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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马超其人(1 / 1)

()麟离跟刘振东的决定是疯狂的,不明智的。//百度搜索看最新章节//这个举动无疑是一次豪赌,而他们的这件事,最后必然成为跟江波结仇的导火索。两个公安局长,一正一副,还有一个刑警队长的直系亲属。可想而知,县城里真正恐怖的势力并不是肖丹,而是身藏不漏的江波。

他比肖丹更内敛,更有势力,而且,身后还有一个无可撼动的大树给他撑腰。

马超之所以张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现在说说马超。这个马超不是三国里的五虎上将,但是却比那个五虎上将还虎很多。马超原名马颜良,颜良这个名字是他父亲给他起的,因为他父亲是县城里有名的美男子,所以他希望儿子能继承他的优秀基因,赐名马颜良。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有可能是马超的老爸酒后立子,或者基因突变,再或者马超的亲生父亲不是这个爹,反正,马超一生下来就比别的孩子猛。

刚出生的时候,马超看不出来跟别的孩子不一样,只是头比较大,而且特别能哭,一哭起来声音嘹亮,整个产房都能听得见。而且,马超身边不能没人,只要一没人,他就会哭,典型的不省事。马超的父亲得子之后,当然开心,而且给马超起了很好听的名字。

那时候,马超的父亲也是社会上的人,经常跟一些老流氓打交道,聊聊社会上的事。但混社会的人都有通病,就是不知道哪一天跑路,不知道哪一天进去。马超出生不久之后,马超的父亲就因为喝酒跟别人争执起来,一瓶子给人家打成一个植物人,然后跑路了。

马超的父亲跑到了云南的一个小镇,秘密的隐藏起来,一呆就是三年,他在云南最想念的就是这个儿子。三年后,事情逐渐平息,公安局的人也放松警惕,马超的父亲就回来了。但这时候的马超,已经张的跟别的孩子不一样。

马超的体毛开始显露,人不大,汗毛特别重,而且胖,胖的厉害。这跟马超父亲母亲都不像,可让马超的父亲难受坏了。他一度怀疑这孩子不是自己的,非得拉着老婆孩子去滴血验亲。到后来,还真的验了,这孩子百分之百是亲生。

后来大夫解释说,很可能是怀孕的时候,吃过什么带有激素的水果,药品,才会导致孩子不像自己的父母。这样一来,虽然马超的父亲接受了这个事实,但是由于马超没有继承他的优良基因,所以他对马超不再喜欢。

马超一天一天长大,越发长得不尽人意,头发弯曲,嘴唇厚,全身黑毛,而且,性格也是出了名的暴躁。在小学,就欺负了全班的同学,没人敢告状。到中学,就管同学挨个要钱,然后去买MP3,那时候,一个MP3至少要一千多块。那时候的一千多块,可能买来不少东西。

当时,同学们都认为马超将会成为县城最大的混子,马超自己的目标也是当老大,带小弟。所以,马超的学习成绩何止惨不忍睹,简直惨不忍睹。初中毕业之后,马超的父亲再次跑路,马超的生活也开始无人看管,更加无拘无束。

打架,喝酒彻夜不归。那时候马敬业才是一个小警员,虽然不能明着罩住马超,但是他知道,马超这样下去,肯定会害了自己。//百度搜索看最新章节//马敬业对这个侄子还是很关心的,因为这个侄子长得很想他。这其中的原因我就不多说,但马超的父亲跑路的这几年,马敬业是没少帮助马超家,不管白天黑天,只要马超有事了,他就一定会管。

马超没钱了,他也会给,甚至有时候比对马甜甜都好。马超在这个公安局的叔叔照顾下,更加肆意张狂,反正无论多大的事情,总有人给撑腰。而且,很多人都因为打架被派出所带进去过,也都必须家里人或者老大来捞人。而马超从来没人捞,进去做个笔录就出来,这都是马敬业在其中的功劳。

享受权利带来的金手指之后,马超自然也觉得,混社会在牛逼,都不如当公安牛逼。后来公安局对社会公开招聘,马敬业通过自己的关系,让马超进了公安局。那时候的马敬业,已经是交警队的队长。

