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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美不美(1 / 1)

宴会终于开始了,气氛还是有些沉闷,除了唐乐乐没心没肺地逗弄猴三之外,其他人都在喝闷酒。

因为心情不好,刘一兵便借酒浇愁,以至于喝着喝着,一帮男人就把聚会演变成了拼酒。

褚建国最凶,高脚杯里的二锅头一口一杯,喝完一杯,就向李小胖亮亮杯底,示意我干了,该你啦!

李小胖是真不愿意这种无谓的拼酒,于是在喝了一杯之后,就晃晃悠悠站起来告罪:“俺酒量有限,实在陪不了大伙,你们尽兴。”

“是汉子就喝,别敬酒不吃吃罚酒。”褚建国越喝脸越白,通常这类人,都比较能喝。

跟这种人做意气之争也没意思,李小胖卡巴两下小眼睛,然后拿起一瓶刚刚开盖的二锅头,咕嘟嘟一口气灌进肚里,喝完之后,把空瓶塞进怀里。

“跟我玩这个,你还嫩点。”褚建国更狠,两只手各抄起一瓶酒,就要往嘴里灌。

“慢着。”李小胖把他拦住,然后撩起衣襟,从里面拿出来刚才那个空酒瓶,里面清清亮亮,满满一下子液体。褚建国不信邪,倒出来一杯闻了半天,确实是二锅头。

“哇,好厉害,原来你是魔术师啊!“唐乐乐就差拍巴掌了,看来她对小格子的男朋友是越来越满意。

桌上几个男人也都默默无语:这酒还怎么喝?

李小胖也觉得火候差不多了,见好就收吧,自个这点本事也都亮的差不多,一会儿该露怯了,反倒不美,于是就提出来要回宾馆。

“要走你自己走,我们和小格子都好几年没见面了,当然要好好聚一聚。”唐乐乐这么一说,李小胖还真没法走了。大伙也吃得没意思,索性转移战场,进了一间酒吧。

时间还早,酒吧里面的上座率不足一半,点了一大堆东西之后,唐乐乐她们就去跳舞,李小胖对这个一窍不通,只能坐在那瞧热闹。

倒是猴三属于人来疯那伙的,看人家都跳得欢实,它也拉着丫丫下场,摇头晃脑扭屁股,外加绝招甩尾巴,这个谁也学不来。猴三跳舞居然很有节奏感和韵律感,以至于到了后来,舞池里面的人都围了一圈,把猴三围在当中,边扭边拍巴掌,看起了耍猴。

想不到啊,小猴子还有这个天赋——李小胖都颇有些出乎意料。

现场乐队也很会调节气氛,一支曲子结束之后,居然换成了西游记里面的曲调,整个舞厅,瞬间爆棚。

这小猴谁带来的,真是个宝贝,一会商量商量,看能不能买下来。天天要是有它镇场,生意肯定火爆——酒吧的老板娘也动起了心思,瞧着猴三就跟瞧见亲儿子似的。

耍到高兴处,猴三又是翻跟头又是打把势,最后还来个绝招,脑瓜着地,施展倒立陀螺转,足足转了一分多钟,酒吧里面的欢呼声差点把房盖掀起来。

等猴三耍完了,唐乐乐摸摸它的小脑瓜:“嘻嘻,上面的毛没磨掉吧?”

猴三用小爪子拍掉了她的咸猪手,然后连窜带蹦回到李小胖身边,滋滋吸着饮料。

酒吧里面也总算是消停不少,这时候,人们才注意到,一个嘹亮的歌声从乐队那边传来,唱得正是老版西游记里面大闹天宫时候的《大圣歌》。

尤其是“强者为尊应让我,英雄只此敢争先”两句,慷慨激越,令人不由自主地热血沸腾。

酒吧的老板娘也听得入迷,等听完才反应过来:不对呀,我这的几个驻唱歌手,好像都没这种实力啊?

“再来一,再来一!”人们也纷纷起哄,一来是刚才受了猴三的感染,二来嘛,感觉这歌唱得也确实带感。

老板娘这才注意到,唱歌的是个男子,长披肩,很有一股明星范儿,此刻正背对着这边,光看背影还以为是刘欢呢。

乐队的几个人也挺坏,刚才他们演奏得好好的,结果冲上来一个家伙,抢着麦克风就开唱,这不是砸咱们哥们场子嘛,要是不使点坏都对不起你那长飘飘!

于是,乐曲一转,还是西游记里面的插曲,只不过这次换成了女儿国的美女国王对御弟哥哥唱得那深情款款的《女儿情》。

来酒吧玩闹的都是为了图个乐子,所以人们也纷纷起哄。

“鸳鸯双栖蝶双飞,满园春色惹人醉。悄悄问圣僧,女儿美不美,美不美?”飘渺的歌声响起,绝对是女声,娇羞柔媚,情深意浓,真仿佛是痴情女子在向意中人倾诉衷肠。

到底是谁唱的——酒吧里面的人都傻眼了。

等到傻叔慢慢转过头来,唱腔依旧之后,大伙的眼珠子掉了一地:大叔,你这是要搞哪样?

