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把你们郡守给我叫过来!
看到刘邦“小人得志”般的嘴脸,为首的那个衙役,当然知道是什么情况,但是想起平日里,刘邦和自家上司关系极好,并不敢得罪,“遇上这个痞子,算你们两小子倒霉!”
只见他抽出官刀,凶神恶煞的冲着林川、易小川喊道“你们两人,好大的胆子,居然敢当众毒打秦国官吏,是想造反不成,兄弟们,给我把这两个贼子锁到衙门里去!”
说着,身后的几个衙役,从怀里掏出两副手铐,不由分说地给“未及反抗”的林川和易小川拷上,被人锁住双手,易小川这才反应过来,大呼大叫道“你们这些官差,干什么?明明是这个痞子无赖闹事,你们抓我们两个人干什么!!”
“唉~!又是两个无辜的外乡人呐~~”
“这刘三,真是作孽!”
“小声点,要是让他听见,说不定什么时候,还会报复咱们呢!”“说的是啊~咱还是快走吧!”……看到衙役官差的出现,四周围观的百姓,看到刘邦狰狞的狂笑,纷纷离开散去。
没一会儿功夫,原地就只剩下林川、易小川、刘邦、樊哙,以及几个身强力壮的衙役官差,樊哙看到这般情景,忍不住对刘邦乞求道“我说刘邦啊!依我看这事就这么算了吧,你也别……”
“不!这小子居然敢给我巴掌,这事没完,我让他发配充军,砍头没命!~”刘邦捂着红红的脸颊,眼神满是怨毒阴狠。
刘邦给为首衙役一个隐晦的眼神,领班衙役,顿时会意,示威似地挥舞两下鞭子,恶狠狠的威胁道,“别废话了,你们两个跟我走一趟!”
易小川心中一急,正准备动手反击,但忽然耳边响起一道缥缈熟悉的声音,“小川!稍安勿躁,我自有脱身的办法!”易小川疑惑的看了一眼四周,只见其他人似乎根本没有听到这句话。
这时,林川隐晦地扯了扯易小川的衣袖,与此同时,这道神秘声音,再度在易小川耳边响起,“诶!看着什么呐?是我用传音入密,和你说话,你的通缉犯身份,不用担心,我们两个按兵不动,去县衙看看吧!”
原本易小川还因为自己“官府通缉犯”的身份纠结犹豫,但听到林川如此安慰,心中虽然疑云密布,但还是下意识的相信了林川话,……
沛县县衙大堂
虽说是秦朝时期的朝廷县衙,但布置构局却和后世明清古装剧里的朝廷县衙,有些相似,一块明镜高悬的牌匾悬挂房梁,堂上县令大人,跪坐于案几前,左右两侧各站着七.八个手持杀威棒的县尉衙役。
此时刘邦、樊哙站在一侧,林川和易小川立在堂中央!
县令沉声喝道“堂下何人,居然敢当众袭击我大秦泗水亭长,你们可知道,按照大秦律例,凡有恶意袭击朝廷官吏者,车裂,夷三族吗?”
易小川顿时气急,张口就道,“他算什么朝廷官吏,这个无赖,趁着我和……”
“放肆!公堂之上,岂容你撒野,来人呐~先给我张嘴二十!”刘邦是当地青皮,但他极会做人,平日里在衙门上下,混得如鱼得水,再加上县衙主簿萧何和刘邦的交情甚好,因此县令常常会考虑到萧何的面子,放刘邦一马。
但今天的情况,与平日相比又极为不同,往日都是刘邦坑蒙拐骗,欺压良善,需要县衙众人,帮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今天的事情,居然是这两人当众“殴打”刘邦。
这件事情,可大可小,往轻往小了说,是刘邦行骗未果,遭人报复,但刘邦偏偏不是普通百姓,好歹也是一个“泗水亭长”,算是秦朝基层官吏。
所以,这件事情,一旦闹大,那就变成了相当严重的大事,殴打袭击秦朝官吏,按照秦国律法,形同谋逆造反,这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的赔钱,就能了账的。
听到县令下令掌嘴,刘邦心中窃喜,站了出来,无比委屈地道“大人!……我与这两人,素未谋面,却遭他们的毒手,还请大人为我做主,您看看我的脸,都肿成什么样子了!”
