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大总裁为两人做了丰盛的下午餐,冯萨萨洗完澡后,程彻上楼直接把人抱到了餐桌前。
冯萨萨早就饿得肚子“咕咕”叫,这会儿只顾埋头吃饭,话也没空说。坐在对面的程彻整个进餐过程眼神都没离开过冯萨萨的脸,嘴角带笑,神采飞扬。
当晚,冯萨萨任程彻说出个花儿来,也还是回了自己的住处,明日程家的佣人全部回来上班,她可不想让自己觉得尴尬。只不过这种心情,程先生似乎不大理解。
“你是家里的女主人,在自己家里怕什么?”在程彻心里,他们现在只差那一张证而已。
“程先生,你的生日已经过完了,今天没有理由再霸占生日礼物了。”冯萨萨心想,昨天她可是把自己打包送给他了。
“这个礼物我要霸占一辈子,以后的每分每秒都是我的。”程彻霸道归霸道,还是尊重冯萨萨的意思送她回了住处。他心底里要定了这个女人,不是一时一刻,而是一生一世,所以他不仅会给予她足够的尊重,更会给她踏实的归属感,许多事还需要他一步步去完成。
回到自己住处已是晚上十点,冯萨萨连哄带撵才算把程彻送走。
手机一直放在包包里,临睡前拿出来才看到金希瑞打来的六十九个未接来电和一条未读短信,短信的内容很简单,手起刀落四个字:看到速回!
冯萨萨以为出了什么大事,没管时间晚不晚,立刻给金希瑞回了过去。
电话拨通后秒接,金希瑞的声音瞬间冲进冯萨萨的耳朵。“死丫头,你去钻老鼠洞啦?给你打几十通电话不回,你想上天啊?你知不知道我都要报警啦?”现在网上有关女生失联的报道太多,让人不害怕都难。
“希瑞大人,罪过罪过,我刚看手机。”冯萨萨立即说好话赔不是,知道惹金希瑞着急了,这可是大错。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老实交待,你到底干什么去了不接电话?”金希瑞的火气还没消。
“我,我跟程彻在一起……”冯萨萨只好老实交待。
金希瑞的声音立即淡定下来,“懒虫,你被吃了?”
对金希瑞一针见血的问话,冯萨萨又老老实实地应声。“嗯。”
“那小萌帅的爸爸怎么打算?人都吃了,接下来是不是应该见家长定婚期了?”金希瑞联络不到冯萨萨,可能性想了一百种,昨天是圣诞节,猜到发生什么浪漫的事并不难。没想到自己一猜即中,金希瑞就是操心的命,现在满脑子想着要怎么帮冯萨萨筹备婚礼了。
冯萨萨倒没想那么多,结婚这种大事,她觉得没那么简单。“他说今天去领证,可我没有户口本呀!”
“算我没看错,程彻果然是个好男人!”金希瑞为程先生点赞。
“你们家大卫不也是好男人,昨天是不是又向你求婚了?”冯萨萨好奇金希瑞这次有没有答应?
金希瑞道:“求了,剪辑了108部精典影片的求婚画面制作了一部微电影,别说,我还真被那么小小的感动了一下。”
“那么是答应了?”冯萨萨追问道。
金希瑞轻松道:“没有。”
“真狠心。”冯萨萨觉得韩大卫在金希瑞的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中已经拥有了超越普通男人的思想境界,现在完全具备了钢铁般的意志和摧不毁的心脏,啊,求婚真难!
