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已经深秋了,宿舍门前和窗后大街上的梧桐树开始大片大片地掉叶子,在地上铺满厚厚的一层,被秋风任意扫荡,像一个漂浮不定的流浪者。这是一个令人寂寞的季节。
开学两个多月了,我们慢慢适应了大学生活,开始了有规律的上课、吃饭、看书、玩乐的生活。
这真的是人的一生中最美妙的一段时光,没有少年时父母在身边的唠叨,没有中年时工作的压力,我们有大把大把的自由可以挥霍。难怪人们总是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来怀念大学时光,怀念校园生活,这里的确是个世外桃源。
季岩最近常往心缘影楼跑,因为秋心在那里工作。她已经辞去了夜猫的工作,而且变成了季岩的女朋友,这是我早就预料到的结果。季岩每天下课后就骑车去影楼接秋心下班,然后回到秋心的住处,享受她们的二人时光。
而我除了有时候和他们一起去喝喝咖啡,唱唱歌之外,很少和他们在一起,因为那样我的身份就是一只会发光的电灯泡。但是看着他们俩幸福的样子,我也感到很快乐。
大部分时间,我都是呆在图书馆的阅览室里,我喜欢这里安静的氛围和看不完的书。书是我最爱的东西,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点没错!书是可以让人变得聪明变得有思想有深度的。而我最喜欢看的还是文学类书籍,而文学类我最喜欢的是诗歌和小说。一个是将事情变得简单的复杂,一个是将事情变得复杂的简单,两种极端的文学形式。
但是,慢慢地,我看书就变得不那么专注了,因为有一个人分散了我的注意力。她总是坐在靠窗的位置,很早来,很晚才走,常常一坐就是两个小时,像一尊雕塑——完美的雕塑。
是的,她很美,美得恬淡,美得安静,美得不动声色,美得让我相信了一见钟情的存在。真的,当我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我的目光就不愿再离开,旋即,我变逼迫自己不去看她,因为我感到我的目光已经亵渎了她。她就像一棵娇小的月季花,静静地绽放着她娇艳而又羞涩的美。
她似乎总是在看英语书或是做英语试卷,间或用圆珠笔在试卷上写着,然后翻翻后面的答案,或摇头或微笑,有时候还把笔放到嘴里轻轻地咬,像一个初中小女生,可爱极了。她很专注,很少东张西望,偶尔和我的目光相撞,便匆匆避开,然后把头埋下去,我看不清她脸上有没有起红晕。
有一次,我看到她对面的桌上空着,便鼓起勇气坐了过去。如此近距离地看她,让我的心跳猛然加快。我偷偷地瞟他,她的皮肤很白皙,脸部的线条很柔和,像经过精心地雕琢。她戴着眼镜,镜片后的眼睛很好看,乌黑的瞳仁闪着光泽,长长的睫毛似乎要触到镜片上。她扎着马尾辫,这让她的额头显得很光洁。她抿着小嘴,嘴唇永远是那么湿润,那么红。看着她我仿佛在欣赏一幅唯美的少女漫画。
我想要接近她,想要认识她,想要知道她的名字。终于在她中途离开的时候,我快速地翻开她的书,看到了压在书下面的本子上三个清秀的字——方月霞。
我早就知道,她应该拥有一个和她的外表一样美的名字的,果然不出我所料。
月霞,月霞,当月亮和彩霞同时在天边出现,那会是多美的一种景观呢?
她让我相信了爱是一种感觉这个说法,每次看到她,一种感觉就会伴着心跳迅速攫住我:她是为我而生的,她就是那个我这辈子要等的另一半爱人。这种感觉让我兴奋,让我疯狂。
我于是经常会看到她,不仅在阅览室。我常常站在宿舍门前的走廊上远远地望着她,看着她手里拎着蓝色的热水瓶匆匆地走过,然后从视野里消失,她的发辫随着她的脚步上下起伏着,像是跳着欢快的舞蹈。半小时后,她会拎着水瓶返回,远远地从宿舍门前走过回到1号楼女生宿舍。我于是知道她吃饭会花去半个小时。这是我每天必修的功课,如果有一天我看不见她,我会魂不守舍。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爱,或者说我不敢承认这是爱,或者说我没有资格去爱她。因为,在我的心里还有一个人——叶琼,虽然我们已经分手了。一个男人心里是不可以同时想两个女人的,如果有,那也不可能都是爱。我想我还爱着叶琼,那么我就不能爱方月霞。
我还是常常拨打叶琼家的电话,但每次都是同样的结果——空号。渐渐地,我开始恨起她来,恨她让我爱上她,恨她不顾我的感受离我而去。我有一种被玩弄的感觉,在我们这场爱恋中,我只是一个配角,而导演、编剧、主演都是她自己。
晚上,在宿舍,我告诉季岩,我好难过,叶琼为什么要离开我?她是不是不爱我了?为什么她要换电话号码?季岩低着头说,枫,也许有其他原因,但是不管怎样,她肯定不想看到你这个样子,开心点,好吗?等放假了,我们再一起去找叶琼。
季岩说这话的时候,手里正叠着一只纸鹤,他说秋心的生日快到了,他要为她叠一千只纸鹤,每只上面都写上爱秋心的话。我提出要帮他忙,他笑着说,爱情是不需要帮忙的。看着他一脸幸福的样子,我想,岩终于享受到爱情的美好了。
吕捷看着满桌的纸鹤说,季岩,没想到你挺浪漫的,你让我叠一千个这玩意,不如拿刀砍了我!我看我们之间已经有代沟了。等你们长大了就知道了,女人其实很实际的,浪漫的东西只是昙花一现,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她们在乎的还是你有没有钱,能不能给她们经济上的安全感!
