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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文翰定亲(1 / 1)

“哎哟大叔,说什么叨扰不叨扰的,请得到才是面子大。”一句话把汪晗说得心花怒放。

“大叔进屋坐,我去叫婶子过来。”文瑾抬脚往村子那头走去。

汪陈氏听说男人已经答应了,便毫不客气地收拾了一个提篮,里面是她炸的麻叶、麻团等,和文瑾一起出了门。

村西头走来一驴车,在钱家门口停住了,下来两个女人,一个打扮的花里胡哨,一个竟然是以前在林津镇的对门胡大娘。

“咦,你家还有这样的亲戚?”

文瑾也惊讶:“一个是街坊,另一个没见过。”她心里还暗暗嘀咕,怎么搞的,难不成又来了个冒认亲戚的?两人忍不住好奇,加快了脚步,刚走到门口,就听见胡大娘的声音:“这位李嫂子,是我娘家的邻居,说是有好事来告诉你们。”

胡大娘喜欢沾小便宜,文瑾还在林津镇时,不怎么和她打交道。

“什么好事?”汪晗问道。

“哎哟喂,大大的好事,我们黄家集,有个人,就是你们这边的乡吏。”

“哦,黄乡吏啊,有什么事吗?”汪晗的脸色严肃了些。

“知道吗?黄乡吏的姑娘,那可是我们黄家集的第一号,又漂亮,还贤惠,一手好针线,绣的花儿落蜜蜂,绣的鸟儿展翅飞……”

这是说媒来了,一屋子的人都严肃起来,文翰却皱起眉头,他现在的眼界,如何能看得上那些目不识丁的村姑?正是满脑子幻想,希望将来相伴身边的人,能和他剪烛夜话,诗词唱和呢。

李媒婆吹了一通,见没人应声,只好停了下来,试探地询问:“黄乡吏是个明白人,他不图富贵,只看上你们家人气正,这样的好亲戚,你们可不要错过啊。”

钱先诚皱着眉头,念叨了一句:“就是,就是齐大非偶啊。”

李媒婆眉毛一扬:“黄乡吏也就一个小吏,你家儿子已经是秀才郎了,怎么能说是齐大非偶呢?应该是他们高攀才是。”

文瑾看了看二伯和文翰的神色,知道他们都不想结这门亲事,钱先诚只喜欢读书和种田的人家,文翰的心思,她也多少知道一些,便斟酌了一下,悄声给李媒婆道:“大婶,不是我要插言,实在是这个亲事结不得。你想啊,前几个月,我们拒绝了季县丞那边的亲事,若是应下黄乡吏的,那季县丞还不嫉恨?我们这不是结亲家,是在害人家呀。”

“这,这——”李媒婆愣了,她不知道这个普通农家,竟然还曾经拒绝了县丞的女儿,今天她来保媒,只不过是听黄乡吏老婆念叨了一句,并没有问过黄乡吏是什么意思,想必,女人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事儿吧。

韦氏看出了李媒婆的犹豫,送客道:“李嫂子,我儿还要考科举,暂时不定亲事,还请你美言,千万别让黄乡吏那边不高兴了。他家闺女那么好,肯定也不愁找不到好人家的。”

“……”李媒婆白跑一趟,有些不高兴。

韦氏进屋拿了一把铜子,装进红纸袋,拿了出来。

李媒婆接了,掂了掂,眉开眼笑地带着胡大娘走了。

“哎呀钱嫂子,我可真眼红了,你家这半年,媒婆都踢断门槛了。”汪陈氏一脸的艳羡,她的大儿子也到了年龄,说亲的也不少,可和文翰这边比起来,那就没法说出口了,无非是一些庄稼小户,女孩子也没有李媒婆说的这么好。

文瑾帮二伯母解围道:“婶子你迷瞪了,媒婆的话要是能相信,母猪都会爬树了。”

