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 / 1)

鲜血四溅,人群愕然看着这一幕,过了片刻才哇得一声尖叫出来,轰然作鸟兽散。小孩子原本天真可爱的脸庞迅速变成青灰色,像是一具尸体,牙齿却格外尖锐,牢牢扒在母亲脖颈上,拼命吸食母亲的血液。

江少辞看到这一幕再不客气,伸手袭向那个小孩。小孩不知道什么时候被魔兽咬了,伤口汇聚了魔气,而父母没有及时给孩子治疗,慢慢孩子在魔气的侵袭下失去神志,变成血啖双亲的魔物。但他这种行尸走肉和江少辞修炼出来的魔气完全不能比,江少辞随便一掌就将他打翻,小孩重重摔到地上,噗嗤吐了口血。

他嘴里猩红一片,不知道是自己的血还是母亲的。母亲获得自由后并没有逃跑,而是急忙爬向儿子,神志不清道:“儿啊,你怎么样了?你疼不疼?”

那个孩子动了动,对母亲伸出手。母亲立刻去抱儿子,在即将握住孩子小手时,前方一道黑气袭来,直接贯穿了孩子的心脏,孩子抽搐一下,瘫在地上不动了。

母亲还没有握紧,那双小手就从她手心滑落。母亲怔然片刻,张大嘴崩溃尖叫,怨恨地看向江少辞:“是你杀了我的孩子,你还命来!”

牧云归站在江少辞身边,亲眼看到母亲的脸色变得灰白,要是不赶快医治,她也会变成一个魔物。人一旦被魔气侵入心肺就会无差别攻击活人,不死不休,除非杀了,否则再无回天之术。江少辞刚才杀死那个小孩,本是在救这位母亲。

但显然,现在这个母亲根本听不进去。父亲也浑身颤抖,牙关打战,惊恐地指着江少辞说:“他在用魔气,他是魔物!”

躲在远处围观的人群呼啦一声散开,每个人都满脸厌恶,避之不及:“魔物怎么进城了,他要屠城吗?”

“前两天听说那个魔头屠杀了俆城满城,就算兽类修炼成人形,也始终长着一颗兽心。”

“等等,他会用魔气,长着人形,他是不是就是那个魔头?”

这句话仿佛瘟疫,人群立刻尖叫着躲开,哭喊声、推攘声不绝于耳,其中还夹杂着咒骂。忽然,一颗鸡蛋扔了过来,这枚鸡蛋自然砸不到江少辞,还在一米远的时候它就失了准头,吧嗒一声掉在地上。

牧云归回头,看到是刚才那个祝福他们的老婆婆,用一种非常可笑的手段偷袭他们。老婆婆见他们看过来,吓得浑身哆嗦,却还恶狠狠啐了一声:“呸,杀千刀的魔头,你也配活着!我们城里一直好好的,你一进来就出乱子,就是你把晦气带进来的!”

“是啊,杨婶他们一家一直好好的,那个孩子可乖了,平常不哭不闹的。今日怎么就突然咬人了?”

“那个孩子不是撞了他一下吗,说不定就是沾上了这个魔头的气息才会发疯。他不知道吃了多少人,连孩子也被他带害了!”

江少辞站在街道中心,眉眼漠然,无动于衷。他就知道会是如此,灾厄是他带来的,连孩子魔化也是他的错。自从他修炼了魔气,所有人自动成为他的敌人,仙门想要杀他,普通百姓也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可是,最开始,他亦是仙门正道。

他是不是就该死在一万年前,带着所有荣光死去。后人提起他时,都会缅怀那个惊才绝艳却英年早逝的天才。而不是现在,苟延残喘,为了活下来而修炼魔气,最终成了所有人都憎恶的存在。仙门甚至都不愿意承认他是江子谕。

江少辞木然听着世人的咒骂,他手心渐渐环绕起魔气,打算眼不见为净。路人看到他的动作,轰得让开,惊叫道:“他要杀人了,快跑啊,他要屠城!”

