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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鹧鸪天 第二十五章 石子,蝗虫,大火球,和烟草。(1 / 1)

<>宁静的小镇里满是阳光晒过石板路后散发出来的味道。

小镇散落在各处的宅院,还有那些高高挂着的红灯笼却又冲淡了午后的祥和意味,透着股富贵而腐朽的气息。

高氏在小镇当地算得上是首屈一指,高老太爷为人慈善,吃斋念佛,就算路过一个行脚僧也要留住好生攀谈。曾经有一伙走江湖的骗子闻名而来,扮成流浪汉在高家吃住了好久才告辞离去,事后有人给高老太爷点破,谁知老太爷笑呵呵说我早知道呀。我积我的德、他们造他们的孽,我们两相宜,两相宜。

就是这么一位菩萨心肠的老人家,今儿却被一对无赖气的动了嗔怒。

先是一个浑身上下脏兮兮的乞儿哭喊着敲门,那个委屈劲儿叫喊起来完全不像是他嘴里喊的几天没吃饭的样子。

哭喊声甚至惊动了内宅里休息的高老太爷,瞧着这孩子虽然哭喊的夸张,但身上的确骨瘦如柴,而且脊背和脚踝处的伤口做不了假。老太爷动了恻隐之心,吩咐门房将其带到厨下好生吃了顿饱饭,又派人包扎了伤势,末了还给了些流水钱打发上路。

乞儿千叩万谢的离去了。

高老太爷很开心,又做了一件善事。即便那乞儿身后可能是被某些丐帮团伙指使,但老太爷给他吃饱了饭、治好了伤,这就是实实在在落入口袋的福报。

紧接着,一个老年邋遢僧人上门,要与高老太爷论佛法。

高老太爷才做了善事,心态很是欢喜,但禁不住僧人谈禅疯疯癫癫。要说又是个来蹭盘缠假和尚吧,对方言语间提到的诸多禅宗流派传承、某知名禅院法师私事,又真真切切。且突然某一两句话,还真的是颇有机锋。

老太爷吃不准深浅,只当是自己慧根不够,本着礼敬三宝的心思,恭恭敬敬请僧人吃了素斋,并临行前送上许多银两给和尚筹建山门。

僧人背着银两前脚刚走,后脚高宅门口驶来了一辆马车,车顶有个大葫芦摇摇晃晃,马车上坐着一老一少两个游方郎中,吵吵嚷嚷喊着指名要给高老太爷看病。

都还没来得及从前门走到后宅的高老太爷被家人簇拥着站在大门台阶上,拄杖怒问:“你俩是不是当我傻?”

游方郎中大惊失色:“您是怎么知道的?”

小镇外。

被七八个家丁携犬执棒一直赶出小镇半里路的游方郎中,找到一条山溪冲了个澡。

天色渐黯,年幼的那个远远盯着溪水里的那个白条条影子,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

马车一角继续悬着一盏油灯,火苗如豆,十分昏暗。少年眼里的灯光也如豆子般,闪烁不定。溪水里的那个影子直起身来,把脏兮兮的衣服又穿在身上。

堕民少年眼里的灯火转为一脸嫌弃。

“神仙……您就算是想游戏红尘,感悟生活,在人前演一演也就罢了,何至于……人后也过的这么脏?”

方才的游方郎中,一澡污半溪。

“那不行,”老人一脸正经,“我是金三啊。”

游方郎中整理好衣物,从道旁捡了一堆石子儿,趁着犹能视物,拿石子砸溪水里的夜鱼。

十砸九不中,偶有倒霉鬼被从栖息的石头下被惊了出来撞到石子儿,也只是快速翻个个儿就消失不见。

“话说回来,要不是你撒谎骗我,你我何必演的这么辛苦,直接杀去找正主不好吗?”金三歪嘴埋怨。

那天山林中的劫杀以后,这位名叫白奴的堕民少年声称自己天赋异禀,能够循着气味找到金三老人曾经共事过的薛子瑜。

但事后,少年带着老人兜兜转转,始终不得正法。几番追问后,老人发现,这个少年竟然不是堕民。或者说,虽然也被归到了堕民的奴籍,但是少年除了一副机灵嘴脸,一点血脉遗留的能力也没有。