“本来我是考虑答应的,可是前两天一不小心发现这个‘呆瓜’居然把明年的求婚计划都做出来了,而且每个求婚场景设计看上去都挺有趣的,见他如此用心,我哪能让他的劳动成果付诸东流,于是就没答应。”金希瑞觉得其中有两个求婚细节还蛮令人期待的,不亲自体验的话着实有些可惜。
哦,可怜的大卫。“希瑞呀,你应该给大卫出一本‘求婚记’,准保畅销,这个读者群可是刚需呀!”冯萨萨觉得太有创意了,连自己都觉得是个好主意。
“嗯,的确不错!值得开发一下。”金希瑞突然想起大卫昨天说过的话:如果不求婚,那圣诞节还叫什么圣诞节?嗯,书封可以打上这句宣传语。
应该是从大三开始,韩大卫的人生里就只有两件事:一是摄影,二是求婚。摄影他是天上地下尽收自然之美,而求婚从开始到现在的对象只有一个人,那就是金希瑞,这辈子他就没打算再有第二个人。这一点被金希瑞说成是“呆子”,他也宁愿如此“呆”下去,反正早晚她都是自己孩子的妈。
芸芸众生中,我只见你一人,除了你,再也看不到别的人。——这是韩大卫大三向金希瑞告白时写在玫瑰花束卡片上的一句话。
在这之后的每次求婚,韩大卫都会把这句话重新写在一张精致的卡片上,随同一束娇艳欲滴的鲜花送给金希瑞。无论求婚的形式如何变化,这个写告白的习惯从初次一直坚持到现在。
金希瑞人长得漂亮,从小学开始追求者就排成排,到了十六、七岁的花季更不用说,追求者简直跟夏天花园中的蜜蜂一样多。
冯萨萨和金希瑞读的是同一所高中,同年级不同班。追溯两个人的闺密起源准确来说是高二那一年的夏天。
金希瑞的父母在外地做生意被合伙人坑去了所有钱,为了还债他们连过年都回不了家。那时候金希瑞就自己一个人生活,每学期开学父母会寄回有限的学费和生活费,家里的亲戚都躲得远远的,很怕这个明年就要高考的孩子给他们添麻烦。
对于每天见着她就追着跑的人,金希瑞向来理都不理,可偏偏有心术不正的,躲都躲不过。金希瑞的家庭状况不是什么秘密,被人知道她是独居,麻烦也就随之而来了。
金希瑞家离学校不远,她没有自行车,每天都是步行回家。有天下了晚自习,像往常一样出了校门,没走出多远,就被三个男生围在了一个废弃的报亭旁。那里虽有路灯,但大部分同学都骑车先走了,望向校门口也没有人再出来。三个男生显然事先找准了时机,附近没有居民楼,喊人也是没用。
“金希瑞,你装什么清高?见着哥哥连理都不理。”其中一个男生伸手就来摸金希瑞的下巴,只是被金希瑞侧脸躲了过去。
“金希瑞,放聪明点儿,别给脸不要脸!”另一个男生上来一把抢过金希瑞的书包,直接摔在了地上,论狠劲儿论凶相,都算得上是个人渣。
最后一个正指尖夹烟吞云吐雾,中等身高、瘦骨嶙峋,穿得格外邋遢,等他扔掉手里的烟,跟副活骨头架子似的一步步朝前走来,然后向那两个男生一扭脖子。“拖胡同里,把衣服扒喽!”
金希瑞又气又怕,早已红了双眼,在手无寸铁的情况下只能大声呼喊,以求天助人救。“救命啊,流氓……”刚喊出两声,嘴巴就被扑上来的邋遢男给堵住了。就在金希瑞感觉到自己的上衣在拉扯中被撕裂,崩溃绝望的时候,终于有人出现了!
