焚,大喊:“不能再等了!如果迟到的话肯定要被雨晴骂死的。”

“你还没有刷牙洗脸咧,”阿铭解释,“就算再急也不能用这副鬼样子去见雨晴,难道你忘了,她虽然不喜欢你迟到,却更讨厌你不修边幅的模样。”

体贴的阿铭早已事先在我的牙刷上挤好牙膏,我匆匆随便刷了两下,吐出泡沫,举起杯子漱了几口。

“哎哟!这样扯很痛咧,你能不能轻点、温柔些?”阿铭拿着梳子在身后帮我整理那鸡窝似的乱发,我也毫不浪费时间的正用电动刮胡刀剔去满脸的胡渣。

“早叫你抽个空去理发的,偏不听。”阿铭抱怨。

我忍不住感叹,“谁说只有女人出门前的化妆麻烦,男人还不是一样。”

走到寝室门口,我套上球鞋,蹲下来系左脚的鞋带,阿铭则帮我系右脚。

“雨晴简直就是我命中的克星,总是将我吃得死死的,连个喘息的机会都没有,连我的室友也跟着遭殃、受罪。”我不禁叹了口气,内心对阿铭感到些许歉疚。

“桂慈特别交代过,要我帮你好好照顾她的,若不是看在桂慈的面子上,我才懒得理你,昨天她就千叮咛、万嘱咐,绝对不能让你迟到。”

我和阿铭是室友,雨晴是我的女朋友,桂慈和阿铭则已经交往了整整二年,桂慈正巧是雨晴的直属学姐,而当初阿铭要追桂慈时,我和雨晴却是出力最多的人,仔细推敲起来真是一笔胡涂的烂帐,难怪阿铭经常要笑说我们四个人的关系是多么的“错综复杂”。

最后总算跨上我那辆乳黄色的破“伟士牌”机车,谁知屁股才刚碰到坐垫便传来一阵剧痛。

“对不起!”阿铭见状居然低下头来认错,“刚才怎么叫你都叫不醒,情急之余只好在你的屁股上猛踢两下,没想到居然立即奏效。”

“什么!你竟然将我的臀部当成足球来踢。”原来我就是被阿铭这两下“无影脚”给唤醒的。

正想和阿铭好好理论一番,他却将我的机车朝前猛力一堆,“快走吧,不然就真的赶不上了。”

即使从农民历上来看,早已过了“立秋”的时节,但身处在这个南部最大的城市,依然令人感到盛暑酷热的威力,机车虽然在灼热的空气中御风前进,却吹不走身上不断涌出的汗水,反倒像是在温泉里滑行一般,整个人都被高温笼罩,无处可躲。

我加快了速度,想努力地甩掉腻人的暑气,幸好这个城市的街道极有规划,既宽且直,加上又避开一大早上班、上学,人车汹涌的交通尖峰时刻,所以才能让我不受阻碍地恣意奔驰,而唯一美中不足的,大概便是我的机车所产生震耳欲聋的噪音。

由于我骑的这辆高龄机车是乳黄色的,所以我便昵称为“老黄”,是我特地从老家运过来的,车身斑驳,凹凸不平的伤痕随处可见,车前灯更是爱亮不亮,端视它心情高兴而定,全然不受控制,整体而言,大概也唯有“残破”两字足以形容。

虽然当它还是“小黄”阶段时,也曾风光过一时,甚至是我老爸当年追求老妈的最佳利器,但最后终因届临退休,而被弃置在家中后院仓库的角落里,布满灰尘、蛛网纠结。

我因上大学后需要一辆代步的交通工具,便又将它找出来,费了好大一番工夫来修整,才能够重新激活,上路奔驰。

这辆老爷车传到我手上后,曾伴我四处奔波,上山下海、南征北讨到处游荡,不过毕竟已经超过使用年限太久,偶尔会拋锚、熄火,藉由罢工以示抗议,更经常发出高分贝的声响引人侧目,整辆车除了喇叭已经不能作用之外,其它车身上的每个小零件,反倒都能够制造出各种不同频率及节奏的音效。