“哈哈哈”屋里的人都大笑,汪陈氏也释然了。

石榴过来,问文瑾是不是要摆饭。

“摆,摆,吃饭了。”

一共只有七个人,也没必要分桌子。

石榴把擦得锃亮的铜火锅,放在桌子中间,倒上熬好的高汤,然后点燃了里面的炭火。文瑾和文翰,和石榴一起,把厨房备好的菜端了上来,摆了满满一桌子。

钱先诚和汪晗坐了上位,韦氏和汪陈氏挨着男人做,文瑾和文翰坐在他们旁边,石榴坐席底,她还有端茶送水,那个位置方便。

钱先诚邀请汪晗开吃,同时,自己先夹了一筷子羊肉片,在汤里涮了涮,见变了颜色,就放进面前的韭菜花芝麻酱里蘸了一下,这才进嘴。

石榴一脸担心地站在一旁,亟不可待地问了一句:“老爷,咸淡可合适?”

“合适,合适,石榴的手艺是越来越好啦。”

石榴虽然红了脸,却十分自豪。

汪晗和汪陈氏学着钱先诚的样子,也吃了一口,两人忍不住对视了一眼,汪晗就笑着调侃老婆:“没见过你这么笨的,钱大嫂教你好几次都没学会,原来就这么简单。”

汪陈氏瞪了男人一眼:“我还不是老天爷捉来和你配对的?若是你聪明,我能笨了嘛。”

两人的话又是惹来一阵笑声,直到吃完饭,大家的情绪都很高涨。

文瑾和文翰对视了一眼,对汪晗和汪陈氏更多了些感激,他们拿自己做笑料,就是为了冲淡韦氏和钱先诚的不快,刚才那个媒人,勾起了这两人对过去一年的回忆,太多的挫折和不顺,尤其是钱先贵一家带来的冲击,让钱先诚和韦氏这一对十分重视亲情和面子的夫妻,心中创伤不小。

文瑾知道二伯父和二伯母对面子有多看重,钱先贵一家带来的伤害,想必对两人是极度难忍的,不然,那么重视亲情的钱先诚,竟然能毅然选择断绝关系这最狠的途径?

忘却伤痛,也不是那么容易实现的,汪晗夫妇走了,小院里又笼罩着淡淡的忧虑,两位长辈,是为了家族,两个小辈,却在惦念朋友。

文瀚和沈隽在一起朝夕相处两年,他为朋友担忧的心情,怎比过文瑾的夜不成寐?

等文瑾意识到自己也没法快乐起来时,忍不住自嘲地笑了一下,暗暗自责自己,还说不动心,为何如此放不下?沈隽都能不告而别,到现在也没有消息,自己何必这么念念不忘呢?她又觉得,沈隽就如那天上的流云,自己是地上的小草,永远都没法走到一起的。

正月里的人总是有点闲的过分,尤其是有了石榴帮忙,韦氏也偶尔做做饭,文瑾便显得更是安闲,这让她的思绪,总是没法安静下来,不停地在理智和理想之间拉锯。沈隽无疑是优秀的,尽管他极力掩饰,装出吊儿郎当的纨绔子弟模样,但依然掩不住他的灼灼光华,把文瑾认识的男孩子,全都比下去了。

追逐美好,是人类本能,文瑾不觉得自己对沈隽着迷有什么错,她只能理智地告诉自己,伤心失望一阵子,这件事情就会过去,然后,她慢慢等待,一定能遇到自己的真命天子,两人相濡以沫,养儿育女,就那么平平淡淡的度过一生,这才是人生的真谛。

活了两世,文瑾也不是没有经过爱情,但这个东西实在太美好,太过纯洁,容不下任何的自私自利。它开放时,如那夏日之花,美丽的无以复加,但花无百日红,越是美好,曾经拥有的人,就越是失落,前世里,离婚的男男女女中,曾经爱得要死要活的不在少数,而好些靠相亲走到一起的夫妻,反而能长长久久走完一生。所以,没有爱情的婚姻,不见得就是悲剧。文瑾总是这么安慰自己。