“放开她,你们这群混蛋!抓坏蛋啊!警察来啦!校长来啦!老师来啦……”只见月光之下、路灯之下、一个小矮个儿、一副大黑镜框遮住了大半张脸的女生手执大喇叭在现场大声广播,这可比仅凭嗓子眼呼喊更有气势得多,经她这么大肆一喊,四面八方真就喊出了几个人,虽然距离不近,但正闻声朝这边跑来。
不仅如此,手执大喇叭的小矮个儿瞬间放倒了自己的自行车,从车横梁上取了根木棍子下来,直接就往抓着金希瑞的邋遢男身上打去,虽说力气谈不上伤人,但是吓唬人的目的是达到了。这都是眨眼之间的事儿,经这么一通下来,那三个心术不正的家伙哪还敢再继续纠缠?活生生地给吓跑了。
被呼喊过来的路人都是壮汉,见义勇为不怕手黑,几块板砖抡过去,三个没跑远的坏蛋后脑勺流血、腿瘸、脖子歪地先后倒地,利利落落地被人扭送到了最近的派出所去。
没错,当年那个小矮个儿就是冯萨萨。
当晚,冯萨萨让金希瑞坐上自行车后座跟自己回了家,之后的高二和整个高三,金希瑞几乎都住在冯萨萨家里,即使不住在冯萨萨家,也是由冯萨萨陪着住在自己的家,总之她没再一个人走过夜路,没再一个人独居过。从那以后,冯爸不放心,每晚都会去学校接她们放学,春夏秋冬,风雨不误。
在冯爸冯妈眼里,金希瑞是他们的干女儿,尽管直到金希瑞考上大学,他们连金希瑞父母的面儿都没见过。
在高考前的那个失眠的夜晚,金希瑞问睡在同一个被窝儿的冯萨萨一个问题:“你那晚救我的时候怕不怕?你个子那么小,要是被他们打着了可怎么办?”
哈欠连天的冯萨萨笑呵呵地回了一句:“有胆不在身高。”说完便跟周公相见呼呼大睡了。
其实冯萨萨有多胆小,金希瑞在认识她几天后就知道了。她不敢看任何有暴力镜头或者有血腥画面的电视剧,她不敢用针挑出冯妈扎进手指里的木刺,甚至为了躲避一只见了她就会“汪汪汪”大叫的猛狗都要绕过两条街走。但那晚她却像个女战士一样站在了三个流氓面前,如果那晚没有她的勇敢,金希瑞不敢想象自己的后来。
后来金希瑞听冯爸说,手执喇叭是萨萨让冯爸买给她的生日礼物,那根木棍是家里不用的拖巴杆,她每天都绑在自己的自行车横梁上,不用想也知道,这两个神器都是冯萨萨晚自习回家给自己壮胆儿用的。没想到,还真有一天派上了大用场。
冯萨萨的成绩一直都是不好不坏的样子,所以她也没有刻苦学成近视,那大黑框眼镜是为了扮成熟磨冯爸给她买的,因为上了高中还是有人嘲笑她是长不大的奶娃娃,更何况她的个子到初二后就再没长高过。所以从高二开始,冯萨萨的鼻梁上就架着副没有度数的大黑框眼镜,扮好学扮成熟,但是老成没扮出来,倒是那小圆脸上多出了几分喜感的呆萌。
那晚,熟睡了的冯萨萨不知道的是,金希瑞望着她的小圆脸流了好长时间的眼泪,那是感动的泪水、也是幸福的泪水。因为遇到了冯萨萨,她才能够平平安安地读完高中,考上大学,这两年来她吃的、穿的、用的,冯萨萨有什么,她就有什么,冯爸冯妈从没跟她讲过大道理,也没问过她父母的事情,只要知道她是一个人就留她在家里吃、住,而且从没把她当成外人,她享受的是跟冯萨萨一样的女儿待遇。
后来金希瑞和冯萨萨上了同一所大学,没有离开冯爸冯妈所在的城市。虽然她的高考成绩完全可以上外省读更好的大学,但她不想离开对她来说最重要的人。
而从大学开始,金希瑞就成了照顾冯萨萨的人,这种角色转换是自然而然的,谁也不知是在哪一天开始产生了变化。
冯萨萨就像个生活在童话世界里的孩子,整日无忧无虑,冯家虽是普通人家,但冯爸很宝贝自己的女儿,即使到了三十岁也是当小孩子来养。如果不是冯妈下了狠心让冯萨萨自立,策划了卖房旅行弃女出国,估计冯爸这辈子也不会狠心丢下女儿不管不顾地就这么走了。
旁人不知道的是,冯妈让冯爸最终下定决心的一句话是:有希瑞在,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是啊,有金希瑞在,冯萨萨不会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