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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跟着主公有肉吃(1 / 1)

<>吩咐下去,刘良算是没了心思,无聊之极,再次回归后室,毕竟这里是崔家,而且女眷比较多,不适合随意的走动。

现如今,只等明日颜良、文丑的回归,他准备趁崔家舅父不在,前往涿县好好耍耍。

要知道,张三爷在涿县是大户,稳准的跑不了,至于在涿郡流浪的关二爷吗?可就没准了。毕竟涿郡太大了,大海里捞针,需要的是运气而不是什么技术活。

无聊,百无聊赖到大脑被掏空!

“老爷!写词好不好?你那首‘千里共婵娟’的词牌名叫什么?”

晴儿难得的八卦起来,不由得让刘良眼睛一亮,随后不由得调侃道:“词牌名叫‘水调歌头·晴儿几时有’。”

“瑶儿真没说错,老爷就是个坏人!应该是‘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吧……”

晴儿还是很聪明的,得到她自己想要的东西,连忙跑到一旁拿出一块绢布,认认真真的用笔写上。

“喜欢吗?”

“嗯,喜欢!”

刘良狡黠的眨了眨眼睛。“想要再来一个吗?”

“自然是想!”

“只要在这,嗯,亲我一口?”刘良用手指比量一下左脸,还没等晴儿翻脸,立马抢先一步。

“我可是极少念诗的哦?过了这村,可没有那店了,想好了没?”

“这……”

些许工夫,晴儿的眼珠子一转,“老爷,要是诳婢子呢?要是写不出来呢?不如先写,事成后婢子自然会践诺!”

“呵呵,怕你哈?来,说来就来,这词是我深夜独处时写的……”

穿越者还怕这些?岂有此理,这不跟玩似的!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时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声音很有磁性,更具有催眠的作用,听得使人略感沧桑、略感落寞、略感脑袋被掏空、略感被侵犯了却提不起丝毫反抗的念头。

刘良一边吟诗,一边凑到晴儿的身边,一边小心翼翼的趁晴儿陷入沉思中用手偷偷地抚摸她的小脸蛋。

“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晴儿很顺从的把脸放在刘良的手上,“婢子错怪你了,对不起……”

妹的,这哪跟哪呀?不过呢,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嗯~哼!”

刚刚趁机上手、准备进一步吃豆腐的刘良,被一句冷哼所搅扰,刚想破口大骂,却猛地发现,崔家舅母带着两位小表妹,已然走进房间。

妹的,瑶儿那死丫头跑哪去了?还有其他的侍女呢?连把门都不会了,看来是太娇惯她们了!

“不知舅母驾到,无,未能出门迎接,望恕罪!”

“婢子见过老夫人!”

崔家舅母三人没有理会刘良主仆二人的行礼,大方的跪坐在客厅主位上,“小公子倒是好雅兴!不知老身可否有幸倾听一首?”

有其母必有其子,古人诚不欺我啊!

“不敢,不敢!无,怎能在舅母面前献丑!”

“无妨。老身也很喜欢乐府、五言诗,而你这两位小表妹,恰好也多涉猎于此,不知老身可否有此荣幸?”

妹的,这老太婆不简单啊,气势汹汹的,简直就不给人留活路!

她这是什么意思呢?是试探我的文采吗?

管它呢,不就是歌辞吗,孟德兄,对不住了哈。

“舅母安坐!容外甥斟酒……”

刘良慢条斯理的给崔家舅母倒酒,装作一番苦思冥想的样子。可实际上,早已成竹在胸,毕竟三国里曹操那段求贤若渴的装逼话,他可是记得滚瓜烂熟。

倒完酒后,刘良也给自己倒了一杯,随后故作豪爽的一饮而尽,“好吧,既然舅母、表妹想听歌辞,那我就献丑了!”

不用问,曹孟德的《短歌行》被刘良偷走,用来糊弄其舅母、表妹,不知曹操知道了会是个怎样的嘴脸?说不定会大呼: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

……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此歌辞?”

“短歌行!”

崔家舅母的内心翻江倒海,虽然歌辞里略有不通顺的地方,但是绝掩盖不了这位“纨绔公子”的惊艳绝绝。

此子才思敏捷、七窍玲珑,岂是专横跋扈、鄙俚窝囊之人?莫不是上智下愚……萦姊,害我矣!

(“萦妹”,系杨穆(崔家舅母)之姐,嫁与东汉末年任青州刺史的焦和为正妻。崔琛(崔家舅父)有意嫁女于刘无,杨穆令其妹杨萦打听消息,后知其品性恶劣而拒绝。)

不行,如此天资聪颖的神童,岂有便宜他人的道理?嗯,我这就去书写信件,以免夜长梦多!

