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征是很严肃的事。
因为预示着要死人了,不管胜利而归,还是落败而逃。
打仗,总归是要死人的。
而且出征之前的仪式也很严肃。
因为这是部落战士的信仰,是不可动摇的部分。
唯独有一点不太严肃,在李顿看来甚至太过放纵了,到处都是造人的场面,蛮牛部落还是一个僧多粥少的局面,眼看不知道再次见面是否会阴阳两隔,加上部落糟糕的传统,不堪入目的场景简直辣眼睛。
连李顿这位首领,平日里好不容易竖立起来的威严,都被女族人提起的勇气吓了个半死,好在他溜得快,守住了珍藏多年的贞洁……
李顿坐在他经常晒太阳的石头上,平常他是躺在石头上晒太阳,舒服的很。可现在,他只能晒月亮,要是在比较暖和的季节,自然无所谓,可是这已经快到冬天了!他紧了紧身上的狼皮大氅,这是他最值钱的家当,作为首领,有点失败。无聊的歪着头,心头却莫名地恼怒,为什么在蛮荒,很正经的事最后总会歪呢?
出征不是女人泪眼婆娑地给丈夫准备御寒的衣物,一针一线的缝缝补补,油灯下离别的情绪反复地酝酿,两人含情脉脉地凝视,嘱咐着家里的一些琐事……可为毛自己的部落临了成了一场无遮拦大会了呢?这种场面,连老司机都不见得兜的住啊!
不行!
一定要改。
按照的李顿的设想,蛮牛部落只能实行一夫多妻制,总的来说,一个战士会分到两三个女人。男人自然不会介意这种固定的关系,但是女人愿意吗?
还有一个问题,怎么分?
让自由配对?
还是用实力说话,主要靠抢?
或者干脆抓阄?
……
就算是最后配对成功,到时候女人反悔了;或者男人没有大达到女人的期望,想要换人,甚至自作主张给自己的男人戴绿帽子,怎么办?
李顿悲哀的仰天长叹,没有几百年的封建礼教,贞洁烈女是别指望了。别看礼教的东西害人,那是指固化思想,可是在家庭和睦上,还是很有建树的。和,这个字贯穿了孔夫子的道德理论之中,但需要时间的沉淀。可这玩意,在蛮荒世界,根本就行不通。别说男人了,要是用礼教的东西来约束女人,肯定会造反啊!
老娘就喜欢夜夜换新郎,你管得着?
别看李顿是首领,可要真犯了众怒,分分钟陷入泼妇阵中,想死都死不了。
李顿愁啊!
可一点办法都没有。
哎……
格桑呢?
这家伙不会也毫不知耻地加入出征庆典之中了吧?太不是东西了,他的部落刚刚遭受大难,族人性命堪忧,他还有心思去快活?但愿蛮牛的女人看不上,别看李顿的灵魂是来自后世,并没有太多的偏见。可对于基因,还是很看重的。苍鹰部落的基因在李顿看来,会让蛮牛部落的下一代遭受莫大的损失。
“我要去!”李造突兀地开口道。
李顿玩笑道:“小屁孩,刚才去那里了?”
“我一定要去,我要带着武器,踏上战场,用勇气和实力告诉所有人,我是一个战士,一个优秀的战士。”李造固执道。
李顿听到李造的声音异常的坚定,并没有回头。在他看来,小孩子的坚定,基本上是障眼法,说不定过一会儿就变了。就像是幼儿园里,小男孩振振有词地说:“长大后要当科学家。”可实际上,别长大了,稍微大几岁到了上学的年纪,天天哭闹着不想去上学的大有人在。科学家可没有赖在家里逃课的习惯吧?有时候更本就不要几年的时间,看到警察微风,理想瞬间改变的也多得是。
所以,对于李造要加入出征队伍的要求,李顿并不重视。
李造费劲地爬上了李顿坐着的大石头上,呼呼地冒着热气,胖子就这一点不好,就算是冬天,稍微运动一下也是一脑门子热汗,而李造就是这样的一个胖子。这家伙如果加入行军队伍之中,肯定会拖延行进速度的。
“我要去!”李造爬上石头,靠着李顿边上,学着李顿眺望远方的动作,重复着自己刚才的话。
李顿不是那种不近人情的人,但是李造,确实不在他的考虑之中:“为什么一定要去,给我一个理由?而且我告诉你,每一个加入出征队伍的人,要么就是战斗力惊人,是部落最优秀的战士。要么就是对周围的道路非常熟悉,拥有过人的穿山越岭的本事。或者是潜伏靠近,侦查的本领。要加入队伍,你总得会点什么吧?”
