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东兴自从骆驼病逝,又遭遇了乌鸦的影响,整个社团都开始走下坡路。近两个月直接从曾经与洪兴并驾齐驱的江湖地位轮落到了二流帮派。
这江湖,尤其是现代的江湖,只有百花齐放才能安稳的发展下去。这个道理林琳懂,蒋天养也明白。因此哪怕东兴开始走下坡路,洪兴也没有对东兴进行围剿和收并。
当然,主要的原因可能也是蒋天养志不在此。
陈浩南的政治和历史学的并不怎么好,林琳和蒋天养都懂的事情,陈浩南若不靠人提点一时半会儿也不一定能想得到。
林琳对司徒浩南的印象是从打擂时,司徒浩南亲手将趁乱踢打陈浩南的东兴打仔丢下擂台的那一幕。
这样的人,有他独有的骄傲和行事原则。林琳希望他能够带领东兴,挽救东兴。
当然,司徒浩南从本质上看,也能称得上一声枭雄。不过在古惑的世界里,逞凶斗勇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林琳也希望多见到几个聪明人上位。
林琳将这个道理简单的说了两句,陈浩南便也明白无论是九七年之后的‘自治’香港还是其他的什么时候,一枝独秀时,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会变成众矢之的。
林琳见陈浩南想明白了这其中的根结后,她又建议陈浩南与司徒浩南沟通,希望这一次的比试可以私下里进行。
就像原著中,最开始他们二人呆在一个房间里打斗那样。
司徒浩南在这一点上到是很好说话,地点也没挑剔只说让陈浩南定好了地方再联系他。
司徒浩南贼自信,但却也不缺心眼。他认为他一定能赢陈浩南,所以在哪里比试对他都没有区别。
而陈浩南偏偏在比试前提了这么个要求,‘以为’陈浩南在给自己留面子,在司徒浩南这里就已经是示弱的表现了。
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却是这一场比试这般安排到是给他自己留了面子。
随后他离开铜锣湾,去了东兴的其他区域,渐渐的到是爬上了东兴龙头的位置。
也因为今天这件事情,两个浩南倒是打出了交情,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俩人都是最亲近的战略合作伙伴。
不过两个浩南的争斗也从铜锣湾,变成了全香港。
洪兴陈浩南。
东兴司徒浩南。
天下武功无快不破。
林琳想要对陈浩南做集训,要训练他的也不过是反应速度以及身手上的技巧。
于是那之后每日的清早,陈浩南都会和林琳一起上天台,先是在天台上慢跑热身,之后又在跑步机上跑上一个小时,最后才是他与林琳的对打。
想要学会打人,首先就要学会挨打。
别人打他,林琳可能会心疼。但自己打起来?林琳表示手感不错。
想要让陈浩南赢,方法有很多种。然而林琳却选择了最难的那条路。
训练强化陈浩南的身手,让他能够赢得更轻松。只因为这是陈浩南的战场。
几日的特训后,陈浩南的反应快了不少。再加上他本来就是洪兴有名的打仔,因此林琳相信,只要他还是电影的主角,那么胜负根本没有悬念。
看着陈浩南驱车离开,林琳一直站在天台看着那辆车子汇入车潮,再也找不到了这才下了天台。
抚摸平坦的小腹,林琳低眉浅笑,难得的满身温柔。
是时候准备后路的事情了。
香港是个好地方,可古惑仔的世界却并不是个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地方。
原本应该是众人见证的比试,最后在不为人知的地方悄悄的进行了。众人虽然不知道过程如何,可只看司徒浩南消失在铜锣湾这一片,便可以知道最终的胜利者是谁了。
那一场私下里的比试结束后,林琳便与陈浩南举行了婚礼。
他们的婚礼,黑白两道的人来了许多。这场婚礼一直过去许久都被韩宾记在心里。
他也想跟十三妹举行个盛大的婚礼,可惜他们结婚的时候,不过简单的办了几桌。
说起这个,韩宾想到那坐了两桌还有余的前女友席面就满头黑线。
当然,让韩宾黑线的原因是这些来参加婚礼的前女友就没有一个是冲着他来的。
唉,真拿媳妇以前的风流史没办法~
╮(╯▽╰)╭
众人都知道林琳与陈浩南的婚礼是林琳特意为自己挑选的黄道吉日,一些有门路的人在知道了林琳与陈浩南婚礼的日期后,都纷纷准备在那一天举行婚礼或是去领证。
不过谁都知道要是同一天举行婚礼的话会有比成渣的尴尬,所以那一天领证的人倒是多了许多。
参加完林琳与陈浩南的婚礼便去领结婚证,也算是蹭了喜气。
而林琳与陈浩南则是在婚礼结束后,将铜锣湾的事情交待了一番后便出国度蜜月去了。
至于会不会在外面走上一圈就会有什么夺朝篡位的事情,林琳与陈浩南都不担心。
哪怕是这段日子洪兴易主了,铜锣湾的扛把子也只能是陈浩南。
没人敢跟他抢的。
至于原因,那还要从林琳与陈浩南的婚礼说起。
就像是现任永远挣不过死去的前任一样,活人永远斗不过死去的人。
林琳的婚礼是在白天,但婚宴什么的可是一直闹了许久。林琳为了让香港这里的人在他们出去蜜月旅行的日子里消消停停的,还特意在酒店的天台办了一桌冥宴。
为了让效果喜人,林琳可是浪费了不少牛眼泪呢。
至于那些个参加婚宴的人看到真正的群鬼荟萃是个什么想法,那就只能问他们自己这里面有没有他们的熟人了。
林琳对着参加婚礼的前东兴龙头骆驼大佬敬了杯酒,然后按着天师的手法将手中的酒倒在了地上,“可惜**哥和大蒋先生都在地府服役,不然也能上来喝杯喜酒了。”
听到林琳那惋惜的话,所有人都吓出了一身的冷汗。再看一眼浑身范着青光的骆驼,众人甭管喝多的还是没喝多的,都齐刷刷的倒退了几步。
都说人死了会去投胎,骆驼都死了多久,咋还留在人间呢?