为了赶时间,也顾不得行人对我所投注的异样眼光,一味地猛催油门,而且老实说,我也早就练厚了脸皮,毫不在乎、不为所动,否则骑着这辆破车根本就是寸步难行,可是尽管车子发出最惨烈的哀嚎,车身也不停颤动,几乎要到解体的地步,但速度却似乎没有任何加快的趋势。

“老黄”虽是以几近龟行的速度前进,但总算没教我失望,还是让我在约定的时间内赶到。

雨晴的家坐落在近郊之处,远离都市丛林的尘嚣,附近有座小公园,花木扶疏,显得绿意盎然,生气十足。

进入这个号称全市最高级的别墅住宅区,都是那些社会名流才住得起,我按照往例将机车引擎熄火,利用滑行前进,以免破坏住户们的安宁。

才刚靠近入口岗哨,里面的警卫便出来向我挥手。

“瑞伯,今天是你当值啊?最近身体好吗?”我朝他点头打招呼。

我在这里出没已有一段时日,所有的警卫都认识我,这个圆脸、浓眉、大耳的老者是我的同乡,十多年前随着儿子搬到这个大都市来,不过已经很久没回去了,和我见面时总爱聊上几句,感觉格外亲切。

瑞伯笑了笑。“学校开学了?刚从老家来吗?来找胡小姐的?你那机车的声音我老远就听见了。”

说来好笑,我们间的交谈都只是问句而没有回答,或是各说各话,但是那份关切之意却是溢于言表。

瑞伯替我打开社区的铁门,我将机车停入车棚,便朝雨晴家走去。

我按了胡家的门铃,顺便瞄了一下手表,正好是十点整,刚好赶上,没有丝毫的耽搁或误延。

前来应门的女子身材瘦小,皮肤黝黑,年约三十岁,是胡家的外籍帮佣;之前他们也曾聘请过几次外劳,但都做不久,据说不是太懒不肯认真做事,就是太笨,什么也学不会,再不然就是手脚不干净,有偷东西之嫌,直到换成这个菲律宾来的安妮,胡伯母才算是满意。

安妮面无表情的弯下腰,为我递上一双绒布制的室内拖鞋,尽管我已经来过胡家数次,仍然不习惯让人这般款待。

走进胡家的大厅便看见胡伯母正坐在那名贵的牛皮沙发上,还是维持老样子,穿戴整齐、薄施脂粉、光鲜亮丽,彷佛无时无刻随时准备好要出门赴宴似的,我曾私底下问过雨晴,她却说这是胡伯母最平常的居家装扮罢了。

“胡伯母早!”即使只是一声简单的问候,但我的心里却开始局促不安起来,浑身不自在,感受到一股莫名的压力。

“喔!”胡伯母优雅地抬头瞧我一眼,“你来了,晴晴刚起床,还在房里换衣服,你坐一下。”

她虽已年过四十好几,但皮肤保养得极好,眼角、唇边及眉梢这些最容易泄露女人年龄的地方,居然看不见丝毫的细纹,这样的天生丽质,不由得让人啧啧称奇。

抚摸着那光滑柔顺的小牛皮沙发,我实在没有勇气坐下去,深怕一个不小心会把它弄脏或甚至弄坏,正在犹豫不决,屋内有另一个低沉的男声传来。

“吃过早餐了吗?”一个高瘦的男人坐在餐厅里,从报纸背后探出头来问我,那是雨晴的父亲。

我宛若惊弓之鸟,被吓了一大跳,胡伯伯事业很忙,平时甚少待在家里,没想到今天居然会遇见他。

“我在学校吃过才来的。”我连忙转入餐厅内,看着满桌热腾腾且丰盛的早餐,不禁暗暗吞咽了几口口水,早上匆匆忙忙被阿铭唤喊,然后就救火似的赶到这里,哪还有时间顾得了吃早餐。

胡家不愧为富贵人家,都已过了十点钟,一般人早在工作岗位上努力奋斗大半天,胡伯伯却还能悠悠哉哉的坐在家里吃饭、看报纸。

“咕──咕──!”或许是美食当前,受不了诱惑,我的肚子居然在这紧要关头不争气地鸣叫,胡伯伯及胡伯母愣了一会,然后都笑了起来。

“年轻人消化特别好,肚子容易饿。”胡伯母过来为我解围。

“坐下来陪我随便吃一点吧,一个人吃早餐挺无聊的。”胡伯伯既像邀请又像命令。

我是真的饿了,也不能意思再拒绝,便依言坐下,安妮立即为我添上一副餐具,动作自然娴熟,只不过脸上依然看不出任何表情,我不免要怀疑,她到底有没有丝毫属于人的情绪?

