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辣妈(1 / 1)

常平的出现,似乎只是洪天他们马尔代夫旅行的一个小插曲。

而七七这小丫头才是主旋律。

小七七虽然古灵精怪,时不时的惹是生非,但是大家都非常喜欢她,她为大家带来了不少麻烦,但也带来了更多的欢笑。

假期到了第五天,洪欢这个家伙杳无音讯,大家却等来了七七的妈妈!

前面说过,洪欢曾向儿子夸赞过,七七的妈妈是丹麦人,是雅利安人和日耳曼人的混血。而七七长得这么可爱,大家都挺好奇的,她的妈妈会长得什么样?

这位只有二十岁的辣妈,出现的时候艳惊四座!

她身高足有一米八零,上身穿了件贴身的小背心,非常短,露着大半截肚皮,她的腹部扁平,没有一丝赘肉,带隐约能看到马甲线,从侧面看她的腰部,只有窄窄的一条儿。

她下身穿了条宽松的低腰运动裤,赤脚穿一双帆布鞋,头上戴了顶非常有艺术气息的大帽子,亚麻色的披肩长发自然散落,五官轮廓清晰立体,随意的往那一站,就带着十足的模特范儿。

谁能想到,这美女会是个四岁孩子的妈妈?

当时,洪天他们正在餐厅吃晚餐,辣妈出现在餐厅门口,立刻吸引了全场的目光。

林瑾儿和妮可小声嘀咕,议论着这个美女是哪国国籍,会不会是模特,李靖在用手机偷偷拍照,没想到她向餐厅里扫视一圈,径直向着这一桌走过来了。

李靖还以为自己偷拍被发现了,正在做贼心虚,却听到七七欢呼了一声mum,扔下手里的烤肉串,跑了过去。

美女开心的笑着,弯腰把小七七抱了起来,大家目瞪口呆,都没想到这位竟然会是七七的妈妈。

妮可小声向洪天说道:“你爸爸好厉害。”

洪天干笑着,心说那个家伙的本事可能还不止如此呢。

大家纷纷站了起来,辣妈抱着七七来到桌前,用英语说了声嗨。

“这是我妈妈,怎么样,漂亮吧!”七七得意说道。

大家都笑着赞同,辣妈自我介绍说她的名字叫艾比盖尔,姓约翰逊,大家可以叫她艾比。

“欢邀请我来度假,他却自己跑去拉斯维加斯赌钱了,真是无奈。”艾比嘴上这么说着,表情却一点儿也不无奈,而是神采飞扬的享受着美食。

“姐姐,听说你在哥伦比亚大学读书?”林瑾儿好奇的用英文问道。

“小妹妹的英文真棒,”艾比先给林瑾儿点了个赞,然后点头说道:“我读的是遗传基因学,刚刚大二。”

“哇哦,好高大上呀。”女人们一片崇拜之色。

“妈妈是兼职的模特,很受欢迎的那种哦,脸书上粉丝超多的!”七七用手使劲在空中划了一圈,表示很多的意思。

女人们立刻找到了共同的话题,互相关注一下脸书啊,请教穿衣搭配的技巧什么的。

洪天和马昆两个插不上话,便在一边安静的吃东西。

晚饭吃完,大家又去参加篝火晚会,回到住处的时候已是深夜。

小七七困的走路打晃,却强烈要求和李靖一起睡,让大家很意外。

“我可以每天和妈妈一起睡,和李靖姐姐一起睡的机会可不多。”小七七理直气壮的说。

“你为什么不是男孩呢。”艾比笑道。

大家都觉得她这话太有道理了!

各回各屋,林瑾儿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看到不远处艾比的木屋里有人影晃动,心头一动,悄悄出屋走了过去。

“艾比姐姐,休息了吗?”林瑾儿站在屋外小声问道。

艾比很快回答:“是瑾儿?我还没睡,快请进。”

林瑾儿进了屋,艾比正在做香薰瑜伽,木屋里弥漫着玫瑰精油的芬芳,很是怡人。

艾比停下动作,取了张团垫放在地上,请林瑾儿坐。

两人随便闲聊了几句,林瑾儿这才提出了自己的问题:“艾比姐,你和洪天的爸爸,感情很好吗?”

“当然。”艾比微笑说道:“欢是这个世界上最有魅力的男人,我为他倾倒。洪天也不错哦,欢说你是他的未婚妻,你可要把握住。”

“难道,你不觉得洪欢他很花心?”林瑾儿诧异问道。

“花心?”艾比笑着一耸肩:“难道不应该这样吗,优秀的男人生来就是花心的。这是他们的天性。”

“诶?”林瑾儿眨眨大眼睛,不知道这是什么歪理邪说。

“你知道,我是学基因学的。我认为,只有优秀的基因,才有资格传播下去。”艾比见林瑾儿不解,侃侃而谈道:“你知道一位叫做李光耀的伟人吗?”

这点常识当然难不倒林瑾儿,她点头道:“知道,新加坡国父。”

“对,我认为他是二十世纪末最伟大的人之一,你觉得呢?”艾比说道。

林瑾儿想了想,对艾比的这个观点有些认同,李光耀能用几十年时间,把一个吃不饱饭喝不上水,被全民公投抛弃的小国,发展成富裕的发达国家,这份贡献确实称得上是伟大了。

不过林瑾儿不知道艾比为什么打岔,刚才说花心呢,怎么突然扯到政治上去了?

