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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君霞(1 / 1)

<>两封信抓在手中,我首先拆开的是于虹同桌的那封信,因为在任何时候,我的好奇心总是大于别的情感,竟然有女生会给我写信,这让我的心又小小的骄傲了一下。信上的内容我能猜到个大概,一般第一次给一个陌生人写信,都会写一些想认识你之类的话,她信上的内容也不过如此,但这也并不影响我会去猜测她是一个怎样的女生,信上说她叫王君霞,是于虹的同桌,因为觉得我特别,所以想认识我。于虹的信就聊的大方多了,说在上物理课的时候被焦皮点着回答问题,当时她正在打瞌睡来着,起身之后自然是回答不上来,最后就给挨了一顿批,然后她就说她想请假,内容是:对不起,老师,我今天脑子进水了,想去医院,望批准。看完这封信我笑笑,这理由不错,说不定下次我能用上。

给于虹的回信我说到了想见见王君霞,自打收了她的心之后便有一种强烈的好奇心,对于任何事情我总想追根溯源,弄个明白。于虹只是说最近在紧张的进行初三的复习,有时间会让我见到的,这个有时间让我想了好久,到底什么时候才算是有时间?又是上级的通知帮了我的大忙,说明天将会迎接上级领导的检查,今天下午全校大扫除,在大扫除之后,全校同学就可以在校园里肆意的玩,也正是这个时间,成全了我见到她本人。

还是在打乒乓球的时候,于虹并没有和我一个队,她在她们班同学聚集的台子前,和我们班同学所占的台子离的很近,偶尔的一次眉目传情,便会让我高兴好久。也许是“人逢喜事精神爽”,我打球的技术也变得高了起来,和祝坤对阵的时候,已经能和他对成平局,有时候还能力压他,祝坤感觉很奇怪:“刘凯,你今天是怎么了,才几天技术就这么好了!”我笑笑:“在老家本来我就会的,只是没有经常玩,玩过几次之后,便就熟练了。”他摇摇头,有些无奈的走下场。

当我默默的打了一会球再去寻找于虹的身影的时候,发现她已经不在乒乓球台子前了,我在人群中搜寻了好久,才发现她在好远处的操场上干什么。我向大家说了一句:“不玩了!”然后就一路小跑的到了操场,那些一起玩乒乓球的同学都一脸愕然的看着我,对于我的行为很是不解,人家要排好久队才能抢上的位置,他竟然说走就走了。和她的距离越来越近,我发现她正拿着一根树枝,逗弄着地上的什么东西,我走上前问到:“干嘛呢?”她没有出声,似乎玩的很高兴,我才发现地上是一只毛毛虫,正被她用树枝戳的身体不停的扭动,这场景让我很无语,她都还比我大一岁的,竟然还玩毛毛虫。秦飞从我们旁边经过的时候,对我们一阵唏嘘:“刘凯,于虹,你们干啥呢?”他是我的同班同学,我却没有想到他也是认识于虹的,听他的这声音,似乎是刚发现了一个什么秘密一样。我们都没有回答她,但于虹却做了一个惊人的举动,她插起地上的毛毛虫就向秦飞的脸靠去,秦飞一阵惊呼,然后不停的往后退:“拿开,快拿开,我怕这玩意!”退了几步又说到:“你怎么不去弄刘凯啊?”于虹笑的很高兴:“我就是要吓你,不吓他。”秦飞又看向我:“刘凯,你管管她!”我摊摊手:“她做什么事是她的爱好,我怎么管!”秦飞指指我们俩:“你们都有种!”然后一溜烟的给跑开了。我和于虹在后面笑的都快趴下了,身体长的那么壮,没想到却害怕毛毛虫。

我们俩一起回到了乒乓球台子附近的凳子上,她坐在我旁边,我俩背对着夕阳,在夕阳下她是那么的好看,一缕长发搭在背上,腮被阳光照的有些发红,我最爱的眼睛里透露出一种清澈,在她左手的手腕上系着一根红绳,今天她全身都穿的校服,肉色的袜子外面套了一双橘黄色的凉鞋,她似乎安静不下来,坐在这里还在不停的张望,有时候对视到我的目光,便给我一个微笑。在我看到她脚的时候,给了我一种很深的印象,因为上面的血管有些凸起,这种凸起的血管以前只在爸爸的手臂上见过,我总感觉那是象征着力量,期待着自己有一天也能长成那样,现在见到于虹的血管,却让我一阵的不舒服,倒不是因为女生的血管不好看之类的,而是想到了血肉之躯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她也会老的,在她慢慢衰老的时候我还会如现在一样喜欢她么?这种想法让我自己都感觉可笑,这么年轻就开始想着老了以后的事了,也许我真是一个杞人忧天的人。