因此,才有了大脑门老人与白奴两人在小镇的露面。

金三不再砸鱼,把所剩不多的石子夹在指间,无聊弹出,石子一粒一粒消失在夜空里。

老人道:“所以你记住,这么多条人命可不是我杀的,都得记在你头上。”

白奴少年揉揉包扎好的脚踝,无动于衷。问道:“这是第几处了?”

金三露出一口黄牙:“谁记这个。总要折腾到他们觉得疼了为止。何况,像这样的假慈假悲,活着也没什么意义。”

石子弹尽,老人提起少年的脖子翻身上车,驱车离去。

远处的高氏后宅,高老太爷一家人在用晚饭,白日里打开了许多次的那扇大门是关着的。一颗小石子落在了大门上,发出啪的一声轻响。

朱红色的木门开了一朵花,那是溅射而出的木刺。

石子破门而过,在夜幕中继续向前,遇着了院中那颗花树。又是啪的一声轻响,树皮绽裂,木屑四溅,出现一个穿透的小洞。

石子继续向前飞行。

穿过一堵堵厚厚的院墙。墙皮剥裂,粉尘飞扬,继续向前。

穿过开着的两扇窗和一扇门。

掠过长长的餐桌上丰盛的菜肴。

掠过两侧满屋子孙微笑着的肃穆着的脸。

遇到长桌尽头刚刚诵佛完毕的高老太爷。

又是啪的一声轻响。

高老太爷的额头出现一个血洞。

他来不及将手上的念珠扬起、施展遁法,缓缓向后倒去。

随后是另一粒石子,和更多的石子。在墙壁上留下许多个小洞,在小镇的夜幕中留下许多道安静的的线条。没有惨叫声,但有惊呼声,还有奔逃声,人声和犬吠才刚要喧哗就迅速安静。

杀人这种事情金三很擅长,因为他是卷帘人第四代唯二的金牌杀手。

小镇灯火寂寂,疏密有致,远远望去如同夜幕中倾洒着黄豆。高宅的灯火依旧未熄,只是声音却没了。连镇上的夜靖安郎都未发现异常。

大门上,高氏的家徽,一朵铜制的海棠花脱落下来。

知否,知否,应是海棠依旧。

叮叮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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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山书院。

世人皆知大卢国出儒家圣人,尼山书院,就是至圣先师最初教授学问处。在儒家占据一洲道统的归栈洲,此地就犹如儒家一处圣地一般,早在书院旧址外修建了一座规模与建制都极高的尼山学宫。

反而知晓后山中的尼山书院的人,不多。

程先生说过,让想朝圣者有朝圣处,让做学问的人有做学问处,便是极好了。

董绿珠觉得这话就很对。

秋意渐凉,今天董绿珠独自一人去后山看红叶了,因此没有穿书院发下的女子儒衫,而是穿了一件白色的立领马面袄裙,腰间别了一卷喜欢的诗集。

书院这边规矩多,要求君子服色当随五时,春衣青,夏衣红,季夏衣黄,秋季衣白。还好董绿珠随韩先生正式拜入书院门中时候天以入秋,现在正好可以穿自己喜欢的白色。

归来路上,落叶覆满山道。少女玩心上来,特意挑未被落叶覆及的地方蹦跳前行。

持卷踩青石,红叶避白衣。

远处的观景台,一名身着书院儒衫的年轻男子,持杯遥遥望着这一幕。

喃喃道:“果然,第一眼就喜欢的,再看一眼,还是喜欢。”

身后友人起哄:“既然袁兄喜欢,那就尽管去喜欢,我们就不与君子争美了。”

