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镇压水魔兽
轰隆隆!
在内外两股莫大力量的共同冲击下,镇压水魔兽十年之久的女娲神力,终于到了强弩之末,一道道裂纹在石像上密布丛生,……石像轰然倒塌!
为在最短的时间里,攻破女娲神力的封印,短短几分钟里,拜月教主耗费了太多功力和精力。喘着粗气,体内功力只剩下六成,但拜月教主眼中闪烁着异样的狂喜。
只要让水魔兽重见天日,拜月教主就有绝对的信心能将眼前的林川,彻底留在这里,在圣湖这片浩瀚水域中,水魔兽依旧还是那个遇水即生,不死不灭的上古凶兽,……
人界之中,没有人能在有水的地方,真正战胜水魔兽!没有任何人!!
拜月教主顿觉神清气爽,深吸一口气,双臂缓缓舒张,面朝林川,召唤身后圣湖中的水魔兽,“出来吧,水魔兽,将这个人撕成碎片!!”
这时,崩塌的石像底部,陡然爆发出一股强大无匹的伟力,让人难以直视,拜月教主先是一喜,但脸色旋即阴沉下来,“这……这不是水魔兽!”
林川察觉到石像地下缓缓升起的浩瀚力量,微笑道,“没错,这确实不是水魔兽的力量,看来你还不算太笨。”
就在林川说话之际,崩塌的石像底部,一道空前凝练的三色光柱,冲霄而起,贯通天地,有如神迹降临!!
忽而圣湖水面逐渐沸腾,咆哮,在一阵狂暴凶戾的凶兽怒吼中,一尊流光溢彩,华光夺目的巨大玉葫虚影,从石像底部缓缓升起,三颗蕴含无穷灵力的宝珠,化为三道流光,萦绕葫身,不断游走。
以流光玉葫汇聚三大灵珠之力,将刚刚挣脱女娲神力封印的水魔兽囚禁其中,难以脱身!!
“五灵珠?你是什么……时候!”拜月教主的脸色显得极为难看。
林川也没回答,手腕处的战争智脑白光一闪,只见一个科幻魔方状的物件,从腕表中脱离而出,在拜月教主惊异的眼神中,迅疾如风的飞到镇压水魔兽的玉葫旁。
咔啦咔啦!!
充满未来科幻色彩的金属魔方,以难以想象的速度,膨胀变形,继而化为一座巨大的浮空堡垒,紧接着堡垒豁然打开,无数银灰重甲的骑士,手持光剑,仿佛蜜蜂出巢般,蜂拥而出。
一千两百名“守护者”机器人组成的浩大军团,悬浮在玉葫周围,严阵以待,每一尊守护者机器人,胸前的冲击光炮,都处于充能状态,随时准备面对拜月教主的攻击。
上千守护者机器人的冲击光炮,纷纷瞄准锁定拜月教主,只要拜月教主胆敢靠近玉葫阵法,所有守护者机器人,便会千炮齐放。
这些守护者光炮齐射,虽无法将拜月教主彻底轰杀,但也能对拜月教主产生致命威胁,这让拜月教主“打破阵法,释放水魔兽”的盘算,尽数落空。
刚靠近圣湖的那一刻,林川爆发无尽剑光,并非为了装模作样的展示实力,而且依靠漫天霞光,掩盖“流光玉葫”的后手。
在拜月教主与林川交谈的时候,林川已经利用一尊“守护者”机器人,将流光玉葫安放在湖中石像,而流光玉葫内部,林川早已布下了定时触发的强大阵法。
一切皆如林川意料,拜月教主耗费大量灵力,希望让水魔兽重现人世,石像封印破碎,但林川布下的“流光玉葫”阵法和海量“守护者军团”,让水魔兽终究无法为拜月所用。
灵力损耗四成不止的拜月教主,战力只有巅峰状态的七成,还未动手,林川便占尽优势!!
拜月教主很快恢复了往日的平静,颇为温和的问道,“不如我们来谈谈?”
