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刘小梅,汪选文自然就会想起大学里的一些事情。当初,汪选文是怀着对知识和对城市生活的双重向往,以一种喜悦和兴奋的心情跨进大学校门的。然而,尽管他住进了城市,胸前佩戴着耀眼的大学校徽,但他本质上却仍旧还是个乡下少年,一时半会是很难以去掉身上那些根深蒂固的乡土味道的。因此,他在大学期间自然也免不了受到别人的一些轻视。这些所谓的轻视,其实大多是别人出于无意甚至好意的行为,但汪选文当时却神经质地将其看成是对他的嘲笑和侮辱,而且对他的伤害程度也不亚于他以前所受到的此类伤害。
有一次,汪选文到一家商店去买香皂,商店的货架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香皂,花花绿绿的弄得有些眼花缭乱。他不知选哪一种好,就很随意地指了一种。而当营业员告知他价格的时候,他就开始有些难为情了,因为此香皂的价格是他和他的家境所不能接受的。营业员是一位漂亮的女孩,她见了汪选文为难的样子,便一声不响地收了香皂,接着又从柜台内取出另一种香皂,然后就拿着这香皂微笑着对汪选文说:你是从乡下来的学生吧?这种香皂很适合你的——价钱不贵,品质也不错。尽管营业员热情又和气,但汪选文此时却不是滋味,有一种无地自容的感觉。他搞不懂这营业员女孩为什么一眼就能看透他的底牌,难道乡下人有先天的印记不成?这太不公平了,我要改变这一切!他恨恨地对自已这么说。
另一次。有一位和汪选文同宿舍的男生,也许家境太富裕了,衣裤鞋帽之类的就特别多,不仅自个儿轮换着穿戴,还时不时送些给别人。这男生看到汪选文脚上的一双皮鞋不仅式样又老又丑,而且破旧得似乎不宜再穿,就很随意地从自已那堆皮鞋中抽出一双,扔在了汪选文脚下,说:你那双鞋也该进博物馆了——啰,这双鞋就是你的了。汪选文此时心里自然又是一阵酸楚,随即便将鞋回扔给了男生,冷冷地说:我的脚粗,你的鞋我不适合的!男生摇摇头表示不懂。
对于自已所受到的这些所谓的嘲弄或侮辱,汪选文只是将愤恨深深地藏在心里,脸上并无太多的表示,也没有因此而影响到自已的学业。他也象念中学时那样,一进大学就把自已埋进了学业之中,有意无意地让自已无暇顾及其它。因此,大学的头一年他就被同学起了两个绰号,一个叫“白蚁”,另一个叫“杠杆”。两个绰号都很形象,头一个形容他啃读书本的程度,后一个则表明了他生活的单调——一切的一切都只围绕着学业这个支点运动。汪选文对这两个绰号虽不怎么在意,却也在无意之间触动到了他内心的某些意识,特别是他将学业自我加重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不仅身体会觉得异常的疲惫,心理上也会随之产生一种烦躁的感觉。他这时就想,自已这样一味地埋头于学业也许并不是一种很好的学习方法,适当地进行一下调剂或许更有利于自已的学业。如此一来,汪选文也就开始寻找起能够让自已生活得到一些调剂的某种方法。他最先想到的便是简单易行的逛街。
汪选文逛街往往是在晚上——身心都极其疲倦的晚自习后。夜晚的城市很美。汪选文走在这美丽繁华的城市大街上,每每都会下意识地感受到一种虚荣,从而产生一种轻飘飘的感觉。城市的女人也很漂亮,而夜晚里的城市女人更为迷人,汪选文的目光有时也就会不知不觉地被这些女人所吸引。一次逛街,汪选文就遇见到了一个女孩。那是一个浑身都洋溢着浓郁都市风情的女孩,其美艳程度足以引发人的某些幻觉,所以汪选文立刻也就变得激动起来。为了不让女孩在自已的眼睛里很快地消失,他便夜行侠似的紧紧地尾随在女孩身后,神情却如同梦游一般。不一会,女孩就走进一幢楼房……眼前的女孩虽然消失了,但女孩的身影气息却仍旧在汪选文的意念中往返留连。他痴痴地站立在那楼房的不远处,许久才从一种如梦如幻的状态中回过神来。