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眼的一瞬间,庄非还以为自己又死了。
她抬起那只不太对劲的手,举到自己眼前,清晰的看到一条横亘手腕的白色疤痕。
嗯,没错了,她是庄非,她也还是庄非。
还是那个,本应该是抱之可以忘忧的腓腓,却因为没文化的警察蜀黍手误,改成了面目全非的那个非。
一个生为非酋,死后亦为非酋的正经非酋。
姓庄名非,如假包,哦,不,换不了了。
这个世界的庄非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
没有残魂,没有执念,在十五岁生日的当晚,割腕自杀身亡。鲜血流了满满一浴缸。
嗯,倒没那么夸张,确切的说,是鲜血染红了一浴缸热水。
等她这孤魂醒过来的时候,水都凉透了,原身自然也凉透了。
也不知道这么小一姑娘哪里学来的冷门知识点,拿热水阻止血凝,还很科学的成功了。
手腕上划得那一刀也特别狠,一点犹豫都没有,又深又刚,到现在疤痕都消不掉。
当然,庄非也没有特地去想办法消掉。
原因嘛,一个字,穷,两个字,没钱。
啊,她恨有钱人!
万恶的有钱人!
可怜的小姑娘,实在太可怜了,但也不用死得这么决绝吧?
虽然同为被父母抛弃的孤儿,庄非感同身受。
她能够理解小女孩的想法,但是这种没意义的死法,不是更让自己的存在更加没有意义吗?
小姑娘崽啊,既然这世界都已经对我们如此冷酷无情了,那就更应该加倍疼爱爱惜自己呀。
不管怎样,机缘巧合,阴差阳错,庄非这缕异世飘来的孤魂野鬼就这样借尸还魂,再活了一次。
庄非本魂就觉得吧,这很不科学,这很剧本。
投魂到这个异世以来,庄非一直有种做梦一般的,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飘忽感。乃至到了四年后的今天,依然时常饱受强烈的不现实感侵袭。
她觉得自己每天都在犯精神病,活在一个不知从何而起,从何而终的幻想里。
这导致的结果就是,每天一早醒来,庄非都要问自己一句:庄非今天梦醒了吗?
哦,并没有。
这句话是在问她自己,又好像是在问原身。
庄非细细的手腕无力垂下,颓然回搭在眼睛上,遮住了从窗外照到大床上的光。
啊,就让她因为救小朋友一命而死得干干净净多好。
到底是哪方不长眼的天道啊,平凡普通如庄非深感厚爱了。
但要让她这么同病相怜的多活一次,倒也不必。
对她来说,彼世就是她那不圆满的一世所能达成的最圆满结局的正确写法了呀。
她已经交卷了,不想再补考一次了。
就让她赤条条来,孤伶伶走,发挥生而为人的最后一丝余热,不好吗?
毕竟,那个世界的她,无依无靠,无亲无故。可能奋斗着活到最后,也就是生无片瓦遮身,死无葬身之地的命呀。(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