但事实却是,她越是安慰,越是难以割舍,情绪也随着一屋子的人,低落又低落。

转眼过了正月十五,河沿的人家,又开始忙忙碌碌地种树,王大山在弟弟的一再鼓动下,下决心栽种两百亩的猕猴桃了。他们两兄弟,先给文瑾打了招呼,准备购买文瑾的部分树苗,同时,带着雇来的人,开始挖树坑。

文瑾还有最后的三百亩,经过去年的施肥改造,已经勉强可以栽树了,反正有的是时间,文瑾相信自己,一定能把地养过来。

日子在忙碌中一天天度过,施肥、浇水、剪枝、疏花、人工授粉,在这期间,文瑾还指挥着下人,把自己最后的一块空地栽下树,然后,又在树行之间,种了豆子。

刘三景不过人老实肯干,手脚利落,果树剪枝、疏花这些活儿,上手都很慢,有一个下人,叫蒋春的,貌不惊人,言语也不多,但却一看就会,一点就通,文瑾便给他了一个职务“果务技术员”,让刘三景负责监督、领导,蒋春负责指导、检查做过的质量,他二人相互尊重,把文瑾布置的活儿干得妥妥帖帖。

文瑾自打去年来了例假,个子便不怎么再长,身材也不再麻杆一般,细条条的,胸围和臀围明显增大,她出门时,少不了要束胸,知道这样对发育不好,文瑾便尽量宅在家,还好培养奴仆的计划实施的很顺利,使得她有了宅的条件。

外院的只留下黄氏和儿子孙小平,还有刘家两个闺女橙红和橙果,其余的人都搬走了,内院就文瑾和石榴两个人。

黄氏每天打扫了外院,便去后面下人的院子里,和翟氏一起做饭,两人闲的时候,便是做鞋子,一个月得给文瑾交五双鞋,偷懒绝对没机会,并且,鞋底子薄了,或是针脚不够密,都不能过关。这两个妇女,对文瑾本来也有感激之情,再说这样的安排,并没有让她们多么劳累,以前在自己家里,干的活儿比这只多不少,她们也没有意见。

橙红则专门负责做衣服,那些下人,都是大男人,文瑾总得负责吃喝穿戴。橙红手快,跟她娘学会了裁剪,便一套一套衣服的做。橙果也不用去地里干活,整天的纺线,文瑾还在木匠铺,定做了一台织布机,在外面买布,还是有些贵,不如自己做划得来。

翟氏说她织布又好又快,文瑾只等橙果攒够了线,便让翟氏露一手,这些下人为了得到她的赏识,在尽力表现,文瑾也自觉地提供舞台,哪个行,她不会吝啬给予奖励的。

又有人给文翰提了一门亲,钱先诚和韦氏都比较满意,文翰已经十八了,也该到定亲的年龄,原来准备秋闱过后再定的事儿,因为女方的条件太动人,事情便提前摆到了桌面上来。

女孩儿是怀津府沙溪县一个李姓秀才的女儿,据说生的天姿国色,姿容秀雅,而且,还知书达理,性格温柔。

李家找来的媒人,也比较朴素老实,不像以前来的那些,一个个打扮得跟个花蝴蝶一般。

“两家这么远,你们怎么能知道我家呢?”韦氏很纳闷。

“李老爷原来也在入云书院读书,书院的林先生,乃是他表亲,是听林先生介绍的,令郎比李姑娘大一岁,正是天作良缘。”

“你们为何舍近求远?”

