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 搅乱(1 / 1)

(女生文学)魏明俊发现周成瑾给他的这个差事是困难重重。

这么多天了,他跟楚晟花也赏过,茶叶喝过,不可谓交往不密切,可提到国公府的姑娘时,楚晟总是三缄其口,一点话风都不露。

他也试图跟楚景打交道,可楚景比楚晟更老道,风花雪月公子佳人谈得是头头是道,可任凭他怎么暗示,楚景就是不提自家妹妹们reads();。

魏明俊不敢做得太过,毕竟楚景年岁已长,怕他看出端倪就不好了。

幸好,他自五皇子口中知道楚晴还有食缘这家铺子,故而从那天起就时不时地在食缘喝茶吃点心,倒也混了个脸儿熟。

他起初喝不惯奶茶中的羊奶味,喝常了觉得也并非难以忍受,据说还有滋补的功效也就将就着喝了。

没想到开春后,食缘又多了道豆腐脑,还分两种口味,一种是咸的,一种是甜的。

甜的简单,是用桂花熬制的糖浆,而咸的却是肉末混着木耳与黄花菜熬制而成的卤子。

颤巍巍的嫩豆腐上浇一勺浓郁的褐色卤汁,上面再洒点翠绿的香菜末,褐色的酱萝卜丁以及艳红的茱萸碎,单是看已经让人垂涎欲滴,用勺子轻轻搅了,吃一口,咸鲜味美,恨不得连舌头都吞进肚子里。

隔壁台面上摆着刚烙出来的喷香的芝麻烧饼,咬一口烧饼就一口豆腐脑,那滋味儿神仙都不换。

魏明俊最爱那浇卤子的咸豆腐脑儿,尤其因加了茱萸,稍微有些辣味,很适合冬天食用。他吃得上了瘾,隔三差五就来吃一碗,徐嬷嬷见他是老主顾,往往会多加半勺卤子。

这天魏明俊仍是一大早赶来,空着肚子等着那碗咸豆腐脑儿。正吃着,瞧见个十七八岁身段袅娜的女子走过来。

魏明俊看见漂亮姑娘就移不开眼,尤其这人穿戴虽平常,可周身的气度却不一般,落落大方的。魏明俊立马来了精神头儿,看着仍是在吃饭,可一双眼珠子早死死地盯在了女子身上。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要给徐嬷嬷报喜讯的问秋。

问秋很有眼力价,见徐嬷嬷正忙着,先不急着说话,在旁边帮着收钱找零。等人慢慢空了,盛着豆腐脑的大瓷缸也见了底儿,才往角落里的椅子坐下。

徐嬷嬷给她端来一碗甜味的豆腐脑,问道:“怎么突然过来了,姑娘没事吧?”

“有事,大喜事,”问秋压低声音,笑吟吟地道:“大夫人才给姑娘说了桩亲事,姑娘说告诉嬷嬷一声。”

啊,定亲了?

魏明俊大吃一惊,急忙竖起耳朵再听。

徐嬷嬷也吃惊不小,楚晴才十二岁半,亲事并不急,可她知道明氏行事素来靠谱,倒没放在心上,只期待地问:“定的是哪家公子,多大了,长相如何,性情怎么样?”

问秋存心卖个关子,先挖一勺豆腐脑尝了,不迭声地夸道:“真好吃,这豆腐真嫩,又甜又香,一点腥味都没有,”又连吃几口,才笑道:“不是别人,就是明家表少爷,嬷嬷也见过,相貌没得挑,最是斯文俊俏,性情也好,先前住在府里,那些服侍的人没有不夸的。”

“不行!”徐嬷嬷猛地拍一下桌面,“这亲事不妥当,不能应。”

问秋吓了一跳,手中的勺子落在碗里,溅起不少汤汁,她顾不得擦,悄声问道:“有什么不妥的?”

徐嬷嬷哽了下,问秋打七八岁上就在楚晴身边伺候,外头那些乌七八糟的事情一点不懂,这事还真不好对她开口。

问秋已先解释道:“嬷嬷是觉得明少爷年纪大,怕姑娘出嫁太早?四老爷已经说了,要留姑娘到十六岁,大夫人也说好。”

“不是这个,”徐嬷嬷烦乱地摆摆手,“年龄没什么问题,稍大点知道疼人reads();。问题是有些男人他不叫男人。”

问秋听不明白了,“什么样的男人不叫男人,您说是内侍?”

徐嬷嬷几乎无语。

她只是猜测明怀远有断袖之癖,并没有完全确定,断不敢就这么红口白牙地跟问秋说。倘若坏了明怀远的名声,她跟楚晴都得不了好。

再者兴许明怀远与那个所谓的江湖大侠凌峰是纯洁的朋友关系呢?春秋时,俞伯牙不也曾因钟子期病逝而断琴坟前?

