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现在你也看好了白虎,该放心了吧。我们现在回店里找阿嘉商量下一起去东麦奇木的事情,还要想个理由骗阿嘉一起去东麦奇木,要瞒过阿嘉和她体内的莱乌琪芙。”
“我们可以带着白虎吗?”
“带着一匹马?为什么要带一个这么大的行李,我一个人带你们飞也是会累的好吧。”
“但是我出来是带着白虎出来的,回去一看马呢,我父亲肯定会怀疑的。”
法菲瑞嘟起嘴,“好吧好吧,带着,不过……”她朝白虎打了一个响指,白虎瞬间变成了一颗小石头,从空中掉落在地上。法菲瑞蹲下伸手进栏杆内捡起石头,递给麦康斯说道:“喏,给你。放口袋里放好,如果弄丢了,你可连马都没有了哦。”
麦康斯半信半疑地接过石头放在掌心凝视,一颗纯白色的小石头,上面刻着雪花图纹。
“怎么样,你的白虎变成石头也是很漂亮呢。我设计的。”法菲瑞边说,边双手推着麦康斯往前走,她想快点把事情解决,而不是当一个小屁孩的观光导游到处看珍稀动物。
“这也是幻术吗?白虎这样怎么吃饭喝水啊,会不会在我口袋中突然变回马啊?”
“安啦,我们一会儿先回面包店,劝了阿嘉我们就出发。等它这么大个东西不碍事的时候就把它变回马了。用不了那么久。”她踩着轻快的步伐走在了麦康斯前面,脑子里不停在思考一会儿该怎么说服阿嘉关店一段时间去东麦奇木的事情。
麦康斯小心翼翼将石头放进上衣衬衫左胸口的口袋中,快走了两步跟上法菲瑞,随着佩洛一起返回旅馆大厅。
出了暗道,佩洛问道:“那个白虎如果不在这边的话,我算下钱数返还给您。”
法菲瑞头也不回地大手一挥说道:“不用了,算你的小费。另外替我转告特莱尔多谢她关照了。”边说边牵着麦康斯走出旅馆大门。
旅馆大门前果然有一条宽敞的石板路,石板路左右两旁依旧是高高的杂草。黑天来的时候根本没注意。
麦康斯一甩手,不满地说道:“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不需要你牵着走。我自己会走。”说罢,气呼呼地沿着石板路向前走去。
法菲瑞一愣,随即一笑。多少人想牵天使姐姐我的手都没机会,你还甩我,看我之后怎么整你,小鬼。
沿着石板路走了很久很久,终于出了荒草地,这条小巷子应该就是特莱尔所说的第十八巷口。
是个人烟稀少的老旧小巷子,看样子以前应该是有住房有开店的,不过现在几乎没有人住,而且看样子已经非常久没有人住了。偶尔能看见一两个老人,应该是大部分人有条件搬到稍微好一点的地方去住了,只剩下几个也许无儿无女的老人孤苦无依。
大部分房子的玻璃已经碎的碎、掉的掉,木板被风雨腐蚀的残破不堪,风把破布帘子吹起。一副满目凄凉的景象。
应该是那些客人并不想让太多人看到自己的行踪,特地选择了这么一条老旧无人的巷子作为进摩华中心的过渡,而这条如此穷破残缺的巷子竟然通往如此奢华的东方旅馆。
真让人唏嘘。
“你那么爱美,为什么不介意光脚踩在这泥巴路上?”
“因为你嫌弃泥巴脏,我觉得踩在泥土上很踏实,大自然是很美的东西。”
法菲瑞白嫩的脚踩在泥巴小路上,银铃声依旧干净悦耳,一声又一声,传遍整条小巷。
走了几步她又开口淡淡说道:“其实你一点都不了解我,单纯凭借表面妄想窥探内心。现在身子这般柔美的我,年轻时也是在渔船码头成天乱晃的痞帅小哥啊。你觉得我怪诞、对人情世故冷淡,又何曾知道我经历过什么呢。”
麦康斯看向低头径自走的法菲瑞,问道:“如果之后一定要瞒住阿嘉,我怎么一直相信你没有像之前一样瞒着我把我卖了?”
