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最心灰意冷的时候,孔庸的确有过再也不下青衣峰的打算。不过,现在是步野奇疾难治,不得不找鬼道高手看看,他也只能带着步野去找那位老友。
本来牛勇、罗天佑也是想跟着去的,但都被孔庸挡下了。去拜阴教又不是去玩,而想学本事的话更是不可能,去这么多人根本就没有意义。最后,孔庸又带了个叫做张维的三代弟子,和步野一起上了路。
孔庸和张维的坐骑全是夫子牛,不过,从第一天上路时步野就知道这两头夫子牛的差别可相当不小。
孔庸的夫子牛是一头已经四十“高寿”的老牛,就在数年之前,这头本就灵智极高的夫子牛无声无息地进化成了灵兽。夫子牛以脚程快、耐力强、灵智高、性情温驯而闻名桥星,孔庸的这头自然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张维原本是没有坐骑的,就因为被选中随行,双晨院才专门给他配了一头,从此以后就归他了。虽然他那头年青的夫子牛不是灵兽,但照样把张维高兴的跟什么似的。张维是双晨院三代弟子中相当勤勉能吃苦的一个,而且人又聪明,不然的话也不会选中他。
步野的坐骑自然是红云,两相对比,夫子牛真的就跟贫困山区的老农一样,而红云则是北上广这样的大城市的白富美……当然,最重要的是有才,红云是绝对不会认可自己是花瓶这种说法的确。
三人下山后径直向北,用了三天时间抄近道穿过了月牙山脉,然后又转向东方。
生化门地处太歌中部偏东的位置,而拜阴教则在太歌极北,两个宗离的不近也不算太远,一路无事的话,就算以张维的那头夫子牛的脚程也最多二十天就能赶到。
这一出青衣峰,方显出孔庸的博学。一路所见,只要是植物,他全能叫上名字,并说出个一二三来。更牛的是,孔庸对“风水”这种东西也有重点地研究过一些,主要是关于养生方面的。
这天,三人行到一个山水秀美之处,东北方是一道高高的山梁,山下有一条极宽阔的大河流过,孔庸指着那山梁忽道:“你们看,这里虽然风景秀丽,但山石多呈深色,有很多地方还是红黄之色,便说明此山含有丰富的金属矿物。而山下刚好有河流过,必有地下水渗入山下……”
每逢此时,张维必是支起耳朵听的十分仔细,这可都是师祖一辈子的经验哪!
但步野却从中听出了孔庸的别意思,用一句诗来形容,那就是润无细无声。孔庸分明是想把自己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自己的胸襟等等等等,通过这样的一种无形的方式来传递给步野,一点点让步野稳重甚至厚重起来。
如果一个人博闻强记,见的东西足够多,底蕴足够深厚,那可真是想胸襟不开阔都不行。
所以步野听的虽没有张维那么认真,但孔庸的那份心意他却是领会到了。
沿着河左边的大道又向前行了几十里,道路忽地变窄,只因路左侧又平地拔起一坐高山。大路完全就是在那山的侧面硬生生开凿出来的,形状和“巨”字去了中间那一部分差多。上、左、下三个方向全是岩石,右面则深崖,下临滚滚河水,胆小的人在这样路上行走莫不心惊胆战,担心山突然塌下来怎么办,要是不小心掉河里了怎么办……
行人在这里全都自觉地放慢了度,一时间竟是有些拥堵。
看到这么多人,张维问道:“师祖,这里这么多人,前面莫非有城镇?”
孔庸骑着他的那头老夫子牛在人群中慢慢走着,一点也不急,应道:“嗯,前面有座芋头城,是方圆万里最大的城了,商业十分繁荣。”
“芋头城?”张维听的不由一乐,“产芋头的吧?”
“是,据说此城建立之初,便是以芋头吸引来往客商。这里的芋头可非寻常芋头可比,品种甚多,价格高者一般人家根本吃不起。”说到这里,孔庸脸上的神情便有些凝重。
步野看在眼里,心道老师莫不是想起了小时候的事?傻子都能猜得出来,孔庸小时候肯定过的很穷。
这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老人啊,幼时穷苦,年老了却能有这样胸襟,以行医济世,治愈所有顽症为一生志向……正感叹间,冷不妨红云却是不满地“吐噜”了一声。
“怎么了?”红云烦躁地连连昂头,四蹄乱踏,差点撞着边上的行人,让步野一下明白了它的意思,“嫌这里挤?”