四周顿时陷入混乱,其实,江少辞只是想使用遁地术而已。他无意辩解,正打算离开,手腕忽然被一个人用力握住。牧云归穿着浅色长裙,远远看着清新素雅,宛如仙女,来往的人无论是谁,见了她都心生喜欢。此刻她却公然握住江少辞的手,脸上含了怒,高声道:“你们谁见他杀人了?我便是从俆城逃出来的,我怎么不知道俆城被屠了?”

忙着跑路的人愣住,他们躲在墙角后,碎碎念道:“你一个人,怎么替魔头说话?”

“他是人,是仙,是魔,又如何?世间自有公道在,岂能因为身份,就罔顾是非曲直?他是围攻了俆城,但目的是修仙者。那群修仙者也算计过他,两方你来我往,全凭本身,没什么对错可言。除此之外,他没有滋扰任何平民,他给俆城普通百姓带去的困扰,恐怕还不如南宫玄选妃来得大。”

牧云归目光清亮,声音坚决,都把其他人镇住了。牧云归扫过众人,目光落到那个父亲身上,说:“你的儿子被魔气异化,我很抱歉,但要不是他,今日你们夫妻都要丧命于魔童之手。感染魔气并非不能治,分明是你们夫妻粗心,没注意到孩子身上有伤口,怎么能怪他害了你们孩子?就算真的要怪,也该怪你们自己。”

牧云归说完,用力拉住江少辞的手往后走,说:“我们走吧。这群是非不分的人,不配被你救。”

她身体脆弱,任何一缕魔气都会割伤她的皮肤,早在牧云归握住江少辞时他就收回了魔气。此刻被那双纤弱的手拉着,江少辞忽然觉得眼底发涩。

他习惯了被人厌恶咒骂,没有想到,世上竟会有另一个人为了他打抱不平,为了他和全世界逆行。明明,这些人才是她的同族。

第124章作恶原来,前世那个天才的落幕,并不……

牧云归此刻是凡人之躯,她那点力道和江少辞比起来弱的可怜,可江少辞却任由她拉着。路上人群见了他们都远远躲开,牧云归不回头也不停顿,很快走出城门。城外,魔兽已经赶来,威风凛凛地迎接江少辞。

虽然过程一言难尽,但至少,牧云归的衣服买到了,他们也算是达成目的。这回,牧云归没有再提过进城,两人继续在戈壁上游荡。牧云归看着地形,猜测这应当是涿山之北,北境之南,一片海拔高却平坦的高原,和西流沙接壤,气候干燥,常年大风。

牧云归待久了,慢慢也习惯了这种气候。夜晚,她睡觉时,再一次梦到了江少辞的过去。

场景还是无极派地牢,但内容却截然不同。无极派百般防备,锁链、禁咒、药物应有尽有,甚至不敢让江少辞清醒太长时间。但他还是逃脱了。

他说得对,桓致远、詹倩兮之流想让他屈服唯一的方式,就是杀了他。要不然,无论施加多少枷锁,无论多么不可能,只要他还活着,就一定会逃离。

他生来不屈。

江少辞虽然成功越狱,但自己也受了重伤。他被漫长的软禁生涯折磨得虚弱不堪,他不知道经历多少艰难,终于逃到人类城池里。但城门口的人一看他身上有伤口,上面还缠绕着黑气,都脸色大变:“他身上有魔气,不能进来。”

他强撑着精神,说:“我现在神志很清楚,不会被魔气把控。只要给我五天,我调理好后,绝不会亏待你们。”

可是人群不信,依然骂骂咧咧道:“说的比唱的还好听,谁知道他会不会一进城门就大开杀戒?这世上一时心软救了受伤的人,最后全家都被害死的例子还少吗?”

“对啊。而且,治疗伤势需要仙丹,仙丹可不便宜,他有钱买吗?”

