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1 / 1)

袁兰站了起来,用袖子擦了擦眼眶里的泪水。然后说“我没哭,站累了蹲会”

“哦,这样吗?那你眼睛怎么红了?”陆简挑眉问。

“风吹的”袁兰没看陆简,死鸭子嘴硬地说。然后转移话题说“你不是走了吗?又回来干什么?”

“一定要考b市吗?”陆简问。

“对”袁兰坚定地说。

“那我得考虑一下”

袁兰看着陆简没有说话,陆简笑了笑说“干嘛,考虑都不给啊?”

“可以,不过你得在开学之前给我答案,要不然就默认为你答应了”袁兰说。

“嘶~,你强盗啊,那么不讲理。还给我定时间,还默认我答应了,合着我就得答应呗”陆简有些无奈地说。

“对啊”袁兰一脸理所当然地说。

陆简笑了笑,说“感情我这是上了贼船了?”

“嗯哼”袁兰点了点头。

陆简笑了起来,袁兰闷闷的心情也没有那么糟糕了。她真的没想到陆简会回来,而且还跟她说考虑一下。明明刚才脾气像点燃了的炸弹一样,袁兰突然觉得她或许可以蹬鼻子上脸一点。

袁兰回家看着心情不太好的爷爷,心里也跟着闷闷的。但是她不后悔,比起上辈子的结局,能把爷爷留下来才是最好的。

陆简问她,一定要考b市吗?

当然,她从一开始的目标就是b市。她在这座城市呆了一辈子,从出生到结婚生子,最后死亡,都在这里。

上辈子,她感觉自己就是一只小麻雀,命运就像一个鸟笼。自己一直被关在笼子里,命运他偶尔也会打开笼子放自己出来飞一会。但是他会在自己的脚上系上一根细细的绳子,她无论怎么努力的煽动翅膀飞翔,都挣不脱这根绳子。

反复几次之后,她放弃了,开始一直呆在笼子里。后来命运他把绳子解开了,她飞了出去。可是她已经飞不了多远了,每次到了跟绳子差不多长的距离她就会飞回来。

因为她的能力只能支撑自己飞到绳子的长度,她害怕自己再飞远一点就没有力气飞回来了,她不敢去试错。只能呆在鸟笼里,羡慕着其他在外面自由飞翔的老鹰。

上辈子考上一所不怎么样的高中,一开始袁兰觉得,这个高中破是破了点,但是却是个完全不一样的地方,是一个可以重新开始的地方。这里没有烦人的传闻,没有无聊的恶作剧,更不会有人喊她‘癞蛤蟆’

当时的她为了考上大学,一直没放弃过学习,想通过学习去更远的地方。

她认识了一个女孩,那个女生简直就是另一个她。初中遭遇了校园暴力导致学习不好,为人也比较胆怯、腼腆。她们一见如故,而且都有一样的目标,考上一所好大学。两人一起努力,互相鼓励。

但是那里的教学质量真太差了,有上进心的也寥寥无几,上课的时候大部分同学都在嬉戏打闹,老师也不管不顾。而且这些老师讲课有很重的口音,袁兰有时候记笔记都很困难。更别说英语了,英语老师的口音比她还重。

有一次发成绩,她听见前桌的两个男生说“平时看她那么认真,结果成绩也不怎么样嘛”

袁兰看着试卷上的成绩,她第一次产生了想把试卷撕掉的烦躁心情。每一天,每一天都有人或者事来告诉她:没用的,无论你再怎么努力你就这样了,认命吧。

袁兰不想认命,她继续学,拼命的学。每天天还没亮就起来背单词,晚上在床上打开手机屏幕,蹭着那点光亮背书。下课在看书,排队在看书,吃饭在看书。别人笑她那么努力跟自己不学的也没什么区别,她假装听不见,但是都压在了心里。

有时候她真的很想问,为什么,为什么她那么的努力,拼了命的努力也没用!

而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就是爷爷的死讯,她当时一边听着电话,一边背单词。听见这个消息时,她还没反应过来,眼泪先掉在了书上。

她请假回到老家,跪在灵堂前哭得眼睛都肿了。他们说她一定很孝顺,很喜欢自己的爷爷。可是袁兰自己都不知道这些眼泪到底是为死去的爷爷流的,还是为自己流的。

可能是为了自己吧,她心里压着太多东西了,而这件事就是一个宣泄口。那时候袁兰觉得自己冷血的可怕,跪在自己爷爷的灵前,眼泪却是为自己流的。

当袁兰再次回到学校的时候,她发现那个新交的朋友变了。她变得爱打扮了,拿起口红的次数越来越多,看书的次数却越来越少。她对袁兰说“你还不明白吗?他们在笑话我们,上了这样的高中,却还想着考上名牌大学?这本身就是一个笑话!”

她说“认命吧,袁兰”

‘认命吗?’袁兰当时在想,她想了很久,她觉得自己的脑子都是空的。塞不下任何有关于学习的东西,过了很久之后,她的脑子里出现了三个字:认命吧。

后来袁兰就开始跟着自己从小就看不上的班级大姐大混,从一开始的迟到早退,到后来的抽烟喝酒。当时觉得,自己不会说一两句脏话都不配当什么不良少女。

然后就开始跟风,开始跟着他们谈了一段快餐式早恋。当一个qq聊了一个星期的男生跟她表白的时候,她笑了。觉得有些讽刺,他说的爱和喜欢到底是什么?他可能只知道她的名字和qq昵称。

但是她还是答应了,因为那时候大家都认为不谈一段轰轰烈烈的校园爱情都是虚度自己的青春。

她开始和那个人牵手,约会,接吻。他们靠着关系混进酒吧,假装老手似的疯狂摇晃着。喝着酒,摇着骰子,做着这个不符合这个年纪该做的事情。

她抽着烟,但是却没什么感觉。因为她学不会过肺,但是她学会了假装抽烟,假装自己特别会抽烟。除非是老烟枪,要不然都可能看不出她根本就不会抽烟。

还学会了喝酒,和她们一起讨论那些酒最好喝,什么酒怎么样喝才好喝。其实她都觉得难喝,酒的味道太呛了,无论喝多少遍她都觉得想马上吐出来。

她觉得这样的生活真恶心,附和着别人认为的潮流,假装享受这一切。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三年,直到她去读了卫校才结束这一切。和那个所谓的男朋友分手了,跟那些特别要好的‘朋友’断了联系。

突然觉得轻松了许多,没有那些乌烟瘴气的烟味,没有那些脱口而出的脏话,更没有那些灯红酒绿的夜生活。她才明白,安静,才是她最想要的生活。

也因为这件事,让她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和人之间从一开始就被放在了颜色不一样的格子里,你只能找和自己颜色相同的人相处交往。如果硬是要融入别的颜色的话,你就会发现自己根本融不进去,还会丢失了自己本来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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