胡伯母也陪我们在一旁坐下,问我:“你和晴晴现在都三年级了,后年就要大学毕业,对于将来有没有什么计画?”

我正在吃着香嫩的荷包蛋,听到胡伯母问我这么重要的问题,赶紧放下刀叉。“我和晴晴都是公费生,毕业后会接受分发,到某一个国中去教书。”

胡伯伯有点抱怨似的说:“听说你们分发都是按在校成绩决定的,以晴晴那种烂成绩,搞不好要到偏远地区任教也说不定。”

胡伯母有点担心的问:“会不会被派到什么深山或离岛去?如果真是这样,那该怎么办才好?早知道当初就不让她念师范大学。”

胡伯伯摇头。“妳现在才后悔有何用?”

胡伯母叹了口气,回过头来对我说:“她小时候,我们不愿看她受升学压力的煎熬,打算让她出国念书,不过晴晴从小个性就倔,不肯认输,偏要留在国内和同学一起参加联考,碰巧那时候你胡伯伯的事业正在起飞阶段,抽不开身,我们也不忍看她一个女孩子单身一人,没人照顾,离乡背井、远渡重洋到外地去求学,所以才让她留下。”

胡伯伯接着补充,“其实她大学想读什么学校、什么科系,我都不会有任何意见,没想到结果她却选了现在这个学校。”

“还说呢,当时她执意要到北部去闯一闯,你却不肯,两人有着严重的意见分歧,父女还为这事大吵一架,足足有两个月不说话。”胡伯母笑着和胡伯父翻起陈年旧帐,眉宇之间隐约显露出令人迷醉的成熟韵味,可以想见胡伯母年少时必定是个美人胚子。

忆起往事,胡伯伯有点不好意思。“不过话又说回来,我让她选这个学校有什么不好,至少离家近,有空可以常回来。”

胡伯母皱起眉头。“就怕将来的分发,到时候还不是要离开我们?”

胡家上下就只有雨晴这个独生女,胡伯伯及胡伯母将她视为掌上明珠,疼爱异常,所以想到将来可能面临的别离便份外不舍。

胡伯伯安慰她,“她还要两年才大学毕业,现在就为这件事担心做什么?不嫌太早了吗?而且以我们家现在的经济状况,大不了到时候把公费赔还给政府,不接受分发就得了,又不是签下卖身契,不能反悔。”

“可以这样吗?”胡伯母还有怀疑,征询我的意见。

我点点头,表示确有此事。

胡伯伯这几年在一家实力雄厚的投资公司担任高阶主管一职,收入颇丰,现在住的这栋千万豪宅便是两年前刚买下的,读师范大学四年所领到的那区区数十万公费,自然不被他放在眼里。

虽说人各有志,谁也不能勉强他人一定得从事什么样的职业,只不过我向来不赞成师范大学的学生们最后选择以赔偿公费来逃避服务,毕竟在四年间他占走了一个真正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有能力却没有财力来读师范大学者的机会。

胡伯伯岔开话题,指着报上股票那一版问我:“你自己有没有存一点积蓄?现在股市行情正好,要不要进场玩玩,只要我稍微指点你一下,保证本小利多,绝不让你入宝山却空手而回。”

对于这类投资理财的事我向来是没有兴趣的,却又不好表示任何意见,只好默不作声。

胡伯伯又接着说:“就算你将来大学毕业后,当一个中学老师能有多少收入?不过就是领着固定的薪水,足以温饱罢了。”然后指着正在客厅里忙着做家事的安妮,“她在他们国家也是大学毕业生,但是没有钱有什么用,还不是沦落到要为人帮佣的下场。”

