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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40 他叫李瑾(1 / 1)

孙颖晨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曾经那个齐腰长发变成了现在的齐肩的头发。

没有了长发的庇护,孙颖晨好像一下子变得成熟起来,虽然脸上的稚嫩还在,但是这个样子出去,总算也可以骗几个人,自然了,只要她闭口不说话。

周淼看着镜子里面的孙颖晨,满意的一直点头。之后周淼接了一个电话,神情有些说不出来,类似于便秘的表情,然后对着电话哧嘴獠牙说:“什么?上墙的釉面砖没有货,要用皮革代替,你和我满嘴跑火车呢,这釉面砖在灯光下折射的光和皮革能一样吗?我不管你要怎么调货,那是你们的事,费用我已经提前支付了定金,要是你耽误我开业,这尾款真不好说。”周淼眼睛都不眨一下,然后低头在tony的理发单上签字,丝毫不影响她和电话对答如流:“别和我说钱,我要是真在乎那点钱,当初就不选择你们家了,我要的不仅仅是质量,我自然是要炫富的,在装潢行业放眼望去谁能和你们比。”

孙颖晨心中腹诽:“感情打一巴掌给个甜枣。”孙颖晨看着已经和商业上如火如荼的周淼,根本不像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简直是山林里蹦出来的狐狸精。

周淼直接给tony一个眼神然后拉着孙颖晨离开了。

周淼的新酒吧在延安西路上,门口一点都不显山露水,但是里面却别有洞天,在熙熙攘攘的路上根本听不见里面嘈杂的音乐,但是你若走进去,恐怕会拿出手机对着墙壁一顿猛拍,设计的成分是最新的时尚和另类风,周淼自然参与进来设计,孙颖晨看着一路往下走的楼梯和墙壁,回头看着周淼:“可以呀。”

周淼白了她一眼:“保持好你的夸赞的词汇,等下别说不出来了。”

孙颖晨自认为见过的酒吧还挺多的,可是听周淼如此说,却也依旧保持好难能可贵的好奇心。

“今天晚上就试运营,等下别客气,看上什么好酒,千万别和我客气。”周淼一路在前面引路。

酒吧的入口是一个九转十八弯的往下走的楼梯,两边的墙壁都以各类酒装饰着,别管什么牌子的酒,应有尽有,酒的前面是水晶玻璃,高调的炫耀着。

孙颖晨一路跟着她往下走,听着周淼根本不走心的话,呵呵一笑:“你第一天认识我,我的酒量你还不知道吗?”

周淼恍然大悟一般:“对对对,你看看我。”

酒吧的正门是棕色的木门,颇有古风,推开门却别有洞天,所有的高脚杯都高高的悬挂在顶棚,和正中央的水晶灯相互呼应,只要灯光打到的地方都可以霓虹一片。

吧台此刻已经有几位长得非常可以的小哥哥坐镇,此刻正在练习调酒的动作和手法,所有的服务员都一水水的脚底风火轮似的脚底生风的跑着,看得出来平时也是训练有素的。

酒吧的台子是比以往酒吧的要大,两旁有打碟和鼓乐队,应有尽有。

自然还有对现场所有人都指手画脚的人,他叫李瑾。

这应该是孙颖晨第一次见李瑾,那个时候李瑾指手画脚一些员工搬运桌椅:“这个桌子摆整齐,前面不对,和舞台留留三米。”

李瑾穿着破洞牛仔裤和一双滑板鞋,上身是一件特别普通又平凡的T恤,看不出是什么牌子,但是就是十分普通,整体穿在他身上并没有很出彩,可是却有着说不出来的和谐。

孙颖晨还想着三米是多少的时候,李瑾又朝着服务员说:“往后两步,对,就是这里,放下吧,安排下去,把所有桌椅都搽干净,吧台的酒都摆上来,顺序别弄错了。”

李瑾似乎是看见了周淼过来,走了过来:“一切都已经准备就绪了。”

孙颖晨看着他,见他年纪轻轻但是话语间无疑不透露着干练,她想着,兴许这位就是店长吧,因为孙颖晨实在想不出来,除了这个身份,他还有什么其他的身份可言。

周淼似乎很满意,说:“你安排就好。”然后转头和孙颖晨介绍:“这位是李瑾。”然后又和李瑾说:“她是孙颖晨,这张脸你要记住了,她是我周淼这辈子最好的朋友。”

周淼的介绍颇有社会大姐大的阵势,孙颖晨只是笑了笑,然后伸出手,对着李瑾说:“你好,我叫孙颖晨。”

李瑾似乎是想了一下,然后在孙颖晨的脸上遵循了一圈,然后突然想起来什么来似的,连忙伸出手去:“我叫李瑾,很高兴认识你。”

