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去干掉他!”
骑士异常兴奋的喷着吐沫星子,手一抖又惊出担架上的我浑身冷汗:“这肯定是上帝的庇佑!”
听他把话说完,我反倒平静下来,擒贼擒王的招数,确实能迅速扭转于己不利的局面,至少可以造成敌人的恐慌,所谓军心一散百师皆溃,抓住时机痛打落水狗是奈梅亨屡试不爽的法宝。
但困难和诱人的回报是成正比的,阿杜因也明白只身涉险必为众矢之的,带在身边的防护力量尤其众多,一水骑马的在野骑士不说,每个人还都里三层外三层的穿戴重甲,撇开这些重骑兵主战坦克般,不可阻挡的攻击力不谈,光是铠甲的防护能力便足够让人咋舌,说白了,他们就算站在那让别人打,百步内要是不使用破甲箭连汗毛都伤不了半根,看来伪王占据米兰这大半年还是囤了点压箱底硬货的。
“咣当!”
一个少年没捧住手中的折断的长矛,掉在盾牌上发出的动静打断了我的思路,有眼力价的骑士立即厉声训斥道:“混蛋,你这浑身臭泥巴的下贱胚子,没看到公爵大人正在思考吗?”
出于对上位者与生俱来的惧怕和服从,少年畏畏缩缩的束手躲到同伴身后,几个人都惊慌失措的望着暴跳如雷的骑士老爷,害怕接下来从他高贵嘴里蹦出的话语会决定自己可怜的命运。
我摆摆手示意骑士不要小题大做,那几人毕竟还是孩子,眼角的余光却落在一个少年别在腰间的投索上,不由得计上心来。
“你,对,就是你,过来。”
我指着当先个子最高的招呼道,后者被点中的瞬间好像见了猫的老鼠,颤抖着不肯上来,骑士不耐烦的扯着肩膀将其连拖带拽的拎到我跟前,他面如死灰的挣扎着,围着的同伴噤若寒蝉的投去同情的目光。
“怕什么,你不是硬骨头的巴塞尔人吗?”
我试着从担架上半坐起来,拍拍他的肩膀试图安慰这个吓傻了的少年:“别害怕,只要老老实实回到我的问题,谁也不会把你怎么样,我问你,投索使得准吗?”
“您是说投索吗?”
他惊讶于我会问到这个不起眼的小玩意,小心翼翼地说说:“当然我的大人,我还不会走路就能用投索打鸟了,您可以去打听打听,谁不知道宾宁根的比尔斯是个指哪打哪的棒小伙!”
“混蛋!竟敢如此无礼!”
骑士扬手照比尔斯后脑就是一巴掌,扇得单薄少年七晕八素的直打转,我责怪的白了他一眼,这么紧张的时候你总乱入抢什么戏。
“比尔斯?很好,你能保证在多远的距离万无一失的命中飞奔战马的眼睛?”
“五十步,大人,五十步就够了……”这个名叫比尔斯的少年惶恐的捂着脑袋,一五一十的回答道。
我满意的点点头:“只要五十步的距离吗?太好了!大人现在有件事情要交给你和你的小伙伴们去完成,如果成功了,我不仅会赐予你们优先挑选战利品的权力,还会将你们所有人纳为侍从,怎么样,有胆干吗?”