我们知道你经验丰富,可人家季岩是初恋那,当然要追求浪漫呀!顾文彬说,季岩,你挺有能耐的,才开学不到两个月就把人家一个大美人弄到手了,还是社会上的一个女孩子,给大伙说说,你是怎么泡到的?
嗨!人家季岩可是大帅哥,往大街上一站,哪个美女不跟他走?朱志泊的声音。
季岩的确长得很帅,在高中的时候就有好多女生向他递情书。但是他好像木头似的总对人家置之不理,于是得了“阉人”这么一个不雅的绰号。没想到这次对秋心动了感情,而且看得出是真感情,我想除了秋心的漂亮之外,还因为他们身世的相似,同病相怜吧。我们没有把50万元的事告诉其他人,因为就算说了,他们也不会相信的。
然后,我们聊起了自己的初恋。
顾文彬说,她是我的高中同学,她坐在教室的第一排,而我在最后一排,每天大部分时间我的视线都停留在她的身上,她的背影好看极了,秀发如瀑布似的披下来,上面夹着紫色的发夹,如童话中公主。但是她并不知道我喜欢她,那时侯班里追他的男生挺多的,而我和她相隔千里,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她的学习成绩很好,总是排在班级前五名,是老师眼中的宠儿,而我只是一个默默无闻平凡的男生,我知道我对她是痴心妄想。直到有一天,学校组织秋游,我们去海边玩。由于贪玩,当我把袋子里的贝壳装满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了,夕阳斜斜的余晖让我无限害怕,因为举目望去,海边上已经没有几个人了。我匆匆往回赶,忽然我听到有人在哭,我循着哭声走去,是她!那可能是我第一次和她说话,原来她也掉队了。海边的晚风冷飕飕的,我把衬衫脱下来给她披上,而我只穿着一件背心就拉着她狂奔,我记不得我们说了什么。只知道海风在我耳边呼呼作响,我跑得满头大汗,牵着她的手心全湿了。后来,我们就在一起了,有一次她告诉我,其实她很早以前就喜欢上我了,只是我们相隔太远,而且她也不好意思说。
唉,女人哪!吕捷叹道,算起我的初恋,也许要追溯到幼儿园时代了。
你少来了!那时侯你知不知道世上有男女两种性别啊?照你这么说,我的初恋是在我出生后两个月了。朱志泊奚落道。
吕捷说,说真的,算得上恋爱的应该在初中。那时侯,谈恋爱都是偷偷摸摸的,如果被同学们知道,肯定会在学校传得沸沸扬扬的,然后你走在校园里就得忍受别人在背后的指指戳戳,说,瞧见没?这家伙早恋!如果被家长和老师知道,那更加完蛋。那时侯我在乡下读书,我们白天在教室见了面都不说话,晚上下了晚自习后我跑到校门外很远的地方等她,然后送她回家。那个时候的恋爱真叫纯洁,手都不敢牵的,我们表达感情的方式是写情书,在印有港台明星的信纸上写上肉麻的话。那些信我都已经弄丢了,估计现在读了要把肚皮笑破。后来她上了中专我上了高中,我们就莫名其妙地分手了。我去过她的学校看过她几次,她都不怎么愿意见我,让我以后别去找她了,说什么我们不是一条路上的,唉!
那你现在想她吗?人家都说初恋是最美好、最难忘的。我问。
有时候会想,但我都不怎么记得她的摸样了,后来我又有了女朋友,就没有再见到她,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程新说,我的女朋友是在复读的时候认识的,也许是同病相怜吧,我们互相勉励,互相照顾,高考结束之后我们的恋情也开始了。本来我们报考的都是南京医科大学,可惜我高考失手,才和她分居两地了。
朱志泊说,我和女朋友的认识要感谢足球。有一天我们几个同学在操场上踢足球,在射门的时候,也许是我的脚太臭,也许是球故意的,它竟飞到跑道上,然后一声惨叫,我看到一个白色的身影倒了下去。我走近一看,是一个女生,被我的球撞倒摔了一跤,膝盖磨破了皮。我吓坏了,二话没说,就背起她往医务室跑,我不知道自己哪来的那么大力气,那么长的一段路我用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后来她说她喜欢我是因为我焦急的眼神让我感到安全。不过她现在离我很远,在西安。
我感叹道,你们的故事怎么都这么富有传奇色彩啊?这种在电视上才能出现的故事真的发生在你们的身上吗?我发现我们宿舍六个人能凑到一起真的是一件了不起的事,大学五年无憾了。
顾文彬叹了口气说,你们相信爱情的保鲜期有多久?会不会因为距离的疏远而变淡?程新,朱志泊,你们的女朋友都不在身边,你们不担心她会移情吗?
程新说,你不觉得这个担心是多余的吗?如果她变我也没办法,但我相信她不会变,女人会变也是因为男人的魅力不够,男人首先要对自己有信心!再说,我和她也相距不远,我可以常常去看她啊。
对!对!程新的观点我赞同,我和倩妮也是这样,她说她相信我,我也相信她。虽然我们不能常见面,但是可以写信、打电话,在远方有一份牵挂,这种思念的感觉挺好的。朱志泊说,为什么这么问,文彬?发生什么事了?你女朋友在哪里啊?
在山东大学,今天我收到她的信,她说要和我分手。
啊?!五个人同发出惊讶声,然后灯突然灭了,走廊里开始有人大声叫着“开灯,开灯!”
吕捷在黑暗中点燃一支烟,说,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女人,就看你遇到哪一种了!
叶琼属于哪一种?方月霞又属于哪一种呢?
也许,这是一个无聊的问题。
月若扁舟_月若扁舟全文免费阅读_更新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