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1章 红人(1 / 1)

短短一年的时间,普希金就成为整个帝国最靓的仔,在成为扈从骑士之后的第1场战斗,普希金就格杀了一位帝国的骑男,还顺带将他麾下的,由10位骑士,上百位扈从骑士组成的精锐骑士团给完全突破,打的彻底崩溃,其中有几位骑士甚至因此有了心魔,再也不敢上战场了。

没办法,普希金的战绩实在是过于诡异了,明明是连斗气还没有拥有的扈从骑士,但却凭借力大砖飞的特性,硬生生地将领先两级的骑男给干掉了。

以至于帝国之盾,伟大的蔷薇骑公,都公开表示,普希金就是帝国的未来,在即将到来的100年里面,他就是整个帝国的擎天柱。很难想象,当像他这样的猛人拥有了斗气之后,究竟能够爆发出多么恐怖的战力出来,到时候恐怕就算是骑伯也能够干掉吧。

于是普希金就成为了整个帝国讨论的核心,许多贵妇人都好奇这个年轻的男孩究竟为什么会有如此恐怖的体质,于是有人翻出了普希金曾经的经历,认为是很有可能因为儿时的那一顿打,激活了体内某种奇怪的潜力,从而让他拥有了如此诡异的体质。

而相较于普希金的体质,他在帝都的所作所为,也一直为人津津乐道。

在完成了击溃整个骑士团的壮举之后,普希金连同他的全部家人就被接到了帝都生活,而且还还被安排加入了王子殿下的圣约翰骑士团,这意味着等大王子殿下继位之后,普希金就能够跟着鸡犬升天,成为未来的王子殿下的心腹,拥有巨大的潜力。

而王子殿下也需要这样一位强者作为自己的手牌,再加上作为王子殿下也不蠢,不会干出这样一对二当做一对三打掉的情况,所以自然对普希金百般呵护,各种示好,普希金也自然是从善如流,很快就成为了大王子殿下麾下的头号狗腿子和金牌打手。

但这还不是最让整个帝都人民震惊的地方,最让他们无法理解的是,明明拥有一身的怪力,这位武力爆炸的强者,却喜欢文学。

据说这位来到帝都的第一件事,就是搬空了几乎整个书店,将里面不多的书都给全部买光了。

这还不够,在成为了大王子的忠实走狗之后,普希金没有去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也没有在哪个女人的床上醉生梦死,反而是向大王子要来了进入皇家图书馆的资格,然后就整天泡在皇家图书馆里面。

除了每天练武和执行大王子的命令之外,他其余的时间几乎都在图书馆里面,整个帝国都没有见过如此好学之人。

而对于自家如此离奇的表现,普希金解释起来也是振振有词的。

普希金表示自己小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读书,只是一直没有机会,现在有机会了,自然要加以珍惜。

当然了,如果仅仅只是喜欢读书的话,这还构不成什么特大新闻。

关键是这个普希金在读书的时候,居然意外的在图书馆的垃圾堆里面,发现了一位名叫刘旭的远古故事之神遗留下来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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