李小胖则早就习惯了,傻叔别说唱女声了,就算是童声也照样,信不信给你们再唱歌白龙马蹄朝西。

这个歌手是哪冒出来的,一定要签下他——酒吧的老板娘都快要疯了,今天带给她的惊喜一个接一个啊。

“女儿美不美,美不美——”傻叔一旦进入唱歌模式,那绝对百分之百的投入,一句声情并茂的“女儿美不美”,唱得所有人心都化了。

“美!”酒吧里面呐喊声如雷,而且出奇的整齐,声浪一浪高过一浪。客人都美了,那么酒水自然也瞬间增长,瞧得老板娘眼睛直:这大叔简直就是酒仙啊,财了财了——

一边幻想着每天晚上酒吧都爆满的景象,一边挤过躁动的人群,来到傻叔跟前。老板娘风韵犹存,先向傻叔抛了个媚眼,然后用腻人的声音说道:“先生,我们单独聊聊好不好?”

傻叔哪懂什么风情啊,脸上依旧是那副高深莫测的笑容。大概刚才唱了两歌,而酒吧里面又有点闷,所以他轻轻甩甩长,试图凉快一些。可是他不知道,这个动作在某些人眼里实在太帅,不是那种年轻帅气的帅,而是充满了成熟男人的风韵。老板娘就觉得一股热气在小腹涌动,望向傻叔的眼睛也脉脉如水。

就连李小胖都不得不承认,傻叔绝对是黑瞎子屯的怪胎,除了傻之外,他现在的气质,根本就不像是在农村生活的人,应该就是那种传说中成熟优雅的绅士。

客人们开始起哄,好不容易这么燃,当然要多听几歌,于是“再来一”的声音响爆全场。

不过也有例外,除了李小胖之外,刘一兵也正和褚建国以及黄铁军在角落闲坐,褚建国饮了一杯啤酒:“兵哥,对手很强大,我建议你还是放弃吧——”

黄铁军比较老成,他也无奈地揉揉太阳穴:“我就不明白了,哪来的这几个怪胎?”

“我,我——我——”刘一兵最终也没说出什么,只是一杯接一杯的喝着啤酒,瞧得两个从小玩大的小儿都心疼,只能默默地陪着他喝酒。

有人起哄架秧子,傻叔当然也听见了,他平时没事还唱呢,更何况今天还有伴奏呢。不过他唱歌就是纯粹的自娱自乐,其它的一概不考虑,所以根本不管客人们大声吵吵什么曲目,而是朝乐队点点头,那意思是你们整啥俺就唱啥!

这家伙肯定是来砸场子的——乐队更加认定这一点,不免火冒三丈,几个人简单沟通了一下,鼓手准备整一难度高的外国歌曲,不过贝斯手呲牙一笑,然后从地上装乐器的盒子里面拿出一把马头琴。

另外几个伙伴大喜,很快,悠扬的马头琴声响起,草原风情扑面而来。

李小胖因为离得比较远,所以没看明白是咋回事,心中暗赞:不愧是都啊,连酒吧的乐队水准都这么高,最主要的是配合好,知道俺们那边挨着内蒙,傻叔比较擅长这方面的曲调。

马头琴一响,傻叔整个人又不一样了,只见他长一甩,身躯有节奏的起起伏伏,似乎被扑面而来的草原风吹得长飘飘,这一刻,他仿佛骑上骏马,在辽阔草原飞奔。

“好!”还没开嗓呢,就凭这股气势,已经征服下面的客人。

“你有一个花的名字,美丽姑娘卓玛拉——”低沉浑厚,而又不失委婉妩媚的女中音响起,直触灵魂,许多人,第一次知道了灵魂震颤的感觉。他们的心中只剩下叹服:这大叔神啦!

乐队却苦不堪言:我们演奏的是《天堂》好不好,你不是应该唱“蓝蓝的天空,清清的湖水”吗?

可是现在没有人在乎他们演奏的是什么,都已经沉浸在傻叔那触动灵魂的歌声之中。没法子,乐队也只好曲调一变,随着傻叔的歌声走。

就连刘一兵端着酒杯的手也定在半空,而褚建国则狠狠地讲杯子里的啤酒灌进肚里:“姥姥!我一定要去黑瞎子屯看看,那里到底有什么魔力,把我们的小公主诱惑!”

黄铁军虽然没有明确表态,却也微微颔,无论是从刘一兵的角度还是齐格格的角度,作为小,他们都有这个责任。

傻叔的歌已经进入尾声,可是他似乎还不尽兴,又自顾自地玩了起来,只见从他的喉咙里面出一阵怪异的声音,低沉辽远,仿佛从大草原的地下喷,然后在整个草原回荡。

这是呼麦,人家连这个都会玩,咱哥几个撞到枪口上了——乐队的几位再次傻眼。

客人们也都是一愣,对他们来说,呼麦这种声还是比较新奇的,而来到酒吧,不就是为了寻求新奇和刺激吗,所以他们很快也就聆听起来。

傻叔的呼麦其实和传统的蒙古呼麦还是有很大区别的,里面加入了他自己的编创,节奏更加明快,现代感更强,也更加自由,总之是怎么好玩怎么畅快就怎么玩。这无形之中也,正好暗合了酒吧的气氛。

渐渐的,观众们觉得嗓子憋得难受,要是不喊出来,好像就能把嗓子憋哑似的。于是也不知道是谁领头,也都学着傻叔的样子,开始出各种腔调的喉音。

他们没有经过训练和练习,自然是狼哭鬼嚎,啥动静都有,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们集体都痛快了,这才是所有人想要的结果。

刚进酒吧的人都吓一大跳:“今天晚上是月圆之夜吗,咋都改狼嚎了呢?”

旁边的同伴撇撇嘴:“就咱们这的雾霾,能看到月亮吗?不行不行,我这嗓子也痒痒,先嚎两声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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