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第二十六章(1 / 1)

一夜疯狂的下场是,这俩人全都下不来床了。

徐绍本就淤青的膝盖更加严重了,某个位置更是火辣辣的疼——谁忒玛说只有小受才会疼的?没有某些特殊用品的话,男男之间绝对会疼死!而唐涵更是干脆连床都下不来了。

这种事儿简直太尴尬,连一向心直口快的青梅,也不好意思拿这个开玩笑了,出来进去给他们端水送饭都是低着头红着脸的……

绕是徐绍一向厚脸皮,这会儿也没脸开玩笑了,十分尴尬地小声把黑豆招呼到身边,让她去找医生过来——只是话才说了半截子就被唐涵打断了:“去我房间,我柜子里有药!”他说完这句话,便翻了个身,死活再不肯开口了。

徐绍尴尬的一笑,示意黑豆照做,等屋里头的人都出去了,这才凑到唐涵跟前说:“对不起啊,我太不小心了。”

唐涵眼睛都没睁,懒懒地说:“小伤罢了,两天就好了,有人伺候,可以好好躺着休息,没什么不好的。”

徐绍看着被子下面称得上纤细的曲线,轻轻叹了口气,他冲动了,他们两个人都冲动了,这并不是他想要的,或者说,即使想要,也不该这么快——起码,他们应该认真地恋爱,约会,吵架,然后一天比一天离不开对方,最后顺理成章地发生着一切……

太快了,这让他的心底有些不安,他们对彼此的了解是那么的少,维系他们关系的东西是那么的脆弱。

徐绍摇摇头,不管怎么说,他不会为已经发生过的事情矫情,至少,唐涵是个很好看的少年,性格也是他喜欢的类型,既然如此——

“既有酒,且醉今宵——”唐涵的低吟声传来,徐绍看向他,正看到唐涵半眯的眼睛:“我又不是良家姑娘,难道还能逼着跟我一生一世一双人不成?皱什么眉……不过是一夜贪欢罢了,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啊!”

徐绍笑笑,拿了放在床头的竹板,打了打床沿,然后念到“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

唐涵趴在床上,手拄着脸,笑着问徐绍:“这是你做的诗?”

徐绍笑笑:“不是,是一个叫做罗隐的诗人做的。”

“哦,我想也是,你字写的那么差,没道理诗倒做得这么好。”

徐绍郁卒地看看唐涵:“这么瞧不起我啊!”

唐涵蹭到他身边,把头放在他腿上:“诗不是你做的,但你念的很好……这可比我那干巴巴的一句:‘既有酒,且醉今宵’听着生动多了。”

唐涵说着,把徐绍念的诗又念了一遍:“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他说着笑了起来,声音大了许多:“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他反反复复地念着这一句,不知不觉间,已经泪流满面。

他捂着脸大哭起来:“阿绍,阿绍,怎么办,我还是想他啊!”

徐绍伸出手,轻轻地,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轻轻地伸出手来,拿了手帕给唐涵擦了擦眼泪:

唐涵一动不动,认他给自己擦了眼泪,好半天,才闷闷地说:“又让你看笑话了,我没事儿啦,谢谢你。”

徐绍伸手轻轻给他揉了揉太阳穴:“你放心,我会对你很好的。”

唐涵笑了一下:“我知道你不会对我不好,你一直都是个好人。”只是这种好,能有多久呢?一年、两年、三年?你说你不想娶妻,可当你长大成人,当你开始衰老,你当真会一直坚持着不要妻子不要孩子?即便如你所说,你一辈子不娶,可是你又怎么能一直只喜欢我呢?如果有一天,你不喜欢我了,我又该怎么做……我甚至,连离开的资格都没有。

这些话,唐涵没有说出口,他只是静静地享受这一刻的安宁管它日后怎样呢?抓住一天是一天,至少,他已经迈出了第一部,他可以名正言顺地呆在这里了,不是么?