可但凡有一丝可能,徐嬷嬷也不愿让楚晴遭受自己曾经历过的事情。

思量片刻,徐嬷嬷郑重对问秋道:“回去跟姑娘说,让她借口年纪小先把亲事推了,然后再从长计议。”

“可是姑娘已经应了,当着四老爷的面亲口答应的。”

徐嬷嬷道:“那就告诉姑娘找那本《两汉全书》看看,里面有汉哀帝跟董贤,要是姑娘看不明白,让她拿着书找四老爷。”

问秋听得懵懵懂懂,却是把书和那两人的名字牢牢地记下了。

魏明俊只开头听到楚晴跟那个表少爷订了亲,然后徐嬷嬷拍桌子说不妥当,至于怎么不妥当,因徐嬷嬷声音压得极低,魏明俊几乎把耳朵竖成了兔子也没听到。

可最后那本书和那两个人名却是听清了。

魏明俊是个不学无术的,小时候读过《百家姓》《千家诗》略略认识字之后,就再没拿起过书,他又是个庶子,魏夫人容他生下来就不错了,怎可能费心思教养他。

故而《两汉全书》根本没读过,也不知道说得是什么。

回府后,急火火地到书房把这本书翻出来,一页页仔细地看,终于在掌灯时分找到了汉哀帝刘欣跟大司马董贤。

“董贤美丽自喜,哀帝悦其仪貌而幸之。某日,汉哀帝与董贤共寝,贤压着哀帝的衣袖安睡,帝欲起而不欲惊贤,于是挥刀断袖。”

魏明俊读完呵呵笑道:“原来是个兔儿爷,说得那么隐晦,早说养小相公不就完了?”转念一想,有些养小相公的也照样娶妻生子,半点不耽搁。

思量番,提笔研墨给周成瑾写了封信。

贺兰山脚有个北堡镇,距离镇子约莫四十里,驻扎着万晋的官兵。

二月初的天气,京都已经下过一场春雨,柳梢开始泛青,北堡镇仍是白雪皑皑寒风刺骨。

呼啸的北风中突然传来阵阵助威呐喊声,喊声来处,有两人正在雪地里翻滚撕扯。

其中一人身材魁梧,体格粗壮,穿身黑色棉袄棉裤死死地将另一个身形明显瘦弱许多的人压在地上。

军士们笑着叫好,“栾爷厉害,给他点颜色看看,免得这小子不知道天高地厚。”

栾爷重重捣了身下之人一拳,“小子,服不服?”

“不服,有本事再来。”底下那人虽被钳制住,却仍未放弃,挣扎着想起身。

栾爷又捣他一拳,“今儿暂且饶过你,以后见着就喊爷,别仗着自己是京都来的就趾高气扬的,告诉你,在这个地方,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得敬着爷。”说罢,重重地踢他一脚,被军士簇拥着扬长而去。

周成瑾鼻青脸肿从地上爬起来,身上镶着狐皮的锦缎已破烂不堪,他一把扯掉烂了半边的袍襟,擦一下鼻头流出的血,嘟哝着:“这袍子真是碍事,回头得让人跟阿晟要马甲样子,厚的薄的,多缝几身,那样穿着才利索reads();。”

他身边站着两人,一高一矮,高的叫郑戎,长得满脸煞气,看着就让人不敢靠近,矮的叫郑和,相貌甚是普通,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属于扔到人堆里转眼就寻不到的那种。

郑戎粗声粗气地问:“爷,要不要我去教训那姓栾的一顿,免得他处处找爷的麻烦?”

“不用,”周成瑾唾一口带着血的唾沫,“我会亲手给他点颜色瞧瞧,看他能嚣张到几时?”

郑和和气地笑笑,“爷说的是,只有爷亲自制服姓栾的,北堡镇才能完全能从爷的吩咐,再没人敢小看爷。”

周成瑾来到宁夏后,新任的宁夏总兵杨淮恩给了他一个小旗的职位,让他到了北堡镇。

小旗辖十人,小旗之上是总旗,总旗管着五个小旗,而百户管着十个小旗,辖一百一十二人。

栾东是世袭的百户,土生土长的宁夏人,看周成瑾穿着绫罗绸缎一副纨绔公子状是百般不顺眼,时不时嘲笑他是绣花枕头。

尤其周成瑾被人伺候惯了,这次没带寻欢,却将作乐带了来,再加上郑戎与郑和,架子摆得远比栾东大。

两人从开始就不对付,有事没事就掐架。

周成瑾是正经跟着师傅习过武,架势招式有板有眼,对敌经验却是不足,而栾东出手没那么多花架子,但他是正经打过鞑靼人,手下不知沾过多少人命,招招简练实用

两人较量过十余次,周成瑾从开始支持不过五招,到现在能对峙小半个时辰,已经大有长进。

进了营帐,作乐先捧上一杯滚烫的茶,又将信递了过来,“魏二爷写的。”

信不长,就一页。

周成瑾三下两下看完了,气得拍桌子,“又不是嫁不出去,着什么急?”他前脚刚来还没站稳脚跟,她紧接着就要定亲,这不成心跟他过不去?

而且定的还是明怀远。

魏明俊不认识明怀远,周成瑾却是见过的,长得跟高山遗雪般清雅尊贵,又弹得一手好琴,还能画首饰样子。

想起楚晴曾经凑在明怀远面前笑盈盈地挑选样子,周成瑾就觉得嘴里发酸,胸口也堵得难受。

闷闷地喘几口粗气,周成瑾拿起信再读一遍。

信的末尾,魏明俊写道:“听说是个断袖,也不知是养小相公的还是被人养的,我手头有几个不错的清倌,要不要试试?”

“试,当然得试,最好能搅出点水花来。”周成瑾毫不犹豫地给魏明俊回信,“只有一点,别牵连到不相干的人的名声。”

写罢,周成瑾将信封好,盖上私章交给作乐,突然又想起那年明怀远曾因之断琴因之流泪的凌峰来。

先前不觉得,现在回想起来,明怀远眼里流露得岂不就是爱恋?

不由又嘀咕,“找什么人不好,偏偏找个有龙阳之好的,你愿意嫁过去就守活寡?”

想到此,眼前似乎又出现楚晴站在树底下袅袅婷婷的身影,和那闪亮得如同漫天星子的双眸,心里热热地一荡,“你是我的,别想着嫁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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