说来也是,以红云的本事,水上能跑,天上也能跑,却偏偏要在这狭窄的山道上和那么多人一起“堵车”。
步野坏笑道:“那行,你回界元里去好了,我自己慢慢往前走。”
红云现在变聪明许多,大体能明白步野说的决不是好话,立刻不乐意了,不过,终究是它是坐骑而步野是主人,它只能妥协。看着这匹小母马那副委屈样,过了一会倒轮到步野不忍心了。
真是气死个人!
“老师,这里太急了,我到外面透透气。”步野向孔庸道。
孔庸从不反对步野的任何决定,何况他也看出了步野的坐骑有些烦躁,便道:“好。”
于是步野点了点头,轻轻一抖马缰,示意红云可以放开了跑了。
“唏律律!”
红云一声欢嘶,直惊的周围的行人纷纷侧目,还以为是有哪个富家公子或者权贵要在人群中纵马。不过,对这种情况大家的反应各不相同,胆小的穷人下意识地就要避让,有点钱的富人和有点本事的星云强者则面露不悦,还有个别几个底蕴深的几乎就要喝骂……
然而,当所有人的目光移过去时,却只看到一片红霞从人群中飘起,在空中转了半圈,迅飞向右侧的大河上方。
“云马!”
“还是灵兽!”
“度好快!”
“太神骏了!”
“这人有病吧,有灵兽云马还和我们挤!”
在无数惊叹声和嫉妒的言语中,红云并没有继续在天上飞,而是直接落在了下方的河面上。河水是向后流的,红云根本不管,奔起四蹄便逆着河水向前冲去,度丝毫未受影响。这一刻,红云分明是将河道当成了大道,不过却是它一人独享的,这莫不是在有意地气那些挤在大道上的人?
红云这一跑直跑出去五六里,直到步野说“等等”才停了下来。不过,红云竟是就那么站在了河面上,由滚滚河水托着它和步野屁股朝后向后飘去,看起来相当滑稽。
也不知过了多久,岸上忽地传来一声欢快的声音:“又来了又来了!小姐快看!那匹马屁股朝后滑过来了!”
“臭丫头,小声点!丢死人了!”另一个明显刻意压低了的声音没好气道。
可惜的是,那小姐反应虽快,她的那位丫头声音实在太脆太好听了,而旁边的人又没怎么说话,还是被步野听了一个一清二楚。
步野心中好笑,便扭头往那边看去,正好看到一个身着彩衣的娇俏姑娘迅扭过头去,装作从来都没注意过红云和他,目不斜视地向前走去……
但是,那姑娘身后却有个身着青色衣裙的傻丫头了卖了她,还朝步野可爱地吐了吐小舌头。
这是什么样的一对主仆啊……
红云四蹄依然不动,所以还是顺着河水向后滑,很快便距那对年轻的主仆越来越远。
直到这时,才听那身着彩衣的小姐向刚刚追上来的青衣丫头怒道:“以后再这样,别说我认识你!”
“嘻嘻,那匹马真的很好玩啊,马上的那个大叔也不凶。”
步野如果听到这声“大叔”,恐怕会一头从红云背上栽下来掉河里去。他这辈子也应过“叔叔”这样的称呼,但是“大叔”这可真是第一次。
“快走!没看人家都在偷偷笑话咱们!”彩衣的小姐拽着青衣丫头就往前疾走。
不得不说的是,这一对主仆在人群中也极为吸引人。
彩衣的小姐看起来只有十八九岁,紫红两色打底的长裙上有着几样丝带、环佩之类的彩色缀饰,乍一看颇有点异族风情。乌黑的长一部分直接垂在背后,另一部分则辫成了几条细细的小辫子,每条辫子上都有一根彩色的细绳扎成蝴蝶状做结,看起来既好看又可爱。
一身如此有特点有品味的打扮,其形貌也完全与之相称,身高约有一米七,在女孩里算是比较高挑的,瓜子脸上有着精致的五官,很是清纯。不过,双眼皮下的那双眼睛乌黑透亮,甚至闪着光,说明她有着与清纯的相貌不相称的智慧。
不管怎么看,这都是一个很吸引人的姑娘。
而那个青衣的丫头也不赖,虽然才只十三四岁还没长开,已然是个美人胚子。不过,这个丫头好像有点没心没肺,或者说神经大条,对周围的明显没有一丁点防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