“好!吾儿多才,能力超群,老身甚慰!见尔忐忑,老身不扰,小女素闻歌辞而喜,故,尔等多讨教……”

崔家舅母撇了自己女儿一眼,随后急匆匆的离去,跟刚才的从容不迫成反比。

几个意思?涮傻小子玩呢!

啥时候变成‘吾儿’了?给个心理准备好不好!

“表哥,表哥!快唱歌啊?把这首《短歌行》唱与小妹聆听!”

崔母一走,两个小萝莉便如脱缰的野马,拉住刘良的衣襟不放,亲热的不得了。

对于这两个小萝莉,刘良一点心思也没有,即便是倒贴家财亿万,他也不愿去理会。主要是,他看不惯二女如此之小,却心计颇深,懂得趋炎附势,宴席上的不理不睬与此刻的不依不饶,可以看出端倪。

“启禀老爷!颜良颜大人,带人回来了。”瑶儿的通禀,解了刘良的燃眉之急。

“二位表妹,兄有事,见谅!”

抬起屁股就跑,刘良可不愿意在这虚与委蛇,更何况是文丑来了。

一溜烟的跑到东厢房。

看到一位膀大腰圆的壮汉,身高估计怎么都有两米,比颜良还要高半个多头,一身布衣、草鞋,衣服不起眼的地方还有些许补丁,脸上轮廓突出、皮肤黝黑,汗毛粗而浓密,但双目却明亮有神。

刘良第一眼便喜欢上长相“有个性”的文丑。

“主公!良,携文丑回来复命!”

文丑傻愣愣的站立,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气得颜良直接用脚踹其腿窝,踹跪在地。

“呃?哦……拜见主公!”

见文丑根本就不在意颜良的脚踢和怒视,刘良就知道这孩子被颜良欺负惯了。

“起来!自家兄弟,不跪!”刘良想扶起文丑,谁想这大块头重的跟个牛犊子似的,根本就扶不动。

“呵呵,我自己起来。不跪正好,衣服破了我可没得换。”

文丑傻笑,颜良捂脸,众死卫哄然,而刘良却越来越喜欢这位不做作、耿直憨厚的大汉。

“取五十金来?替文丑兄置办行头!不足,尽管来取?”刘良直接吩咐手下阿大(晴儿的大哥)。

“诺!”

“主公,太多了,用不了这些钱财,五金就够了。”

文丑傻呵呵的回应,对于这种不劳而获的赏赐,他真心接受不了,特别是用五十金购买衣服,恐怕会心疼死他。

五十金,是什么概念?

汉代二十两(重量)为一金,一两的二十四分之一为一铢,也就是一两等于24钱,所以一金等于24钱×20两,就是480钱,一枚铜钱是五铢,也就是说,一金等于96枚五铢钱。

上前说了,1五铢钱=1元,一金=96元,而50金=4800元。

用不到五千块钱置办身上的全套服饰,以刘良现在的身家做比较,金额确实不算是太多。从此处可以看出,文丑绝对属于穷困的什么都没有的纯吊丝草根一枚。

“主公的赏赐你也敢辞?叫你拿着你就拿着,浑人!”

颜良恨不得再踹上文丑几脚,可当着刘良的面不得不收敛脾气,“主公!丑,乡野人,不懂礼数,良,请恕罪!”

“丑兄,性情中人,浑俗和光、豪放不羁,庬,甚喜!又怎会怪责?良兄,且放宽心!”

刘良有点鄙视颜良这种为了自己荣华,而担心被文丑拉低身份、被其拖累的小聪明做法。

傲气?虚荣心吗?

好,等我招来张三爷,看我让他怎么治你!

“二位兄长,整理好行头,且去休息,明日咱们一同前往河间和涿县。”

对于能够出去“玩耍”不用呆在家里“死宅”,好动的颜良、文丑自然是欣喜,揖礼回应,“谨从主公安排(听主公的)……”

张颌、张飞,我来了!你们可千万不要让我失望哦……

晚宴,如期举行。

现如今,刘良已经把普通老百姓的“两顿饭”规矩改了,至于菜式吗,还是和以前差不多,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足够的调料和食材,只能稍加改变点做法),再加上“君子远庖厨”,不得其法的他,只好多些肉食、多加米饭。

可即便是如此,那些死卫们巴不得永远与主公不分离,也永远牢记住一条:跟着主公,有肉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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