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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五章:骑士比赛(2)(1 / 1)

<>观看比赛的人们,带着各自的家眷陆陆续续的出现在看台上,寻找自己熟悉交好的贵族挨着坐,不停的打招呼和碰杯饮酒。

女人们则聚在一起,讨论时下最流行的头巾与长裙式样,主席台对面看台上,坐满从各地赶来的手艺人、商人或者本地农民,两个看台中间被比赛通道隔开,以便区分身份的高低贵贱。

我孤独的坐在人群中,既没有熟悉的面孔过来跟我打招呼,也没有谁想要认识一个,第一天来就和强大的诺曼底公爵结下梁子的倒霉蛋,至于那些满身庸脂俗粉,刺鼻味道的所谓贵妇们,我倒真希望她们离我远一点。

博杜安伯爵故作矜持的捏着一颗葡萄,一位衣着华丽管家模样的中年人,走到他身边附耳说了些什么,伯爵把葡萄丢进嘴里,清清嗓子示意大家安静,然后整理着自己的长袍站起来,昂着下巴巡视了一圈,接过侍从递过来的权杖在地上敲击了两下,底气十足的宣布:

“比赛开始!”

什么!这就开始了?没有让人血脉喷张的激情演说,也没有为了上帝之类的煽情桥段?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这群欧洲人,喜欢如此血腥野蛮的斗殴游戏,让活生生的人拿着武器,和与自己无冤无仇的陌生人捉对厮杀,然后乐此不疲的为每一次骨折和崩掉的牙齿欢呼雀跃,在比赛持续的大半天时间里热情如火丝毫不减。

我饥肠辘辘的盯着眼前侍从,又端上来的苹果和葡萄发呆,身边的贵族们却神采奕奕的欣赏正欢,不时和身边的人,对某个危险的武打动作交换下意见,不外乎是怎样怎样能够更快把对方的肩膀卸下来,好像那是一件多么值得夸耀的技术。

贵妇们的坐席早就空了一大片,只剩下几个歪瓜裂枣,还在左顾右盼的寻找自己的目标,许多年轻的贵族少女和某位大人的私生子,或者骑士的英俊侍从躲在角落里拉拉扯扯,然后手挽手的消失在竞技场,去外面莺****长的茂密草丛中,进行更深一步的交流,也许会弄出私生子的私生子,多搞笑!

场地中的比赛已经到四进二的关键阶段,从前来参赛的三十二支队伍中,脱颖而出的四支优秀队伍正在捉对厮杀,大家都选择相对比较容易些的对手,这样才能保证自己能够保存实力的进入最终的决赛,不过眼前混乱的场面,仍旧让我分不清各自阵容,但是我知道公牛他们就在看台下面卖力对抗的十二个人中间。

之前的比赛中已经有三位不幸战死的武士,其中就包括铁匠的小儿子,不过这位父亲显然没有那么伤心,因为他的儿子光荣的死在一位,来自特鲁瓦古老家族的骑士剑下,并且承认战死的小伙子,是他见识过最勇敢的对手,这让双方都感到无比荣耀,死亡相比之下就没有那么重要了。

重伤不治的战士会被很有风度的对手赦免,然后拖下去疗伤,不过从吓人的伤口上来看,就算不死于失血过多,他也很难逃脱感染的厄运,最后浑身发臭的死在某个阴暗的房间里,被自己为之战斗的封君无情抛弃。

不过那些在一开始就支撑不住举手投降的骑士,会在满场的嘘声中一辈子淹死在耻辱里,他的封君面色铁青的盯着他一步步离开颓唐的背影,攥紧的拳头表示已经暗下杀机,凄惨的结局可以想见。

这难道就是后世被推崇备至的骑士比赛?

那些彬彬有礼的骑士和严谨的比赛秩序,高尚的情操和美丽的公主呢?

这完全就是个古罗马斗兽场的现实版,只不过站在场中如野兽般嘶叫交战的不再是卑贱的奴隶,而是套在铁壳子里的贵族骑士,相比之下似乎谁也没比谁高贵到哪里去,都是统治阶级无聊时娱乐的玩物。

“你的那些武士运气还真好,竟然能一路撑到现在,狡猾又诡计多端,从来不硬碰硬的正面交战,尤其是那个个子瘦瘦高高拿弓箭的,总是躲在暗处放冷箭。”

诺曼底公爵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我身边,恶狠狠的攥着酒杯,正眼都不看我的说威胁道:“不过他们很快就要见识到什么叫真正的骑士,愤怒的战斧会把他们撕扯成漫天飞舞的碎片,被野狗和乌鸦啄食,带着洗刷不尽的屈辱去见上帝,这就是对你公然顶撞我的惩罚。”

我莫名其妙的看着眼前这个金发倒竖的年轻人,如果不是早有了解,我一定认为他是那种杂志封面上,让人看了直流口水的性感帅哥,谁会想到温婉的面孔下,竟然是如此小心眼的脾气。

我脸上带着礼貌的微笑,拿着酒杯和他碰了一下,针锋相对的回答道:“虽然不知道您说些什么,不过既然选择战斗,不到最后一刻输赢还尚未可知呢,就让我们拭目以待谁才是上帝选择的战士吧!”