席间几名女子儒生互视一眼。

有时候,这世上的喜欢和讨厌,就来的这么毫无道理。

山道上的少女毫不知情,临近书院时候,终究整理了下衣衫,恢复一幅清清冷冷的样子,缓步进入后山山门。

书院正中有一座小钟亭,亭内自行钟以墨家机关术驱动,正面是一个水晶盘,雕刻着十二时辰,水晶盘自行旋转,每到正时,大钟都会发出相应的玉罄声,声可传数里之遥。

比较有趣的是,在钟的正上方,有一只铜制的大蝗虫攀附其上,张大嘴巴,正好迎着旋转的十二个时辰的文字将其吞入其中。

董绿珠每次路过此处,都会驻足打量这座机关器物良久。

“这只蝗虫,名叫‘斯夫’。昔日圣人河畔观水,留下那句‘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书院因而请墨家械师铸此自行钟,以提醒书院学子时光流逝,不可怠学。”

董绿珠回头,甜甜唤一声“程先生”。

一名比临淄城的韩先生更显老态的儒生微笑点头。

少女好奇打量着蝗虫不知什么材质镶嵌的红色的眼睛,问道:“这只大蝗虫,真的存在吗?”

老年儒生笑笑:“若圣人观水的那条河在,蝗虫就在。”

少女拱拱手,“那学生可要更加不舍昼夜了。”

儒生摆手让她离去。

这师生二人相待,反而还不如绿珠与韩先生般恭谨有礼。

儒生缓缓抬头,远处山巅,几束目光始终跟着少女的背影,盘桓不去。

老人低哼一声。

山巅与书院间,有云雾生。

少女返回自己的住处,思量再三,关上窗户,从箱中取出一小坛酒,撕开泥封。

少女谨记阿庆叮嘱,捧坛小啜一口。

背一篇文章,啜一口酒。

想父母,想阿庆,想李明蔼,甚至也想裴文虎。

原来一个人喝酒,是这个样子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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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卢南疆。

天空之中,十数艘巨舟横亘。

巨舟之间有巨大锁链相连,拖曳数座大山。每座山下仍有巨型披甲猿猴托举山根,配合前行。

天际远处,有几颗硕大火球缓缓移动,拉出长而炽烈的尾巴。

不久之后,这几颗火球就会落在远处几个大江的中游,震断水脉,并且在地面数百阵师的配合下,使几条大江改道,汇聚一处,重现旧朝沭水入海大渎的盛况。

同时,也顺便震杀几名阳奉阴违的水神,彻底改换底层山水神灵格局。

移山,断江。

如今的王朝人力,已可胜天地伟力。

最大的飞舟舟首,一个佝偻的身形,一袭红衣。

崔相。

天空风大,须发飞舞,但老人仍想要努力看清云下疏浚工程的每一个细节。

此前的西京权相,以雷霆手段说服书院党派的张太安,强势压制大卢国地方官一脉配合山水工程,又只身亲赴穆山面见穆山山君,三日后乃回。

此时的崔不玮,权势可谓滔天。

身外名,也臭到了极点!

瞻蟾台外哭诉的群臣,数以百计。承露台阶下的奏折堆满御道。

大卢国毕竟只是西京王朝的附属国而非藩属国,被西京王朝以势压制,虽然最终全盘应允了西京王朝移山改江的计划,但朝堂底下可谓水滚油沸。

连尼山学宫,都派了书院君子来与崔不玮长谈。

眉心生一红痣的少年崔西河侍立一旁。

只听见这位老人低声念叨着:“浮萍已动,没时间了,没时间了。”

轰隆地动。

虽处高空之上,也有大风传来。

几枚火球落地,原有水府崩碎,大江改道。还有几名躲于山根水底的山水旧神灵临死前发出的恶毒咒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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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楚王朝,穆山山脉外五十里的小城。

