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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旅鸽与野牛(1 / 1)

希利斯回到庄园后,又一次陷入了昏睡。

等他醒来,冬季已经过去,玉米苗正在抽出新叶,索克坐在走廊上,慢慢地摇晃着身下的椅子,他的膝盖上一如既往地放着一份报纸,希利斯看了他一眼,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总觉得索克的脸后面还有一张脸——他现在的脸就像是一张面具,随时都可以拿下来。

庄园里有了新的仆人,他们并不知道希利斯之前睡了那么久,他们只知道先前小少爷去了芝加哥,现在回来了,希利斯站在索克身边,来往的仆人向他行礼,还有一些畏惧,因为他们从未看到过一个孩子竟然会这样的严肃,简直称得上面无表情。希利斯看了他们一会,就走向了马厩,马厩的马夫也是新人:“我的马呢?”

“那匹黑色的吗?”马夫托尼恭敬地回答说:“我让朋友牵去走走,它每天都要在外面走,先生,但又不让人骑,所以我们只能把它牵出去走走。”他看了看天色:“他们马上就要回来了。”

果然,希利斯只等了几分钟,就看到他的黑马被一个人牵着,从道路的末端慢慢地走了过来,也许是嗅到了希利斯的气味,那匹黑马先是小步快走,又是慢跑,最后奔驰了起来,只可怜那个牵马的工人,只能狼狈地按着帽子追,幸好他快要喘不上气的时候,马儿放缓了速度,它一口气奔到希利斯面前,低下它的大脑袋,一个劲儿地在希利斯的怀抱里磨蹭起来,也许是因为好久不见的关系——它原先还有些畏惧和疏远希利斯,现在完全不了。

希利斯微笑着,拍了拍黑马的面颊,然后拿出一个苹果,黑马大口的吃了,“拿我的马鞍来。”希利斯说,马夫立刻给他拿来了,然后和他一起给黑马装了上去,只是看到希利斯想要拿过缰绳的时候,他有点犹豫:“很快就要天黑了,”他说,“先生,晚上有狼群。”

“没关系,”希利斯说:“我只是去看看朋友。”

托尼不敢违背他的意思,只能在他离开后去找了管家索克,索克望了望天空,“没事儿,”他笑咪咪地说:“他有许多可靠的朋友。”

他瞧着托尼的脸,这位老好人先生真不是个坏人,甚至有点懦弱,但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他一定在心里抱怨个不停,索克几乎能够想到他在说些什么——他一定是在说:许多朋友?什么样的朋友能够在狼群出现的时候及时赶到?能更偷懒一些吗?索克先生?

托尼转身走了,但不一会儿,索克就感觉到托尼带着枪,骑着马出去了,不过他一定找不到希利斯。

——-

希利斯一出托尼的视野就立刻放马奔驰,黑马也很久没能这样跑过了,它简直就像是一支射出去却永远不会落在地上的箭矢,还未来得及长高的野牛草不断地擦过希利斯的靴子底,今天没有月亮,只有薄薄的云层,风吹动着它们,它们跑得就和黑马一样快,希利斯放声嗥叫,不一会儿,野牛草中也传出了相应的嗥叫声,狼群跟了上来,它们紧跟着马蹄,在希利斯身边,他们一口气跑到了大河边才停下。

黑夜里,狼的眼睛就像是明亮的圆灯,它们喘着气,哼哼着,希利斯发现其中又多了好几只半大的狼崽,看样子去年冬天来临前大灵的恩赐让狼群又繁衍了一次,而且这些狼崽看起来都很肥壮健康,它们在希利斯的脚边蹦来蹦去,倒是希利斯最初遇到的那几只,反而做出了一副大狼的姿态,矜持的不得了,但看到希利斯给那些小崽子挠下巴的时候,它们也慢吞吞地跑了过来。

希利斯就这样和狼群待了好几天,现在正是春夏之交,野牛群原本应该如同珍珠一般的多,但这几天希利斯只看到了屈指可数的几群,他也看到了部落,但那不是疯马的,他没有靠近,而是走远了——要到近半个月后,他才在河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勒住了马,那人也看到了他,在最初的几秒钟里,她还有些犹豫,但很快地,她就认出了希利斯,她大叫了一声,就抛下手里的衣服,踏着河水跑了过来,希利斯也跳下了马,迎着她跑了过去,他们在河流中间紧紧拥抱,河流穿过他们的双腿,这时候希利斯才感到了冷和湿,花鸟见状快活地笑了起来,她牵着希利斯的手,回到河边,捡起衣服,和他一起慢慢地走回部落。

湿漉漉的衣服紧贴在身上很不舒服,但有风,还有云层散开之后投下的阳光,暖融融的,他们的衣服很快就干了,或许还有点潮湿。只是希利斯和花鸟都不在乎,花鸟一路上和他说了很多话,希利斯知道疯马有了一个女儿,叫做白野牛,非常健壮,正应和了她的初名。

部落里的人也看见了希利斯,一开始的时候他们和花鸟一样有些犹豫,因为希利斯在这几个月里长大了许多,他现在看上去已经不是个孩子而是一个战士了,等花鸟也这么说的时候,希利斯说:“你也不像是个孩子了。”他说:“花鸟,你正在成为一个真正的女人。”这也是为什么他一开始没能认出花鸟的原因。

花鸟一下子就笑了,然后她努力收敛起笑容,她转过头去,又看向天空,看向地面,她那两条浓黑的眉毛高高地往上扬起,她忍耐了一会,又难以按捺地笑出来,她带着笑容踏入帐篷的时候,白尾鹿正在照顾白野牛,白野牛被放在地上,就像花鸟说的那样,她有着两条强壮的胳膊,希利斯伸出手去的时候,她啪地给了希利斯一巴掌,希利斯甚至能够感到疼。

白尾鹿高兴地为希利斯,还有花鸟倒了两杯茶,割了一些野牛肉干,希利斯尝了,发现这并不是新鲜的野牛肉,带着一股陈旧的烟火气,还有他走进部落的时候,战士并不多:“疯马呢?”

