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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纸醉金迷(1 / 1)

夜色愈深,念奴斋里的热闹就更进一层。

李苍玉走出雅室来到走廊外,远远就听到一楼的大厅里传出一阵阵的曲乐与喝彩之声。

什么叫做歌舞升平,什么叫做纸醉金迷,此刻往念奴斋里看一眼就全知道了。

李苍玉自认不是什么刚正耿介、一尘不染的道德真君,但这一路走过去他实在是碰到了太多,锦衣玉带的达官显贵和美艳妖娆的伎子。他们或许优雅而洒脱,但“玩物丧志”这四个大字仿佛也是写在了脸上。

前世刚刚走入社会时,李苍玉也曾一度迷失在夜店之中。他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啤酒与猎艳的味道,几乎夜夜都会前去光顾一番,就连每天上班的时候,耳边仿佛都有疯狂的DJ在咆哮。

结果就是,他刚刚博得“夜店王子”的光辉称号,人生的第一份很不错的工作就玩丢了。

酒色娱乐,就是男人的DU品。只有不断的加大剂量,才能持续的享受它带来的快感。男人一但沾惹上瘾,要想做到收放自如、不被奴役到玩物丧志,真的很难!

古往今来无数英雄豪杰败在它的手上。现实生活当中,每个人的身边也一定会有这样的人存在。

就拿当今皇帝李隆基来讲,他本是一位极富才华、极有胆魄的年轻人。在历经一番腥风血雨的登上帝位之后,也是励精图治、大有作为的一代英主。大唐正是在他的带领之下,迎来了亘古未有的盛世巅峰。可是现在,步入晚年的李隆基只顾享受杨玉环这位大美人带给他的黄昏之恋,老父少妻携手徜徉在音乐和舞蹈的艺术海洋之中,沉醉不知归路,君王不再早朝。

士庶玩物丧志,无非是碌碌无为或是自毁前程。

君王玩物丧志,带来的却是国家和民族的灾难!

这些信息就像是魔鬼一样,很不友好的从李苍玉的脑海里冒了出来,将那个好不容易复活的“夜店王子之魂”瞬间击了个粉碎。他不由得想到,今天我能走进念奴斋的大门,无非是因为别人的一场施舍,我却因此飘飘然的满脑子艳遇幻想……

“呵,贱人李苍玉!”

“这么没志气,你何不滚回大山?”

虽然他的脚步仍在继续前行,但越来越感觉,自己和身边这些浮夸的男女与炫烂的乐舞,格格不入。

二楼的凭拦边已经站了很多人,一同围观下面那一场诗酒盛会。李苍玉扫了一眼粗略估算了一下,楼上楼下的,在场不下千人。

大厅居中位置,坐班乐伎正在倾心弹奏,一名女子歌喉婉转的唱着——

“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

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

歌词正是高适的传世名篇——《燕歌行》。

李苍玉淡然一笑,唱得倒是不错,很专业。但也正因为太过于专业,反倒失去了真挚的感情。相比之下,还是猎园陈鹂娘的歌声更能打动人心。

但是楼下那些人,仍旧听得如痴如醉。一曲罢了喝彩声四起,更有不少人捧上了一捆捆的丝绢堆上台去,就像现在的舞台上有人献花一样。

很快,那位歌姬的身前就码下了一人多高的层层丝绢,有如围墙把她圈了起来。

这才叫,挥金如土!

李苍玉有点瞠目结舌,不觉说出口来:“莫非那是念奴?”

“当然不是。”旁边一名年轻的公子哥儿不屑的说道:“高适岑参虽是才名远播,但他们还真有点不大够格。要想念奴亲自来此登场献艺,除非是……”

那公子哥儿上下打量了李苍玉两眼,见他褞袍在身一副贫寒扮相,脸上神色顿时变作不屑,扬了一下手摆过脸去竟然不再言语。

他旁边的人还笑他,“瞧你,跟什么人都能扯上一气。”

狗眼看人低。

李苍玉懒得跟这种人一般见识,继续朝楼下观望,便在人群里见到了徐慎元。他正和几个锦衣文士坐在一起,相互谈笑劝酒,仿佛很是享受。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李苍玉知道,那就是属于徐慎元的圈子,自己只能远远的看着。以贱人之身贸然介入,只会充作小丑任人耻笑。

李苍玉相信,无论任何时代,人与人之间的相处都会有所原则。这个原则就是——你对我来说,有什么用处或者是意义?

别怪世态炎凉或者人心世故,人本来就群居的动物,群居的意义就在于互帮互利。这是人类从刚刚学会直立行走的时候,就开始代代相传的生存法则。

所以,历来是锦上添花远多于雪中送炭,更少见无缘无故的帮助与施舍。

那么,徐慎元为什么要对我如此优待,就连仪王李璲也要伸出橄榄枝呢?李苍玉想到了这个问题,难道仅仅是因为舅舅高玉的一点故交,再或者是我那一趣÷阁难登大雅之堂的所谓书法?

