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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第七十七章(1 / 1)

一个典型的农家汉子长相,年纪没有六十也有五十,被太阳暴晒过的皮肤黑黑红红,脸上的沟壑层层叠叠,抬头纹显示他的九分愁苦,露在青花被面上的手掌有着深深的皲裂和茧子,汉子带着失血过多的苍白,半躺在床边,接过蔺洵递的茶杯咕咚咕咚就往下灌,也不知道渴了多久,喝完一杯还要。蔺洵倒了两杯给他。

探头看天色,似乎临近中午,外面屋顶的炊烟都冒了起来,隐隐还有饭香。

现在问题来了,两个伤员怎么弄到午饭?

蔺洵看了那中年汉子一眼,从年岁上判断应该是爹,两人住在一起恐怕是为了方便照顾,心里有了判断但他并不直接喊出口,只说了一句:“到饭点。”

中年汉子恍惚:“都这个时候?他四婶应该快送饭来了。”

也就是有人送饭?至少不用操着骨折的右手给自己做饭吃了,蔺洵松了一口气,坐回自己的床沿,小心的摸索着受伤的右手,骨头伤的很严重,而且包扎的也一般,人体的神经是很精密的,稍有出错会引起很大误差。

正想着,院子里传来粗重的脚步声,有人踢踢踏踏往这头走,啪一下推开大门,“饭来了。”

这应该就是刚才汉子说的四婶?四婶放下饭菜就走,抛下一句等会儿来收碗。

蔺洵也不管她,自己把饭菜端到汉子床前,汉子起身把脚搁在踏板上,借着小几开始吃饭,蔺洵才发现这汉子少了一只脚,右边的脚从小腿断了,留下空荡荡的一截裤管。

好家伙,天残地缺的。

蔺洵自己则学着用左手吃饭,动作虽然慢好歹不会喂到鼻子里去。菜色也极其简单,糙米饭加炖白菜,撒了一点盐,油星都不见。这样吃就是平常人都会营养不良,更何况伤员?

蔺洵思忖着改善伙食的事,那边的汉子已经呼噜噜的吃完,把碗筷一放,重新躺着,看儿子还在思考什么,只能劝道:“三儿,好好睡着,睡着了身上就不疼了。”像他浑身都疼又没有止疼药,可不是只能睡吗?

蔺洵也把碗筷放好堆在桌上,低低答一声好,重新躺下不过三秒又蹦起来,推开窗户的一角。

屋里长时间没人打扫,味儿太冲了!

吹进来的风冲淡异味,蔺洵终于有时间接手原本的剧情了。

一目十行了解过原身发生的事,蔺洵恨不得仰天长叹一声,悲催,太悲催了!

他愿尊称原身为最惨!

原身也是典型的农家子出身,日子贫寒难过从小不知道吃了多少苦,也幸好他自己天赋不错还肯努力,花了很多时间努力科举考试,抄书盘账,什么活儿来钱干什么。

他的父亲也就是刚才那汉子,为了交齐孩子的束脩,除了地里的活儿还经常上山打猎,赚点外快。除了兔子獐子什么的,偶尔也能有点其他收获给家里增加点收入。日子虽然过的磕磕绊绊,可齐心协力的奔着好日子去的。

原身也会经常抽时间跟他爹一起出门打猎,两个成年人一起更安全嘛。大概是命里注定,有一天父子两深入半山腰,看到一只受伤的野猪,正躺在大树下喘气,命不久矣的样子。

野猪!那可是好东西,猪皮能用,猪肉能吃能卖钱,虽然野猪凶猛,可现在这只受了伤,不是跟白捡的一样?

两父子隔的老远射箭砸石块,野猪渐渐咽气,正要上去拖着野猪走,冷不丁就从山林里窜出一群野猪......最后的结果就是蔺老爹少了腿,蔺洵伤了手。不过原身并不后悔,如果不是他伸手拦了那么一下,估计蔺老爹当场就能咽气。

两人最后被同样上山的村民发现,然后抬着人下山,刚刚走到山脚下,就发现报喜讯的官差来了,蔺洵考中举人了......

大喜大悲莫过于此,本该是人生里最高兴的一天,也成了最悲伤的一天.....

村里人都摇头叹着气说,没福气,这就是天生的没福气....

