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节_146(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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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就沉默了下来,这个时间持续了大概二十秒。

二十秒之后,我对癫子和牯牛说:

“癫子,你和牯牛先出去一下,到门外去抽根烟!”

本来已经站起身,只等我一声令下,就会扑上来办掉洪武的两人闻言大惊,纷纷出言阻止我。

不待两人说完,我就打断了他们的话,并且在洪武诧异的注视之下强制性地命令他们走出了门外。

因为,在这二十秒中,我已经做出了一个选择。

佛家有一句话: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意思是说,人的一生中,好坏、成败、生死等关键,往往只在于一念之间。

一念的时间通常都很短。

二十秒已经足够了。

在这么短的时间里面,智慧其实已经不再是最重要,最重要的是勇敢,那种就算是面对地狱,也要破釜沉舟,做出选择的真正勇敢。

勇敢是一种高尚的品质,高尚是因为难得。

扪心自问,我并不认为自己是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我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过着真实的生活,也就有着诸多如你们一样真实的牵挂。

人有了牵挂,做很多事情就不得不投鼠忌器,绝对不可能始终勇往向前。

所以,这个世界上,随便一望,满眼都是懦夫,却很少有勇士。

但让我非常自豪的是,至少在洪武说出那句话之后的二十秒里面。

我是一个真正的勇士。

我经常会回想,如果换了其他任何一个时候的我,会不会还有足够的勇气做出那件事。

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人不可能一直勇敢,也没有必要一直勇敢。

有些事情,有些选择,一生一次,就已经够用。

二十秒钟的勇气,足够改变人的一生。

“噔”的一声闷响,枪被我放在了两人之间的桌面上。

洪武看着正在发生的一切,脸上满是惊奇,目光在我与枪之间来回游荡。

我也怕!

此刻,房间内别无他人,一对一的情况之下,我能够想到,那把触手可及的枪对于已经一整晚处在下风的洪武而言意味着什么,有着多么大的诱惑。

我怕洪武真的没抵抗住那种诱惑,又或者他为人过于狠辣,一下子抢过那把枪,将我打死在当场。

这并不是没有可能!

毕竟,我面对的不是一个胆小怕事的温顺良民,而是一个流子。

我也是人。

虽然在尽力维持着外表的冷静与自然,我自己却知道,我的心跳得有多快,两只小腿又有多软。

我努力地从位置上站了起来。

随着我的动作,洪武整个人也开始变得紧张而僵硬,我知道,其实,此刻的他也和我一样,充满了恐惧。

我居高临下地看着洪武,他又狠狠地盯了一眼桌面上的枪之后,舔了舔嘴唇,对我说:

“义色,枪你也不拿哒,呵呵,未必你真的要矮起给我磕头啊?不管你想玩什么把戏,今天你弄就最好把我弄死!”

就在他张嘴说出第一个字的时候,我的头脑已经变成了一片空白,而当他话音刚落的那一刻,我不再犹豫,双膝一弯,如同拜祖一般笔直地跪在了洪武的面前。

“洪武!当初你跪我的,我还你!”

这就是我在那二十秒中所作出的抉择。

从打流第一天开始,一直到此时此刻。

我已经跪了三次。

在犀牛口,我曾经跪在悟空的面前,那次之后,我告诉自己,记住所受的耻辱,有朝一日一定要报仇;后来,游戏厅刚开业,被蒙面劫匪打劫的那晚,迫于无奈,我又跪了下去,还强行拉上了不愿下跪的癫子。事后,我给癫子说了一句话。

“从今往后,不管是我,还是你,我们都不会再给任何人下跪。”

这句话我一直记得,我甚至都还能清晰体会到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所拥有的信心与真诚。

我没有说谎。

但是今天,我又一次跪了。

不再有真诚的愤怒与羞辱,有的只是狡猾的算计和期盼。

我只是变得更加狡猾。

我已经狡猾的明白了“苟且求生,委曲求全”这八个字的道理。

在这个世上,没有人能够保证自己永远都不会下跪。

可纵然如此,我还是不愿意让癫子和牯牛看见。

我是他的大哥。

他眼中的我,永远都只能是强大的那一面。

所以,之前,我让他们走了出去。

“洪武,刚刚吓到你了,我也还你!”

