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喝酒
一路上,大家都很疲惫,没聊什么天。只有我和苏泞聊了一些关于civet的事,偶尔对着山林叫了几声civet的名字。
这只天生神经的猫,那晚追着混沌消失的无影无踪,不知道是被吃了还是迷路了。
我不希望把civet弄丢,但黄泉岭似乎大的无边无际,又处处都是危险,不易再盲目的去找。而且,在山里住了这么久,它既然还没找到我们,说明,它根本不打算找或者找不着我们。
其实,我不是很担心civet。它虽然古怪得很,但却是一只无与伦比的灵猫,它若没死,自然有能力回到我身边。
四个人一直走,走累稍稍休息一会儿继续走,到了傍晚六点,太阳落山的时候,我们终于到达了广雄的老家,胡同村。进山前,我们的车就停在他家院子里,由他六十多岁的老爸看管着。
冬天,这个点儿,是乡村做饭的时间,我们走进院子,只听见贴着住房搭建的厨房里,传出广雄和他爸商量着晚饭吃什么的话。
“广雄哥,我们回来了。”我开心的喊道。
我之所以开心,并不是完全因为见到广雄这个历经生死的朋友,而是回到了人类的村落,这几日,在山里,不管是黑天白夜,我都时刻的提防着危险,太累了。
从屋子里第一个钻出来的是一只猫……是civet……它开心极了,一听到我的声音,跟见了亲爹似的,一路跑到我脚下,然后又顺着我的腿爬到我肩上,在我头发上蹭来蹭去,以示亲密。
civet其实已经早在三天前就回到了胡同村,跑到广雄家混吃混喝。
“我说吧,这猫你不用担心,即使我们全迷路了,它也不会。”我对苏泞说道。苏泞一直很喜欢这只猫,下山的路上一直因为它的失踪,闷闷不乐。
“唉。这只猫跟你真是一个德行,总不让人放心。”苏泞叹息道。
“这就是猫吗?”曼丽对世间的事和物的认识只是大脑里的一种词汇,却从未真正的见过。她看着这只猫,当做一件新鲜的玩意,伸手把它从我肩上拿下来,抱在怀里欣赏。
Civet想要挣脱陌生人的手,我命令道:“别动!”然后又郑重的告诉它说:“她以后就是你第二个姐姐,在她面前要乖乖的听话,不许用爪子抓人。”
“它的第一个姐姐是谁呀?”曼丽好奇的问我。
“还能有谁?”我对着苏泞笑。
“是苏泞姐姐呀。”曼丽微微地笑着。
聊着,我把目光移向早就走出厨房的广雄。Civet的突然出现,我们忙着聊天,也没顾得上他,他对我们也不是很熟,只是站在哪儿面露微笑,却并不打扰我们。
“广雄哥,好久不见!”我走上前去打招呼,开心的笑着。
“好久不见。外面冷,进屋坐吧,我去找个盆子烧炉炭火给你们烤烤火。”广雄说着,便转身走进厨房端了一个废旧的载着半盆柴灰的铁盆,带着我们走进住房的一楼大厅内。
广雄给我们烧了炭火,又搬来凳子给我们坐,然后又拿出为新年准备的各样零食给我们饭前解馋。
“你们坐着,我去帮我爸煮菜。”广雄把我们安排好,忙去了。
因为我们回来的突然,家里没有准备什么新鲜的菜,广雄不得不去村口的屠夫哪儿买猪肉,还要去田地里摘蔬菜,回到家还杀了自家的一只鸭子准备做成一道有名的菜肴,叫醋血鸭。
看得出来,广雄和他爸把我们当成了一年一次的贵客,另外,他们也知道我们都来自城市,菜少了上不了饭桌,也怕一两道菜不符我们的胃口。
所以这顿晚饭可是苦了他们父子俩了,整整忙活了两个多小时,邻居家都吃完了饭悠闲的坐在电视机前看电视了,我们的晚饭才刚刚做好。
按照乡村的习俗,家里来了客人,自家酿的米酒不得不喝几杯。六个人一上桌,除了两个女孩,四个男人之间你敬我我敬你,几个轮回,喝的微醉。