江少辞看着这群自私嘴脸毕露还不自知的人,突然想起多年前宁清离曾说过百姓都是乌合之众,当时江少辞十分反感这个说法,如今才知不假。

曾经他是昆仑宗首席,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人群追捧,哪怕他们没有钱,仅凭身上的衣服也有的是人抢着买单。他记得他曾经为这座城池杀死一只大妖,那时全城人夹道欢呼,街上的老朽甚至痛哭流涕地说,他是他们再生父母。

如今,同样的地点,同样的人,却是完全不同的态度。

江少辞没有再听他们闲话,转身走向茫茫荒野。他从不用人怜悯,也向来不屑于争辩,没有医药,他靠自己一样可以。

身上的伤口每走一步都在剧痛,江少辞身体和精神已经到了极限,要是不想死,只有吸收魔气一条路。他最终放弃了自己一直以来莫名的坚守,主动吸收魔气。

后面的事情像走马灯一样,一幕幕闪过。江少辞在没有任何药物的条件下,艰难活了下来,但同为修魔,遭遇却天差地别。在天绝岛上,他苏醒后有温暖干净的房屋居住,有专门的药物治疗,他没有任何紧迫感,可以一点点试探魔气,谨慎地规划自己接下来的修行。然而前世,他什么都没有,迫于生存压力只能冒险,一不小心,他练岔了路。

他脸上出现明显的魔气纹路,所有见了他的人都退避三舍。他习惯用面具或兜帽挡着脸,这就是即便后来他修炼到高阶,可以自发收回魔纹,也习惯戴面具的原因。

又一座城池被魔兽毁了,许多人失去家园,只能相携着往另一个受仙门庇佑的城池逃难。此刻三大仙门正在寻找江少辞,进城盘查非常严苛,许多百姓被耽误在城外。这时候,兽潮又来了,手无寸铁的百姓在城外被魔兽屠戮,城墙内的修士却不愿意开城门。江少辞最终看不下去,出手杀了魔兽,城墙上的修士发现他的踪迹,不顾城外平民,铺天盖地放箭、扔符箓。

逃难的平民死伤过半,被魔兽杀了的只有寥寥几人,剩下的都死于乱箭和踩踏。可是最终,那些人却咒骂江少辞,埋怨他为什么要躲在他们的队伍里,害他们被仙长误会。

满地狼藉,魔兽、城门守卫和平民的尸体胡乱堆着。照顾了江少辞一路的中年妇人满脸血污,她一边抱着丈夫的尸体哭,一边骂道:“灾星,你只会给身边人带来灾难,我怎么就滥发好心收留了你?我就不该给你作证,不该让你和我们一起赶路!”

牧云归眼睛早就红了,她听到这里再也听不下去,跑上去,用手捂住江少辞耳朵:“不要听,这些都是假的。”

她知道这只是个梦境,也知道自己没有实体,她是一个看客,观看已经发生过的事情,没有任何改变的能力。但她依然执拗地踮起脚尖,想堵住江少辞的耳朵。

然而她的手一遍遍从他身边穿过,无论多么努力都无法阻拦这些话。牧云归终于怒了,她回头,眼睛红的像兔子,怒斥道:“住口!你们不去责备制造灾难的人,却怪他救你们不够及时,没能救下你的丈夫。那些致使魔气爆发的衣冠禽兽,那些袖手旁观的城墙守卫,才是你的杀夫仇人!”

她的话语像一缕青烟,轻飘飘散在空中,梦境依然像一折排好的戏般前行,并不会被戏外人的情绪打断。牧云归浑身一缩,猛地从梦境中惊醒。她躺在温暖的皮毛中缓了很久,才慢慢坐起来。

冷月如钩,月色铺在戈壁上,如结了一层霜。一个黑影背对着她坐着,夜风萧萧,他的背影孤冷修长,遗世独立。

牧云归逆着风爬上沙坡,坐到他身边,问:“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江少辞没有回头,额头到下颌的弧线如山峦般起伏,侧脸掩映在夜色中,几乎比月色还要冷淡苍白:“这里安静。”

牧云归沉默,她静了会,问:“那些事情都是你经历过的吗?”

江少辞喉间极冷地笑了声,嘲讽般说道:“你又要劝我,这是假的,这些事情从没有发生过吗?”

