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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三章:连总(1 / 1)

俄木布带兵到达连城一带的时候,遇到了溃败下来的族人。

他有些难以置信的看着狼狈溃败下来的族人,心头微颤。

一个不好的念头在他心里升起。

俄木布手里只有两千精锐,其余兵马都是草原上的牧民。

他们死命的催动座下的战马,如风驰电掣般往回奔来。

钢甲重骑紧追不舍,掀起更大的黄沙,俄木布只看到了后面烟尘滚滚,不知发生了什么。

只能从黄沙中偶尔闪过的黄沙推断,他们正在被追杀。

“拦住他们,问问发生了什么。”

俄木布下令道。

但是,他哪里知道,这些人看到他跑的更快了。

他们好不容易捉到一个冲入阵列的牧民,这牧民只是颤抖胡言乱语。

“魔鬼,魔鬼,他们是魔鬼。”

俄木布心头一紧,连忙带着麾下精锐返回。

待黄沙散去,以钢甲重骑为先锋,轻骑紧随其后杀了出来。

至于俄木布的先头部队,已经葬送在了流沙里。

他们一出来就看到了举着大纛的俄木布精锐,他们直直朝着他们冲了过去。

俄木布回头看了一眼,顿时吓的亡魂皆冒。

他恐惧的目光看过来,正对上钢甲重骑,冷凛头盔下如狠一般凶狠的眼神。

“撤,撤!”

三万人对一万人,顿时溃不成军。

在钢甲重骑前面有很多溃散的牧民。

他们拼命催动身下的马匹,四散飞逃。

钢甲重骑追到他们,挥舞手里的长刀,一刀将马上的鞑子砍成了两半。

他们身上的皮甲极为单薄,很容易就能砍破。

钢甲重骑砍翻面前的鞑子之后,大发一甩,那鞑子的尸体已是滚落入尘埃之中。

阵列中的将领下令,传令兵挥舞旗帜。

钢甲重骑身后的轻骑立刻穿插进去,开始大肆砍杀。

钢甲重骑去势不减,借着马力,手中的长刀在那些鞑子兵身上划过。

这种大冷的天气,就算逃得性命,带着那种长刀划出的长口子,绝对活不成的。

挡在他们面前的一个个鞑子兵纷纷被杀,只是顷刻间,他们面前再无一人一骑。

他们锁定俄木布的三千精锐,紧追不舍。

当他们追到垫后被抓围的三百余军士这里的时候,他们已经解围。

围着他们的鞑子兵已经跟着俄木布逃了。

长途奔袭,钢甲重骑的马匹已经很是疲乏,甚至很多战马已经开始口吐白沫,如果继续追击下去,战马就活不成了。

不得已,钢甲重骑在这里开始整顿。

不过轻骑们却不会停下,他们一人双马,马速不减,他们站在马背上凌空换马,继续追击而去。

钢甲重骑一人三马,他们的战马吊在队伍的最后面。

等他们的战马被带过来之后,失去战马的军士们解下战身上的铠甲往新马身上套。

跑疲乏的战马同样被解下铠甲开始更换。

至于那三百余骑,他们结成阵列,正在警戒。

以防有鞑子趁着这个空档前来偷袭。

俄木布带着三千精锐,还有一些溃兵往托克托营地而去。

可是,他们还没靠近营地就听到了火铳的声音。

留守营地的鞑子兵已经被火铳手解决了。

现在守着营地的正是火铳兵。

他们刚刚靠近营地,就受到了火铳兵的洗礼。

位于阵列前锋的骑兵瞬间倒了一地。

明军火器犀利塞外诸部早就领教过的,俄木布心下骇然,连一战的勇气都没有,调转马头,带着残存的队伍就往西面的沙漠而去。

火铳兵多步卒,没办法出来追击,但是吊在他们身后的轻骑却是不会放过他们。

轻骑兵一路追击,追了十里之后,纷纷勒缰停了下来。

骑兵中的连总们热÷书集起来,商议起来。

他们要决定是否深入追击。

“呸,这狗曰的鞑子跑的真快。”

拐子吐了口嘴里的沙子,看着沙漠的尽头愤愤的骂道。

他生气并不是沙子,而是到嘴的军功跑了。

拐子是王二从陕西带过来的,他以前也从过军,只是缺饷又缺粮,所以他从了贼。

到了王则之这里,经过李化的洗脑,拐子成了忠于王则之的狂热分子。

经过数次战斗他又积累了足够的军功,所以他是带领三支轻骑的连总之一。

“根据《交战守则》,以目前的情况咱们要商议一下,到底要不要继续追击。”

另外一个连总拿出《交战守则》翻看起来。

仔细一看,这个连总竟然是沈狗蛋。

与刚来时的唯唯诺诺受人欺负不同。

现在的沈狗蛋一脸的络腮胡子,满面风霜,与刚入军营的他判若两人。

整个人都散发着将领的气质。

沈狗蛋是活不下去才从军的,本来只是试一试。

这一试不得了,经过数次作战,他竟然也积累了不少军功。

都说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沈狗蛋就是那种不要命的。

当他刚进军营受到军营暴力的时候,他是绝望的。

在王则之给他主持公道处罚了高见之后,沈狗蛋就认准了王则之,哪怕是叫他去为王则之死他都愿意。

这一点,从他在李化的培训下非常积极就能看出来。

这两人都是思想积极上进的分子,加上他们的军功,王则之就把他们破格提拔了。

当然并不是所有达到军功的人都会被提拔,前提是他们对王则之足够忠心。

这样做对其他努力获取军功的军士也许不公,不过对王则之来说,光有军功是不够的,要忠于他才是最重要的。

除了他们两人,带领队伍的还有一人。

此人面容冷漠,一言不发只是静静的看着两人。

这一人是盂县反贼中淘汰出来的五百勇士之一。

如果说沈狗蛋是因为不要命才能获得军功,而此人则是因为够狠。

他的能力在杀人上尤为突出,能一刀解决的人,他绝不出第二刀。

就是沈狗蛋这个不要命的都有些害怕他,因为两人根本不在一个级别上。

王则之把他提拔上来,正是看中了这一点。

“喂,冷脸子你怎么看?”

拐子对着他问他。

之所以叫他冷脸子,那是因为不知道他的名字,因为这家伙话很少,而且经常冷着个脸。

“等。”冷脸子说了一个字,不再说了。

“没错,我们得等钢甲重骑跟上来,凭咱们这些人,如果遇到了强弓、硬弩、标枪的攻击是抗不住的,还是得靠钢甲重骑。”

沈狗蛋接着冷脸子的话说下去。

沈狗蛋刚说完,他们身后就掀起了滚滚黄沙。

钢甲重骑跟上来了。

其中一人越众而出,策马来到三人面前。

他看了三人一眼,就知道他们是按照《交战守则》在商议是否追击一事。

孙伯仲,他本身就是边关骑兵。

他行军打仗的眼光,远高于三人,他的地位也是高于三人的。

因为他们是王则之的直属骑兵,除了王则之,谁也调不动他。

“前路不明,粮草不济,不宜追击,撤!”

孙伯仲说了一句,三人二话不说就命传令兵挥舞旗帜,指挥队伍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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