孙颖晨握住李瑾手的时候,似乎明白了周淼为什么会选择他,因为这个年纪的手都是柔软的,孙颖晨甚至不知道年纪轻轻的手上如何这么粗糙,干巴巴的手感,上面像是张了一根根的倒刺一样,摸着十分不舒服。

李瑾似乎感觉到什么,收起手的时候,他不好意思的戳着手,动作有点滑稽,但是十分可爱,看得出来是一个老实人。

周淼拍了拍他的肩膀,在他耳边低语几句,李瑾点头,之后就离开了。

孙颖晨跟着周淼去了包房,一路走向最后一个包房,所有的包房的大门都是透明玻璃,厚重的质感看着就价值不菲,但是周淼平时就是一个小富婆,孙颖晨自然是知道的,但是酒吧能够装饰成这样,看来她也是下了血本了,这家酒吧和学校附近的小本经营的酒吧就是两种概念,一个是扶贫性质,但是价格公道,得到很多学生的喜爱,这里面自然是包含孙颖晨,另外一家。也就是这家,档次自然高出一个珠穆朗玛峰,看得出来定位就是高端人群,刚才还隐隐约约听见周淼说,这里的包房至少要提前一个星期预定,向来收入也是价值不菲的。

周淼推开包房厚重的包房玻璃,然后让孙颖晨先进,包房里面有一面丝绸的屏风,是四个折叠面的,上面分别写着梅兰竹菊四个字,然后屏风上面自然也对应着这四类呈现不同的风景,墙壁上是秋天的感觉,一片片的落叶呈现枯黄色,仿佛身临其境又被拉回了那个深秋的季节。

周淼看着孙颖晨打量着这个房间:“这个包房叫秋。”

孙颖晨笑了笑走到一旁的沙发,坐了下来:“这么直观的装饰,一看就知道了,我知道你最喜欢秋天。”

周淼也窝在沙发里,不一会儿,李瑾端着果盘进来,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将果盘放下,又到了两杯果汁,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就离开了,全程除此之外,并没有和两个人做任何交涉。

李瑾走之后,周淼眉飞色舞的看着孙颖晨,说:“李瑾是这家酒吧的店长,你觉得他怎么样。”

孙颖晨一猜果然没错,只是十分中肯的说:“挺好的,人看上去十分老实。”

周淼一听她用‘老实‘这个词来形容李瑾,不禁一笑:“李瑾和我们同岁。”

孙颖晨不知道周淼今天为什么要介绍这个人,她一直以为周淼今天一定约了陆恒,可是都已经这个点了,但是陆恒的影子都无,甚至周淼嘴里也没有说任何话,孙颖晨有些恍然大悟一般:“该不是你说要见的重要人物是李瑾?”

周淼将沙发旁边的酒柜里面的一打报纸拿了出来,然后递给孙颖晨看:“你先看看这上面。”

孙颖晨看着报纸有些年头了,有的报纸都已经泛黄了,如果不是有标注的话,很难相信这报纸已经有十五年之久了。

在孙颖晨的印象中,自然不愿意相信周淼开始走文艺女青年的路线了,若是她强行走这个路线,恐怕也是机灵小不懂看聊斋,怎么看都觉得怪怪的。

孙颖晨低头将报纸一张张的打开,但是仿佛每一张的报纸上都有一个名字。而报纸上面的连载的一篇篇的报道可以用很简短的话来概述,就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但是如果将此事展开,恐怕又是一个听完落泪的成长史。

在岚县一个偏远的小山村内,几乎家家户户都是依靠着救济在生活,有一户性李的人家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活下去,将孩子送去了城里的一家求子的富人家,和孩子分别的时候哭的肝肠寸断,小男孩只是用十分坚强的眼睛看着狠心抛弃自己的父亲母亲,孩子没有掉一滴眼泪,甚至走的时候连头都没有回。

男孩离开岚县的时候,特意下车在路边揪了一株绢兔草,小心翼翼的放在了书本里面夹了起来,男孩来到了大城市成为这户富人的孩子,上了最好的学校,接受了最好的教育,自然也有一位和他母亲差不多大的保姆照顾他,男孩从来都没有感受过原来生活还可以如此过,但是他却丝毫都感觉不到快乐,虽然他嘴里叫着富人爸爸妈妈,可是他知道,生了他养了他最后不要他的那对狠心的人才是自己爸妈。

生活就这样平静无波澜的过去了三年,男孩依旧无法容许自己融入这样的生活,有一天他无意听见了养父养母的对话,是说当时自己的亲生父母得了癌症,如果带着孩子,恐怕将来两个人走了,就没有人照顾男孩了,养父养母一句:“可怜天下父母心”彻底给了男孩当头一击,所以当天男孩执意要回去,养父养母说不过,只好说:“如果你走了,就不再是我们的孩子了,你还要回去吗?”