牧云归说不出话来,南宫玄是重生回来的,那就说明前世确实存在,梦境中的场景全部真实地发生过。原来世上所有的好运都有代价,那个天才的后半部分故事,竟如此残酷。

戈壁粗犷,连风也是痛痛快快,呼啸刚猛。江少辞单手撑在身后,伸直两条修长的双腿,说道:“那些都是幻影,你何必白费功夫。”

他是指牧云归在梦境中替他辩驳的事,牧云归静默片刻,问:“类似的事情,你经历过很多吗?”

“没有。”

“能给我看看你身上的伤口吗?”

江少辞不说话,牧云归就当他默认了。牧云归伸手去解江少辞的袖子,她解到最后一颗扣子时,江少辞反手将她的手钳住。

江少辞眼睛幽深,像深渊一般压迫感逼人:“你倒是很熟练。你平时,就是这样和男人相处的?”

牧云归说:“只是你而已。何况,除了你,我身边也没有其他男人。”

江少辞手指冰凉,捏在她手腕上像某种冰冷坚硬的金属,牧云归挣开,继续解扣子。牧云归看得没错,他的手臂上就有伤痕,狰狞的伤疤横亘在他冷白修长的小臂上,刺眼极了。

如果如牧云归所说,他们现在在某个法器内,法器主人用前世来干扰江少辞心智,那江少辞身上的伤疤就是障眼法。江少辞早已用魔气炼体,皮肤坚硬堪比法器,不该留下伤痕才是。

牧云归看着那些纵横交错、大小不一的伤疤叹息。她朝最显眼的一条伤痕摸上去,她本预料伤口是平滑的,但实际入手却有凹凸不平的触感,像弯弯曲曲的蚯蚓。现在摸起来还这样,可想当初伤的有多重。

这些伤疤是真的。

牧云归愣住,怎么会是真的?她指尖停留在疤痕上,不由有些尴尬。江少辞毫不意外,他屈起手臂,手指灵活滑过,单手就将所有扣子复原。牧云归正尴尬地想着该用什么理由解释,江少辞却难得没有追究,突然问:“你这些年做了什么?”

牧云归长松一口气,赶快带过刚才的尴尬,说起这些年的经历。她事无巨细,从离开天绝岛说到殷城、流沙城,最后又说起帝御城的事。江少辞一直静静听着,等听到她说他们在北海闭关了三年,不由长叹:“真是幸运。”

顺畅,光鲜,机缘不断,那样的经历真是令人艳羡。牧云归说:“也不完全是幸运,若没有你,我早在殷城就死了。”

“殷城?”

“对。”牧云归点头,她望着苍穹尽头,目光微有些出神,“姑且把这里称作我们所有人的前世吧。前世,我便是死在殷城,长眠于大海深处,称得上是死无葬身之地。那时候我十九岁,连自己母亲是谁都没有搞清楚,想来我的父亲,也永远不会知道他还有一个女儿。”

牧笳宁死都不回去的冤屈,真假言瑶的真相,也都会随着牧云归的死长眠黑暗。慕策永远不会知道牧笳的真名,言霁也不会知道,他失手害死了自己的女儿。

江少辞道:“你提起北境的时候语气不太好。你似乎对慕策有些成见。”

牧云归长长叹息,道:“是啊。这是我第一次称呼他为父亲。我母亲独自抚养我长大,吃了很多苦,她从没和我说过生父的事,但我心里一直暗暗仇视他。后来我得知事情不是我想象的那样简单,他也没有抛妻弃子,可我依然无法坦然面对他。但其实,那些事,并非全是他的错。”

牧云归仰头看向天空,声音化在风中,轻不可闻:“如果我能活着从这里离开,等回北境后,我想亲口叫他一声父亲。”

江少辞听到这些话觉得极为刺耳,他突然站起来,说:“不要说这些丧气话。夜不早了,你回去吧。”

他说着就朝后走去,他走下沙坡,牧云归忽然叫住他,问:“你有没有觉得,白天的事情太巧了?”