易小川听到刘邦与县令沆瀣一气的模样,心中不禁有些慌乱,毕竟今天的事情,确实是他先出手的,再加上他自己“官府通缉犯”的身份,面对庞然大物般的大秦帝国,哪怕作为穿越者的易小川,也忍不住有些胆怯。
这时,林川终于有了动作,只见他轻轻踏前一步,手掌一翻,也不知用了什么法子,变出一个精致古朴的令牌,随手扔到县令面前,冷声道“沛县县令是吗?从现在开始,你被撤职了,还有把你们郡守给我叫过来,……”
林川此话一出,全场陷入空前沉寂,鸦雀无声,过了数秒,整个公堂上爆发出一阵轰然大笑,无论是县令、刘邦,还是县衙官差,各个都用一种看傻子的目光,嘲笑林川。
刘邦忍不住嘲讽道“你以为你是谁啊?要撤县令大人的职位,还要让郡守大人,亲自过来,哈哈!你难道犯了癔症,以为自己是始皇帝陛下??”
易小川也有些挂不住面子,拉拉林川的袖子,小声道“林兄弟,你还是甭说了,我们还是想想办法打出县衙好了!”
但林川完全没有将这些放在心上,随口说道“县令大人,你最好看清楚令牌再说,别怪我没提醒过你哟!”
“哼!你这个狂妄自大的刁民,简直是……”说着县令随意的拿起令牌,正准备将这个牌子,砸回林川脸上,但刚一抓起令牌,县令就察觉到异样,“居然是纯金做的,……不对,这是,这是!!!”
一瞬间,原本得意洋洋的县令,仿佛被人施了定身法,楞在原地,一动不动,刘邦看到县令眼中的惊骇之色,心中忍不住闪过一丝奇怪的念头,“难道这令牌有什么古怪??”
但旋即刘邦就否定了这个念头,“不对不对,这怎么可能,沛县这种乡下小地方,怎么会有大人物,再说了,哪个权贵,会屈尊降贵,跑到路边肉摊,吃起狗肉来?”
“怎么,看清楚了?”扫了一眼县令,将对方的惊恐表情看在眼里,林川嗤笑道“县令大人,你好大的官威啊!”与此同时,林川以传音入密的法门,在县令耳边提醒道“我的身份,不准给我说破!”
县令浑身衣物,被忽如其来的冷汗浸湿,下一瞬间,只见他乱滚带爬的冲到林川脚边,不住的磕头求饶,“国……大人饶命啊!小人再也不敢了!”
“沛县的这点破事,我也懒得插手,反正让你的郡守上司,自己过来处理吧,今天我就先回去了,对了,这个刘邦我也不要他的命,赏他200,不500个耳光!”
听到这话,震惊莫名的刘邦,双脚一软,傻愣愣倒在地上。
林川像吩咐奴仆一样,对县令指手画脚了一番,取回自己的令牌,揣进衣兜里,转身便领着“呆若木鸡”的易小川,脚步轻快的离开县衙,……
走了几步,林川忽然想起什么,停住脚步转身道“樊哙你还待在这里干嘛?一起走吧!我还打算再吃点你的狗肉呢!”
“啊?哦,是是是!……”听到林川的催促,如梦初醒的樊哙,用一种奇怪而畏惧的眼神,看了一眼“瘫软如泥”的县令和刘邦,朝林川快步追了上去。
“大人,慢走!!”县令努力地将脑袋从地面上抬起来,脸上挤出一抹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连哭带笑地谄媚道,“大人一路走好!”
林川三人的身影,逐渐消失,县令依旧不敢动弹,直到林川三人的脚步声,彻底消失,县令这才身子一颤,猛地摔在地上,瘫成一个大字!