“这还远?所谓千里姻缘一线牵,我们这也不过百十里的。”媒婆嫣然一笑,“像令郎这么出色的,可不是容易找到的,百十里算什么呀。”

韦氏还是觉得难以理解,钱先诚却十分满意。

首先,对方是个秀才,他的老丈人就是个秀才的,韦氏也一点都不辱没秀才女儿的名声,做事极有分寸,从来没有令他失望过。

他对秀才的女儿,还没多了解,便先有了好感。

因为男人表现出的态度,韦氏便没有说出拒绝的话,而是给了赏钱,留宿了一晚,第二天,送人回去。

钱先诚赶紧去叫来了韦成岚,出门打听的事儿,就要委托这个舅舅了。

韦氏也和弟弟一起上路,她还要相看相看。

文瑾曾经给韦成岚建议过,将来文翰的婚事,一定要征求本人的意见,不可仓促和草率。因此,韦成岚去怀津府,还和外甥一席谈。

文翰是这个时代长大的人,自然能够接受父母包办的婚事,他的条件,就是女孩子要贤惠,得认字,至于长相,他自然不敢说,只能在心里祈祷女子美丽漂亮了。但这个时代的教育,一直要求做妻子的,首先是贤惠,持家有道,孝顺长辈,慈爱谦和,文翰纵然有那么一点点的少年情怀,也没能说出来。

韦成岚打听到的消息,让他十分满意,女孩子是长女,母亲已经过世,跟着后母过活,继母体弱多病,家里全靠她打理,李秀才家业不小,有几百亩地,十几个佣人,在外面的名声,也挺好,热心、大方,还经营有道,韦成岚还假装成过路人,去讨口水喝,李家守门的苍头,很礼貌地给他一个板凳,让他坐着休息,屋里就有现成的温水。

“我们这里离大路近,总是少不了讨水的路人,老爷就吩咐了,随时有开水,这天还不够热,喝凉水容易生病。”

好啦,这样的父亲,养出的女儿,想必也是好的。再说,附近的村民,也对李家姑娘,称赞有加,当然,他们都是李姑娘还小的时候见过,评语是聪慧、漂亮。

然后,就是韦氏打听到,女孩的长辈,要带她去庙里烧香,她和弟弟特意等在那里,见了一面,回来没有说起相貌,但却有那么一丝丝担心,害怕媳妇会让儿子英雄气短,前程受阻。

文瑾一听二伯母这么说,便乐了,想必这位李姑娘的容貌,不是一般女子能比的,不然,二伯母就不会怕儿子英雄气短来说辞了。

尽管如此,韦氏还是很满意,和男人商量一番,便请了山阳的官媒,去李家庄求亲。

那边本来就在等着呢,媒婆回来,就带来了李姑娘的八字。

韦氏又由汪陈氏陪着,便来到山阳最大的尼姑庵——妙峰庵,想请主持妙云大师合八字。

妙云大师轻易请不到,今天刚好出门回来,或许是有缘,碰上韦氏对她行礼,便站住了:“跟我来吧。”

妙云就在庵堂,给观音菩萨上了香,带着韦氏叩拜了一番,这才坐在蒲团上,接过韦氏手里的两页纸,看了半天,给了四个字:“天赐良缘!”

韦氏立刻绽开了一脸笑意。

“施主莫急着高兴,世事艰难,所谓不如意事常**,还有一句,叫好事多磨,因而,你们两家,要有心理准备。”

“大,大师——”韦氏都有些结巴了,她一辈子虽然平淡,却没有大的破折,闻言有些惊惧。

“看八字,女孩子最近有一劫难,可以凭令公子八字里的贵气来冲掉,而令公子后面的一个劫难,却要此女来拯救的,因而才说是天赐良缘。”

“是什么劫难?”

“天机不可泄露,我今天说的已经够多了。”妙云行礼,便回了后堂,韦氏给庙里布施了香油钱,心事重重地下了山。

韦成岚却觉得这个妙云是故弄玄虚,只是庆幸没有说什么坏话。他打听来的消息,对李姑娘十分满意,自然不想被人破坏了。两家合八字,结果都满意,事情基本就算定下来。韦氏准备好了聘礼,一套银子头面,镶了几粒玛瑙珠子,这已经是乡下普通人能拿出的最好的首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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