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自离开你以后,我就到了明海法院实习.说是实习,自然是比较疏懒的.每天早上八点钟报道,中午十一点半离开;下午是两点半去,五点钟左右就可以走了。法院里承办的案子,也是时多时少。多的时候,可能偶尔会加一点班;少的时候,可能还没到下班时间,就可以早早离开。只是,这办案呢,也是讲究门道的,并不象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时常,会掺和上一些不为人道的事情,也就是我们所称的猫腻在里面。比如那些当事人,平常都不把这个劳什子的法律给放在心上,但在确实捅了娄子的时候,就不得不操心一下了。如果是大案呢,时常,首先是某某头头脑脑来打个招呼,而后呢,就是那些直接的当事人,神经抖擞的进入办公室里。一般来说他们跨进这里面,都是满面堆笑,好象与我们的领导是老朋友相见,亲热得不行。寒暄了之后,他们当然是不能白来,一条条昂贵的香烟,在领导的眼前直晃:说是不成敬意,一点小意思,请笑纳之类云云。
一般来说,我们的领导在这样的场合,都不会犯原则性错误。这里是前门明镜高悬的地方,不管怎样,都要作出点样子来,被别人给抓住把柄,那才是大大的糟糕。只是在主客之间,又不能完全把话说死,毕竟还要找一个转圜的余地,于是就有了以后,我们大快朵颐的机会。
你瞧,这机会不用来了吗。快下班的时候,当我还在看着庭审笔录,我的一位师兄,从外面跑过来,一看到我就大呼小叫的,“相思,你知道么,今天有饭局,可又要大饱口福了。只是你在喝酒的时候,可要担待点啊。”他的眼睛放着光。
吃饭呢,具体是常去哪几个地方,也记不大清楚了。只是知道或者在某个酒楼,或者就在法院食堂的小包间里。那次呢,我们是去了县城大院附近的一个招待所里。当时刚过了国庆,还看得见彩旗飘飘,大院里的人们还亢奋得厉害,一个个有模有型的。我们的车在大院的拐角处停了下来之后,所有人就下了车,向招待所走去。做东的已经恭候我们多时了,只是坐在主人席位上的,不仅是有当事人,还有这个小城里权势很大的某某长来。真是厉害,当事人果然不简单!
正式开席之后,首先是主人敬酒,然后是我们的领导回敬。等气氛闹得很热烈,看起来有点差不多的时候,就轮到我们几个实习生表演了。要知道,陪领导喝酒,也是一门学问。你来这儿,不仅是山吃海喝,还要学会为领导挡酒。你看,与我同来的这位师兄,虽然是说要我担待些,但他自恃好酒量,已经开始为领导担待了,每当别人敬了我们的领导,他就会抢着跟别人干杯喝下去。不仅如此,他还频频主动向当事人敬酒,真把我给噪了好一下。要知道,我素来与烟酒无缘,平常即使喝点,也是勉强应付。你看今天,他喝得这样欢,我就乐得老老实实,在旮旯里呆着,半天没有吭声。而嘈嘈杂杂,锅盆碗罐与人声一起响起,猜拳,说悄悄话,终于等到宾主之间咸得其宜,都尽了兴,讨了个心照不宣的效果;才一个个的,都说自己没喝高,急不可待的往厕所奔去。这样一溜儿的人,直呕得里面酒气冲天,一片狼籍,才鱼次猫着腰从厕所里钻出来。
当然,也有小点的事情,那就是小的案子。摁,你不要说,这小点的事情也蛮精彩的呢。那次,我呆在办公室里,瞥了几份案卷,一个人坐着无聊,不想眼睛就花花了起来。正当我象进入太虚幻境,迷糊得忘乎所以的时候,突然就接到了一个通知,说是有一个简易程序的案子,叫去旁听一下。于是,拖着小小的瞌睡虫,就到了审判庭。在大堂里,人虽然不多,却来得很齐整,前面两排都坐满了,而且他们坐的地方明显有一条楚沟汉界,一看就知道是来的原被告两方的人马。案情很简单,初步知道是一个离婚案子。情由表面上是男的在外面寻花问柳,忽略了妻子,导致其无法忍受,于是提出离婚云云。但仔细一瞧,当了解了婚变的全过程时,你又不得不为这样一个家庭的破碎而嘘唏。