我用试探加利诱的语气鼓励着面前若有所思的少年,却忘记自己作为上位领主,有绝对的权力可以命令他们去执行任务,犯不着如此循循善诱的同贱民商量,这种做法在其他人看来有失身份。
成为领主侍从的诱惑对于个出身寒微的农家少年来说,绝对不亚于现在获得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是他能够改变命运的最好途径,因为侍从虽然不属于贵族,但也超然于普通百姓之上,被大家默认为体面的准贵族,穿梭于大领主的城堡,顿顿有带残渣的骨头。
如果运气好的话,那上面也许还挂着某位好心的老爷故意留给自己的肥肉,没准还能尝尝白面包和葡萄酒的滋味,谁在暖和的壁炉旁边,这种梦幻般的幸福生活简直是他做梦都想不到的。
所以少年没有一秒钟的犹豫,拍着胸脯满口应下:“为您效劳是我的本分,尊敬的公爵大人!”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更何况是个能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可我召集的都是些毛没长全的大孩子,最小的那个使劲把淌到嘴角的鼻涕嗅回去,挺直腰杆想要装出成熟的模样,骑士们把我放在地上,动作依旧轻手轻脚的恭敬,脸色却不那么好看,他们认为公爵大人选择信赖农家小子的行为相当荒唐。
我试探着站起身,尾椎好像也不怎么疼了,一只胳膊搭住叫比尔斯少年的肩膀,另一只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中寻找到阿杜因的身影,指着处于重重保护中的伪王附在农家小子耳边说道:
“看见那个人了吗?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的那个,他就是行动的目标,你们分散开快速飞奔过去,在一定的距离内敌人骑士不会注意,等接近到足够的攻击距离,你们就可以使出最拿手的绝活,瞄准战马的眼睛狠狠射击,尽可能激怒敌人让他们忘记保护职责去追赶你们,剩下的事情相当简单,就只剩下逃命了,有多快跑多快,用上四个蹄子都没人管你,只要逃得掉……”
比尔斯的脑瓜比较灵光,连个神都没闪便自信满满的点头,爽朗阳光的笑容似乎能将阴雾霾霾的天空照亮:
“就算悬崖上的岩羊也没有比尔斯跑得快,那些笨拙骑士驾驭的战马更别提了,不用担心,大人。”说完,他意识到自己失言,鬼灵精怪的吐了吐舌头,避开骑士们要杀人的眼神。
“愿上帝保佑你。比尔斯,拿上这个。”
我取下腰带别着的匕首,少年诚惶诚恐的迟迟不敢接过。手柄上镶着的宝石,对个银币都没见过的农家小子而言太过贵重,足够换得全家人几年的口粮。
“它能在危险的时候保护你,瞧这深凹的血槽,可是铁锤乔尔的杰作……一定要活着回来!”
比尔斯感动的点点头,泪水直在他眼眶里打转,含在睫毛上迟迟不肯落下。他把匕首往怀里一揣,便招呼自己的小伙伴出发了,一行十几个高矮不齐的少年,带着不服输的干劲和梦想,踏上可能荆棘遍野的征程,却没有一个想过要退缩。
这热血的场面燃烧了每个人的斗志,向来视荣誉为生命的骑士也不例外,他们握紧了手中的武器,知道我接下来会有新的命令布置。
“这帮巴塞尔少年帮你们引开防守,相信不用我再啰嗦什么了吧?到时候还有几名护卫咱四个人就得干掉多少,敌人的侧后方有片矮树林,正好提供给我们隐蔽的地方,虽然离得有些远,大概……呃,两百步?”
我眯起一只眼睛,伸出大拇指装模做样的瞄着:“好了,咱们跟紧点,上吧!”
都说人在集中注意力的时候,全身血液都集中于大脑的某一主要功能区,以至于感知疼痛的区域,因供血不足而令痛感减半甚至更小,被人险些踢断的尾椎骨默默的服从人体生理规律,没在急速狂奔中添乱,恍惚让我以为那声咔嚓的脆响不过是小毛病。
“当年那个生龙活虎的好战的狮子又回来了!”用这样不切实际的虚妄幻想给自己打着气,我感觉自己的奔跑速度又快了。
此刻的我们好像蛰伏的猎人,蹑手蹑脚慢慢接近盯梢已久的猎物,而比尔斯那群少年则是散发芬香的肉饵,引开攻击性强的雄性,暴露出易于得手的雌性和幼崽,平日打猎的理论被一一施展于实践,怪不得游牧民族都热衷于全民出动的围猎,这是在用游戏的方式锻炼战士,起到寓教于乐的效果。
我匍匐着躲在一丛灌木后面,扒开它嫩叶肆生的枝条往外看,视野相当开阔,阿杜因和他的护卫们骑着马就停在地势稍低的土坡上,距我们藏身的树丛最多不过三百步,这段距离,将决定所有人的生死。
“这可比预想的要远啊!”
我啧啧的努着嘴,抱怨运气的不眷顾,凑上来的骑士敛气吞声的趴在一旁,右手神经质的敲着剑柄,好像某种不知名小虫有节奏的鸣叫,倒掩盖了众人心中的不安。
“一会巴塞尔的小孩子们引开骑马的护卫,你们两个先上,试试那几个敌人的成色,我领着他俩趁机绕到后面,争取把伪王从马上拖下来,记住就算计划失败,也绝不能眼睁睁看着阿杜因逃走,要不惜一切代价将其击杀!这是取胜的唯一希望,上帝只会给我们一次机会!”