胡伯伯越说越激动,声调在不自觉中便提高了些,我记得安妮是懂得国语的,似乎听到胡伯伯的这番话,稍微愣了一下,手中的工作也停顿了半秒钟,然后又马上恢复正常,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动作。

我在不经意间,终于第一次发现她属于人的情绪。

胡伯母立即向胡伯伯使了一个眼色,胡伯伯自知失言,但话出如风,再也无法收回,这时场面不免显得有些尴尬。

幸好,雨晴出场了。

雨晴的身材大约是遗传自胡伯伯,属于瘦长形,此外,除了年龄上的差距,和胡伯母简直是同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两人若这样走上街头去,大概会被误认为姐妹花。

我和她将近二个月未曾见面了,如今突然再相聚,虽有很多话想说,却又好象有一股生疏的情份横亘着,不知如何跨越,雨晴朝我笑了笑,还好,那笑容仍是和记忆中一样的,没有改变,我的心情顿时宽慰不少。

雨晴见我们全都坐在餐厅中聊天,便靠过来。“你们在谈什事?”

“晴晴,快来吃早餐。”胡伯母有意化解胡伯伯不经意间所造成的僵局,赶紧转移大家的注意力。

安妮忙着补上一套新的餐具,并故意用略嫌生硬的国语问:“小姐,妳的蛋要几分熟?”

安妮在这个家中几乎就像影子般,从不曾被重视,或又像是不会言语,而光做家务的机器人,很难令人察觉到她也是个活生生的血肉之躯,但我猜她现在特地用不熟悉的国语来问雨晴,是存心抗议,要让大家知道,即使是以外劳的身份来胡家帮佣,也应该将她当人看待。

胡伯伯大约也了解安妮的用心,以他的个性,纵使先有不是之处,好歹也是一家之主,岂能忍气吞声,容许一个佣人如此放肆,眼见他脸露不豫之色,一场狂风骤雨即将爆发。

雨晴不动声色,笑着对安妮说:“哇!很少听到妳讲国语,已经说得很不错了,有空我再多教妳几句。”接着转头对问胡伯伯,“爸,你说这样好不好?”

雨晴先夸奖安妮,安抚她不满的情绪,而且巧妙地移转焦点,使人觉得先前安妮说话的目的并未带有任何恶意;然后再用女儿对父亲特有的撒娇攻势,把主控权交回给胡伯伯,让他在这宝贝女儿面前拉不下脸来生气。

“是的,小姐。”安妮小声的答应,便又无声无息的退开,自顾自地做起家事。

胡伯伯则苦笑的说:“当然好喽。”

仅在简短的两句话当中,雨晴不费吹灰之力、轻而易举就冲淡原本剑拔弩张的紧张情绪,将可能发生的冲突化解于无形。

胡伯母惊魂未定、余悸犹存,我则完全为雨晴的高超手段所折服,甘拜下风,偷偷朝她竖起大姆指,由衷表示感佩之意,雨晴扬了扬眉,皱起鼻子,慧黠地朝我眨了一下眼睛,彼此迅速交换意见与心得,一切尽在不言中。

雨晴随意咬了两口吐司,喝完一大杯现榨的新鲜柳橙汁,取起纸巾擦擦嘴角立即起身。“我吃饱了!”

“再等一下嘛,妳吃饭就像小鸡在啄米一样,只吃这么一点点,怎么够?”胡伯母舍不得女儿,有意再多留她一会儿。

我像是演练多遍,和雨晴配合得天衣无缝,提起她早已准备好的行李,抢先步出客厅,向大门口迈进。

“妈,我真的吃饱了,而且待会我学姐马上又要请我吃午餐,让我的肚子留点空间来享受大餐好不好?”雨晴轻拍胡伯母的手背,安慰她,“放心,学校离家那么近,有空我会常回来的。”

其实胡家距学校倒真的不远,大约只有三十分钟的车程,但雨晴一直想过过看,和同学一起住宿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所以才坚持住在学校的。