我尝试着问了一下:“王君霞是谁?你带我见见吧。”她一惊:“你不说我还把这事给忘了,你等着啊!”然后就见着她的身影从后门冲进了教学楼里,不多时她下来的时候,后面就跟着一个女生,她的个头比于虹矮了好多,大概和谢佳婷差不多高,有些圆的脸上是两片绯红,不知是本来的,还是因为要见我的羞涩,我感觉这边的大多数女生脸上都会有一种红,似乎是被风沙吹成了这样,她也是穿着校服,不过因为个头比较小,校服在她身上显得有些大。于虹领着她到了我旁边,指了指身后:“就是她咯,你们慢慢聊吧,我走了。”她这句话让我很尴尬,做女朋友的走了,留下朋友和自己男朋友单独说话,这是哪门子事?不过到了这边,我见识了太多的不好意思接受,就如枕在女生腿上睡觉一样,见着于虹的背影离开,我把目光移向了她,她应该是属于那种胆小怕事的女生,对于我的目光开始显得有些局促不安起来,我开口问到:“你就是王君霞?”她点点头,也学着我的语气:“你就是刘凯?”我瞬间就乐了:“你不是给我写信么,怎么还不知道我是谁。”她赶忙解释:“不是,是以前看你都离的太远了,我眼睛近视,没看清。”我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那现在看清了?”她点点头:“嗯,比在远处看时更帅。”这,这句话我该怎么回答啊?心里想偷着乐吧,又不知道是不是她在初次见面的时候拍马屁,想了想我便岔开话题:“你为什么给我写信?”她迈着步子,更靠近我了一些:“因为我觉得你特别啊,信上不是说了么。”

我们俩就这么你一句我一句的聊到了放学,于虹自走后就再没有出现过,在和王君霞聊的时候,我的脑子里一直在想着她。王君霞基本在每几句的时候就有一句吹捧的意思,也听的我的心里特别的舒畅,被人抬高是一种美好的感觉,这种感觉和鲜花掌声给予的感觉一样,我有些飘飘然,不过我也会偶尔怀疑:我真的那么优秀,那么特别么?我弄不清楚她是不是因为喜欢我才给我写信的,反正这个学校交笔友是很正常的事,我也乐于接受笔友,不过我却是不喜欢她,除了她那种温顺的性格之外,似乎在她身上再找不到一点我喜欢的东西,这样,做朋友倒是挺好的。

因为她们初三的学习比较紧张,所以和于虹的通信慢慢少了起来,只是在每天晚上放学了一起走,我送她回家。王君霞却是另一番情形,基本在每天都会收到她的信,我回信问为什么初三了,你的时间却这么充足,她说她是准备留级的,所以现在没必要学那么认真。我算是明白了,原来她打定了主意就是在混日子。

这周星期四的晚上,我在送于虹回家的时候并没有直接就回,而是去街上逛了一圈,她的交际圈似乎很广,在路上经常都能碰到跟她打招呼的人,尤其是在路过那些台球桌的时候,对于这个情景,我并不是很在意,因为我到了这里连半年都不到,而她已经在这里生活了这么多年,肯定是有很多朋友的。爸妈随时留给我身上的零花钱只有五块,因为他们觉得在家里把饭都吃够了的,就没必要留那么多钱在身上再去买零食了,用这仅有的五块钱,我想给她买些什么,可想来想去,似乎只能买到冰棍,连冰激凌都是三块钱一份,两个人的显然钱不够,可我问她时,她却说不吃,要是我想吃的话她可以带我去她朋友那,她朋友就是卖冰糕的,不用钱。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吃零食,包括冷饮那些,问出这个也是在意她,她既然说不用了,那就算了呗。我们绕着乌恰县那些人群多的街道走了一圈,中间寡言少语,我始终保持着和她的距离一米,因为我觉得这是我和女生最安全的距离,这样即使大人们看见,也会觉得仅仅是同学关系而已,这样的散步在几天晚上之后,她似乎厌烦了,而我的家里也开始干预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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