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总须鼎力相助(1 / 1)

()()“没有好位子了是吗?”于小界误会,左右大致看了看,“让我想想办法。//百度搜索看最新章节//”

于小界抬手便要叫侍应生,被我拦了下:“喂,你不会是要为个好位子一掷千金吧?没必要的。”

“可你难得才对我提个要求。”于小界对这儿也并不陌生,没回头,直接向后指了指史迪文所在的VIP卡座,“那里好不好?丫”

“不好!”我身子猛地前倾,接着又缓缓撤回来,“我们……两个人坐八个人的位子有什么好。媲”

“好,那你来选一处风水宝地。”于小界仍被蒙在鼓里,有着好兴致。

于小界挡住了我大半的视线,但这其中,并不囊括史迪文。他侧对我着,坐姿并不挺拔,但好在人高腿长,永远不会低人一等。不停地,有男人或女人的手臂伸向他,一杯杯佳酿他是照单全收,除了其一。我循着那手臂找到它的主人,果然,是姜绚丽。

一心扑在余光上,可我嘴里也还得念念有词:“这个风水一说,可是流派众多,但也不外乎天地人合一……”

于小界终于明察了:“何荷?你……?”

这时那纱帘内,异乎寻常。黑压压的人影如同咔嚓一声,被定了格。天堂CLUB一向以气氛闻名,高亢到亢奋,亢奋到像是随时会炸裂。即使是我,一边大谈着风水,也仍抵不过那锵锵的节奏,随之摇头晃脑着。所以他们的定格,太诡异,太危险了,除了在酝酿,再无其它可能。

我胆小了,满脑子都是他们炸裂后的飞沙走石,波及无辜。所以我对于小界和盘托出了:“你相不相信冤家路窄?”

于小界在我的指引下,回过头,辨出史迪文。

我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于小界会说:这儿又不是他开的,我不走不走就不走,要走也是他走……

可好在,他这次和我一样,秉承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宗旨,稍加衡量地,弹琴似的用手指敲了敲桌面,便站起身:“走吧,我们换个地方。”

可惜,我才随他站起身,那纱帘内便传出砰地一声。有人摔了酒杯。

这会儿,于小界似乎比我更迫切地要逃出这是非之地,他揽上我:“我们走吧。”

而我却钉在了地板上。

因为史迪文的抗议响彻了云霄,因为他像小孩子一样,在任性地发着脾气:“我就不和她喝!我就不和她喝,你们能把我怎么样!”

那酒杯自然是史迪文摔的。而这会儿,他的手指指向姜绚丽,还在隔空戳戳点点,怎一个无礼了得。

这是一个三十七岁男人说出的疯话,做出的疯事儿,因为他醉了,更因为他抵死不从。

姜绚丽这被动的“主角”,摆了摆手,自打了圆场。一下子,这风波便过去了。

可尴尬还是有的,所以她掀开了纱帘,出来透透气。我不免就这么直愣愣地,和她打了照面。

姜绚丽的妆并不绚丽,天生丽质的一张红唇也没有被她好好强调。她套了件米色的宽松毛衫,合身的黑色锥形裤下,是一双镶有亮晶晶的珠片的平底鞋。这是我一贯的穿衣路数,不是她的。可要说是我的路数,也不全是。我更偏爱高跟鞋,可她不行,身高一米七以上的她要真“效仿”我的话,不要说穿高跟鞋了,锯下一截小腿才是正解。

因为那不光彩的一幕被我目睹,她失控地,对我面露了一丝丝凶恶。

我握住于小界的手,抬了脚:“走吧。”

可造化弄人。这时,史迪文又一次地,全无酒品可言地冲了出来。他埋着头,跌跌撞撞地一把拨开姜绚丽,一头撞向了我。我不是他的目标,只是个谁谁都有可能充当的“倒霉鬼”,因为当下的他,是从里到外,彻头彻尾地醉了。

这一撞,他的胃里愈加翻江倒海,说话间一股洪流便要自口中倾泻。

我别无他法,只能扶稳他:“咽回去,丢死人了。”

于是,史迪文一抻脖子,真的……咽了回去。

有和他同行的人追了出来:“Steven?还好吧?”

