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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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国学经典,儒家古籍《弟子规》中出现过的一句原话。意思是说:帽子要戴端正,每粒纽扣都要系好,袜子与鞋子,穿的整整齐齐,服服帖帖。

在古代,在中华文化正是百花齐放、欣欣向荣,足以引万国来朝的那个先人所创的辉煌古代。

对于衣着,在某些特别的时刻,曾经赋予过一种具有宗教般神圣的含义与存在。

凡是祭祀、社交、拜师、婚丧、节庆、动土等等重大事件之时,无论富贵贫贱,人们衣着都有非常详细固定的讲究。

沐浴焚香,穿戴上最为隆重,最为漂亮庄严的服饰,其它所有的细节才能得以展开。

现在看来,这些东西有些迂腐,有些过时。所以,努力学习其它精华文化的我们,追随着伟大挖井人的步伐一起,渐渐抛弃了这些五千年的“糟粕”。

这是一个文化与传统已经消亡的年代。

我长在这个社会,我没有受过什么传统的教育,更不懂礼节的修养。

但是,我爱看武侠小说。

我记得,曾经在古龙先生的一本书看过一个人,叫做吕温侯。

他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做过错事,很大的错事。但是,他死得有尊严。

我想学他一样。

我也要死得体面、好看,尊严。

那天,我真的是准备好了,去死。

你,信吗?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易水河畔,望着滚滚逝去的河水,被大风吹起了两鬓发角的荆轲,用一种深沉而满怀留恋的眼神望着这个世界。然后看向对面的燕太子丹,吟出了上面这句传颂千古,人所皆知的名词。

不过,也许有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那一天,为荆轲送行的燕太子丹以及他的手下们事先都非常隆重地在家洗了个澡,又专门用香薰熏过了自己的身体,再煞有介事地穿上了做工精细,全白的衣服,与同样全白精致的高冠。

衣冠似雪送故人!

是不是很有些浪漫主义的成分在内?

只可惜,那种白衣,在古代也叫做丧服!送死人出殡的丧服!

荆轲是一位刺客,非常有名的刺客;我只是一个流子,被社会所鄙弃的流子。我们之间并没有什么太多的共同之处。

如果说有,那也是因为那一天。

不过,我毕竟不是荆轲,没有门客无数的太子丹赏识,甚至都已经被自己从小到大的兄弟所遗弃。所以,那天,我是孤单一个人,没有人为我送行,半个都没有。

在医院,何勇原本出于好心的一句“你不是个拿刀的人”送入我耳中的时候,却直接击中了我深藏内心,不敢提起的隐疼。

也带给了我无尽的屈辱与愤怒。

我强烈地感受到,自己的尊严在儿时玩伴面前的一败涂地,那一份曾经建立在平等上的友情,随着骄傲与自豪一起云散烟消。

走出医院大门,我没有去上班,而是径直步入了九镇供销社旁的废品收购站,在这里,我花五元钱买了一样东西。

然后,我去了一个相识的,在社会上打流的叫做刘辉的朋友家,找那位朋友借了另外一样东西。

再后来,我走回了家。

一整个下午,我就那样浑浑噩噩地躺在床上,一无所知,一无所想,如同死人。

夜色降临,父母兄嫂下班回家,我起床与家人一起吃了顿晚饭。那顿饭没有什么滋味,嚼在嘴里,像是木渣。但是,我吃了很多,很仔细,还破天荒地主动陪父兄喝了几盏小酒,给母亲夹了几筷饭菜。

因为,我是抱着吃最后一顿的想法。不管是谁,有了这种想法,都会吃得很仔细,吃得很香。

饭后,我甚至还在家门口那颗小时候亲手所种的松树下坐了十来分钟。再起身去洗了个澡,洗得干干净净,精神焕发。

洗完之后,回到自己的房间,从床下将准备好的两样东西拿了出来。

一根半寸宽,尺许长的扁平钢筋,这是下午,我在废品收购站花了几元钱买的。另一样东西是在刘辉那里借的,一把有些像军用刺刀,却比军刺更长一些,大约有手臂三分之二长短的兵刃。这种兵刃前段如同军刺般尖锐,两边却又同样开了锋,中间一道又深又长的血槽,可砍可刺。在我们那边的流子口中,被称为“钎子”。和杀猪刀一样,不是深仇大恨,成心要人命的话,没有人会使用它。