决赛开始之前有一段休息的时间,平民观众们抓紧时间拿出自己带来的食物填饱肚子,或者花上那么一枚硬币,从比赛场外兜售饮料的小贩那里,买来掺了葡萄汁的凉水来开开洋荤,让身边的邻居艳羡不已。

骑士比赛同时也是商人们盛大的节日,尤其是在安特卫普这样富裕的城镇里,有产阶级占了大多数,他们有足够的闲钱,能选购自己心仪的小物件。

不论是一小瓶声称是意大利修道院原装运来,其实是在香槟某个山沟里用自家劣质葡萄酿造的果酒,还是一条细羊毛的小披肩,都会为了攀比和满足小市民的虚荣心,在经过简单的讨价还价之后买下来,仅仅只是让自己成为明天居住街区热议的焦点,当然,他不甘示弱的邻居们砸锅卖铁,也会在第二天买来一模一样的物件以显示自己的富足,高兴的当然是那些窃喜着在背地里数钱的商人们,又一次为自己压箱底的破烂找到了销路。

在中世纪根本没有后世传统意义上所谓的贸易,那些幻想中商人们驾着巨大的货船,或者领着庞大的商队,穿越带有异国情调的丛林山丘,从一个地区前往另一个地区,转运大宗大宗稀世罕有的珍贵货物,然后腰缠万贯富可敌国的景象,根本没有出现在这个时代。

所谓的贸易不过是一些不被基督世界认同,又没有土地耕种的犹太人冒着生命危险,穿越那些潜伏着强盗的恐怖森林地带,把一点点可怜的针头线脑,卖给穷山沟里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没见过世面的农民,还得时刻提防打着惩罚不从事劳动的寄生虫旗号的贪婪领主,如果他老人家心情好邀请你去城堡作客,感谢上帝,不把足够的赎金在火苗吞噬你之前送到领主的钱窖里,家里人就只能得到一堆面目模糊的黑炭。

弗兰德的强盛在于历代伯爵对于商业,尤其是犹太人经商的宽松政策,他们并不像是其他地区的领主那样,憎恶从自己钱袋里掏出金币的商人,也不会通过杀鸡取卵的办法,抢劫他们来满足自己,只是通过征收相当数目的税金,来充实自己被长时间同周边国家拉锯战所消耗的金币。

弗兰德的传统工业是羊毛纺织,这里河汊纵横的平缓低地造就大片适宜放牧的草场,每家每户的女人们都会一边照看羊群,一边不辍的忙乎着手头的纺锤,织造出大匹精美的羊毛制品,然后卖给某个走村串巷收购的犹太商人补贴家用。

收购足够多的货物,并且缴纳清楚自己应付的税金之后,商人们便会雇佣弗兰德伯爵旗下的商船队,跨海将弗兰德颜色鲜艳的羊毛制品卖给彼岸的英格兰,换取此地同样价值低廉的细羊毛布,运回弗兰德染色加工后,走相对安全的布拉班特卢森堡路线,销往德意志内地和威尼斯。

如果运气足够好,能够避开沿途不时出现打秋风的强盗和暴民,以及虎视眈眈的领主们,这一趟的收入差不多相当于投入本金的两倍,当然上帝并不是一视同仁的眷顾每一个向他祈祷的虔诚教徒,总会有一些人消失在漫漫征途中,再也没有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

“我讨厌这帮市侩的寄生虫身上,俗气的下贱味道。”

里尔伯爵做作的吸了下鼻子,好像真的闻到什么奇臭无比的味道似的,皱着自己永远也舒展不开的眉头说道:“这种味道会让我神经衰弱,呕吐不止。”

博杜安伯爵把空酒杯放到侍从端过来的盘子上,优雅的从面前摆放整齐的餐碟中,撕下一小块烘烤正好的白面包丢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说道:

“也许你会比较喜欢他们带来金币的味道,就像这种东方才有的神奇盘子,比我们粗糙的木盘和陶盘要精致漂亮得多,难道不是吗?”

他挑起眉毛,那种表情好像在嘲笑里尔伯爵,在数次边境战争中的失败,正是源于统治理念上的保守,贪婪却道貌岸然,不得不今日阶下为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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