“不,石杰人,我觉得没什么好谈的,我为刀俎你为鱼肉,你并没有谈判的资本!”林川哪能看不出拜月教主心中的怯懦,冷声道。
“哼,我承认,此刻我确实落于下风,但若你执意杀我,恐怕只能落得一个玉石俱焚的结局。”
“你若不死,我心难安!”林川丝毫没有手下留情的意思,拜月教主作为仙剑世界的超级大反派,今日若不彻底除去,日后怕要养虎为患,遗祸无穷。
不过对于拜月教主如此信誓旦旦的言语,林川心中多少有些疑惑,根据林川对拜月教主的了解,他绝不是那种空口说白话的人,其中定有什么诡异之处。
趁着林川迟疑的瞬间,拜月教主已经明白林川的选择,于是狠下心来,全身灵力尽数爆发,仿佛天际坠落而来的璀璨流星,猛地向玉葫方向冲去!!!
“攻击攻击!!”见此情况,林川果断命令所有守护者瞄准攻击,下一瞬间,铺天盖地的金色光炮,仿佛交织成一张遮天蔽日的光网,将拜月教主笼罩其中。
但拜月教主灵力涌入双手,强行撑起牢不可破的灵力护罩,浑身精血、真元、生命力全力燃烧,化作异常暴躁猛烈的灵力,朝玉葫阵法中的水魔兽冲去。
足以打碎山河大川的恐怖光炮,一一轰在拜月教主的护罩上,但由于此时拜月教主的爆发,强力光炮,竟然没能让拜月教主体表的灵力护罩,产生半点波纹涟漪。
玉葫阵法主要针对内部的水魔兽,拜月教主从外而内,很轻松地闯入阵法内部,只见玉葫虚影中,传出拜月教主的疯狂大笑,“哈哈~这是你逼我的,这是你逼我的!”
拜月教主涌动出无穷无尽的血色灵力,顺利地将阵法中的狂暴水魔兽笼罩,紧接着林川感觉到拜月教主的气息渐渐散去,而水魔兽的嘶吼更加剧烈,上古魔兽的气势,愈发高涨!
“莫非??”林川快速回想原著中的种种事件,一个可怕的假设,从林川脑中闪过,仙剑游戏中,拜月教主在最终决战中,曾驱使水魔兽与自身强行合体。……
虽然这里是仙剑电视剧世界,但由于林川自身的蝴蝶效应,林川实在不敢保证,自己的猜想是否会成真?
就在林川沉思之际,阵法内部的水魔兽和拜月教主,已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拜月教主燃烧自身一切修为、精血、乃至魂魄,强行与水魔兽融合,红光淡去,拜月教主消失不见。
原本仿佛史前凶鱼的水魔兽,在得到拜月教主的灵力、精血灌注之后,终于改变了外貌,灰黑色的皮肤,如今长出一层灰褐色鳞甲,水魔兽周身,弥漫起一股嗜血狂暴的气势。
更诡异的是,消失无踪的拜月教主,居然出现在水魔兽背脊,****上半身的拜月教主,大片皮肤溃烂,流淌脓血,漆黑长发变得花白,在强横气势的影响下,长发随风狂舞,状若疯魔!
原本仙剑游戏中的水魔兽形象,是一头碧绿色的八头大蛇,游戏中拜月教主与水魔兽融合后,水魔兽的形象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只是其中一个蛇头,变成拜月教主的上边半身。
但仙剑电视剧中的水魔兽,乃是一头鱼鳍外张,尖牙利嘴的史前凶鱼模样,如今与拜月教主融合,这头史前凶鱼,嗯,水魔兽靠近头顶的背脊处,居然强行长出拜月教主的模样。
更关键的是,此刻的拜月教主完全没有人类的模样,双瞳呈现非人的莹莹碧色,裸露的皮肤溃烂流脓,手臂胸口,被稀疏破碎的鳞甲覆盖……
此时的合体水魔兽,更像是一头半人半鱼的生化实验品,严重畸形,融合失败的那种……光看这幅丑陋模样,就能让人恶心作呕!!
“待我将你碎尸万段,我便以水魔兽之力和三灵珠之力,引发灭世洪水,攻上蜀山,将赵灵儿活捉,吞噬,到时我便是女娲后人,再创人类的女娲!!”
与水魔兽融合,拜月教主凭借操控水魔兽的法门,以及自身强横精深的修为和意识,成为这具强大身体的主导者,但由于水魔兽凶性的影响,让拜月教主的行事作风,带上浓浓的癫狂霸道!!
