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老天爷就是这样,给你开了一扇门,台阶却是用你牵肠挂肚那些人的尸体叠成的。
我现在安心上车,三个月后我就能回到国内。
就可以每天早上穿着背心拖鞋,拎着暖壶吊儿郎当地去早餐铺打豆浆,挑几根炸的两头尖尖的油条。
透油薄皮大包子,连汤带水嘎嘎往嘴里炫。
中午大排档,晚上洗脚城,洗洗脚捏捏背,日子不要太滋润。
但是劳模姐什么都没有了。
此时此刻,她或许正疲于逃命,又或许已经被关进小黑屋。
她会不会被枪决?尸体会丢到哪?
野狗们会先啃噬她的脸还是掏心掏肺?
我不敢细想。
现在要想救她,唯一的办法就是,我在三点前,把自己送到阿门将军那。
只要我一死,所有的事就会在我这了结。
“他妈的钟正华!”我歇斯底里地大叫起来。
我真的不想死,但是我就这么拍拍屁股走人,这种事我真的做不出来。
我笑着问道:“雷恩,我那份钱退不了的话,可以把我的位置给那个小孩吗?”
这个无厘头的要求让雷恩呆在原地。
“你知道你现在出去的后果吗?”
“死呗。”我轻描淡写地说道:“让那小孩上车吧。”
雷恩苦口婆心地劝道:“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再说了,你们俩不是夫妻吧,兵荒马乱的,爱字已经狗屁不通,情字更是一文不值…”
我拍了拍裤腿上的灰尘,跳下了车厢笑着说道:“我不懂什么狗屁婚姻爱情,但我愿意为她殉情。”
雷恩听后叹了一口气,给我递了一支烟:“林先生,后会有期。”
没等我迈出几步,那个白人小孩追了上来。
他低着头把那一沓卡片硬塞给我,朝我鞠了个躬,就匆匆跑开上了货箱。
我立在原地,看着那辆皮卡,载着活下去的希望缓缓离开。
直到消失在黑夜之中,我才缓过神来。
我当时想着,反正是死,不如吃顿饱饭再上路,
于是找了个餐厅,用菲奥娜给的钱,狼吞虎咽地吃了一盘牛肉糊糊,然后径直走向城防军的哨岗。
站岗的军官抽着烟,正和手下插科打诨,看到我一身的名牌,又是文质彬彬的样子,以为我是迷路的游客,像是赶苍蝇一样把我往外推,嘴里还用英文喊着:“狗狗狗。”
我指了指他们的对讲机:“我就是林广厦。”
还特意一字一顿地把名字说了一遍。
军官听到这三个字,猛地扭过头,带着哨兵跟百米跨栏一样扑上来,那高兴的眼神跟他妈中了五百万一样。
人还没过来,枪管子已经把我戳倒在地。
几个哨兵用尼龙绳手忙脚乱的把我绑起来,挂在皮卡车后面的机枪架子上。
一群人就在后斗围着我上跳下窜,似乎我是百年难得一遇的战利品。
估摸着开了半个小时,他们(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