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妍知道凌菲云参加了运动会比赛,却不知道她竟然取得了全能第一。闻言不免惊讶,就连莫苇茗都抬起头,飞快地看了她一眼。
瞬间成为了谈话中心,凌菲云有些别扭,赶紧转移了话题:“听说楚梦涵同学在这次全省青少年作文大赛上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你可比我强多了。”
没有沾沾自喜,也没有过度自谦,却选择了略过这个话题,楚梦涵有些惊讶。不过她的表情控制得很好,顺着凌菲云转移了话题。
聊了一会儿,楚梦涵起身告辞:“不知道凌同学在补习,那我就不打扰了,你们先忙。”
“那我就不多留你了,没事常来玩儿。”说着,许妍喊自己的儿子:“茗茗,送送梦涵。”
楚梦涵漂亮的眸子往莫苇茗的方向看了一眼,莫苇茗正低头看书,仿若未闻。
眼里闪过一抹失望,楚梦涵笑容不变:“不用了,大冷的天就别折腾他了,我自己能行。”
说着她站起身,缓缓向书房外走去。楚梦涵的动作自然优雅,但速度很慢,可惜直到走到门口,那个看书的少年始终没能抬起头来。
跨出门坎,转身关上门,楚梦涵完美的笑容失踪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抹懊恼。
两个多小时后,凌菲云补习结束,向许妍告辞。许妍笑道:“路上小心。”
莫苇茗站了起来,“等等——”
许妍的视线在凌菲云和自己儿子身上来回转了两圈,微微皱眉。
莫苇茗走到了凌菲云面前,“自己的身体要靠自己爱惜,医者能医病,却挡不住患者自己作践。”
凌菲云脸上讪讪的,垂着头声若蚊吟:“嗯,知道了。”
“所以?”莫苇茗眉头紧拧,紧咬不放。
凌菲云抬眼,呆呆的:“啊?”
莫苇茗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就这样?不去医馆看看吗?”
“噢,去去去,我马上去。”凌菲云不好意思地笑,为了增加可信度,还加快了换鞋出门的速度。仿佛身后有什么在撵她似的,逃得飞快。
此前许妍的目光一直在两个人身上打转,直到凌菲云的身影消失在门口,这才终于忍不住盯着儿子:“怎么回事?”她的脸色很严肃,眼里隐含怒意。
莫苇茗继续坐下看书,淡淡地解释了一句:“她肩膀受伤,原本应该好了,但我发现她一直刻意避免触碰到右肩,应该是在运动会上旧伤复发了。”
“噢,原来是这样——”许妍恍然大悟,随即又狐疑:“你什么时候竟然会关心一个陌生人了?”
就算凌菲云是他爷爷的病人,儿子又喜欢往医馆跑,两人在医馆碰见过很正常,但他竟然特意劝人家爱惜身体,这就不太正常了。
莫苇茗抬起头,很平静地看着自己的妈妈:“她是爷爷的病人,为病人负责不是医者应该做的吗?”
莫家三代为医,莫苇茗更是从小钻研医术,常以医者自诩,这个理由似乎毫无破绽。但儿子太优秀了,从小到大围绕在他身边的诱惑太多太多,许妍心里不禁敲响了警钟。
虽然凌菲云看上去长相一般,可她还是不能放松警惕。
对此,两个当事人倒是无知无觉。
《晚霞中的红蜻蜓》由于要送去请人加特效,所以要晚一点才能上传到抖乐。最近的几次直播凌菲云都没有参加,不过正好今天不用上课,再不参与就说不过去了。
因为他们现在已经有了三十万粉丝,所以已经有好几个商家找到他们希望合作了。但那些都是一些零食、衣服、鞋子之类的,显然和他们的风格不符。
所以最近他们的直播都是唱歌,不是带货。
但是总在室内唱歌,感觉太过单调,再加上天气正好,难得凌菲云也有时间,骆冰河提议去室外直播。
凌菲云有些怯意,虽然已经参加过歌唱比赛了,可那也是鼓起了好大的勇气,做了许多心理建设才没有怯场。
现在要在众目睽睽下演唱,被人围观,而且这个过程将会持续好几个小时……
想想都别扭!
骆冰河和马文涛都兴致勃勃的,凌菲云也不好意思露怯,只能硬着头皮往上冲。自己还是不够自信啊,容易害羞,容易想要逃避,可这是不对的。太小家子气了,一点儿都不大方。
暗暗给自己做着心理建设,一行三人来到了麻杆岭。这里是新近开发建设的休闲公园,就在市区北面,每逢节假日都会有许多市民前来爬山游玩。
三个人扛着器材爬到了山顶上的一片草地,这儿还是挺宽敞的,游人们爬上山后也喜欢在这里驻足,大人们坐在草地旁的长椅上休息一会儿,孩子们在草地上追逐嬉戏。
今天天气好,又是元旦假期,看着到处都是人的草地,凌菲云头皮发麻。
“行了,就在这儿吧,视野开阔,风景也好。”马文涛说着,放下了手里的摄像机。
骆冰河点头:“嗯。”
凌菲云硬着头皮和他们一块儿摆放器材,三人的到来已经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纷纷投来探究的眼神。
很快东西都摆放、调试好了,马文涛宣布:“可以开始了。”
凌菲云情不自禁地往后退了半步,骆冰河奇怪地看着她:“干嘛?”
凌菲云傻笑:“你先来。”
骆冰河挑眉:“你都好久不直播了,你先来。”
凌菲云笑容很僵硬:“你是哥哥你先来。”
“哥哥不都要让着妹妹吗?”
凌菲云环视四周,竟然接触到好多道望过来的视线,不由舌尖发苦。
“呵——”骆冰河突然笑了,眼睛微弯,眼底似有星光闪过。
凌菲云恼了:“笑什么?”
骆冰河却突然伸手,在她的短发上用力揉了几下,凌菲云急了:“别给我揉乱了——”
骆冰河却像他突然伸手时一样,突兀地把手给收了回去,转身大步走到麦克风前面,动作利落而帅气。
“朋友们,又见面了!”
仍旧是戴着墨镜和假发,他的假发是长款,及肩的那种,能够很好地遮盖面容。但因为脸部轮廓线条感太强,加上一身黑色真皮短夹克上衣和紧身黑色皮裤,以及脚上那双皮靴,整个人显得既帅气又狂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