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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 合作社(1 / 1)

昨晚吃饭的时候,李亚东总感觉他娘和三哥两口子,有点神秘兮兮的,像是有什么事瞒着自己一样。

今天一觉睡到中午才起来,发现他四姐李冬梅回来了,丈夫黄国栋也在。

当然,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她四姐整个人胖了一圈,圆鼓鼓的肚子厚棉衣都遮不住。

“姐,你!”李亚东一脸惊喜,还哪里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

四姐李冬梅的人生轨迹,在他的干涉下,已经完全发生改变,接下来的人生会如何,没人能知道。

“嗯。”李冬梅笑着点头,双手抚摸着肚子,脸上已然有了一丝母爱的光辉。

“太好了!”李亚东高兴得直接把她抱了起来,原本想转个圈来着,却被胡秀英一把拉扯住。

“哎呀,你这个毛手毛脚的孩子,咋没个轻重,八个月了,哪能经得起你瞎折腾?”

“八个月!”李亚东眼珠子一瞪,下意识的瞟向一旁含笑不语的黄国栋,心想:小子可以吗,倒挺会来事儿。

“那可不?”提起这茬,胡秀英也高兴异常,略显干涩的脸庞上,笑容藏都藏不住,“等你明年过年回来,就能抱上外甥了。”

“那不行。”李亚东摇头,“这么大的事情,我不能走啊,得在家里等着孩子生下来。”

“这孩子,说什么胡话,还得两个月呢,你能等得起,学校的功课不学了?”胡秀英没好气道。

“……”

她突然提起这个,李亚东倒是无言以对。

该死的学生党!

……

四姐有了身孕,当然是一件大喜事,但也打乱了李亚东的一些计划,原本还寻思着把他娘带去香港住一阵儿,现在肯定没戏,所以干脆也懒得提。

这天,村长方驼子早饭后溜达了过来,嘴上说是得知李亚东回来,过来看望一下,实际上醉翁之意不在酒,为了什么,李亚东心里很清楚。

自从那年给村里买了几头肉猪过年,这档子事似乎就成了例行公事,这几年他前前后后为村里买的年猪,七八十头总有。

不过,都是便宜了左右邻里,从小看着他长大的一群乡亲们,倒也无碍。

这钱花得他心里舒坦。

所以,方驼子的一脸猪哥相,看起来也就不那么讨厌。

“亚东啊,你看今年……”方驼子坐在小马扎上,叼着一根红万,总感觉这烟的味道不对,可听说得十块钱一包,又实在舍不得扔,只当是自己这个糙人,品不出好烟。

这一点倒是李亚东疏忽了,好久不抽烟,只想着给乡亲们带点好货,却忘了外烟基本都是生烟丝,很多人抽不惯。

“叔,这件事情等会再说,其实我也有件事想跟你商量一下。”李亚东坐在他旁边,笑着说道。

“哦?”方驼子眼珠子一转,下意识的以为有什么条件,可若说村里还有什么是老李家能看得上眼的,无非也就那点田地,猜想怕是又要盖什么东西吧,胡家大妹子平时也喜欢养些畜生,于是颇为豪爽的回道:“亚东啊,不打紧,有什么事情你尽管说。”

“叔,你听说过合作社吗?”

“合作社?”

方驼子楞了一下,托着腮帮子反问道:“人民公社?”

“不一样。”李亚东摇头,“这个全名叫作农村合作社,跟过去大集体时候的人民公社,还是有很大区别的。简单点来说,就是村集体带头,选个好项目,把村民们动员起来,一起发财致富。”

“那敢情好啊!”

方驼子情不自禁的眼前一亮,忽然想到什么,下意识的问道:“大邱庄?”

