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镇妖司察院(简称:镇妖司)
县行走衙门(上县正八品、中县从八品、下县正九品)职责:行走一县,监察乡野妖情,处理辖区涉妖案件。
府镇守衙门(上府正六品、中府从六品、下府正七品)职责:镇守一府。
州都护衙门(上州正四品、中州从四品、下州正五品)职责:都护一州。
道台衙门(督察使,从三品)职责:督察各州。
中央总院各职部(重要部门正三品,次要部门从三品)
中央总院副院长(常务正二品,从二品)
中央总院院长(正一品)【三十年一轮换,前十年大长老担任,后二十年下任大长老的九长老担任】
【镇妖司虽然只管涉妖等异常事务,但有一套完整的行政机构,又称小朝廷,为历代大长老上任前(九长老)必须历练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