马敬业跟马超名为叔侄,实为父子。马敬业升官发财到了公安局长的位置,马超自然也成为了刑警队长。

当上刑警队长的马超真正的享受到了权利带来的乐趣。马超上任以后,可谓是新官上任三把火,成天带着警员‘打击’犯罪,从东城到西城,南城到北城,几乎都留下了马超的光辉足迹。以前跟马超有仇的人都遭了秧,被他抓到以后,肯定是一顿毒打。而且,马超打人是水平越来越炉火纯青。

公安局有规定,不管怎么审犯人,只要不出现重伤,不闹出人命,就可以尽情发挥想象。马超以前爱看港片,学着港片里的警察用厚书压在嫌疑犯的胸口,然后用榔头敲。还用过那种专门打人的警用胶皮棍。

那种胶皮棍可是厉害,打人的时候,表面没有伤痕,但是冲击力却很大。力量可以直接透过肌肉,到达骨骼跟肌腱。胶皮棍带来的伤害绝对不是小事,如果打的厉害,可以让人肌肉跟骨头之间产生隔膜,导致人全身瘫软一般。这样的胶皮棍要是从头到脚给犯人拍一遍,这人肯定三个月之内都起不了床。

再后来,马超又发明了更多审问的嫌疑犯的好办法,关禁闭加水,双飞等,就这样,马超依靠新鲜的创意和敬业的打击,俨然从一个社会流氓,华丽转身为刑警队长。有人问,这可能吗?我想说的是,太正常了。马超混社会唯一的好处就不喜欢纹身,所以他转型很轻松。个人的档案都可以重做,好坏的评价都是内定。

再到后来,马超打人的技能到了自主研发阶段,也很随意,比如对周若雄的毒打,就不考虑那么多。基本什么顺手就拿什么,那天什么都不顺手,正好发了一双新靴子,就拿周若雄开练。

今天,马超又审了一个小偷,这个小偷可把马超给都坏了。在审讯室的时候,马超一看对方是小偷,就知道今天自己又能过瘾了。小偷小摸,是必须要动手的。那小偷长得十分轻便,用道上的话说一副塑料体格。看到马超这样粗狂的队长之后,立刻魂丢了一半。

果然,马超上去,一阵大耳刮子就让小偷连连讨饶,马超问,“你都偷什么了?”

当时小偷还算清醒,“没偷什么,真的什么都没偷。”

“那老李家的牛是***怎么回事?你别跟我说那牛自己在家里呆着没意思,去你家串门了!”

小偷回答,“我捡的!”

马超一听,更来气,“***的,你当我傻逼啊,你捡一头牛,为什么你为什么不捡个活爹回去?不知道拾金不昧吗?捡了东西就是你的?你***不知道什么是道德吗?**大爷的,你不知道什么是五讲四美三热爱!”

马超说一句,就抽小偷一个大嘴巴,一会就把小偷的脸给打肿了,小偷只好解释,“我没看见牛,我就看见地上有一个绳子,捡起来就往家走,谁知道后面跟着一头牛!”

马超一听,更来气了,“***的你还狡辩,还跟我玩语言,我最恨人家跟我玩语言,**大爷的1”马超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就开始上脚踹,大皮靴几脚下去以后,小偷就抗不足了,直接说道,“我招,我什么都招。”

马超停住了手,坐在了审讯室的椅子上,把台灯对着小偷的脸,“早说不就完事了,何必让我费这个力气。”

小偷就从小时候偷人家铅笔开始说起,说他小时候如何如何困难,如何如何艰苦,是迫不得已走上这条路,反正就是编故事,想办法博得同情。但是,马超可是太岁,他跟马超说这个,马超就当评书听了。反正听的不好,上去就是一脚,“这段说的不好,再来一段!”

小偷刚想争辩,马超指着小偷的鼻子说道,“***,给我老实点,我正在执法!”

最后,小偷被马超打糊涂了,马超问,“说吧,还偷过什么?”

小偷靠在暖气管子上说道,“偷;;;;偷过;;;;;火车头。”

“火车头!”马超来了精神,偷火车头可是大罪,要枪毙的。而且,如果破了丢火车头的案子,那自己肯定是升官发财。马超赶紧问,“快点给我说,在哪里偷的,跟谁偷的,怎么偷的!要是不老实交代,我打死你!”