“我……我……我鼻子很好使。”李造想了想自己身上的优点,仿佛就剩下‘狗鼻子’的绝活,可这个绝活没什么用处啊!李造很羞涩地有点脸庞发胀,热乎乎地要脸红。
李顿笑道:“你鼻子再好用,比狼的鼻子如何?”
李顿没有说猪,实际上,猪的鼻子比狼一点都不差。这种神奇的生物不仅拥有特殊的繁殖能力,拥有超强的适应能力(核爆都不一定能消灭他们),如果人类自相残杀,最后世界上能够活下来的哺乳动物可能只有猪和老鼠,想一想都恐怖。
还有猪拥有一个难以想象的好胃口,几乎什么都吃,而且还吃的很香。
加上猪拥有敏锐的嗅觉,能够凭借鼻子就能闻到深埋在泥土之下的美食。好吧,这是造物主创造的逆天神物。
李顿甚至荒唐地想到,如果有机会的话,将猪作为部落图腾也不是不可以。
李造以往的行为,很切合猪的一切习性,唯一让李顿担忧的是这家伙的求生本领怎么样?
可仔细想一想,似乎也没有什么可以担忧的地方。李造经常一个人出入森林深处,这家伙要是没有点保命的手段,怎么能活到今天?
李顿却没有心动,带上李造的好处可能有,但坏处或许更多,摇头道:“部落需要血脉的延续,我带队伍出征,你必须留在营地,这是为了部落的延续。”
“可是……”
李造挣扎着想要反驳,见李顿毫无商量余地的语气,也有些害怕,他还没见到过他的这个大哥和他如此正式的谈话。低着脑袋,似乎是自说自话地开始了自己的独白:“其实,我知道,我很没用。可这不是留下来的理由。我想去,是因为我想要去,我想要证明自己并不是废物。”
“我知道。”人非圣贤,岂能无情。李顿听到这里,语气也软了不少。
李造继续说:“说到血脉,巫和父亲早就说过,我的血脉很稀薄,可能比雷巨的稍微好一点,但这又能怎么样?如果我还是现在的我,部落真的需要吗?”
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的无奈旁白,让李顿无言以对。
他想了想,似乎是对自己说,也似乎是回答李造的问题:“每一个人都是有用的,这无关乎血脉的稀薄和浓厚。活下去,并没有什么不对,活着才有希望,不是吗?”
“希望?”李造缓缓地摇头,气馁道:“我没有。”
“好吧!”李顿突然觉得,他应该给人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力,而不是作为一个高高在上的主导者,漠视所有人的念头,这和暴君有什么区别?
他在蛮荒,也不是需要证明自己吗?
李造想要这么做,没错。既然没错,就是对了。
既然是对了,那就答应他。
“那……我回去了。”李造发现那个不容反对的李顿又回来了,他失望的转身。突然身体好像被定住了似的,脸上浮现出不可思议的神情,猛然扭头道:“大哥,你刚才说的是……?”
“我答应了,蛮牛部落多一个少一个血脉继承者都无所谓。至少我们如果都死了,还有那个找寻祖地的老爹在,让他去为蛮牛部落的发扬光大而努力吧!”李顿说这话的时候,当然是很不满的。
当爹的太不负责任,将两个还没有成年的儿子丢在一个随时随地都将覆灭的部落里,自身自灭。说没有怨气,都是假的。关键是,李顿发现如果有一个血脉觉醒者的老爹在头顶挡风遮雨,他就能很轻松地当二世祖了,而这一切都让那个自私的家伙给破坏了。
看了一眼欢呼雀跃的李造,李顿在后面嘱咐:“回去早点休息,明天还要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