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侦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目击者因为受到了惊吓,往往无法第一时间,将自己亲眼所见的情况,一五一十的复述出来。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早就见怪不怪了。
勾慎和这位老警察显然认识,这货虽然职位上比这位片警高出不少,但是说话的口气,却非常的客气:“刘老师,让你的人都撤了。这大晚上的,辛苦大家了。”
被尊称为刘老师的老警察也不墨迹,直接了当的点点头:“行,我们就先撤了,你们要是有什么需要,随时言语。
说着,老刘朝着警戒线旁的片警们挥挥手,示意收队。
片警们走了没多久,法医们就赶到了。为首的法医姓黄,据说在这之前,已经和勾慎有过多次的合作。勾慎示意黄法医先进行简单的尸检,和现场的痕迹鉴定。
“从头部的伤痕来看,死者是被人用砖头击中后脑,导致脑干出血而死。凶手一击致命。砖头很有可能就来自路边。从血迹来看,死者应该是遭受袭击后,被人拖入到绿化带当中的。在死者的随身物品中,没有发现钱包。综合来看,这应该是一起抢劫致死的案件。”
黄法医刚蹲下没一会儿,就张口说道。
“被砖头击中?您确定?”
黄法医没用三十秒钟,就得出了这样的一条结论,而且这条结论,又和我们之前判断格格不入。我忍不住开口问道。
可能是觉得自己的权威受到了质疑,黄法医目光不善地白了我一眼:“死者的伤口中还残留着红砖的碎屑,而这条人行道正在进行翻修,有不少红砖就散落在街道旁,这不都是显而易见的吗!”
“昨日晚间,死者独自走在这条人行道上,被凶手盯上。凶手从路边捡了一块砖头,趁死者不备,从身后突袭死者脑部。凶手的本意,应该是将死者致晕,抢夺凶手的财务。但是没想到这一击好巧不巧的导致死者脑干受损,直接身亡。凶手以随手捡来的红砖作为凶器,说明他是临时起意。而死者的钱包丢失,则说明了凶手的动机。”
黄法医说的头头是道,条理清晰,对案件的分析,简直比我们这些科班出身的刑侦人员还要专业。我都有点儿被这家伙说动了。
就在我也准备顺着黄法医的逻辑,将这起案件认为是一起抢劫致死案件的时候,队长却去发出了不同的声音:“不对,这并不是一起抢劫案!”
“不是抢劫案?”
黄法医抬起头,上下打量着队长。
黄法医虽然不认得队长,但一定认得队长肩膀上的二级警督肩章,所以这家伙并没有直白的表达自己的不满。而是直勾勾的看向了队长,让他继续说下去。
“凶手虽然丢失了钱包,但是价值几千块钱的手机,仍旧躺在她的口袋里。凶手如果是图财,绝对不会放过这只价格不菲的手机。”
队长对我们抖了抖他手中的档案袋,在档案袋中,有一只苹果手机。这只手机,正是刚才那位老片警移交给我们的。
队长的话,让我茅塞顿开。确实如他所说,如果凶手真的是图财的话,没有理由不拿走这只手机。一般人钱包里的现金,都抵不上这只手机的价值。
队长的话命中要点,可黄法医仍旧不愿意服软,这家伙支吾了半天,犹犹豫豫的说道:“也许……也许凶手作案后比较匆忙,只取走的钱包,压根就没有想到钱包的问题呢?”
虽然从理论上来说,确实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凶手可能发觉自己出手太狠,被害人不是昏迷,而是直接断了气。在惊慌之下,他只摸走了死者的钱包,就仓皇的逃离。
不过黄法医说话时候语气偏软,显然他自己都不太相信这种推断。
队长显然是顾及他的面子,不愿意在这个问题上继续较真,队长主动的转移了话题:“还有一点,死者被害的时间,大约是晚上十一点四十。这个时间并不算很晚,周围的夜间设施又不错。如果真的是抢劫,罪犯会挑这个时间段下手吗?”
队长的这句话,真的是问到了我的心坎里。
从尸体的腐烂程度来看,死者的死亡时间是昨晚的午夜。但是死者遇害的这条大街,紧邻着s市有名的夜市,午夜时分,夜市还有多家烧烤店生意火爆。
在这个时间段内,这条路上的人流不算少。凶手的作案风险大大增加。
更何况,凶手在敲击死者后脑,致其失去行动能力之后,还特意将凶手拖入了附近的绿化带中,进行掩藏。
掩藏工作做的非常仔细,以至于白天的行人和环卫工人都没有发现尸体。经过一天的腐烂,尸体发出的气味吸引了刘女士的狗,这才让这具尸体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
勾慎一副低头沉思的模样,过了许久,这家伙才抬起头,目光瞟向了队长:“瞎子,你还是人为,葛布的死,和之前的两起案件有关联?”