一想到刚才自已的那些行为,他立刻便变得害怕和紧张起来,反身就逃离了大街。跑回宿舍,他仰头就倒在了床上,张着双眼一动不动地看着天花板,心却仍在砰砰地跳动。躺在床上,汪选文一遍又一遍地反省着自已在街上的那些行为,可越反省心里就越混乱,越混乱也就越觉着恐慌。——柿子——不要柿子——甜腻腻的真好吃——吃上一个——不要吃——一些支离破碎的字眼和句子,这时就有如鬼火般的在他的脑子里若隐若现。他极力地扑打和驱赶着,好久好久才让那些鬼火样的东西在自已心里熄灭。这种状况让汪选文感到很恼火,但他却把这一切的发生归啻于自已那心血来潮的逛街。再也不要逛街了!——最后,他就狠狠地掐着自已对自已说。
拒绝逛街后,汪选文就想着另找一种更好的调剂生活的方法。后来,他发现去和男生们聊聊天,或者偶尔参加一二次集体活动,对他都不啻是一种好的放松自已的方法。一方面,他通过与同学们的交往,不仅可以增强他和其他同学之间的理解和信任,而且可能使同学们对他以往的印象有所改观,不会再认为他只是一架单纯的读书机器。另一方面,他感觉还能从同学们的谈话间获得一些书本以外的知识,让自已得到另一意义上的某种充实,特别是其中的一些争论或打趣会让他的身心得到充分的放松,从而减轻因学业负担所带来的疲惫。现在想来,汪选文觉得其中最大的收获还是莫过于由此认识了刘小梅。因为,他对刘小梅的认识首先就是从与男生们的攀谈中开始,然后再在一次活动的偶然事件中奇迹般的成为好朋友的。
男生们聊天的话题自然少不了谈论女生,而被谈论的女生中出现频率颇高的要数刘小梅,每每一提到刘小梅的名字,有些男生就会眼睛放亮情绪激昂,言谈举止间还会流露出一些眷恋或爱慕之情。这些男生的这种现象引发了汪选文一点点的好奇心,他于是便抽空多瞅了刘小梅几眼。从外表来看,汪选文发现刘小梅在女生中也算不得怎么漂亮,甚至可以说是平平常常:一张白白净净的脸,细眉宽额,眼睛清亮却不是很大,鼻子虽直却过于秀巧,嘴长得甜美却有失艳丽,身段窈窕却找不着多少媚人的地方。汪选文将自已的这些结论说给了常和他聊天的那些男生听,可立刻就遭到了好几位男生言辞激昂的反驳。一位男生说:你们不要单纯地去看刘小梅的外表,她绝不是那种以貌取胜的女孩。你们要将她作为一件完整的艺术品去欣赏,这样你们才会感受到她那无与伦比的美。这位男生继续阐释说:刘小梅是那种以从内而外的气质来放射美丽光芒的女孩,她那超凡脱俗的气质是在别的女孩身上难得一见的——可以说是上帝的一绝笔!还有一位男生却以一种稍许轻佻的态度发表着自已的见解,说刘小梅算得上是女人中的极品,是性的最高境界,还说假如和她恋爱一定会是与众不同和无比美妙的……对于男生们这些极富夸张的评说,汪选文却有些不以为然,所以总是一笑了之。后来,汪选文在同刘小梅熟悉后,他渐渐地也感觉到刘小梅身上确有一种仿佛很美丽的东西存在,这种东西到底是什么他却说不出个具体来,只是这种东西往往会让他想到他家乡村子里的那条清澈的小溪,还有那溪边开着的有着淡雅清香的紫色小花,而他每每想起这些他的心灵就会变得格外的轻松和宁静。这大慨就是所谓的气质吧,他于是想。不过,刘小梅身上所折射出来的这种东西和汪选文心中所想的那种漂亮是不太挨边的,所以汪选文对气质之类的东西就并不怎么感冒,觉得那总归是一种虚设的无法捕捉的一种东西。他不太喜欢这类的东西。他喜欢的是那种实实在在的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就象柿子那样一咬就果浆四溅,用不着多加咀嚼就满嘴甜腻的东西,而那种需要慢慢品尝和细细体会才能得到些许滋味的东西,是不合他的口味的。因此,汪选文从一开始就没对刘小梅动过什么心思,更不用说会有过什么婚恋方面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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