“那妳每个周末都要回来喔!”胡伯母要雨晴承诺。

“好了,妳就别再啰嗦,免得耽误注册的时间……不过外面太阳这么大,你看要不要叫辆出租车,或是我亲自开车送你们去好不好?”胡伯伯本来还装出一副坚强的样子,一面嫌胡伯母唠叨,一面催促我们赶快上路,却没想到仍在最后时泄了底,显露出一个父亲对女儿的关切。

“爸,不必那么麻烦啦,我已经是大三的学生,再也不是小孩子了,真的不用担心。”雨晴婉拒他的好意。

“怎么不是孩子?再怎么看也都还是个孩子。”胡伯母随着我们走到门口,而胡伯伯则留在屋内没有出来。

“妈,我走了。”雨晴又朝屋里大喊:“爸!我要走了喔!”然后便拉着我离开。

一迈出胡家大门,我们竟都不由自主、不约而同地重重呼了一口气,接着不禁楞了半晌,然后才为彼此这份难以言喻的默契,相视大笑,暑假近两个月,南北两处,时空乖隔的感觉在瞬间消失于无形,雨晴伸出左手与我交握,轻声问我:“暑假过得好吗?”

离开胡家二老的视线范围,我终于可以较为松弛紧绷的情绪。“我很好,妳呢?好不好?”

雨晴挨近我身畔,在我耳边低唤:“有没有想我?”然后显出一副小女人的娇羞模样,雨晴不论在父母、同学或朋友面前,总是让人留下聪慧、柔顺的印象,但我何其幸运,却还可以看到她这么可爱的一面,心中不免陶陶然,大晕其浪。

我点点头正想答话,准备好好地向她倾诉离别之苦,她却像似早已看破我的心事,先替我回答:“想我想得快疯了,是不是?”然后一溜烟似地逃开,害我只能苦笑,追了上去。

“啊!”走近车棚后雨晴传来一声惊呼:“你的老黄受伤了。”

我完全明白她在说什么,指着机车坐垫,“对啊!不知道哪个没有公德心的人,用刀在这理割开一个大叉叉,居然找一辆这么老的机车来欺负,真是没有道理!”

“不对,就算是辆新车也不该被人这样破坏。”雨晴立即指正我。

我自然是不会在这个时刻,为了这么一个微不足道、鸡毛蒜皮的议题,杀风景地与她争论,所以便讨好的说:“真不愧是学校演辩社的大将,马上就发现我言词中有漏洞,不合逻辑。”

我和雨晴是一年多前在校内的校长杯辩论赛中认识的,原本分属不同两队,并没有机会见面,一直打到最后争夺冠亚军的决赛时才在场上碰头,别看她平时一副娇柔、温驯、弱不禁风的模样,担任正方主将的她,防守论点起来是固若金汤、滴水不漏,使得向来以言词锋利、思考敏捷著称的我,竟陷入进退失据、不知从何下手攻诘的窘境,最后只得俯首称臣。

虽然那次比赛我和她都同时获颁该年度的最佳辩士,队友们对我的失常演出也并未多加指责,只是偶尔会在茶余饭后闲聊中嘲笑我是典型的“英雄难过美人关”,但这次的失败还是被我视为毕生的奇耻大辱。

听说她是演辩社的新生,被喻为最璀璨的明日之星,我便决定加入演辩社,想要伺机报这一箭之仇,谁知社长反倒将我们凑成同一组,经常被派往外校参加比赛,就这样,不但仇没报成,我又再次臣服在她裙脚之下。

雨晴知我想起前尘往事,问我:“怎么?不服输?想再较量一下吗?”

若战火被引燃,这一辩论起来可是没完没了的,我连忙躬身长揖,毕恭毕敬的回答,“岂敢,岂敢,对妳的辩论技巧我是五体投地、甘拜下风。”

“算你还有点自知之明。”雨晴冷哼一声,却得理不饶人又补了一句,“老黄受伤了,你也不会好好为它包扎,随便贴两条大胶带就了事,简直丑毙了。”

“是!是!是!回去立即改进。”我诚惶诚恐,心中却想,都已是这么破烂的机车,难道还要花钱大修吗?