相互搏斗的人缝中冒出一个小小的影子,然后不远处又出现第二个,他们的单薄身子灵活的在拥挤的战场上闪转腾挪,对满地的残肢断臂和触目惊心的尸骸熟视无睹,如果不是天生拥有一颗镇静的大心脏,那他们肯定不是第一次经历这样残忍的战争了。
突然之间,我觉得自己有些小看中世纪条件下长大的孩子特殊的生存技能了,无论任何环境,只要有一线希望,他们必能紧紧抓住而后生。
敌人的骑士注意到了行踪异常的少年,最靠外的两骑摇头晃脑的交流几句,得到主人的许可后立即催动坐骑,长剑出鞘的干净利落,一看便是刀头舔血的练家子;比尔斯他们也发现自己让人盯上,反倒不慌不忙“嗖”得一声炸向四面八方,隐没于来往厮杀的人群中,再找不见踪迹。
“有两下子啊……”我话音刚落,其中一匹战马毫无预兆的扬着蹄子人立而起,悲哀嘶鸣的尾音夹杂惊恐和挣扎,后蹄颤巍巍地无力支撑,终于连人带马摔进泥里,蓬头垢面的比尔斯不知道从哪个地缝里突然蹦出来,攥着我给他的匕首,照骑士的眼窝全力刺入——神奇的一幕出现了,传说中不可战胜的骑士徒劳的捂着脸颊发出濒死的骇人嚎叫,而收割他性命的,却是平日里连正眼都不会瞧的穷孩子,上帝在这种时刻充分显示出对每个生命的公平,或者说无情的玩弄。
另一匹战马完全吓傻了,神经质的撂着蹶子,背上的骑士竭力想控制住坐骑的躁动,正好给了比尔斯偷袭的空子,等回过神来为时已晚,掌握不了平衡的他让个毛头小子劈手夺走长剑,然后眼睁睁的看着这柄随自己出生入死的战友一点点切入后腰的锁甲……他满含愤怒的扯着凶手的头发和耳朵,撕得对方也鲜血直流,两个人谁也不让谁的僵持着,直到骑士惊讶的看到喉咙“长”出血洞!
阿杜因的护卫们沸腾了,冲天的怨怼汇成数不清的无形羽箭,狠狠地射向正在满地打滚的比尔斯——他双手按着的地方已然不见了那只漂亮的耳朵!四五个小伙伴围在旁边束手无措,都不敢碰这个扭曲尖叫的少年。
但敌人决不理睬对手会不会站起来同自己堂堂正正的战斗,他们需要的只是倾泻骄傲受辱和战友惨死所造成的出离愤怒,没错,这愤怒足以撕碎最坚固的铠甲,融化阿尔卑斯山巅千年不消的皑皑白雪!
“该咱们出马了!”我使个眼色示意埋伏在右边的两名骑士准备行动,他俩心领神会的弓着身子,好像两支离弦的箭,矫健的动作又似两头锁定目标的花豹,眨眼间便缩短了同敌人的距离。可惜剩下那几个保护阿杜因的卫士更加警觉,骑士还是在一百多步外被发现了,两个卫士驱马迎向他们,暗箭变成明枪,一场恶战在所难免。
我目不转睛的盯住裹成个粽子的阿杜因,后者蒙着萨拉森风味浓重的长头巾,露出散发着慑人光芒的鹰眼,他心事重重的扫过我们藏身的灌木丛,似乎觉察出什么猛地定格,心虚的我愈发压迫的约束着绷成直线的身子,恨不得缩成一粒微尘。“不好,他要跑!”伪王的眼神只在我们的方向停留片刻,下一秒就从静若处子的状态切换到动若脱兔的紧张,也不管不顾自己的随从,拨转马头蹿了出去。
“追!”只来得及蹦出这个简单的词汇,两边的骑士没几步便超过我一左一右飞奔,阿杜因的卫士吆喝着杀来,试图掩护自己的主子跑路,我气喘吁吁的急急刹住车,艰难咽口咸腥的干吐沫,扭身往相反的方向颠——杀掉别人和让别人杀掉,教堂顶上傻乎乎的石像鬼都知道应该如何选择。
与动作慢的卢卡迎面相遇,人家眼神都不打斜的掠过我,风风火火的直奔目标,丫的卯足了劲要抓到那个价值连城的叛军领袖,在他没啥弯弯绕的认知里,一个叛军的脑袋等于全家人小半年的口粮,一个匪首的脑袋,那还不得能买下整座吕歇尔镇!(原谅这个可怜的孩子,他去过最繁华的地方就是离家不远的吕歇尔镇——我们行军途中简短落脚的地方,唯一比农村繁华的只有街口那幢税务官的石头房子了)
我不由自主的停下脚步,手搭凉棚目送巨熊似的卢卡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甩开一路尘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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