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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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终蜷缩的右手已经伸出,臂弯死死夹住了闯波儿的脖子。

闯波儿往上仰望的目光中是一种绝望的惊慌。而我的右手掌,已经放在了他的喉咙之上。猛地发力,我感到紧握在手中的瓷片突然一软,陷在了某种物体之中,顺着这种柔软,我的右手用尽全力,往旁边划去。

瓷片又硬又滑,手指既酸且麻,脖子上的肌肉却是那样的坚韧结实,抵抗着闯波儿剧烈的扭动,我掌控着划动的轨迹。殷红的血沿着裂开的创痕在闯波儿白皙的脖子上涌现出来,如同一朵绽放的玫瑰,艳丽而妖艳。

自己头上同样殷红的血顺着额头流入了我微笑的口中,我微笑着抿了抿了牙。

一种深入骨髓的滚烫感觉从手掌、口腔同时传到……

无数狂叫声在死一般地寂静中疯狂炸开,无论警察还是流子,人们纷纷从四面八方飞扑而来。

我看不清是谁,我也看不清是什么。

我感觉好像是一大片铺天盖地的黑色巨浪瞬间就笼罩住我,淹没了我。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之内,无数的东西劈头盖脑打在我的身上,一阵巨大的电流透过腰边软肋传遍全身,无法控制地剧烈痉挛之中,我再也无法掌控任何东西,瘫向了地面。

坠落的一刻居然可以是那样的漫长,那样的安谧。

我看见,眼前,同样掉往地面的闯波儿面如白纸,双目微张。脖子右后部,大量鲜血从一块直插入肉的长条瓷片周围喷涌开来…

人群的狂呼渐渐远离,警察手上嗤嗤作响的电棍也消失不见。在我眼前,只是电棍前端那一点金芒,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竟化成了一朵绚丽烟花……

我知道,我已经还清了所有。

也失去了一切。

二十分钟前,当闯波儿手上的青花白瓷壶拍碎在我的面门。

包括闯波儿在内,所有人都看到我被打得血如泉涌,倒在地上,再也没有了还手之力。只是,他们太大意了。

茶壶可以将我拍倒,却不能将我完全拍晕。

在翻身伏地的那一刻,我刚好趴在了散满一地的茶壶碎片当中,有一快细长的碎片就静静躺在我的手边。没有任何人发现,我捡起了它。

当然,最初的时间里,我并没有想过究竟是要用它来做什么。这样的情况下,我很清楚自己能够再做什么的机会已经近乎于零。

可我就只是顺从着本能的意识,捡起了它,一如之前简单机械却又义无反顾地爬向那根钎子一般。钎子已经永远都拿不到手,瓷片是最后的稻草。不管如何痛楚,遭受哪样重击,我都始终将它握在手里,埋在胸前。

苦苦地等待着时机,直到马所长的出现。

我的运气好,闯波儿被警察及时送到了医院,没有死。

闯波儿运气也好,我也被警察及时送到了医院,也没有死。

不过,我们都坐了牢。

一个子女离婚之后,父母都会羞愧到不敢出门,几欲自绝于天下的年代;一个在大街上裸体出现还叫做耍流氓或者神经病,而不是行为艺术的年代;一个仁义已失,廉耻尚存的年代。

我坐了牢。

这对于我的家庭,以及我本人一生的改变与冲击,可想而知。

那天的事情太大,知情人又太多,不可能不在这个小镇上迅速传开。

所以,从第二天开始,九镇方圆所有的流子们都听到了那个伴随我至今的名字——义色。

这其中,也有几个人深深地记住了这两个字。

在这件事情过后没有多长时间,九镇又发生了一件不为大众所知,却值得一说的事情。

我们这边在建国前,就已经是出了名盛产土匪的大本营,凶名赫赫,举国皆知,历朝历代,从未平定。直到建国之后,政府派拿着钢枪大炮的正规军来剿匪,才算平息了一方祸事。

当年有句流传在民间的谚语叫做“天见陈平,日月不明;地见陈平,寸草不生;水见陈平,混浊不清;人见陈平,九死一生。”

