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本想像去年那样去超市当帮工,可林远嫌脏,林远夸了这个餐厅还挺讲究挺干净的,就随口说要在餐厅部当侍应生。云云当然很乐意,偷笑道还可以去厨房里弄些吃的。
看着林远,我感到很纳闷,他为什么会看上我。我自认为不算女神,也没有文艺女的惆怅,吸引不了异性。更没有泛滥的慈悲之心,看到一只蚂蚁被我踩到,我会头也不回的离开。在我这种年龄看淡许多事是不合常理的。但是,现实就是如此,容不得我丝毫商量。
我,说简单就简单,可以和一个人称兄道弟,亦不介意老死不相往来。任时光磨练,我在尽量隐藏自己。爸爸告诉我,善于伪装才是生存的王道。如同谈判,就要让对方不知道你的底线,这样就能胜券在握。
时间在增加我的年轮。待时光逝去,我就有足够的能力抵抗风吹雨打。你可以说我无情。
云云虽然说有点神经兮兮的,但她大部分时间是比较靠得住的。
林远喜欢我什么?笔记喜欢云云什么?
听说爱情最初的新鲜感最多能保持三个月,那么林远和我在一起的时间超过三个月多一点点,是否将我的陪伴变成一种习惯?否则,我拿什么去谈一辈子?
没客人的时候,我们虽然能坐在休息室里,但是因为真的累和走后门进来要低调,所以大部分都是真的坐着休息的。我喜欢这样坐着看林远。他的眉是远山眉,双眼皮,眼睛一般大,但瞪起来可不得了,大得吓人。他的眼眸有时很深邃,但只要我看向他时,他抬起头的瞬间只感觉到他的那抹笑和清澈的眼神融入我的心里。
就像阳光那样自然,包围着我。
那天,听说店里来了个麻烦人。又正好云云和笔记去倒垃圾。林远在休息,而我被推了出去,无奈,只能端好盘子上菜。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只能这样了。
我边看路边用余光看着手中的盘子。暗自稳了稳脚步,将脊背都挺得直直的。客人心情可以不好,但尽量不要在我身上挑出毛病。这样,才对得起这道菜。
“你这服务员怎么这么磨蹭啊!都等了多久了!”说时我突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怎么可能?上海追来这儿?不会吧?我不想再看见他。那个长得不错的衣冠禽兽。
我费了好大劲才抬起头,真的,是他。他是我在上海的同学。他叫李英健。
他也看到了我,声音渐沉了下去,“何遥,是你?你不是远走高飞了?怎么会来这种地方送菜?你不是被包养了吗?”
我脸一红,低下头,却不能反驳什么。虽然这份工作可有可无,但是,沉默是我最后的自尊。
“何遥,你怎么在这里?”看了一眼,发现李英健对面是李子灵。
“我在这里打暑假工。”无色无味的回复。
“哥,你说什么呢!今天早上嫌弃了一早上了!你就闭上你的嘴,好好吃饭!少说话!”子灵眉头紧蹙。
“闭上嘴还怎么吃饭!子灵,你认识那个贱人?”他用手指指着我。我刚放好他点的菜。拿着盘子,手中的力道暗自加上。
子灵看着我,很不好意思。
“如果没什么事,我就不打扰两位客人用餐了。”我说完转身刚要走。
“等等!”李英健叫住了我,他的嘴角,还有一丝戏谑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