如果能晚一天上山,哪怕是晚几个时辰呢?就不会碰到野猪,等到报喜的一来,他们家就是村里头一等的日子,荣华富贵享用不尽的,偏偏运气这么寸,伤了手断了腿。

蔺洵摸了摸右手,唉,时也命也。如果不是他来,这右手肯定废了。不过就算他来,这手最多恢复到能吃饭能拿筷子的程度,要说写字作画?悬的很。

这还不算最惨的,村里人其实一直在观望,如果原身能够恢复如初,好歹一个举人也能护着他们村子,外面苛捐杂税多不胜数,一会儿要寿礼银,一会儿交花鸟银,再能长的韭菜也得给他时间生长啊,这一圈圈的割,他们已经快顶不住了。

大概再等一个半月,原本平静的生活就会彻底失去控制。距离此地大概五百多里地的红花村,突然冒出一个慧明神子来,据说是从天上下来的神仙,为了拯救贫苦众生来的,协裹了周边村镇约十万居民,一步步扩大规模,已经占据了附近的县城。

消息一传出,立刻引起大乱,有人想逃跑怕丢命,有人舍不得家业。最后也不用他们选择了,慧明神子打了过来,县令是第一个弃城而逃的,他一逃哪里还顶得住?县城的士兵根本无心抵抗全部投降。

在得到消息前,原身就决定早点离开,他劝了不少人跟他一起走,可很多人未必愿意,最后也就是二十多人走了,更多人是想躲在山上,避过风头就能回家。

跑出一百多里地,后一波人追了上来传了消息,他们才庆幸走的早。来不及逃跑的人,都已经没了命,粮食牲口被抢走,男的女的都被强征入伍,当做炮灰马前卒,最后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跟着蔺洵一起跑的二十多人才庆幸自己听了他的话,加上他路上出过几次注意避过很多风险,隐隐的以他为首。他们一群人先赶去京城,想着京城总能好过点。结果距离京城还差着几百里呢,京城沦陷的消息也传出来,皇帝归天了!剩下的一些大臣,王亲各自推举了自个支持的皇子,分别立了好几个朝廷。

乱世飘零,衣食无继,原身背负着二十多个同村的性命,逼着自己快速成长,他想办法打听了哪个地方最安定最靠谱,又不辞辛苦的赶过去,总算是能安定生活下来。

乱世最能出英雄,原身选择的那个大城池后来也确实成了最后的赢家。而男主嘛,本也就是功勋世家的嫡出长子,背靠着家里资源,慧眼相中了最后赢家,等到新朝建立时,混到异姓王爷的地位,最后该拥有的都拥有了。

至于那个时候,原身都凉了七八年,坟头草都有两尺高。男主是听说了他昔日带着同村逃命的事迹,本来想请他出山担任官职,听说人都去世了也只能道一声可惜。

英年早逝的确可惜,可原身死了都想不通,到底为什么呢?他怎么会被继子害死呢?

原身在安定下来后,年纪不小该考虑终身大事。如果以前还盼着红袖添香情投意合的话,后来他的想法就变了,他想找个强硬的,能立得住事的女子。逃荒路上不知道看了多少当家人死后,媳妇拿不住事的例子,他这种想法就愈加强烈。

刚刚好就有一个合适的人选,有个寡妇岁数合适,出身也不错,可惜就是带了个五岁的孩子。原身心想这也不算什么大问题,两人处的来就行,至于孩子,等于他以后的孩子多了个大哥而已。

抱着这种想法,他找人上门提亲,寡妇问清他愿意养孩子后,爽快的嫁了。婚后两人一个主外一个主内,日子别提多好。

就是老爹担心他后继无人,以后没有香灯,毕竟继子不愿意改姓。

孩子嘛,缘分到了就有了,原身想的挺开,也就这么过了五年,可就是这么一天,他回家早就听到他媳妇说,可怜没出世的孩子之类的话,他还没想明白到底怎么回事,就听到他继子急急喊了一声谁,看见是他后一个手刀把人砸晕过去。

迷糊中嘴里喝到什么苦涩的汤药,然后原身就没了。

原身死了,蔺洵关于剧情部分也只能看到这里,他怒气槽已经蓄满了,气的不知道如何是好,要是那丧尽天良的继子出现在面前,非揍的他娘都认不出来。

原身怎么他了?好吃好喝的供着,从来没有因为不是亲生的就苛待他,怎么还要谋害人性命?

蔺洵已经在心里过了几遍十大酷刑,磨刀霍霍准备出手。可摆在眼前最大的问题还是,养伤。

拖着一只伤手,还要照顾他爹,就是有千般武艺也用不出来,而且时间紧迫,最多还有两个月,造反的人就要传出来,他还得想办法提前筹备需要的东西。

忙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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