陈平就是建国前,方圆几百公里地土匪当中一位绝对的大哥。由于我们这边盛产竹子,所以这位阎王曾经发明过一种酷刑:

用前端削薄的竹筒筐住人的眼窝,对着后面用力一拍,眼珠就会顺着竹筒滚落下来,名为“猴摘桃”。

就在我入狱之后两个多月的某天深夜,闯波儿的直系下属,参与了茶馆打斗的一个姓陈的年轻人。平时就喜欢在人前吹嘘与我火拼当晚自己是多么勇猛,又下了如何如何的重手。

在某天嫖娼喝酒之后,回家的路上,被一个蒙面人用这种来自土匪的,很多年没有出现在了九镇的手法挖掉了一只眼睛。

干净利落,迄今为迷。

同样,差不多就是在上面事件发生的那段时间中的某一天,狱中的我却因为一个偶然的事件认识了一个人。

一个在我接下来的人生当中,至关重要的人。

因为,就是这个人的出现,才正式为我掀开了那个风起云涌,陪伴我半生,给了我一切,也拿走我所有的江湖。

我被关押在我们县第一看守所,由于盖在一座名为十里山的山腰,所以也叫做十里山看守所。

想写我们这个地区的江湖,十里山这三个字就不能不提。

因为它实在是太过于重要。重要到如果在我们本地方圆几百里范围的江湖上混,却不知道十里山;那就如同五四时期的大学生,不晓得《新青年》一样的丢人。

这个地方走出了太多的大哥,也流出了太多的传奇。

而下面要说的这件事,应该可以说是在无数传奇中,能够排得上号的一个。

故事发生在我已经在号子里蹲了两个多月的某一天,夏冬出院了。出院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来十里山看望我。

同时前来的还有我未曾想到的一个人,唐五。

“杰伢儿,过得还好吧,哈哈,比外头还长胖些哒啊!”

唐五亲热地招呼声传入了我的耳中,这让我所有的注意力都从夏冬的身上转移了过去。

因为,这不合常理。

唐五向来都是一个待人接物非常客气得体的人,我们认识也有很长时间了。在夏冬出事那晚,他还很有义气的帮了忙。但是,严格来说,我们并不算是真正的朋友,至少绝对不是那种可以让他专程过来看望我的朋友,我和他之间,唯一的纽带只是他的弟弟一林。而且,在人与人之间,总会有一些言语无法说明的微妙感觉。凭着这种感觉,从唐五和蔼客气的笑容,我仿佛还看出了某些与平日不同的味道。

所以,在惊讶之余,心中不免起了一丝疑惑,我加快步伐走了过去:

“五哥!你怎么也来了?这么远,还麻烦你专门跑这一趟!坐坐坐。”

边说,我边伸出手搭在了夏冬的肩上。

“义哥!”

夏冬哽咽着唤了我一声,扭过头看向他,这才发觉他的眼中竟然隐隐泛着一层水汽。百感交集之下,鼻子猛然一酸,赶紧低头,坐了下去。

“哎呀,东伢儿,哭个什么。小杰不是过的蛮好啊,没得什么大事。来来来,都坐,坐着聊,小杰,本来呢,我早就想要过来看看你的,前段时间实在是不得闲。一直到昨天晚上,夏冬到我屋里去找一林,听他说想要来看看你,我这才抽个时间和他一起来看看的。呵呵,莫怪老哥不懂礼数啊。在里头,没有吃什么苦沙?”

唐五的话还是那样八面玲珑,滴水不漏。但是里面透出的亲热让我颇有些受宠若惊之余,也更增添了几分疑惑。

“没有,五哥,搭帮你(感谢你)。吃得好,歇的好,比在外头还舒服些。呵呵。”

接下来的时间中,我们三个人都在不咸不淡地聊着,亲密而自然。最初的疑惑也在这样的气氛下,越来越淡,我甚至都开始在心底责怪自己的多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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