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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不娶即杀(1 / 1)

李莫愁只觉手上一阵大力传来,便一个不稳就要摔倒下去,却凭空出来的一只手把自己楼起,觉得无比的安全。

鼻尖传来男子的气息,让她的心头有了一丝异样的感觉。

定神看去,便见一个英俊的面庞出现在了自己的眸子里。

好帅!

心底再叹了一声却又陡然觉得不对,脸颊红得发烫。

“淫贼!”李莫愁一把推开秦志简,倒也没有再次发作。刚才的交手已经让她知道不能把秦志简怎么样。

秦志简有些尴尬的抹了抹鼻子,毕竟他没有第一时间松开搂抱李莫愁的手。

“姑娘,在下真的不是有意,不是有意看”秦志简话到一半便让李莫愁那要吃人的目光给深深按进了肚子里。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只好愣愣地站在那里。

李莫愁也没有说话。沉寂了片刻,李莫愁咬了咬牙像下了一个艰难的决定,看了秦志简道:“想让我不与你计较也成,不过你需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不知道是何条件?”秦志简忙问道。

李莫愁把头一低,旋即又紧盯着秦志简大声道:“你娶了我吧!”

什么!

娶你?

秦志简险些觉得自己听错了要摔将下去。姑娘,有没有搞错,只是看了你一眼又没把你怎样,竟然就要我娶你。好吧,我承认,我看了不该看的东西,不过也没有必要就要以身相许吧。虽然你长得不错,娶你也不算吃亏,但总要有的感情基础吧。不带这么开玩笑的。再说,你不是喜欢陆展元么?陆展元小陆,你快来,要不然可要把你的老婆给抢了。虽然是可能以后要变成你的前妻,但毕竟也是你老婆不是。秦志简的心底不住的抓狂。

“莫愁姑娘,俗话说婚姻大事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可这事还是从长计议的好”

“怎么?你不愿意?”你莫愁柳眉一挑,手中的青锋紧握,眉目中直冒火,大有一言不合再次拼命的架势。

秦志简只好搪塞道:“莫愁姑娘,俗话说这婚姻大事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下虽无父母但自幼是师傅养大,所以还需”不待话毕,李莫愁便明白了这话里话外的意思,顿时眉眼一瞪,面含怒气:“怎么!你不愿意?”

手中的宝剑又握了起来。

“能得姑娘青眼自是三生有幸。只是姑娘花容月貌,在下恐怕高攀不起”

“这么说还是不想娶我?”

“不是不想娶只是”

“你看了不该看的东西,害了我清白还想推脱不成?若是不娶我,我便杀了你!”李莫愁见秦志简拿话搪塞他,心中一急出言威胁道。

她自幼在古墓派长大,受林朝英那个怨妇的影响,古墓派对女子的名节甚为看重。其中一条就是若是被男人损了名,若是自己不愿意嫁给他那便要杀了他。在李莫愁看来秦志简看了不该看的东西就应该对她负责,虽然这是个意外。

“莫愁姑娘,不是在下不愿娶,只是在下是个全真派清修的出家人,怎么娶妻?”秦志简说谎道。其实他只是终南山全真派的一个还没有受戒的道士,按照规矩是可以娶妻生子的。

“师傅说的不错!王重阳这牛鼻子下面的徒子徒孙没一个好东西!”李莫愁勃然怒作,也顾不得是不是秦志简的对手,又拿着剑向秦志简砍了过来。

还来?

秦志简吓了一跳,这“赤练仙子”果然是一个不好惹的角色啊。忙一个闪步,避开李莫愁的攻击,抬手向她的身上一点,顿时封住了穴道,不能动弹。

“莫愁姑娘,姑娘的好意在下心领了。但姑娘的要求实在做不到。”秦志简躬身道歉之后,看了李莫愁一眼就疾步离去。

“你你快回来!”李莫愁身子不能动弹,又见秦志简要把自己放在这里不闻不问,不由得大急,委屈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他现在毕竟还是一个小姑娘,还没有“黑化”成以后江湖上闻风丧胆的女魔头。内心是非常脆弱的。