徐绍并不在意唐涵在想什么,实际上,唐涵的种种小心思,从来没有逃过他的眼睛去……只是过去,徐绍从没想过那个大前提,那个唐涵不得不留在这里的大前提。而现在,他明白了这个大前提,那他还有什么一定要计较的?就像他说的,他自己还不是把自己的命看的最重要。

徐绍相信,在唐涵决定在晋王府留下的时候,跟他上床一定就在他的计划当中了;但他同样相信,至少昨天,唐涵并不是抱着算计的心态与他亲热的。

这么一想,徐绍又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了,虽然有点快,但绝对比被处心积虑的编一张大网装进去的感觉好多,最起码这个开始是真实的,虽然疼了点。

徐绍的冻伤并不严重,朔州这地方本就冷,医生们对冻伤药研究的很精细,他的脚没几天就全好了,只是膝盖跟某部位不那么容易好——人家唐涵好歹还有自备药品,他就惨了,又不好意思找大夫,怎么说啊?我家小兄弟因为使用不当,秃噜了一层皮……这简直不能更羞耻!所以他很干脆地躺在屋里不肯出来了。

这件尴尬的事儿徐绍当然不会告诉,大家知道的只是徐绍因为过年的礼节太多,冻伤了脚跪伤了膝盖,所以在屋里养着呢……至于唐涵,嗯,世子不舒服,他过来伺候不是很正常的么?

正月里的日子过得挺充实的,徐绍又开始练字,他发现在自己的房间练字什么的比书房舒服多了,他果然还是个社会性动物,喜欢热闹,喜欢人多……好吧,真相是写字的时候有小姑娘端着点心茶水过来,写烦了还能跟青梅黑豆聊几句,多滋润。

对此,唐涵的评价是:朽木不可雕也。你这家伙也就是在富贵人家做个纨绔子弟了,别说普通人家,你就是投胎到书香门第也得被你爹打死:写个字还要有人陪,一边写还要吃吃喝喝,你这要是去书院,是不是还得带上一群侍女随身啊!

对此,徐绍的回应是:不要做没有意义的假设,我就是本来就是晋王世子啊,本来就是纨绔中的纨绔啊!作为一个纨绔我已经很用功了好么。

正月十五其实也有些特别的礼仪的,但是鉴于王府里两代男主人全都病倒了,所以王妃小手一挥:统统从简!于是别说府里的小灯会了,连家庭聚餐什么都免了。当然,灯会什么的在朔州本来就不算受欢迎:天气太冷了,日夜温差更是大得吓人,绝大部分人天黑了绝对不出门:山区晚上的风绝对是划皮刮骨的,那个冷!谁特码有心思出来弄什么花灯?

花灯没有做,冰灯倒是有几个……徐绍给侍女们出主意,弄了各种容易,装了水放在门外,然后冻硬了外头一层之后拿回来凿洞放水做冰灯,这些灯的样式很单一,基本都是桶形的,半球形的,甚至大部分因为没把握好时间变成了整个的冰坨坨,同时还因为容器没选好,水冻成冰的时候撑破了两个上下一边粗细的水桶……尽管如此,小侍女们还是很开心,她们弄了长长短短的蜡烛,放到冰灯里,在徐绍的院子里,回廊下头放了一圈儿大大小小的冰灯,照的整个院子十分的明亮。

徐绍的脚已经好多了,虽然天气很冷,但他还是船上厚厚的裘皮,带着唐涵和侍女们一起站到了院子里。

“真亮啊!”黑豆笑着说:“也就只有琉璃灯有这么亮了,可谁家又点的起这么亮的琉璃灯……瞧这些灯,亮晶晶的跟水晶宫似的。”

“我听说开封有个琉璃街,街的两边都是琉璃灯呢!只是那条街在皇宫边上,不是达官贵人没法走那条街……”青梅一脸向往:“真想看看啊!”