黑池镇,众所周知是小刀会的地盘。当地小镇居民受到欺压,或者有什么事情需要裁决,第一念头不是去衙门找六扇门,而是找望家兄弟们主持公道。

望家兄弟的血里流着烧刀白。

这是所有黑池镇人都知道的事情。

黑池镇的镇民往往都以打铁为生,所造的农具是姜楚国最好。当然,兵器其实也最好。

望家兄弟的头头叫望左,在姜楚王朝当年与旧莱国开战的时候,率领望家兄弟毅然参军,如今战乱平息才回到家乡。所以望左很喜欢马。

以前没有人会帮他养马,现在有了一个。

小刀会院子后面有马厩,养着又老又瘦的两匹马。望左欣慰的望着两匹当年跟着他上过战场的军马,毛色似乎确实比之前好了很多。然后他顺着马的脖子往下看,在马儿喝水的水槽里发现几尾金鱼。

望左的脸色阴沉下来。

一个声音给他解释:“你的人不会养马,所以马身上总是生虫。除了花大价钱等马生病了拿草药给马匹驱虫,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在水槽里喂上金鱼。不管你信或者不信,这些鱼会吃掉水里你看不见的虫卵。”

望左沉吟了片刻,一把揽住对面这个人的脖子,笑起来。“我信你,因为在黑池镇,还没有人敢骗我们望家兄弟。包括你陈阿庆。”

望左手中加重一下力度,“你就好好养马,以后跟着我混。”

阿庆苦笑。

当时他跟随徐司匮被穆山宗的人接引去往穆山宗,却遇上了一场意外。机缘巧合之下,他竟辗转纵穿整个穆山山区,流落到姜楚国的这个小镇上来。

也因此,没能给李明蔼和绿珠回信。

阿庆接过望左递来的药酒,小口啜饮。

到现在他的身体里,还留着一截箭头没有取出。

被这个叫望左的男人救下以后,阿庆突然从丝丝入扣的计划中被打落了出来。一切都与意料中的不大一样,一切有似乎那样子顺其自然。

眼前这个短须微髯的男人身上,似乎有种阿庆从没见过,或者说从没在临淄城的市井与富水楼的神仙中见过的野性和……热情?

同样是出身泥淖,同样是眼盯着天空,但这个在参战前就是乡里之间的恶棍、战后回来就俨然成了保护者的男人,似乎永远都能看到苦难,但从不夸大和在乎苦难。

与阿庆的一步一算全然不同。

阿庆又啜一口酒,倚坐在马厩的栏杆上,身边是草料的燥味、马匹身上的热腥味和马粪的臭味混合在一起。

衣衫整洁的望左也随他坐了下来,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银制小盒子,从里面取出了一只粗大纸卷。朝阿庆一递,“来点?从新南饶州走私过来的好货。”

阿庆明白他的意思,摇摇头。又无奈问:“你为什么就这么想让我留下来?就让我安安静静的把伤养好,为你做一些事情还掉恩情然后放我离开,不好吗?”

望左把手里纸卷用药柴点燃,“因为我能从你身上看到你想要的东西,而且就从我这里。因为,咱俩很像。”

阿庆不再抱希望。

想跑也跑不掉,自己负伤在身。而身边这个男人,很能打。

这个男人一把扯起阿庆的嘴角,“别总这么苦着脸嘛,我又不会害你。”

阿庆问:“望大哥,你以前也过得很苦,对不对。你是怎么做到一直这么乐观的啊?”

望左吐出一口烟雾:“可能是因为习惯苦难了吧。”

阿庆问:“我们这种人,是一直都这么苦吗?还是长大了会好一点。”

烟雾里一股好闻的烟草味,烟雾里的男人说:“没有习惯,只是想通了。我们的苦难不止至死方休,而且与生俱来。”

天气微寒。

有些人体内却隐蕴有光热。

有人腾空跃起,从裂开的风里出世,有人跪在地上,发出雷鸣般的嚎啕。这些人身体内的光热终将烫破冰面,点亮黑暗,为这个世界写上自己的答卷。

人生再苦,光热犹存。

(两章共14000字。久违了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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