“对了,我有件事想征求一下你和曾叔叔的意见。”我放下筷子问广雄。
“有话你就说,就把这儿当自己家。”广雄的父亲曾庆满怀热情的说道。
“这件事我在山上的时候就想过了。广雄哥退伍回来还没找着工作,曾叔叔年纪又大,干农活太累。”我笑着说:“我是这样想的,我这个妹妹不太懂事,需要一个保镖,然后,我家里还需要一个保姆。如果愿意,广雄哥就做我妹妹的保镖,曾叔叔就去我家当个保姆,一起跟我回允州吧。你们就住我家,待遇问题……你们放心,不会低于同行工资的。”“对了,我事先申明,这不是一份临时的工作,广雄哥在没有其他更好的择业机会之前,可以几年甚至十几年都当我妹妹的保镖,如果需要,咱们就签份合同。”
这个问题我是认真的。曼丽对这个世界了解的太少,我不可能每时每刻都在她身边保护她,而且,我觉得仅凭自己一双眼睛总有看不到的危险。广雄是个军人,会功夫,会揣测人的心机,关键是,他相信我,我相信他。
另外,广雄放心不下他父亲,一心想着攒钱带他爸去城里过好日子,我这个决定,是两全其美的办法。
我的提议,令大家意想不到,都望着我不说话。但是,我自信这个提议对广雄来说,是无法拒绝的。
过了一会儿,广雄看了看他爸爸的脸色,问我:“找保镖,城里没有比我更好的吗?”
我认真的说:“城里保镖是很多,但是……”我想对广雄说‘与我共同经历生死的只有一个’,但是,突然害怕他父亲知道我们在山里的事,顿了一下说:“但是,和我一起进山冒险的却一个都没有。虽然我们接触的时间不多,但我相信你的为人,相信一个军人对自己职责的忠诚,我相信,你会竭尽全力去保护我妹妹。”“这个提议我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你们也可以好好考虑一下,明天在我走之前给我答复就行了。”
曼丽认同我的决定,对广雄说:“你就答应我哥哥吧。我对这个人很笨的,是需要一个人时常提醒我那件事该做那件事不该做,不然,哥哥总要担心我。”
广雄见我兄妹都诚心相邀,已经暗下决心跟我们走了。对于他来说,他不仅有了一次难得的工作机会,他还意识到,如果跟我走,就如同走入了一个一般人无法进入的热血战场,他知道,我绝非常人。
但是,作为儿子,他不得不考虑父亲的想法。
“爸,你怎么看?小王是个很不错的年轻人,对人很好。不管怎么样,我总是要出去赚钱的,窝在这村子里,肯定没出息,也没办法让您过上好日子。反正,村里也没什么好惦记的,我们就一起去城里吧。”广雄是一字一句都在帮我说服他父亲。
曾庆自然是懂得儿子的想法,并且,他心里很激动。其实,他为自己的儿子能找到一份稳定且收入很高的工作感到十分高兴,同时,还能摆脱“农民”这个在时下被看扁的称谓,他找不出拒绝的理由。
曾庆是很老实的农民,不会说什么客气的话,他端着酒杯,像敬一个长辈一样,站起身说:“我为我儿子谢谢你。”说完,他把三两一杯的酒给一口喝完了。
要知道,在乡下,上了年纪的人,很少有人一口喝完一碗酒的。我掂量得出这杯酒包含的谢意有多重,立刻站了起来,给自个儿倒满一杯酒说:“我敬你才是。你有这么一个好儿子,值得高兴。”
说完,我也一口喝完了一杯三两的酒。但是,我没有一口干的习惯,一口喝下去,味觉上有些受不了,差点吐出来。
苏泞皱着娥眉,赶紧给我递来一杯水:“喝点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