见林瑾儿点头,艾比说道:“这位伟人,他是赞成一夫多妻的,我觉得这是他的又一伟大之处。”

林瑾儿顿时觉得被雷到了!

“有的道理很复杂,你以后才会明白。”艾比微笑说道:“欢是我认识的男人中,最优秀的,所以我选择他做我孩子的父亲。但我不会限制他和别的女人来往,爱是包容,不是独占。”

洪欢很优秀?那个不负责任的花花公子,很优秀吗?!林瑾儿哭笑不得,她可不这么认为!

见林瑾儿不服气,艾比立刻举了几个例子,而且尺度很大,什么懂浪漫有激情啊,一战到天明啊,臊得林瑾儿面红耳赤。

“你要把握住洪天,他和欢同样优秀,不愧是欢的儿子。”艾比说道。

林瑾儿腹诽,洪欢哪一点能比得了洪天,差着一百倍呢!

“艾比姐,我年龄还小,暂时没考虑地这些事。”林瑾儿推诿道。

艾比哈哈一笑:“我在你这个年龄的时候,已经和洪欢在交往,差不多要怀孕了。”

林瑾儿联想到男女之事,两颊发烫,心里暗骂洪欢色鬼,连十五岁的女孩都能下手。

艾比又说:“不过人种不同,我那时候已经很成熟了,你还差很多。”

林瑾儿想了想,确实如此,欧美的一些男孩女孩,十二三岁就成熟得像是大人了,确实和黄种人条件不同,差异很大。

见林瑾儿一副失去主见的样子,艾比立刻向她灌输起了自己的“基因”论,并且对法律上的夫妻观嗤之以鼻,林瑾儿越听越糊涂,感觉自己快要被她洗脑了!

从艾比的木屋出来时,林瑾儿脑子里一片糊涂,总觉得哪里不对,但是又觉得艾比的一些看法很有道理,心里矛盾不已。

走在廊桥上,远处突然有人招呼:“瑾儿,快来这边。”

林瑾儿定睛一看,原来是洪天和妮可两个,点了一盏桔色的小灯,坐在廊桥上在夜钓。

看到他们两个笑语嫣然的样子,她突然脑子里幻想出自己加入进去,三人同床的画面,连忙用力摇摇头,把画面甩出脑海!

……

清晨,微风拂动窗外的风铃,林瑾儿在晨曦中醒来。

有拖鞋声从木屋外啪嗒啪嗒的走过,林瑾儿急忙跳下床,跑出木屋。

洪天听到声音后停下脚步,回头向跑出来的林瑾儿微笑问道:“我去赶海,你来不来?”

他扬了扬手里的小水桶,里面的小铁勾露出半截手柄。

林瑾儿觉得这个画面似曾相识,用力眨了眨眼睛,忽然想起,多年以前,小天哥哥不就是拿着一只小水桶,拉着自己的手,去海边捉小螃蟹的么。

“嗯,你等我!”

林瑾儿快步跑回房间,脱下睡衣甩在地上,换上连身吊带纱裙,又取了两顶阳帽,跑了出去。

曙光升起,海浪一波一波的冲上岸,仍然带着强劲的力量。

这片海湾很安静,可能是昨晚的篝火晚会太有趣,大家都睡了懒觉,所以今天早晨只有洪天和林瑾儿两人来赶海,再无别人。

洪天抓到几只不太大的螃蟹,打算给七七玩,还有两个桔黄色的大海星。

林瑾儿只挑漂亮的贝壳捡,她重拾幼时的回忆,记起那时候小天哥哥就是这样带自己捉螃蟹的,而自己笨手笨脚的捉不住,就只好捡贝壳。

一个佛手型的花贝壳随着浪花冲上岸边,又被退潮的海水带着向大海翻滚,林瑾儿急忙弯腰去捞,却被身后的又一浪打湿了裙角,贝壳也没捞到。

又是一浪打来,林瑾儿脚下的细沙被海水带走,她站立不稳,摇晃了两下,被洪天一把托住了。

“还是那么笨手笨脚的,小鼻涕虫。”洪天笑呵呵的说道。

他也记得当年的事么?林瑾儿心里一阵甜蜜,羞嗔道:“你才小鼻涕虫。”

“你拌嘴的本事也还是没有长进。”洪天笑着放开她。

是啊,没有长进,一切都像从前那样,都没有变。林瑾儿迎着朝阳,深吸了一口气,恨不得时光就停留在这个时刻才好。

“听说马尔代夫要沉没了,真可惜。”林瑾儿感慨道。

洪天回望美丽的海岛,有感而发:“再美好的东西也终将消失,珍惜眼前就好。”

朝阳下,林瑾儿酒红色的长发随海风飘舞,俏丽的身影如在画中。她轻轻退后半步,依偎在了洪天的胸前。

细软的长发拂在脸上,带着芬芳体香。洪天轻轻把女孩搂在怀中,第一次觉得老洪头给自己订的娃娃亲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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