徐绍笑了笑:“等我有机会去开封,一定带你去看看!”

唐涵裹紧了身上的斗篷,病恹恹地说:“太亮了,晚上会睡不着觉的!”

徐绍道:“傻了不是?你当里头的蜡烛能烧一晚上啊,一个时辰就灭了……”他说着,走到唐涵跟前搂住他,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月亮:“这真不算亮啊,你是没见过那样的城市,到处都是灯火辉煌,晚上就算把家里的灯都关上,也要拉上厚厚的窗帘,要不然,就会被远处高楼上的灯光晃了眼——”

唐涵轻轻地拉了拉他的袖子,徐绍知道自己说得太多了,便闭上嘴,默默地看着院子里大大小小的灯。

院子里的冰灯果然在亥时初刻的时候全都灭光了,清冷的月光撒到屋子里,徐绍瞪着眼睛看着床顶:“这月光也太亮了!照的人睡不着觉……”

“你刚才还说你过去住的地方灯比外头的冰灯更亮呢,这会儿见点月光都觉得睡不着了,真矫情!”唐涵趴到徐绍的胸口山,拿手指在他左心处画着圈儿:“你过去住的什么地方?真的那么多灯?不是哄我的吧!”

徐绍笑了笑:“没哄你,是真的,可惜没办法带你去看了。”

唐涵沉默了一会儿,抬手摸了摸徐绍的脸:“王府好歹比我过去住的地方大多了……这么想起来,你比我更可怜,连家都不能回。”

徐绍强打精神道:“没什么可怜的,反正我也没什么亲人了,这儿挺好的,跟我过去的家一点不一样,蛮新鲜。你呢?你是哪里人?怎么就,到这儿了……我看你懂的东西真不少,不像是你楼里的阿爹能教出来的。”

唐涵沉默了一会儿,才低声说:“我爹爹是个乡绅,家里头也有点钱,只是他读了一辈子书,也就是个秀才,我从小就被爹爹送到城里的书塾读书,十一岁就读完了四书五经。后来爹爹死了,我娘病倒了,后来也死了,我就跟着叔叔婶婶过活儿,书也读不成了……再后来,我婶婶有一天忽然大发慈悲,带我到城里看花灯——然后,我就被拐子带走了。。”

他说到这里,笑了起来:“难为我婶婶豁得出来,“弄丢”了我,为了在亲戚面前有个交代,回家后定然会被我叔叔打一顿的,后来想想,她挨顿打也值了!几百亩的地呢……只挨一顿打就能赚得到,真是划算的很。”

徐绍头一次听唐涵说这些事儿,他听到十分心酸,伸手握住唐涵的手:“若有机会,我一定帮你出气!”

唐涵闷声倒:“我刚被卖到朔州的时候,好多次都想着逃跑,想着要是跑出去,先想办法逃回家乡去,跑到我家里,一刀把那贼婆娘捅死再说——”他说到这里,自嘲地翘了翘嘴角:“后来因为不听话,被关在房子里饿了三四天,又挨了几顿打,躺在床上只剩一口气的时候,只要能活下来就谢天谢地了!哪里还有精神胡思乱想?”

“可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还是会恨,但这时候想起来,恨的却不是我的婶婶了……”他悲哀地看向徐绍:“她那个人,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都摆在明面上……她又不是我的亲人,凭什么要疼我?那个该关心我的人,是我的叔叔,可他从来一声不吭,婶婶不许我上学也好,让我跟堂弟换房子住也好,他从来都不说一句话。明明养家的是他,说话算数的也是他……那个忽然想起来关心我,让婶婶带我去城里看花灯的人,也是他。”

“整天一副老好人的模样,什么事儿都让老婆顶在前头做坏人……我也是直到这两年,才想清楚这个理儿。”

“如果真有机会回去的话,我要杀的,一定是我的二叔。”唐涵的声音越来越轻,徐绍低头看他,却见他已经沉沉地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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