果然,虽然平日里不停的斗嘴,但真的遇到了案子,勾慎最相信的,还是队长。
队长一副若有所思的便秘模样,看着就让人难受:“我觉得,关联是有的,只是杀害葛布的凶手,可能和之前的两起凶杀案的凶手,并不是同一个人。”
这一下,我们所有人都一头雾水。
队长既然认为这三起命案存在着关联,为什么又要说这三起命案不是一人所为。
这一天,我们除了赶路,就是进行现场的刑侦工作,完全没有任何的休息,此刻我大脑供氧量不足,已经完全跟不上队长的节奏了。我也懒得去动脑筋,就等着队长亲自为我们揭晓谜底了。
队里的其他人,想法应该和我差不多。就连一贯最愿意拍队长马屁的林达浪,此刻也是一副兴趣索然的模样,懒得去迎合队长。
最后还是作为老同学的勾慎给队长捧场:“瞎子,你的意思是说,咱们遇到的,是团伙型的连环杀人案?”
勾慎问话的时候,声线抖的厉害,显然被自己的这个推论,下了一跳。
其实不仅仅是他,我听到团伙型连环凶杀案的时候,心里也是一抖。这种团伙型的连环命案,在全世界的刑侦案件中,都极少发生。但每一起有关的案件的记录,都极为血腥和残暴。这类案件,对于当地的治安,甚至法律的尊严,都是极大的破坏和践踏。如果处理不当,很有可能带来社会恐慌甚至动荡。
最典型的案例,就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在美国发生的“煤河连环凶杀案”。
由于当地警方对于案件的错误判断,没有想到是团伙型作案,最终带来的结果,是在这起案件之后,涌出了大批模仿型罪犯,导致当地的犯罪率久高不下。
当地警方在发现同一时间内,在辖区多地发生命案时,并没有考虑到时候团伙作案的可能,而是错误的估计了形式。警方认为是凶手搞得某种鬼把戏,试图通过“不可能同时在两地作案”的陷阱,将警方引入歧途。这种行为,是凶手在挑衅、甚至愚弄警方。
作为回击,当地警方将案件的一切细节,全都刊登上报。并且向市民们做出承诺,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将凶手缉拿归案。
做出这个决定的,正是当初下派负责这个案件的fb探员。探员们认为,凶手之所以会使用这种伎俩挑衅警方,是因为他的狂妄型人格作祟。探员们见招拆招,故意将案件的细节刊登在报纸上,就是为了反过来嘲讽凶手。在狂妄型人格的刺激下,凶手一定会寻找某种方式,回击警方。凶手有可能会邮寄公开信,或者同样在报纸上刊登信息,无论他采用哪种形式,警方都可以顺藤摸瓜,将他揪出来。
探员们设想的很好,只可惜,从一开始,他们就完全分析错了。结果他们等来的,并不是凶手的回应,而是一起又一起的凶杀案。
更要命的是,因为警方将案件的细节全部公布,导致一时间冒出了许多模仿型罪犯。他们从报纸上获取案件的信息,然后尽量的将案件还原。这些模仿者的出现,让本来就扑朔迷离的案件,变得更加的复杂。
这一起案例,堪称国际刑侦记录中的重大事故。从这以后,各国的警方都吸取的教训,尽量不向民众们透露刑事案件的具体细节。
“如果真的像队长所说,这几起案子有关联。那么葛布是因为在滑冰场上放置玻璃片的时候被人看到,这才被人一路尾随,最终在这里被杀害的了?”
林达浪沉默了多时,又一次出来找存在感。这货一副得瑟的样子,生怕大家忘记了他的存在。
这个时候,所有人都心系案情,根本没人在意他的得瑟模样。
队长也不知道是否听进了林达浪的话,一个劲儿的自言自语:“不对,这样的话,在道理上说不通……”
看到队长这副模样,我们早就见怪不怪了,我们索性闭上了嘴巴,生怕打扰了队长。
“苏湘老贾,你们两个再回一趟滑冰场,调取前几天夜间的监控录像。看看葛布是否出现在监控录像之上!”
队长好像猛然想到了什么,对苏湘和老贾吩咐道。...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