坐在床边,用抽屉里面的医用纱布,一层又一层把钢筋贴肉固定在左手臂上。用的力气过大,钢筋上面粗粝、尖锐的铁锈摩擦着手臂上的肌肤,微微的刺痛隐隐传来。

然后,我再用纱布仔仔细细地将胸膛上的伤口缠了一遍,这次更疼,疼得让我的双手都有些发抖。不过,我却一直没有停,紧紧咬着牙关,体验着疼痛之后的莫名快感,机械般地缠了又缠。

一件雪白的衬衫将身体与钢筋一起包裹了起来。一条同样身材高大的父亲曾经穿过的,在裁缝店翻新之后送给我的黑色毛料裤,一根深棕色的牛皮武装带,一双已经擦得铮亮发光,夏天时专门跑到市里去买的部队军官所穿的那种“三接头”皮鞋。

穿戴整齐之后,我又打开了自己的衣柜,一件藏青色的呢子大衣与其他衣物隔开,静静挂在一边。这是跑长途运输的大哥大嫂有一次去广州,刚好遇到展销会,专门买回来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在那个贫瘠闭塞,人们都还普遍穿着黑灰蓝中山装、工装的小镇,我穿起这件衣服,曾经引起无数年轻人的艳羡,轰动了一时。

除了过年过节,我从来都舍不得穿。但是这一刻,轻轻抚摸着大衣,呢子面料所独有的粗糙而柔然的手感,我想,这会是我最好的寿衣。

默然半响,伸手拿起钎子别在后腰,将大衣披在了身上。

堂屋里,家人都坐在一起聊天,享受着工作一天后难得的那一份轻松惬意。我走过他们中间,每个人的目光都颇有深意地放在我身上,这让我有些紧张。

正坐在屋门口打毛衣边的二嫂首先忍不住开口,嬉笑说:

“哎呀,我屋里三毛儿今天是要出门吊妹子(土话:泡妞)啊?穿的这么衬头!是哪个女伢儿,我认不认得?几时给姆妈(方言,妈妈的意思)添孙啊?哈哈。”

哥哥嫂嫂们都哄笑起来,母亲则默不作声地看着我,眼中满是慈祥与骄傲。

望着眼前的一切,鼻子一阵发酸。用尽了所有毅力控制住了湿润的眼眶与干涩的喉咙。我知道,眼前的这一切,也许再也看不到了。我想要将这一切刻入眼帘,刻入心底,随我一起,直到来生。

意识到大家的眼神开始有些疑惑之后,我露出了尽可能自然的一丝微笑,竖了竖大衣领子,说:

“爸妈,我出去一哈,莫等我!”

父母一定会等我回来。

但是,我回不来了。

转身推开大门,呼啸的寒风带着青冷干燥的味道扑面而至,我走出了家门。

九镇的人们睡得早,九镇的冬天也黑的早。

街道上,除了偶尔两个脚步匆匆的归人之外,只剩下呼呼钻入脖领的寒风,就连两旁人家窗口,橘黄昏暗的灯光也居然显得有些遥远凄凉。

落入眼帘的一切与白天繁华喧闹的市井气象比起来,静谧空洞的如同陌生鬼蜮。

紧了紧大衣,我走向了彤阳方向。我并没有马上就去闯波儿的家。在路过九镇那座桥的时候,我停了下来。

没有人不怕死。

古代那些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在斩首之前,都难免要用草绳系好两个裤管下端,省得屎尿溅出,弄到邋遢不堪。

此时的我虽然怀着满腔豪气万千,用死来挽回尊严的决心,但事到临头,在这座曾经流过血的桥上,曾经尝过疼的地方,年轻的我,又怎会毫无所动?又怎不思绪万千?

在茫茫黑夜中,我一个人靠着栏杆,望着桥下东去的大河,一动不动,从犹有余辉到天色全黑,很久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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