“大大人!您怎么了?刚才那个人究竟是什么来路?”刘邦看到县令如释重负的样子,赶紧凑到他的身边,想要扶起县令。
前一刻,县令还处在极度的恐惧震惊之中,但看到刘邦嘴脸的一刹那,无穷无尽的恐惧,瞬间化为无边无垠的熊熊怒火,平日里与刘邦关系不错的县令,此时此刻,青筋暴起,满脸狰狞,“滚!你给我滚~~你这个无赖,你这个流.氓,害苦了我!”
刘邦又惊又怕,手足无措的争辩道“大人,我……”
“少给我废话,左右听着,给我将这个痞子拿下,狠狠的赏他500个耳光,要是敢少一下,我就要你们的命!~”县令不等刘邦说完,立刻吩咐左右衙役,将刘邦五花大绑,一五一十地遵照林川的掌嘴吩咐。
大人饶命啊~啪!啪!!大人饶了我吧!啪啪啪……
被捆成粽子的刘邦,一边苦苦讨饶,一边被年轻力壮的衙役,狠狠的抽着巴掌,几十下之后,刘邦满嘴是血,但死死盯着刘邦的县令,丝毫没有罢手的意思。
深谙世故,通晓人心的刘邦,从县令狰狞无比的脸色眼神中,看到了无穷无尽的怒火、畏惧,还有对他刘邦不加遮掩的怨毒仇视,此时此刻,高高在上的沛县县令,宛如一只被逼到绝境的垂死困兽,择人而噬。
五百个巴掌过后,刘邦的两边脸颊,已经肿的没了人形,同时满口鲜血,地上还零零散散落了七八颗牙齿,披头散发的刘邦,宛如一个刚刚从地狱归来的悲惨冤魂。
嗒嗒嗒!!
忽然县衙后堂,响起一阵脚步声,没过一会儿,一个面相平和的翩翩君子,快步走了出来,看到失魂落魄的县令,以及一众噤若寒蝉的衙役,无比惊奇的问道“大人,这是怎么了?”
但眼神无光的县令,仍旧颓废的瘫在地上,并没有理会来人的疑问,而就在这时,一个双脸肿胀,满口是血的怪物,猛地抓住来人,用浑浊不清的口语,叫道“晓大仁,酒久握!(萧大人,救救我!)”
萧何奇怪的看了看对方,察觉到熟悉的衣着,萧何小心翼翼的拂开对方杂乱的头发,定睛一看,惊叫道“你莫不是刘邦?”
刘邦用力的连连点头,“晓大仁,你一定要酒久握啊!”
“救你,我和萧何两个人,自身都难保了,你算什么东西!”听到刘邦挣扎之言,县令忍不住厉喝道“你可知道,自己惹了什么样的滔天大祸吗??”
面对县令大人的雷霆之怒,刘邦顿时哑言,原本他只是想借助沛县官府的力量,弄死这两个不知死活的外乡人,却没想到自己,居然在无意之中,惹上了如此恐怖的神秘大人物。
虽然刘邦目前还不知道林川的真实身份,但从县令大人,噤若寒蝉,面如土色的反应上看,自己这些人,在对方的眼里地位,和蝼蚁蚂蚱,一般无二。
心中纠结犹豫许久,县令吃力的从地上挣扎起来,仿佛瞬间苍老了数十岁,长叹一声,道“我要去准备公文,禀报郡守大人,萧何啊~~!没想到,今天我两人会被刘邦这个痞子,连累至斯!”
说完这些,心灰意冷的县令,颤颤巍巍的朝后堂走去。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看到两人如此奇怪的反应,萧何心中的疑惑之情,更加浓郁,只见他转身朝身旁的一个衙役问道“你说,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沛县县衙里,一副风雨欲来,凄惨末日的景象,但林川、易小川、樊哙一边,却是另一番景象!
三人顺利地离开沛县县衙,回到城门旁樊哙狗肉铺,距离两人离开,前后不过半个时辰功夫,樊哙本以为是一场滔天祸事,甚至他都已经做好了给两人收尸的准备,但没想到林川来历大得吓人,连高高在上,地位超然的县令大人,也对林川的真实身份,心惊胆战。
两人逢凶化吉,成功脱险,豪爽忠厚的樊哙,笑呵呵的请林川、易小川两人坐下,取出酒肉,说是请两人免费吃喝,算是给两人压压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