事情还得从很久以前说起。他们原本是挺恩爱的,还有一个活蹦乱跳的儿子。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天,儿子突然不知得了什么病,一下子就倒下起不来了。直到有一天,他们心情悲测的送走了儿子------从那以后,女人就好象变了个人儿,从以前的温柔贤惠,变得整天的指桑骂槐。与丈夫之间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坏,一有机会,就要拿男人出气。刚开始时,男人还表现出实足的大度,不与其计较。但当这种次数越来越多之时,他的忍耐力就不能老是维持了。于是,他就不停的找各种借口,待在外面而不回家。而女人呢,当然疑心更重,一天天打闹不休;这样的话,男的心里当然更烦,于是在外面自然而然的,就想找个给心安慰的地方,这样本不该的事情,也就顺当的发生了;女人的鼻子当然很灵,很快就听出风声来了,更加死劲的纠缠个不休------终于,他们最终走到了散伙的边缘。
可是,关键的是,他们两个人,男方要离,女方却死整着不肯。就这样闹闹停停了大半年,最后官司打到了法院。哎,也真是没办法,想当初,他们也是自由恋爱的呢。当我看着她们的结婚照片,两个人伉俪情深的样子,就感到世事沧桑,真是难以预料。如果时间能回到从前,如果是那一年的光景,如果她们是在青春年少的时候,只会是幸福灿烂的笑容,洋溢在彼此的脸上。他们那时不需要柴米油盐,那时没有别人来干扰自己的生活,那时就他们两个,完整的度过了时光的甜蜜。只是到了现在,这些都已经流逝不再,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就能毁灭掉他们曾亲手缔造的一切。
只见现在这两个人,男方站在原告席上,女方气鼓鼓的立在被告席上。男方此时涨红了脸,仿佛已经孤注一掷,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气概;而女方呢,你用心仔细看,就会看见她胸脯一起一伏的,颤抖得厉害,她的心跳在加速,一点儿都不能平静,她感到自己的心在滴血。她万没有想到这个忘恩负义的男人,竟这么绝情。想当初,他对自己山盟海誓,说是一辈子不变心,那时自己是多么陶醉;可现在,才几年的功夫,就忘了当年的恩情了;一日夫妻百日恩啊,他难道这点都不懂?良心是不是被狗给叼走了------呜呜,她的心里真有种想哭的冲动。
可现实就是这样残酷,那个男人已经彻底厌倦了,他不可能再回头了。说什么在天比翼,在地连理,这都是文人们胡编的混话。现实的法律中,性格不合,感情破裂这一条,就足可以作为婚姻不再维系的标准。男方的控告,感情彻底破裂的说法,也有理有据,能从生活中引证出来;而女方翻来覆去的几条,只是以前生活的印痕,不能完全拿来作为法庭上的论据;而法官呢,在实在不能调和的情况下,也只能作适当的调解。当一切方法用尽,时间到了规定期限的时候,也只有宣布离婚。
乐乐,这就是我这几天遇到的事情。之所以向你提起此事,是因为我想到了一些社会,家庭方面的问题。社会的问题太多了,家庭也可能在突然的危机来临时不堪一击。我们都希望着生活的美好,但如此幻想的东西,在现实中几乎不为存在.而生活的悲苦,却象无时不在的镜子,照彻着你,也照彻着大家经过了的一切.当你我之间,虽然还遥想着遗失了的花样时光,能暂时不再在痛苦中绝望,不再在日子中感觉一直沉沦,但那分离过了的影子,却总是陪伴在孤独的身边,没有改变。
当我们还在痛苦中为生活劳神,当我们还是如此抱着绝望的心境,当婚姻还仅仅是羁绊人生的世俗枷锁,我们就不能在自己的未来中寻到好的归宿.而每一个人,却又不可避免的想寻找自己的理想爱人,想在生活中能轰轰烈烈的爱上一场,于是生活中的悖论,就一直横亘在你我面前.而在不可思议的痛楚的命运来到人间,当我们的婚姻仅仅是世俗中的结合,我们就不会享受到真正的幸福.而天空下雨后初晴的那片云彩,也不能飘到我们眼前.于是我们就永远是失落的一群,是人生中自唾自弃的分享,我们就再也不能把自己的未来给描摹清楚.
可是,尽管如此,我们依然活着,依然在生活的道路上寻找方向。我们并没有被必然的经过所完全吓倒.不是有人说,寻觅也是一种美丽吗,不是每一个人都会知道,死亡也只是我们的必经归宿吗?只要生命还活着,我们就依然在生活的世间,扮演着各种不同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