“对!”李亚东笑着点头,“就是类似于大邱庄和华西村那样的模式,把村集体当成一个公司企业去打造,大家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看,劲往一处使,没有富不起来的道理。”

“公司企业?”方驼子摸了摸没剩几根头发的脑门,感觉一阵大头,他哪懂这些道道。

大邱庄的事迹声名远播,不算什么秘密,早前禹庄主还没进号子的时候,全国各地都在宣传学习大邱庄精神,可为什么见样学样,最后能混上台面的,也只有一个华西村?

原因很简单,即便是现成的模式摆在眼前,也要有人去引导实施,而我国当下基层干部的能力与文化,实在太差。

就譬如方驼子,小学文化的水平,除了一手与年代背景息息相关的毛趣÷阁字,还能拿得出手外,其他的可以说狗屁不通。

还有比他更不如的。

文盲能当上村干部吗?

在这个年代,答案是肯定的。

这在中国一些偏远的山区里,十分常见,一把手基本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头子,很多人大字都不识一个。

无他,因为他们活得更久,辈分更高。

而想让这样的一群人去主导一个合作社,带领村民发财致富,无异于痴人说梦。

实际上,李亚东也没有这个心思,他知道方驼子没这能力,他心里有更合适的人选,之所以跟他谈及此事,是想得到村委会的支持。

如果村委这边唱反调,那这件事情一准成不了。

“对。”李亚东点头,“合作社的性质摊开了讲,其实与公司企业没什么两样。”

“这个……”方驼子苦笑道:“亚东啊,你这个想法好是好,可要实施起来,只怕有些难度。你说的这个什么合作社,我们压根就不懂,而且咱们都是种田打土了一辈子的农民,除了种田外,啥也不会啊。”

“叔,放心吧,我既然跟你提出来,脑子里肯定琢磨过,一准是能干成的。就想问问你是什么意见,你要愿意搞,我就马上安排,什么事情都不是问题。”

“怪不得。”方驼子看了他一眼,有些恍然,就说这小子怎么突然谈起这事,只怕寻思了有一阵儿,思忖少许后,问道:“真能带着大家一起发财?”

“那肯定的,这件事的目的就在于此。”

得到他如此肯定的答复,再想想他的能耐,方驼子居高临下的扫视着眼前这个贫瘠的小山村,长叹口气道:“那……就干吧!捅了什么篓子我兜着,都是穷了大半辈子的人,谁不想捞个富贵日子……”

李亚东笑了笑,心想:要的就是你这句话!

这件事情一旦开干,有些质疑必不可免,前期确实需要有个人顶雷,而这个人,方驼子无疑最合适。

要知道,他可是能让乡长都犯怵的男人。

……

方驼子空手而来,满载而归。李亚东给了一千块钱,让他置办点年货,分发给村里人。

他原本可以给更多,也不是舍不得,而是担心好事办成坏事,养成了大家不劳而获的习惯。

正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比起直接给大家发钱,他觉得不如给村里人规划一个好的前景,让大家用自己的劳动,通过双手去创造财富。

这样的钱,想必大家花得也更安心。

而对于李亚东来说,假如村民们都能因此而脱贫致富,也算了却了他的一桩心事。

此事的计划已经在他脑子里,但想要办成,还需要一个人。

一个很关键的领导人。

且这个人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村民们熟悉且信赖。通俗点来说,就是愿意跟着他干。

第二,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对内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对外也要搞好政府与社会层面的关系,读懂国家政策。

第三,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最好是不达不目的不罢休那种。

综合这三个条件,李亚东觉得除了他大哥李亚民外,没有更合适的人选。

他大哥高中文化水平,退伍军人出身,在国企管理岗位任职将近十个年头。

找遍整个村,都是独一份。

但是,想要说服他大哥从棉花公司离职,可绝对不是容易事。

他心里倒也有第二人选,却是远不及他大哥合适。

那就是张春喜。

这小子同样高中文化水平,在县里待了几年,也算见过世面,凑合着勉强可以用。

倘若实在说服不了他大哥,也只能把春喜兄弟给拉回来。

总之,这件事情对于整个村而言,意义重大,无论如何,李亚东都得把它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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