“不过,”雨晴的话又有转折,“话又说回来,你的车今天洗得蛮干净的,值得鼓励。”

这下可有我发挥的余地。“当然,说好了今天要来接妳,所以昨晚特地花时间彻底清洗一番。”

雨晴叹了口气,语气也跟着松软许多,问我,“你会不会认为我太任性?我在父母眼中本就是天之娇女,向来被他们宠惯、溺爱惯了,和你在一起时,你又是那么疼我、顺着我,才会使我变本加厉的。”

真是大哉问!而且还不动声色的把过错全推到别人身上去,但不论我再怎么愚蠢,也不会承认的。

我安慰她。“不会的,妳不要想太多,只是我不明白,刚才不是还好好的吗?妳为什么会突然不开心?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事?对不起!”不管怎样,先把错推到自己头上再道歉是最保险的作法。

雨晴嘟着嘴。“还说咧,我们这么久没见,你居然没有发现我的造型有什么改变。”

天啊!我真的搞不懂女人,就那么在意这些芝麻绿豆的小事,我不禁退后一小步仔细打量她,沉吟老半天,才得到结论。“嗯!妳今天穿牛仔裤。”

大概是从小受胡伯母的影响,雨晴多数的时候都是穿洋装或套装,很少像今天这般,简单的白色t恤,胸前印着一朵淡雅的荷花,黑色低腰直筒牛仔裤,脚下则是穿著米色的凉鞋。

雨晴白了我一眼。“不对啦,那是为了坐机车方便才这样打扮的,你再猜猜看。”

好吧,交过女朋友的人都会知道,这时候一定要很有耐性的陪她玩下去,雨晴特地甩了甩头来暗示我。

有了!我心中一亮,灵光乍现,发现新大陆似的喊着,“妳……妳扎马尾!”

“笨蛋!那也是为了等一下要戴安全帽的关系,你是故意耍我才这么说的是不是?真是气死人了!”雨晴恨恨地踢我一脚,说也奇怪,男人就是这么贱,被打被骂后心中竟还感到一丝丝甜意。

“嗯……反正……总而言之,妳今天很特别就是了嘛。”我支支吾吾,打算使个含混其含辞的迷糊仗。

“你太奸诈了!”雨晴不满的抗议着,终于自己说出答案来,“难道你都没发现我的发色不一样?”

雨晴有一头平整柔顺、光滑亮丽且傲人的秀发,高中前的阶段因为发禁的关系,始终只能保持简单的学生头模样,所以还看不出来有什么特色,直到上大学以后,虽没有刻意的保养,可是一旦蓄长以后,竟自然显现出惊人的美感,到了及肩的长度时,更像一匹黑色的丝绸、长缎,或佛似一道自高山流泄的黑色长瀑,去年还曾被广告公司的人相中,为一则知名的洗发精广告担任头发替身。

“妳将头发染成……暗褐色。”我瞇起眼睛再将她的头发与我记忆中的相互比较,良久之后才能看出差别,其实也不能怪我,这两者间的颜色太近似了,况且又是在大太阳的反射之下,根本无从分辨。

“你这个呆头终于开窍了,以后可不许你这么粗心大意,不在乎人家。”雨晴总算松动板着的脸孔,释放出一个孺子可教的表情。

我大惑不解,又问:“为什么呢?原来的样子已经很好看了啊!而且听说染发不是会伤害发质吗?”

“你实在太不了解女人了,只要为了美丽,女人向来是勇于改变与尝试的。”

言谈之间,我们已经走到社区的岗哨旁,其间还和许多邻居们打招呼,雨晴似乎在这附近甚得人缘。

瑞伯为我们打开大门,雨晴亲切的问候着。“瑞伯,你那风湿的老毛病,最近还会犯吗?”

“既然叫做老毛病,当然就不易治疗,不过自从梅雨季过后,天气好转,也就不那么严重了。”

“还有高血压的毛病也该注意一下,饮食要均衡,而且不要忘了按时吃药喔!”善体人意正是雨晴的另一项长处。

瑞伯笑着回答,“谢谢,妳简直比我的媳妇还关心……小心!”