正思忖着,楼下的徐慎元离开了坐席与他的友人拜别之后,往楼上走来了。李苍玉便往楼梯口迎了一步,徐慎元一眼瞧见他就绽出了笑容,远远的就挥起手打了个招呼。

之前奚落李苍玉的那两个公子哥儿不由得脸色一变,相互递了个眼色,悄无声息的溜走了。

徐慎元走上来,笑容可掬的问道:“李郎君,酒菜可曾吃好?”

“有劳祭酒盛情款待,我已是酒足饭饱。”李苍玉拱手拜谢。

“你觉得,这诗酒之会如何呢?”徐慎元又问。

李苍玉笑笑,“我对诗词曲赋之类,并非太懂。”

“来,来来。”徐慎元颇有兴致的将李苍玉唤到扶拦边,抬手指着楼下,“看到没有,乐塌东南角那个穿着一身亮白色胡服,手里正拿着酒壶的那位,就是岑参。他是高仙芝的幕僚,刚刚随高仙芝一起从西域回朝报捷献俘。昨日圣人在麟德殿设宴,召见了他们这些有功的西军将士。席间,圣人对岑参的边塞诗作那是大为赞赏啊!”

“他旁边那位着玄衣戴幞头蓄长须的,就是高适。他刚刚奉命去了燕地给安禄山送兵,回京交令时凑巧就与岑参遇到了一起,这才有了今日的诗酒之会。”

“挨在高适身边那位体态单薄的灰衣男子,好像是叫……杜甫,对,杜甫,字子美。他与岑参高适都是好友,刚刚被圣人擢为翰林待诏。”

李苍玉微微一惊,那人就是杜甫?

徐慎元对杜甫不以为然倒是不奇怪,因为杜甫死了将近半个世纪才真正成名。现在的杜甫不说籍籍无名,至少远不如岑参和高适混得好。再说大唐的“翰林”根本就不值钱,所谓“翰林待诏”说白了就是李隆基身边的“御用文人”,没事捉来填个诗写个赋拟个诏书,运气好能填上一个小官的空缺,仅此而已。

当年李白也曾担任过翰林待诏,但早已离职。“安能折腰摧眉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谪仙人已经满世界游山玩水去了,杜甫却才刚刚一脚踏上他当年的旧途。

徐慎元兴致勃勃,一口气把今天来的才子名士介绍了七八个,有些是李苍玉闻名已久,有些却是从未听说。

李苍玉听了一阵便觉有些兴味索然,毕竟自己和那些大诗人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虽有欣赏但还谈不上渴望与崇拜。就如同自己当初对待那些影视明星的态度一样,或许会喜欢听他们几首歌、看他们几部电影,但自己从来就没有追星的习惯。

等徐慎元滔滔不绝的说够了,李苍玉才抓住时机的问了一句,“徐祭酒,这诗会大约开到什么时候,仪王殿下怎么还不来呢?”

徐慎元仿佛是被提醒到了,眨了眨眼睛,“殿下素来喜爱高适的诗作,今日之会也是早有所盼。这样吧,我去王府跑一趟去把殿下请来。你在此安心稍待,如何?”

“好!”

徐慎元说罢就走了,李苍玉目送他出了念奴斋,忍不住吁一口气。

这种地方,还真是不大适合“贱人”李苍玉。他不由得自嘲的笑了笑,有朝一日待我辉煌腾达,我会亲自邀请楼下那几位重临此地再开诗会——还有李白!

观看了一阵诗会,李苍玉越觉靡靡浮夸索然无味,便打算回房去看看高栝。行走片刻到了另一个雅间门口,他听到屋内传来一阵怒骂——

“贱婢,不识抬举!”

“老子出钱买你初夜,便是你八世修来的福份。你竟敢推三阻四,莫非是看不起老子?”

又听得一名女子边哭边诉:“恩客请自重,小女子没于掖庭籍在教坊,来此只为奏乐……”

“啪!”一个响亮的耳光。

听得李苍玉心里一颤,下手真狠!

紧接着房里一群人开始帮劝:“崔中侯喝多了,快坐下歇息片刻!”

“就是,何必为了一名小伎大动肝火,败了酒兴!”

旁人不劝还好,劝了几句那人越发火大,“宫里的人?呸,吓唬谁!——老子叫你弹!”

“嘭——”

一声大响,某个物件撞破窗户纸冲出来摔在走廊上,砰然作响动静很大。

一面琵琶。

李苍玉一看,怎么如此眼熟呢?

“我的琵琶!”

“大胆,老子叫你走了吗?!”

女子不管不顾的拉开了门,要去捡那琵琶。李苍玉就在门口,刚好和她站了一个对脸。

——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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