于小界伸手,阻开了我和他,而他就就势倒向了那来人。

他对我迟缓地眨了眨眼,面无表情地对那来人说:“知道我为什么,不能和姜小姐肩并肩,腿挨腿地挨……挨着坐吗?知道我为什么,连干杯都死也不能和姜小姐干吗?因为……有人,禁止我这么做!因为……有人,让我视姜小姐如……如无……无物。我,答应她了。”

我定住。

史迪文这番话,并无新意,这是我心里早早就有了的答案。可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把握又怎样呢?当正确答案被公诸于众,我还是不免暗暗地,自叹了一声Yes。

姜绚丽脸色青一阵红一阵。从此,我们再无交好的可能。

于小界仍保持着翩翩的风度,但手上加大了力道,让我不得不随他而去了。

“Fuck……”史迪文奄奄一息地,“我好像看见她了,看见她了……”

我该死地,还是又回了头。

史迪文正失去意识,面带笑容地缓缓下滑。那来人勉强接住他,可他的下半身还是瘫在了地板上。

“我来。”姜绚丽上前,搭了把手。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还顾得上示威般地看了看我,仿佛那个“我来”,不仅限于今天烂泥般的史迪文,还包括今后更多时候的史迪文。

车上,于小界问我还要不要再换个地方,我笑眯眯地说了随便。

车子行驶了大概十分钟,于小界决定解解这个疙瘩:“他对你还真不是逢场作戏,嗯?”

我嗤笑:“切,对我掏心掏肺的男人比天上的星星还要多。”

“可他有妻子。”于小界心平气和。

我滑稽地撇撇嘴,没再做声。这个时候,我倒是也能发表长篇大论,可以抨击他,也可以满不在乎地调侃他,可有人说过,我夸张的滔滔不绝,一向只能暴露我的阵脚大乱。所以,罢了。

那人是史迪文,只有他这么说过,大抵因为只有他才会让我一而再,再而三地阵脚大乱。

后来,我和于小界拎了一打啤酒,去了嘿摄汇。

他先是问我:“要不要去我家?”

“去你家,那还不如去我家。”我煞有介事地,“万一你在我家兽性大发,主场对我还比较有利。”

我并不消极。在和于小界的恋爱中,他要是主导,,我要是只有两分不能自已,其余八分,也总能努努力补上。

尽管这会儿,我心心念念的,都是血缘的微妙。在那有数,但足足数以百计的没有史迪文的,安宁的时日里,是厚福使得那安宁不至于萧瑟。而今天,厚福的“忘恩负义”正令我无处话空虚,史迪文便亲自出马,几乎是以一种自我“毁灭”的方式,别出心裁地填补了那空虚。

我不能任由血缘的微妙,带动我私欲的泛滥,只好甩甩头,提议去了嘿摄汇。

于小界费了好大工夫,才打开嘿摄汇的卷帘门。

显然,他并不常来。他不再是那个穿法兰绒衬衫,凡事亲力亲为的少年了,他撅在那里,风衣的下摆垂在地上,沾了灰,让我恍然大悟,他是活生生被我逼回到了今天。

两个金牌摄影师,足以支撑嘿摄汇的正业,可正业之外,却留下一地狼藉,乌烟瘴气,无人操持。

于小界有尴尬,更有不满,立即掏出手机,要追究责任。

我找到笤帚,拐着弯儿地阻止他:“和我约会时,严禁联系他人。”

于小界来争笤帚,我两只手牢牢把住:“于小界,这些事你不是不会做,只是太久不做,不习惯做了。有能力,有福气被人伺候,这不是坏事,今天要不是我,你也压根儿不用再做这些事。所以,我来。”

一时间,于小界若有所思地松了手。

我投入劳动,直到我都勤勤恳恳了好一会儿了,他还在原处。我威胁着他的鞋尖:“让一让。”

这时,他才笑了笑,一边走开一边说:“何荷啊,你说的那第三种可能,真的不可能,因为就算有哪个男人一开始对你不是真心,你也总能慢慢勾出他的真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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