江少辞背影顿住。牧云归慢慢站起来,脸色沉静端肃,说:“我看到那个孩子的时候就觉得奇怪。魔气会让人变得狂躁,如果那个孩子被魔兽咬伤,应该很早就开始闹腾了,街坊怎么会说他安静?就算他确实被魔气侵袭,怎么会这么巧,正好在你进城的时候发作?”

江少辞慢慢回身,墨色侧影立在夜风中,折出一条好看的曲线:“你想说什么?”

牧云归眼睛明亮,字字坚定地说:“巧合太多,就不是巧合。这段时间的偶然事件未免太频繁了,仿佛有什么人,诱导你作恶一样。”

牧云归见江少辞不说话,又道:“无论你信不信,我和你都是遇到兽潮,前往昆仑宗一探究竟,不慎落入这里的。你想一想,你是否知道什么法器,足以模拟前世今生,能让开阳境修士都看不出破绽?”

第125章存亡系统和穿书女的真相。

同一片夜空,祈城。

南宫玄在众人的簇拥下走入祈城最大的府邸,堂堂皇帝沦落到居无定所的地步太不体面,所以,身边人聪明地把这里称为“行宫”。

木犀跟在南宫玄身边,说:“皇上,今日时辰已晚,许多东西来不及安置,您暂且将就一晚吧。”

南宫玄点点头,他前段时间突然晕倒,醒来后总觉得眼前这一切模模糊糊的。身边人说,他们在行都俆城被魔头偷袭,南宫玄率领众人英勇撤退,行到郊野时南宫玄体力不继晕倒。经这样提醒,南宫玄的回忆也渐渐清晰起来。他很快就接受了这个设定,他是皇帝,英明神武,举世无双,不光剑法天下第一,连后宫也美人如云。

这个事实才符合南宫玄的认知,他心目中的自己就该如此霸气威武。偶尔记忆深处会闪过些许异样感,南宫玄不愿意去探究,久而久之,他自己都忘了。

毕竟,如今他的人生已没什么缺憾了,何必较真呢?事业方面,他从一个无人看得起的庶子废柴逆袭成天下第一,还建立了自己的帝国,天底下再无人能比得过他。情路方面,他的正室木犀端庄明丽,处事大方,妃嫔们环肥燕瘦,各有千秋,并且所有女人都爱他爱得不可自拔。

江山美人在手,作为男人似乎再没什么遗憾的。南宫玄唯有两点不太满意,一是如今有一个很可恶的魔头,总是滋扰他的国境;二是他最爱的女人牧云归早逝,是他毕生可望不可即的白月光。

南宫玄深深叹气,一晃多年,距她离开已有一千年了。她死时年仅十九,生命定格在最美丽的时候,这一千年他不断寻找像她的人,包括他最宠爱的妃嫔楚美人。楚美人之所以能得宠,就是因为她纤细柔弱,迎风可做掌上舞,和牧云归的轻灵身姿很像。

但他搜集了多年,没一个有牧云归当年的神韵。身娇体软的美人太媚,不似她清冷;冰山美人冷则冷矣,却不够灵动;难得找到能将天真和清冷融合在一起的女人,眼睛里却全是算计,只要一开口,满满都是意兴阑珊。

南宫玄自己也知道,牧云归之所以难以复制,并非因为美。这些年他不乏见过美貌不输于牧云归的女人,但那颗勇敢、独立,历经人间冷暖却依然真诚善良的心,却再没有见过了。

南宫玄听到木犀的话,心中宽慰。木犀总是这样大度贤惠,为他着想。他因为心里有牧云归,无法分给木犀太多的爱,木犀却始终无怨无悔,不光在修行上屡屡帮助他,还一视同仁地照顾他所有后宫。南宫玄拍了拍木犀的手,说:“这些年,辛苦你了。”

木犀唇边挂着温柔的笑,说:“陛下这是什么话,你是我的夫君,我为你操劳天经地义。我们老夫老妻,还说这些客气话做什么。”

南宫玄听后更感动了,喟叹道:“妻贤如此,夫复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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