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蒙笔(1 / 1)

却说潘图回营后,细说了事情的始末,连道可惜。

“那厮乃一见利忘义的小人,有甚值得叹息?”蒙恬笑了,

“反倒应该庆幸。”潘图惊问其故。

“临淄从此少了一害,难道不应该值得庆贺吗?”

“话虽如此,可那‘孟霸天’终究是为了公事而死。若不悲反喜,未免太不近人情了。”蒙恬不以为然,

“那厮比后胜如何?后胜受秦厚贿,与其宾客屡劝齐王建朝秦,不修攻战之备,不助五国御秦,以至于大秦能兵不血刃地攻占临淄;于秦而言,功劳不可谓不大,秦王虽如约给予了重赏,却认为其不忠于主事,乃不义之人,故不予表彰,更谈不上重用了。”潘图释然,

“麾下的意思是:可抚恤‘孟霸天’的家属,但不宣扬其功。”

“然也。”沉思片刻,蒙恬又道:“自今日起,那些所谓的‘六国反贼’只要不存心捣乱,就网开一面吧。”

“这?”潘图愕然。蒙恬笑道:“无恐。我会向君上说明此事的。”说着铺开一张白绢于几案上,又从案头的笔筒里取了一支笔。

潘图瞧着那支笔道:“这就是军中盛传的‘蒙笔’吗?”

“是的。”

“多次听人说‘蒙笔’比一般的笔好用多了,却不知妙笔的来历如何?”

“说来话长。”蒙恬自豪地笑了,

“秦王二十四年(1),吾率军大战于故中山地,战况激烈,按规须定期呈送战报以便使秦王得知战场实况。其时所用之笔不称人心:若墨汁蘸少了,写不了几个字则不得不停笔再蘸;若蘸多了墨,直往下滴,则易弄脏贵重之绢。战报甚多,可笔却不如人意以致经常影响思绪,促使吾萌生了改造笔的念头。有一天,吾带领几个随从去林中打猎,射伤了一只野兔,兔尾在地上拖出了弯弯曲曲的血痕,顿时灵机一动:若以兔之毫毛为笔头,是否更好呢?便精心地剪集了许多兔毛,制作成笔头模样,插入一根细心削磨好的竹管内,蘸墨便写;可那兔毛太油,不吸墨水,写出来的字断断续续的,不成体系,多试了几次,依旧如前。好端端的一块白绢就这样浪费了,一气之下,吾将‘新笔’扔到了营帐外的石坑里。数日后吾偶然经过那石坑,发觉那笔毛似乎比先前更白了,心里一动,拾捡起来,用手一捏,笔毛湿漉漉的,变得更软了,再细一探究,原来那石坑里的水含有石灰质,经过浸泡,兔毛中的‘油、色’等已掉了不少,故而笔毛更白更柔软了,兴奋之余,大受启发,觉着也许成了,回营一试,果不其然,那兔毫听话地吸足了墨汁,在白绢上留下了鲜明的墨迹。”潘图叹道:“此可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1)即公元前223年。

蒙恬爽朗一笑,

“诸将听说吾制笔成功,忙来道贺,并问何名。书写之具,楚谓之聿,吴谓之不律,燕谓之拂,名称不一,各有特色;吾之新笔,由竹管和兔毛组成,不如在流行之名‘聿’字上加个‘竹’字,取名曰‘筆’(1)。诸将听了,大呼精妙,建议进献君上。秦王得了笔后,见其‘尖、齐、圆、健’(2),含墨饱满而不滴,行笔流畅而不滞,运转自如,书写流畅,君颜大悦,言此笔既是蒙卿所创,就叫‘蒙恬精笔’吧,下令大量制作。人们得此笔之利后,亦甚为欢愉,称之曰‘蒙笔’。”潘图赞道:“将军文武双全,世所罕有,与王翦、王贲、蒙武等战神可同称为大秦的顶梁柱呀!”蒙恬呵呵直笑,

“足下过誉了!恬安敢与威名赫赫的前辈相比?”停了笔,

“《上秦王书》已写就。”说着递了过去。潘图接了,定睛一看,大意为:天下虽定,可人心未附,时下宜施仁义以收揽众人之心,叹道:“将军真是宅心仁厚呀!却只恐六国王族未必领情。”蒙恬道:“一时半刻之间,自不易感服;可日子久了,定会悟领大秦的恩德。”潘图暗自摇头,心叹蒙恬太仁慈,却不再表露,即刻令人快马加鞭将《上秦王书》送往咸阳……(1):筆:此为‘笔’的繁体。

笔之称呼,诸国不一,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一律称为

“毛笔”。(2)尖:笔锋尖锐;齐:修削整齐;圆:笔头圆润;健:毛笔弹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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