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案件,厚厚的六叠记录。除了案情,证人证言、现场勘验、尸检材料的誊本也附在其中。我们读完了案情,聂秋远又把证据材料拿过去一页一页地翻看。
看完之后,我感觉有点晕,因为这六个案子,互相之间根本就不挨着。但是我了解白千帆的本事,他是绝对不可能无聊到随便扔六个案子让我们看着玩的。
所以,这六个案件之间一定存在某种关联,只是这关联我现在还没有看出来而已。
聂秋远略微看了一会儿附录的证据,便抬起头来,问了一个令我五体投地的尖锐问题。
“请问是哪一位把这六个案件并在一起的?”
“是我。”坐在一旁的桂林不疾不徐地回答,“这就是白大人嘱咐我亲自把密报送过来的原因。”
我心中一凛,当即就明白了这位中书省录事桂林大人究竟是个什么角色。
凡选入玉衡司的人,必定是侦查办案某一方面的人中翘楚。从现在的情况看,桂林能把六个在我看来毫不相干的案子从浩如烟海的未决案中挑出来放在一起,那么他肯定是一个逻辑并案的专家。
并案侦查,即使对于现代侦查者来说,也是一个大难点。因为,这需要丰富的经验和阅历,特别强的逻辑能力、分析能力,甚至需要敏锐的直觉和第六感。
当一段时间,一个地区或相邻地区发案比较集中,作案方法类似,现场情况相似,活动规律相似的情况下,刑警们通常把这样的数起案件合并在一起侦查,这就叫作逻辑并案。实际上,这样做是有很大好处的。
并案的案件,一定具有许多实质上的相同点。如果认为这些案件是同一个人做的,那么这些相同点被剥离出来,就可以提供很多作案人可能具备的特征。同时,每一起案件又一定有它特别的地方,这些特殊之处也会提供关于作案人个性的有价值信息。
也就是说,并案的专家,就像潜在暗影里的织网人。他们或许不冲锋陷阵,但却可以把看似破碎凌乱的线索,巧妙地织成一张完整的网。
说到逻辑并案的高手,其实我身边就有一个,那就是张老师。
我发现他在并案方面的高超水准,是在去年清案的时候,我给他做助理,亲眼看到他是如何将本市两年之内发生的六十多起深夜入室强.奸案和强.奸杀人案并案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没日没夜的研究,连我这个打下手的都差点被累死,但那一次我真的学到了好多。
这六十多起案件被并在一起之后,事态出现了柳暗花明的变化,所有割裂的案件的证据被拼接在了一起,作案人的画像也就逐渐浮出了水面。
我们把六十多起案件的发生地点从地图上标注了出来,形成了一条曲线,而这条曲线,恰好是几条偏僻道路的联结体。在这条曲线的两端,正好是案件发生最密集的部位。
所以,我们认为,凶手很可能因为某种原因,经常在这两个端点之间来回行走。
如果常态化地在两地往返,那么最大的可能是什么呢?大概就是上班和下班啦。
在这条曲线的中点,有一起案件特别有价值。一天凌晨,这个凶手跑到一家医院,潜入了值班室,将一名值班的女护士掐昏,正要实施暴行,结果刚好出急诊的医生过来了,吓得凶手狼狈逃窜,情急之下在现场丢下了一只黑色布鞋和一把自制的三角刀。
这只鞋的鞋号24公分,鞋上附着微量的棉花纤维,帮底结合处带着棉花絮绒,鞋面上沾附着一块油渍。
而那把自制三角刀,刀柄是用190毫米经纱管改制的,这种经纱管是本市纺织器材厂用美国abc果绿色塑料原料制成。刀体是d1303型分离式纱锭改制,刀柄与刀体之间有两个垫圈,打磨刀子使用的是300x30毫米的砂轮。
所以,警队的老师们认为,鞋上的棉花纤维和制作刀子的砂轮、纱管,很可能与犯人的职业有关。一调查,这条曲线的一个端点,还真是本市最大的一个纱厂!
老师们又把六十几起案件的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仔细地筛了一遍,就给犯人画出了这样的一幅画像:
是年龄在20至25岁之间的男青年,身高1.66米左右,穿24公分的鞋子,方圆脸,小眼睛,留长发。职业可能在棉纺系统,上白班,有较强的攀登能力,经常深夜外出,是一个表面上正经的伪君子。
到那家纱厂一查,还真的发现了一个符合上述外形特征的男子。
经过暗中调查,这名男子的嫌疑越来越大。
他的家,就位于曲线图的另一端。而且他上白班,夜间有作案时间。
从纱厂的设备材料看,他有自制现场三角刀的条件。
他在这两年期间曾临时被派到外地工作半年,在这半年里,没有发生过类似案件。
他上班时经常打瞌睡。
把他传唤到警局询问时,取了他的指纹,一比对,果然与几起案件现场遗留的指纹相符。后来,又搜查了他的家,找到了数起案件中失窃的物品。
在证据面前,嫌犯低头认罪。最后经过审讯侦查,张老师圈在一起的六十多起案件中,只失误了三起,其他都被证明确实是这个人干的。
回忆起这件事情,我才蓦然发觉,张老师这个人,还真的是很全面呢。从桂林做的事情就可以看出,其实是有专门的并案专家存在的,可是张老师,他从并案到分析到抓人到审讯,全都一肩挑了。原本我理解不了这需要多少的技术含量,现在我才发现,以前我不过是傻乎乎地仰视着他而已。
当我自己开始做事了,遇到了困难,才深刻理解了前辈们是多么的不容易,而经验又是多么的可贵。
虽然并案对于侦查来说是非常可贵的进展,但是,密报上的这六起案件,有的发生在长安,有的发生在洛阳,要想发现并予以合并,还是真心的不容易。至少,有那么几起我就看不出它与其他案件有什么关联。
比如说,沐水寺案、宏礼寺案并在一起可以理解,因为都发生在寺庙,而且都关联到为祭天大典选拔出的随侍少年。考虑到这些,屯营将军案也可以勉强并进来。那么,其他的案件呢?
当然,这些案件还是有一个共同点的,那就是,每一起案件的动机,都完全搞不清楚。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