说出了第二句话之后,我又一头磕在了地上,粗粝的水泥地面撞击我的额头,“砰”地一声中,我感到了刺痛。

不过这种刺痛也完全驱散了我心底仅有的最后一丝羞耻感。

原来,磕头下跪也不过如此而已。

直起腰后,我发现心中居然有着自己都不曾想到的坦然,我平静地仰望着洪武:

“你觉得够不够!够了,我们就起来再谈,不够,你说。”

接下来,发生了一件让我怒火中烧的事情。

洪武一直木无表情的脸上浮起了一丝笑容。

他居然笑了!

不是像之前对话时那有些装腔作势的哈哈大笑,也不是那种标志性的斜眼瞪人,阴森到可以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冷笑。

而是微笑,发自内心无法克制的得意的微笑。

在笑容中,他也从凳子上站了起来,边起身边说了一句话:

“义色你年轻是年轻,但确实也让我没有想到啊。我还一直担心你只是个心黑下得手的小麻皮。是我错哒,是我错哒。”

听洪武说完这句之后,我眼前一花,再看去,却发现洪武的脸已经不需要我继续仰望了,他阴森森的眼睛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不可一世的洪武居然也跪了下来!!

就笔挺挺地跪在了我的对面,脸上还是那种一秒之前还让我愤怒万分的得意笑容,看着我说:

“人多势众的时候,敢下手的人,是小弟;敢下跪的人,才是大哥!我洪武找兄弟,只找大哥!兄弟跪我,我也跪你!”

洪武不漂亮,面部骨骼宽大,脸颊却又没有几两肉,一笑起来皮就皱成了几道深深的沟壑,刀砍斧凿。

你可以形容他有点坚硬粗粝的男人味,也可以说他面相刻薄无情。

但不管哪一种,都和漂亮没有关系。

可此刻,我却发现他变漂亮了。

而且是那种倾国倾城的漂亮,漂亮的我想扑过去亲他一口。

但我忍住了这个鲜廉寡耻的冲动,我只是再也忍不住开心地笑了起来。

听到我的招呼,牯牛和癫子走进屋的时候,我已经和洪武又说又笑的坐回了原位。

看到我们的样子,癫子的眼神有些奇怪,我想他可能意识到了什么。

不过,我并不在意。

因为,他没亲眼看见!

他看见的只是,他的大哥又办成了一件原本难如登天的事情。

接下来,为了向我解释,为什么开始要那样做的原因,洪武把他的左手摆在了我的眼皮底下。

他左手的中指、无名指和小指都少了最上面的那一小截,光秃秃的在灯光下看起来就像是三条僵硬的大肉虫,丑陋而恐怖。

他告诉我说,这就是当初在边海洋决定要出手办他和他兄弟之前,他独自找上门去求和,所付出的代价。

自己拿刀,一根一根的砍,砍一刀求一次。

他说,当时他已经想好了,如果砍完了左手五根指头,边海洋还不同意和解,他就准备用剩下的那只拿着刀的右手杀了他。

幸好,在第三刀之后,边海洋答应了他。

听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洪武今晚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因为,边海洋太可怕。

一个可以把洪武逼成这样的人,他的厉害程度,我想,应该不会下于唐五。

所以,洪武只能隐忍,等着时机到来。

而一个如此隐忍的人,是绝对不能和一个莽夫当兄弟的。

就像是狼永远不会与狗同行。

解释完今晚的事之后,我本来准备把边海洋找林场司机收费,挡我财路的事情告诉洪武。话到嘴边,却改了主意。

因为,我想到了一句话。

礼多人不怪,油多不坏菜。

既然要他帮忙,我最好还是多送点礼。

于是,我问洪武,他准备什么时候动手办边海洋,又需要什么帮助。

他给我说出了一个计划。

一个让我自愧不如,佩服至今的计划。

计划很简单:

边海洋能打下天下并不是靠他自己一个人,是靠他的整个班底,溪镇十杰。而其中除了他之外,功劳最大,混得最好的,最有势力的是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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