一辆黑色加长型凯迪拉克驶近大门,我和雨晴本来正站在门口中央处与瑞伯闲聊,经他提醒,急忙闪过一旁。

我正打算开口咒骂那粗心大意的司机,急驰中的豪华轿车却突然停了下来,后车窗被摇下来,一个西装笔挺的大胖子探出头来。

雨晴认出了那个人,迎向前去大喊:“陈伯伯!”

我也认识这个男人,他叫陈维远,是建筑业中的巨子,远霸集团的董事长,雨晴家现在住的这个别墅社区便是他出资兴建的,被业界誉为近年的巅峰之作。

陈维远问:“晴晴,妳爸爸在吗?我约他一起去打球。”

“一大早就在家里等你了。”雨晴甜甜的笑着。

“妳要上哪儿?我派司机送妳去好吗?”

“我要到学校去注册。不用麻烦,我已经有人送了。”

陈维远目光向我这边投射过来,随意瞄了我与我的老黄一眼,尽管脸上不动声色,没有任透露何表情,但我内心深处却蓦地生出一股寒伧的凉意。

不过陈维远也并不坚持。“喔,开学了,晴晴,陈伯伯都忘了妳读几年级。”

“升大三了。”有意无意间,雨晴退后了一大步,与我并肩而立,虽只是一个小动作,却让我感到无比的安心。

陈维远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喃喃自语,“对喔!瞧我这个老糊涂,忘了我们家阿宗大妳二岁,今年才刚从大学毕业。”

雨晴接着问:“有鸿宗帮你,你就可不用那么累了。”

陈维远得意的笑着,“我哪有那么好命,他说要到纽约攻读企管硕士,后年拿到学位就才肯回来帮我做事。”然后像是老狐狸似的盘算,不怀好意看着雨晴,“那时候妳也刚好大学毕业……”故意不把说完整,吞吞吐吐、欲言又止的样子,着实令人讨厌。

雨晴有意要结束话题,“陈伯伯,我爸还在家里等你呢!”

或许受不了日正当中的高温暑气,陈维宗终于摇上车窗离开。

我不发一语地发动机车,将安全帽递给雨晴。

“这种大热天,我才不要戴呢,而且这样我好不容易染好的头发要给谁看?”

只要是雨晴坐我的机车,我向来坚持她要戴上安全帽,但我知道她此刻是故意耍小性子来逗弄我,却也不与她争辩,顺手将安全帽收起来。

雨晴瘪瘪嘴。“怎么?不过是跟你开个玩笑而已,这样就生气了?小气鬼!”

“鸿宗谁是?”我表达心中的不满。

“原来你在吃醋,谁说只有女孩子小心眼,男人何尝不是一样。”雨晴肆无忌惮的大笑,但看我始终铁青着脸,便解释,“鸿宗是陈伯伯的二儿子,读的是一所极烂的私立立大学,居然还因成绩太烂,差点要被退学,若不是靠家里有几个闲钱,凭什么出国念书。”

我冷哼一声。“不管怎样,喝过洋墨水,又有祖荫可以依恃,将来更有偌大的家产、企业等着他继承,还不是社会中的青年才俊。”

我和雨晴跨上机车,逐渐骑出郊区,慢慢融入交通繁忙的城市当中。

“你知道的,我们家从来没人嫌你穷。”雨晴在我身后说出我最在意的心声。

雨晴说的倒是实话,她愿意与我交往自然不在意我的家境,而她的父母也从未显露出任何瞧不起我的意思;其实我一开始便得知她是富贵人家的女儿,但是一直要等到我第一次拜访胡家时,才知道我们间有多大的差别,从此之后只要一踏进他们那栋富丽堂皇的屋子,我便有着莫名的压力,如今又突然冒出一个公子哥来,心中自然五味杂陈。

“还有……”雨晴环抱我的腰,侧着脸将头枕在我的背上,“我不想戴安全帽,是因为这样才能听见你的心跳,那会让我感到……安心……还有幸福……”

我们在车阵中穿梭,一路往前奔驰,谁也不再说话。

我却忽然醒悟──原来情人感受到的安心与幸福,也会成为自己的安心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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