这一场别开生面的婚宴,一下子就将韩宾心底那点酸给压了下去。
前女友再多,也总比请一群鬼怪朋友上来喝喜酒的强。
看一眼还在那里傻乐呵的陈浩南,韩宾一时间真羡慕他。
他心咋就这么大呢?
没看见一群参加婚宴的大佬们个个都脸色苍白了吗?
陈浩南你可造大孽了。这媳妇让你选的,也没谁了。
韩宾转过头,不再看这修罗场一般的婚宴,可这一转头他的脸色也变得苍白起来。
我滴个妈呀,有,有熟人,不,是熟鬼
∑(°△°|||)︴
林琳与陈浩南那堪称豪华奢侈的阴阳两界婚礼仿佛还在昨天,陈浩南与林琳的女儿却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
堪堪三周岁的陈小姑娘长的玉雪可爱,软糯甜萌让人看了都打心眼里欢喜。
三周岁的小姑娘别看年纪小,说话还有些不利落,但林琳也在这个闺女身上投入了不少心血。
闺女刚周岁的时候,林琳就给闺女看了开眼。之后特意找了几个小鬼跟在闺女身边,照顾兼保护她。
道上规矩诸事不殃及家小,但道上总有一些败类喜欢背后下阴招。
原著中的靓坤和乌鸦就不是个例,像他们这样的人还有不少。小姑娘有个铜锣湾扛把子的父亲,小姑娘的安全问题就必须得重视起来。
不过好在小姑娘有个让黑白两道都忌讳的亲妈,这个亲妈一般连脑子进水的蠢货都不敢惹,在安全方面倒不用太过担心。
不过除了**还有各种意外不得不防,也因此林琳才会安排好几个小鬼保护小姑娘。
小姑娘他爸最近两年越来越忙,小姑娘他妈又不是个勤快的。
等到小姑娘上了幼儿园,除了难得的日子这位懒妈会送小姑娘去上学。其他时候几乎都是小姑娘自己背着书包去上学的。
三岁的软萌小可爱走在路上回头率是百分百,不过除了一些普通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会注视她或是上前询问她为什么一个人外,道上那些小混混或是干人口生意的商人那是连看一眼这小姑娘都不敢的。
生怕让这小姑娘身边的鬼护卫想多了。
你说那些鬼护卫都看不见,谁知道有没有?呵呵,要是没有,你家会让三岁的小孩独自上街?
不过幼儿园的老师跟普通人一样都不知道小姑娘身边有‘隐身’的保镖团,还曾经对林琳提出过抗议。
三岁的小孩你就让她一个人上幼儿园,别说亲妈,后妈也干不出来这种事。
说真的,在香港这地界,除了不懂事的小屁孩,敢招惹陈小姑娘的人真心没几个。
拿刀对砍,或是拿枪对射,道上的人那都是将生死看淡,不服咱就干的主。可是对上这么个不及腿高的软糯团子,所有人都打怵极了。
不过也有例外。
巢皮与小敏的儿子包涵,小名叫巢小皮的就比小姑娘大了一岁,小敏为了省事,虽然也害怕小姑娘那周遭的地下工作者,可还是请林琳帮忙给她儿子开了天眼,然后让她儿子跟着小姑娘一起混了。
林琳见此也极乐意。他们院里这个年岁的小孩就这两个,平时在一起玩也省得小姑娘孤单。
不过说起孤单来,林琳便觉得就算是有巢小皮,他们俩个娃娃也是孤单,于是特意跑了一趟孤儿院,在里面挑了几个面相忠厚,八字吉利长寿的小男孩回来养在他们这个院子里。
之所以会全挑小男孩,就是不想里面再有什么白莲花或是心机婊,绿茶花。再十几二十年后再上演一部爱恨情仇。
如果真是这样,那林琳只能说日了泰迪犬了。
这一日,看着小姑娘背着印有樱桃小丸子的书包牵着巢小皮的爪子去上学,林琳便去收拾行李准备跟着陈浩南去日本参加山鸡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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