秦志简一看天色快将黑下来,把一个小姑娘放在荒郊野外也是不妥。心头一动,在李莫愁的身边用藤条结了一个五行阵法保护。他在终南山博览群书,这奇门遁甲之道虽然比不得黄药师精通,但结一个小阵法还是能做到的。

结好阵法之后,忽看到李莫愁楚楚可怜的模样,再想到她动不动就砍人的性子,嘴角坏坏一笑。便在河边抠了一手烂泥,“你要干什么?”,李莫愁顿时大急,但秦志简不顾他的抗议,直往她的脸上抹去,直接把她摸成了大花脸。李莫愁恨的牙痒痒,却又无可奈何。

“莫愁姑娘,这只是一点小教训。姑娘家家的以后行事要温柔一些。你的穴道半个时辰之后自解,穴道解了之后再乾位上走出,小心被阵法所困。”交代完,秦志简看天色渐黑,嘴里冒出了一句:“对了,这山中林木森森,晚上怕是有鬼的”

“啊!”李莫愁闻言吓得花容变色,大急,“你你快回来。”

而此时秦志简早已没了踪影。

襄阳位于汉水之阳,自古就是水路交通要道,兵家必争之地。自绍兴和议以后,更是宋金对峙的前线,战略位置重要。所以宋廷在此建了一个赫赫雄城,再加上驻军众多,商业发达,虽然常有兵戈之危,也是繁华无比。

而丐帮侠义为本,常常为国抵御外敌。因襄阳位置重要,丐帮弟子众多,所以便在此处建了一个重要的分舵,还有丐帮的九代长老在此驻守。丐帮虽然是一个乞丐帮派,但毕竟是江湖上的第一大帮,在襄阳的分舵虽然说不上是豪华院落,但也在城内偏僻的地方买了一处不大不小的院子作为分舵,让派内的高层居住。

但作为污衣派的九代长老鲁有脚却一向以乞丐自居,觉得乞丐就应该有乞丐的样子,不屑像净衣派的轮值长老一样住在分舵内。便在南城外寻了一处破庙作为歇脚之处,在公事之余,还经常带着小乞丐们在城内乞讨,也不觉得丢面子。

今天刚要完饭回来,便有弟子禀报有客来访。进院内一看便见院子里已经站了一位玉树临风的翩翩少年,紫色衣装,腰佩环剑,容貌俊朗,一副富家公子的打扮。不由得眉头一皱,心底有些不快。

鲁有脚身为乞丐,平素见惯了为富不仁的富家公子,再加上一向看不惯净衣派的富贵做派,所以对这类打扮的人先入为主的不喜,但还是按下心头的情绪,公事公办的问道:“是鲁平让你来找我的?”

秦志简一看问话的中年乞丐与鲁平眉眼有几分相似,众丐帮弟子恭顺的模样,便一下子知道了问话的人是谁。但见其面有不豫之色却不知为何。秦志简原先的衣服被神雕抓坏了,进城便顺手买了一件。他对衣食从来都是随心所欲,穿着舒适就行,也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就是一件破衣烂衫,只要觉得便利也能安然而服,纵是他机敏非常也猜不出鲁有脚这特殊的成见。

秦志简微微行了一礼:“想必一定是丐帮的鲁有脚鲁长老吧。在下在湘西与鲁兄偶遇,因有所托,便来襄阳来见鲁长老。”话毕,便从怀里掏出了神木王鼎递了过去,“这是鲁兄托在下给丐帮保存的,希望鲁长老若有机会就交给丐帮帮主洪老前辈保存。”

鲁有脚拿着神木王鼎一看,讶然一惊:“这是神木王鼎?”

“前辈猜的不错,确是神木王鼎。”秦志简打量了鲁有脚一眼,心想这老乞丐果然不是看上去的那么粗鄙,见识也是不凡,一眼就看出了这宝鼎的来历,但一想到他九代长老的身份也就释然了。不是什么人都能当上九长老的。

再说他一个污衣派的长老与其他三个净衣派的长老明争暗斗,虽然处于下风但依然维持了均势,岂是一个简单的角色。要不然以后也不会当上丐帮的帮主了。鲁有脚武功可能差些,但肯定是有些手段的,要不然凭黄蓉的聪慧,是肯定不会把帮主之位传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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