流光玉葫在三颗灵珠的加持下,灵光闪烁,全力阻挡内部“合体水魔兽”的狂暴攻击,林川所设下的玉葫阵法,乃是以五大灵珠的神力为本,参照五行相生之道,辅以流光玉葫之威,构成的五灵大阵。
但由于此刻流光玉葫仅有火灵珠、水灵珠、雷灵珠,因为水灵珠和风灵珠的缺失,让五行之力中的水灵、风灵无所依靠!
拜月教主也是察觉到这套阵法的缺陷,特意针对这两处阵法死角,以水魔兽的强大能量,持续猛攻,企图强行轰开玉葫阵法。
“想再创天地,简直做梦!”林川冷哼一声,从系统空间取出一柄幽蓝宝扇,一柄沉重魔剑,一柄冰晶唯美的长剑。
三件法宝静静悬浮在林川身前,将手中的赤红仙剑祭出,林川双手一并,四件强力法宝,在林川的全力驱使下,爆发出难以想象的威能,化为四道流光,向流光玉葫虚影汇聚而去。
冰寒极致的望舒仙剑,很快加入到玉葫法阵中,取代“水灵珠”的位置,而“风灵珠”的位置,则由与风属性相仿的“幽月扇”补上。
剩下的望舒剑,魔剑,则不时袭扰“合体水魔兽”的攻势,从旁协助玉葫阵法的持续运行,诸多法宝合力,让玉葫阵法渐渐稳固下来。
拜月教主感觉到阵法之力,不断稳固增强,心神不宁,立刻催使水魔兽的天赋能力,“鲸吞抽取”身下的圣湖之水,以源源不断的湖水,转为狂暴精纯的水魔兽魔力。
上古水魔兽的天赋能力,将世间之水,化为自身的无穷力量,借此达到不死不灭的地步,这也正是水魔兽“遇水即生”的根本原因。
在浩瀚水域的支持下,合体水魔兽的力量不断上涨,源源不绝,终于达到了一个全新的境界,林川察觉到玉葫法阵的摇摇欲坠,终于下定了决心。
将流光玉葫、幽月图、望舒剑、羲和剑、魔剑,五大法宝以自身灵力联成一体,林川心念一动,体内的“吞噬法则”流转而出。
法则之力破体而出,刹那间,天地轰鸣,日月为之动容!!
以圣湖为中心的方圆百里,在片刻的沉寂之后,陷入地裂山崩的颤抖震动之中,百里范围之内,仿佛都感受到法则之力的毁灭之威,仙剑位面法则,亦有所察觉……
在法则之力缠绕周身,汇于掌中之时,林川仿佛有一种掌控天地,吞噬万物的错觉,方圆百里之内,掌控一切生杀予夺,法则之下,万物生灵,皆为蝼蚁!
林川身体在法则之力的影响下,缓缓上浮,悬于空中,望着身下狂暴嘶鸣的合体水魔兽,林川只觉对方,犹如蝼蚁一般,渺小脆弱。
吞!噬!……
随着林川口道“吞噬”二字,缠绕周身的法则之力,快速分化、重组,化为几根漆黑如墨的法则锁链,朝身下的合体水魔兽打去。
同时林川身体,散发出一股令人绝望的毁灭气息,林川全身,仿佛化为一个微型黑洞,贪婪疯狂的吞噬一切……
拜月教主见此天地异象,本能得感到一丝死亡气息,连忙催动水魔兽,加快汲取圣湖之水,企图以无穷湖水转化而来的强横力量,抵抗破空袭来的诡异锁链。
威力极强的吞噬法则,以这股法则之力,幻化而出的法则锁链,让拜月教主的抵抗,化为乌有,强横到难以想象的法则之力,不过一瞬间,便让水魔兽身下的圣湖之水,一滴不剩的完全消失。
吞噬法则的力量,让所有圣湖之水,在一瞬间,经过水魔兽的转化,尽数成为水魔兽的魔力,然后这些魔力,没有半点抵抗之力,全部被法则锁链吞噬。
再一瞬间,凶猛狰狞的合体水魔兽,无论是血肉、魂魄、魔力……都被法则之力撕碎吞噬,拜月教主、水魔兽,就此灰飞烟灭,永远的消失在天地之间,不复存在。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