“他带着战士去找野牛群了。”白尾鹿说。

“你们有多久没有遇到野牛群了?”

“有一段时间了。”白尾鹿说,希利斯发现她的手臂和脸上的皮肤都要比几个月前松弛:“他们去了多久了?”

“算上今天,第五天了。”

希利斯没说话,喝完了茶,他就放下了杯子:“我要去找疯马。”

‘我和你一起去。”花鸟说。

——————

他们在祭司占卜后,于第三天的一早出发。

他们沿着大河走,寻找着野牛群的踪迹,希利斯也呼唤狼群来帮忙,但狼群找到的都不是疯马,一些是印第安人,一些是白人,希利斯只在远处看着他们,有些人还想要追上来——有可能是波尼人或是罪犯,但无论是希利斯的黑马,还是花鸟的棕黄马,都要比他们的马跑得快,在晚上,看到他们点燃篝火,也有不轨之徒想要靠近,但只要一接近,他们立刻就会陷入狼群的包围,之后的结果不必多说。

这一天,从天地之间逐渐移过来一层厚重的黑云,花鸟还以为那是暴雨到来前的预兆,想要支起帐篷,希利斯拉住了她:“那是鸟。”他同样的用惊叹的语气说道——它们渐渐地近了,现在花鸟也能看清了,“是鸽子!”她说。

旅鸽。

没有亲眼见过这些鸟儿的人是无法对其进行想象的,因为它们虽然是鸟儿,数量却如蝗虫一般多,密集的程度也是一样,它们一旦飞起来就是遮天蔽日,所以看上去就像是一块巨大的暴风雨团——它们投下的阴影将河流、丛林与荒原都遮住了,或者说,在天上,它们就是活生生的水滴与草木,它们的长度甚至超过了希利斯的视野——从这一端到那一端,可能有几公里那么宽。

根本没有人能够数清它们有多少只。

但就在这个时候,他们看到黑色的云层就像是龙卷风那样突然倾斜着垂向地面,希利斯看了花鸟一眼:“走!”他说。

他们向着旅鸽落下的地方奔去,他们看到了一个车队,一些男人正在挥舞长杆,看上去就像是要笨拙的将旅鸽抽下来,花鸟忍不住大笑,觉得这些白人真是太笨了,但希利斯已经看见了——那些长杆子的顶部都拴着一只旅鸽,它们的眼睛都被仔仔细细地缝了起来,每当人们挥动长杆子的时候,旅鸽以为自己要摔落地面了,就拼命地拍打翅膀,而上方的旅鸽群看到了,还以为这些同类找到了什么好吃的东西,就纷纷扑下来同享,但迎接它们的只有细密的大网,旅鸽的爪子一碰到网眼就没办法挣脱,白人把它们摘下来,扭断脖子,扔在地上。

那些白人的女人和孩子都蹲在地上,给死掉的鸽子拔毛,拔完了之后用盐腌制起来。

希利斯看了一会,那个车队的人也看着他们,但也许是因为希利斯和花鸟只是两个孩子,他们没有太在意,搜罗了大概有几千只旅鸽后,他们就再次启程了。

接下来花鸟几乎没再说话。

他们在几天后遇到了另一个车队,这个车队没有抓到活着的旅鸽,也没有网,但他们有枪,所有的男人都带着笑容下了马。他们向着旅鸽群开枪,旅鸽就像是暴雨那样掉落下来,如果只是那样,花鸟与希利斯还能忍耐——毕竟人也要吃东西,就像狼群和野牛,但之后的事情让他们简直不相信,他们离开了,抛下了一层厚厚的鸟尸。

他们不吃它们,只是纯粹在找乐子。

花鸟跪在地上,向着大地祈祷,她的眼泪落在泥土里,她呼唤着大灵,好让祂带走这些无辜的生灵,希利斯也听到了,风、云雾与荒野,秃鹫来了,乌鸦来了,狼群来了,灰熊来了……

希利斯最后看了一眼远去的车队,他们会在今晚遇到狼群,如果他们的火药足够,也许还能平安度过,如果不能……

——

希利斯带着花鸟,在第六天找到了疯马,算起之前的五天,他们已经在外面走了整整十一天。

“你们没能找到野牛群?”希利斯问。

疯马疲惫地看了他们一眼,野牛尾露出了哀恸之色。

”我们找到了,”野牛尾说:“白人打死了它们。”

希利斯知道他们看到的是怎样的景象,因为他也看到过,一头头的野牛横卧在地上,白人狩猎野牛,从不在乎它们是公牛还是母牛,或是小牛,他们用火枪打死每一头牛,但他们不会带走它们的肉,因为对于他们来说,肉不值钱,他们只剥去野牛的皮,拉出野牛的舌头,他们任凭这些野牛在空气与阳光中腐烂,就连乌鸦,秃鹫和狼群也吃不完,只有白白地浪费……

他们在肆意屠杀野牛。

夺去印第安人的命。

他们在毁灭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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