男孩鉴定的眼神,最后收拾了一下行李,离开了,养父养母说:“真是养了一只白眼狼。”男孩终于回到了穷乡僻壤,看见了已经病入膏肓的父亲,但是他已经病的认不出男孩了,只是跪在床前一遍遍的说:“爸,是我啊,是我!”父亲只是看着他,然后摸着他的头:“如果我的孩子还在我身边的话,估计也和你长得一样大。”父亲已经完全认不出男孩了。

男孩回去的三天后,父亲死了,母亲伤心欲绝,没过多久也因为伤心过度就撒手人寰了,男孩成为了孤儿,在全村的帮助下,男孩给父母下葬了,之后将房门紧紧关闭落锁,就离开了这里,因为母亲死之前说:“不管如何,都要离开这里,只有离开了这里才有希望。”

男孩听了母亲的话,依旧离开村子的时候,男孩还是在村头摘下一朵绢兔草,然后小心翼翼的放进书本里。

回来城市里面的男孩在一家工地里面搬砖,也是有意他打听到了养父身患重病,听说要换一个肾才能好,但是普天之下哪里有人愿意将肾换给他,养父只能等着肾源,男孩打听到了身体一定要养到特别好的状态才可以,他也偷偷去做了检查,发现自己的肾脏完全没有问题,只是自己的年龄太小了。

孙颖晨将报纸合上了,然后看着周淼,说:“这里面的男孩说的是李瑾。”她完全用的是肯定句,而非疑问句。

周淼点头:“在四年前,李瑾还是将肾脏换给了他的养父。”

孙颖晨不解,但是却没有问,她不了解李瑾,只是觉得他这么做简直不能用伟大来形容,可是如果单单用爱来形容,又不太够重量。

周淼自然看得出来孙颖晨的疑惑,她苦涩一笑:“没错,我也是好奇,我问了李瑾,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完全可置身事外,但是李瑾十分坚定的说,他们养了我三年,给了我最好的三年教育,让我知道,原来生活也可以这么过。”

孙颖晨好像一下子突然了解了李瑾的做法,他这个人太纯粹了,也太简单了,别人对他好,他就拿命还。

“你是怎么认识他的?”孙颖晨问了出来。

周淼往沙发上一靠,陷入回忆:“那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我开车出去,因为不太熟悉路况,不小心撞到了他,当时他被撞的挺严重的,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李瑾,他瘦弱的皮包骨头,我要带他去医院,他执意不肯,我以为他要钱,就直接问他你要多少,谁知他说只要别挡住他的路就行。”

孙颖晨一听扑哧一声乐了,然后说:“他还停有骨气的。”

周淼说:“谁说不是,然后我就偷偷跟着他,发现他去医院签署了肾脏捐献协议书,我当时就闹不明白了,明明这么缺钱的人,为什么不愿意开口问我要钱,但是我问了医生才知道他的事情,也就是那天,我和李瑾算是正式认识上了。”

其实就算周淼不说,孙颖晨也是知道李瑾和周淼的感情不一般,以前上学的时候听周淼说过几次,她说她资助了一个大学生,刚开始以为她开玩笑的,现在想想,当时周淼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并没有笑容,而是心酸,孙颖晨想李瑾的事情自然给周淼不小的震撼。

人可以平凡,也可以不一般,李瑾的事情今天才让孙颖晨知道,她了解,周淼一直都希望给任何一个体面,如果当时的那种状态将李瑾介绍周淼的朋友们认识,她不会很好的保护李瑾,现在不同了。

“我当时逼李瑾,我说如果他不同意我做他的朋友,我就将他偷偷捐肾脏的时候告诉他养父母。”周淼一脸骄傲的说着:“我死皮赖脸,我就不信他不就范。”

孙颖晨听着,也陷入了沉默,的确,李瑾不是周淼的对手。

“捐完肾脏之后,李瑾的生活并没有任何的变化,大学毕业之后,我才知道他一直暗中在工厂做工,只是为了还我钱。”周淼说的时候显然情绪有些低落。

孙颖晨现在才了解,为什么但是和他握手的时候感觉到他手的粗糙。

周淼眼底闪动着光环,说:“我就直接和李瑾说,与其搬砖偿还我,还不如过来帮我。”

孙颖晨这才明白,为什么周淼会选择今天将李瑾介绍给自己,因为李瑾配得上任何人像他投递过来的大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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