小偷断断续续的说,“在;;;;在;;;;;钱塘江;;;;”

马超一听,钱塘江上偷火车头?事情看来很蹊跷,说不定是一个巨大的跨省犯罪团伙,于是他继续问,“跟谁偷的?怎么偷的?”

小偷回答,“我自己;;;;用皮包;;;;;一夹;;;就回来了。”

“**大爷,你耍我!”马超暴跳如雷,直接蹦过去,一把抓住小偷的头发,一下子把他拎了起来,这时候马超还算明明智,他看了一眼,小偷确实神志不清,所以他就没再动手。如果当时他再给一冲天炮,估计小偷就的被打死。

以上事迹充分说明了,马超绝对是一个恶人。

今天下班以后,马超就开着警车晃晃悠悠的往家里开。这一路上,基本所有人都认识马超,见面全都是点头哈腰,“马中队,下班了!”

马超在警车里谁也不搭理,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警车顺着东小河子的大路就往家里走。这时候,大约是不到五点钟,当时天还没黑,马超把车停在了桥头,到商店买了点香肠,啤酒,准备晚上回家吃。买完了香肠之后,马超就上了汽车。

这时候,刘振东也开着车缓缓的通过桥头,看见一辆警车挡住路口,就按了一下喇叭。马超的车停在那里,竟然还有人敢按喇叭催,这明显不知道马王爷三只眼。他在商店里冲着刘振东吼道,“你催个JB!”

当时,刘振东一眼认出了这人就是马超,对着车后座的麟离说道,“他就是。”

这时候,马超已经拎着东西从商店走出来,狠狠的瞪了刘振东一眼,然后上车。刘振东面无表情的看着这人,一直等他上了车,开到桥头的另一侧,然后停下。麟离在后面说道,“走,我们别停在这里,先绕一圈,天黑再下手。”

刘振东按照麟离的吩咐,开着车通过了桥头,往东小河子里面街道开过去。一边开,刘振东一边想,今晚麟离该怎么下手,难道真的要杀了马超?而且,马超多少有两下子,这些年的打人经验,也不是白给的。

刘振东按照麟离的要求,把车停在了东小河子村头,距离马超家里大约有五百米远,仅能看见人影的地方。刘振东把车熄火,然后在车里继续等待。两人的目光都落在马超的家门口。刘振东见等待的时间,无聊,就问道,“咱们一会怎么做?”

麟离说,“到时候我会告诉你。”

东小河子河水的味道让这条河附近很少有人在散步,偶尔过去一个人,也是行色匆匆。很多有能力搬家的人,都离开了这里,剩下的,大多数是一些老弱病残和儿童。初春的傍晚是十分美丽的,夕阳像是在空中一个巨大的圆盘,发出橘红色的光芒,周围几片晚霞,在炊烟袅袅的村子下,显得格外Lang漫。

那炊烟在百姓的房屋上滚滚而出,给原本碧净的天空勾了芡,着了色,让天空的颜色不再单调,几个不知名的候鸟迎着微风在落日的光芒里穿梭,它们身形矫健,但是却掩饰不住疲倦。不一会,这些鸟落在了电线上,歪着头看着村庄。

终于,落日缓缓的,缓缓的接近了地平线,再稍有片刻,落日就会到了西山那一边。村庄是宁静而美丽的,夕阳也是宁静而美丽的,麟离的目光逐渐停留在夕阳上,似乎不再注意马超的门前。

刘振东看到麟离看的如此入神,就调侃道,“哥,你不会是带我来看风景的吧!”

麟离说,“别说话,多美的景色,如果我有画笔,一定会把这美景画下来。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夕阳,我觉得,太美了。”

刘振东窃笑,“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来看风景的,不是来杀人的。”

麟离说,“这并不矛盾,看完了风景,再去办事也一样两不耽误。”

“哎,服了你了。竟然在杀人之前还有这种闲情雅致。”

夕阳已经落下半个金边,它的光芒给山边镀上一层金色的边。颜色明亮,又柔和,是一种非常融洽的状态,让人感觉到它的光辉,但是也不灼伤眼睛。那夕阳终于由圆盘,逐渐变失去了一小边儿,然后消失半个,一直到整个太阳都没入了山峰。天空忽然暗了下来,晚霞也失去了色彩,大地陷入茫茫的灰暗中。

这时候,村庄陡然变黑。

麟离看了看外面,说道,“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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