“因为没必要。只需要让莱乌琪芙从体内出来就可以了。也许你没发现,莱乌琪芙占据阿嘉身体时候才能使用黑魔法,她如果想打败你的父亲,就需要从体内出来,这样才能既使用黑魔法,又借助阿嘉的‘阿尔基之握’。不过我们只要等到她出来就可以下手了,不然你的父亲多少会受伤。你只需要当好跳板,就可以了。这次因为一时好心和大意,搞出来这么麻烦的事情,还牵扯到这么远的国家和你。难免也觉得你真倒霉。”
“喂,要说话就好好说啊。说句不好意思或抱歉不行吗,非要这么刻薄。”
“其实,我觉得你底子挺好的。虽然不是那种天才或者数一数二的,但,和你相处让人觉得很舒服,很放松。虽然你脑子有时候不太好使,但我相信是因为你刚出家门,还不懂世间险恶。”
“都说了不会说话就不要说啊!”
法菲瑞轻松地笑了,弯着月牙般的眼睛看向天空,深吸一口气,呼出,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转了一圈说道:“其实今天你的表现挺有意思的,年轻人,我看好你。如果这次事情结束后还有机会,我们做朋友吧。”今天和你在一起,是我近几百年里最开心的一上午。后半句,她没说。
“如果你之后不骗我,我就当你朋友。”
“好。”
法菲瑞回以一个苦涩的笑容,内心回忆着、想象着。
随着一次次尝试和失败,我逐渐放弃了交友,反正他们会老去、会因为成长轨迹太不一样而渐渐远离,努力不过是延缓的徒劳。朋友,也许是永生代价后的奢求。
算了,可遇不可求吧,我这么告诉自己,但我开始随缘后,便一个朋友都没有了。
也许你会说,和我把酒言欢的特莱尔就是朋友之一啊,怎么能算是没有朋友呢。但……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如果你把认识的人称之为朋友,那我的朋友遍布整个戴德安拉。但你也知道,我所说的朋友是那种……真正的朋友。
我们可以一起推推搡搡,虽然幼稚或许不够礼节,可我就喜欢和朋友一起勾肩搭背,随时可以拍一下对方肩膀,击掌、顶拳,可以一起去小酒馆喝酒喝到打烊,喝到吐也没所谓,在店门口酩酊大醉东倒西歪地走回家。
可以一起坐在码头边举着一瓶安德尔烈酒一起吹牛皮,抱怨最近的工作或报纸里哪个事不关己的事情高谈阔论,一起聊女人,再顺便吐吐苦水说自己跟家里的最近有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又吵了,兄弟假装安慰地拍拍你然后一巴掌给你拍水里大笑。
我真的……好孤独,如果再让我选择,也许我不再想作为一个天使出生。
“对了法菲瑞,为什么你那么有钱啊?”
“你爹我活了这么多年,无利不起早,什么都没有,就是钱多。”
“刚刚还说做朋友呢,转眼就自称我爸,我告诉你,我妈不同意!”
麦康斯虽然知道法菲瑞爱开玩笑开惯了,但还是有些生气,他不喜欢,或者说不太习惯这种有辱辈分或关系父母家人的玩笑。这个世界上的笑话明明那么多,为什么一定要牵涉到他们呢。
他不懂这个地痞流氓从小养成的说话习惯。
法菲瑞仰天大笑,此时俨然一副水手的模样,完全和她淑女美人的形象不符。
但下一秒钟麦康斯突然想到,为什么她的样子那么好看就不能是地痞流氓或海盗水手呢?
她穿着赴宴般的红玫瑰礼裙,披着柔软的红色长卷发,笑得那么放松洒脱,大步走路的样子也让人看起来没猫步高跟鞋那么累,一双干净白嫩的脚丫实打实地踩在柔软的泥土上。就好像跑来这个世界看看景就回家的小精灵一样。
摩华城里穿着束腰和厚重裙子的女人亦是美,但如若不是自己喜欢的,即便是天使,笑容也是会黯淡的。
而法菲瑞的笑颜仿佛正发着光的小太阳,温暖又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