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族大会是在白天举行,苏醒的伤势在经过了落日之城一战后,几乎是死里逃生,体内伤势更是惨不忍睹,若非有《淬骨诀》的强大恢复力,只怕十条命也得玩完。
经过这么多天的调养,尤其莫日因扎为了感激苏醒的所做所为,让他可以自由出入族内的珍药库,里面的珍贵灵药任其使用,所以苏醒的伤势倒也好得很快,不过十日工夫,伤势已好了四成。
值得一提的是,在珍药库中,苏醒还发现了水灵花,这可是炼制金丹期修士精进修为的灵丹——固元丹的三种主材料之一,再加上之前找到的百济草,只要再找到另一种主材料,就能炼制固元丹,以后要是进阶金丹期,增进修为就有保障了。
接下来的日子,大家讨论的最多的还是金刀之争。
金刀之争,实际上就意味着争夺族长的继承权,从落日之城回来后,无论是莫日因扎还是莫日雷克,名气都大涨,毕竟随行的护卫们将落日之城描述得宛如地狱一般的可怕,能够从里面活着出来本身就是强者的象征。
这一战,除了五部族的族长外,族内有权有势的贵族们也几乎都到齐了,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夏莎城的城主萨仁塔娜,见到这个被自己视为面首的南人,居然有着能够斩杀萨满巫王的实力,萨仁塔娜心里就象倒了五味瓶一般,她虽然玩弄风尘,心狠手辣,将男人视为玩物,只是因为没有被她认可的强者出现。
只是,当这个强者出现的时候,萨仁塔娜也知道二人之间所隔着的重山峻岭,她是不可能得到苏醒的爱意,更不可能和他在一起,她能做的事情只有一样,那就是远远的观望着这个强大如神的男子,将他印刻在心底,只是见着他和身后的易曼影,只觉得二人宛如一对神仙美眷,一时间也有种自惭形愧的感觉。
众人拥挤的瞻仰着上国使者的容貌,见他英俊如玉,气质脱俗,心头都暗暗惊奇,如此一个瘦瘦的英俊少年竟然蕴涵着击败神的实力,简直就是难以置信。
众人同时也注意到站在她身边的易曼影,这南国女子妖娆多姿,以前只是听闻而已,如今一见到,所有的人都看傻了眼,只觉得老婆情人一下子成了庸姿俗粉,就连那号称草原第一美女的萨仁塔娜城主,也相形逊色。
虽然老族长甚爱南国之风,但是却也有着根深蒂固的草原习俗,所以这夺刀之战并非是在城内举行,而是在城外的峡谷空旷处,几十里地一眼无法望到尽头,众人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很多百姓则站在旷地外的岩石群上,观望着这一场必定会世代流传的战斗,论人数足有数千人之多。
莫日因扎二人一出场便引起了全场的沸腾,欢呼声直冲云霄之上,十几日调养,二人的伤势也完全复原,同时二人也知道自己所肩负的使命有多么重大。
二人于场中对立,先朝着族长和苏醒行礼,莫日因扎显得从容自然,莫日雷克的表情却复杂得很,这个曾经瞧不上一眼的南人,如今却和老族长并排而坐,他不仅杀了萨满巫王,更是救了自己的命,这一切颠倒事件的发生实在是让他难以接受。
萨仁齐格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谁又能料到这个被妹妹养为面首的男子有着如此高贵的身份,如此惊人的实力,仅凭一人便能够扭转乾坤,不仅杀了萨满巫王,保住了金刀,甚至连自己的命也是他救的,而且居然还将老族长都救活了。
一想到这里,萨仁齐格就头皮发麻,身为族长,地位尊贵,又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憋屈呢?只是看这形势,只怕这份憋屈要跟着自己不知道多久了。
战事很快开锣,两个继承人都施展出浑身解术,打得难解难分,众人也对两个继承人有着如此高深战技而感到庆幸。
二人对战百招之后,差距慢慢体现了出来,莫日因扎越战越勇,莫日雷克则慢慢落入下风。事情发展到这里,苏醒却是早有预见的,早在落日之城一战,他就看出莫日雷克胆识要逊色一筹,所以在如此多人面前争夺金刀,所肩负的并非一人的前途,更关系到两个部落的支持者,如此重压之下,只怕他心性不稳,容易出错。
事情如苏醒所料一般继续发展着,莫日因扎如鱼得水,越强越强,莫日雷克则渐渐露出败迹,终于被对手一刀抵住脖子,战败当场。
莫日因扎一胜,老族长莫日根脸上露出欣慰的表情来,支持他的部落子民们不约而同的站起身,齐声欢呼大叫,庆祝金刀得主的诞生。
莫日雷克一脸愧色,支持者有人长叹口气,有人锤胸顿足,亦有人面现怒意。
莫日根虚按双手,示意民众们平息下来,待到一切安静,他便微微一笑道:
“因扎能成金刀之主,乃是长生天的恩赐。但是,他能够和各位族长站在这里,本族长能够站在这里,这一切都多亏了秦国使者苏醒公子!”
众人立刻齐唰唰的望向苏醒,齐声欢呼起来,声音宛如潮涌一波接着一波,声势竟比莫日因扎得了金刀时还要大。
莫日根慢慢站起身来,朝着众人说道:
“我们草原之民,乃是一个尊敬强者的民族,而这位强者不仅救了本族长的性命,更是带来了冒顿单于的金刀,他不仅是我莫日根的恩人,更是我们五部族的恩人。本族长愿在此和苏醒公子歃血为盟,日后我五部族当和秦国世世代代结为同盟!”
众人又立刻齐声欢呼起来,没有一个人出声反对,民意如天,对于尊重强者的民族而言,能够和一个强者的国家结成世代的同盟,这本身就是一种荣幸。
苏醒面带笑意的站起来,欣慰的松了口气,能够和莫日根结盟,而莫日因扎又得了下任族长之位,这就等于有着至少两代的友谊。
更重要的是,五部族如果能够凭借金刀的威势征服草原之地的其他部落联盟,那么秦国便有了威慑魏国这些国家北方的能力,事情发展到这里,倒真是有点出乎预料,秦国北境无忧也,陆长风前辈的嘱咐,总算完成了一半,回去也有了交代。至于另一半的舍利子,苏醒自然不知道姜无忌前辈已经用在他身上了,只当是没找到这样宝物。
“牵马来!”
莫日根扬声大喝,周围人群散开一条道路,早有护卫将准备好的一匹汗血宝马牵了过来,这匹汗血宝马身材高大,神色威武,一看就是马中极品,价值不菲。
七个护卫捧着七个大碗走上来,莫日根提着大刀走了上去,利落的一刀斩下马头,马脖子处顿时鲜血直喷,七个护卫立刻围过去,用大碗接了七碗马血。
汗血宝马乃是草原之宝,亦是最为珍贵的礼物,以汗血宝马之血为盟,乃是草原盟誓的最高规则。众人齐声欢呼,雀跃不停,唯有苏醒心头暗叹了一声,可惜了一匹好马啊。
七个护卫将大碗放在长桌之上,莫日根亲切的挽着苏醒的手臂朝前走去,莫日因扎和蒙古尔泰等四个族长也分别走上前去,虽然萨仁齐格打死也不想和苏醒结盟,只是大势所驱,除非他连这族长之位都不想做了,否则这结盟的是必须要进行的。
护卫恭敬的捧着一个金盘,上面放着一把金质匕首,朝着莫日根递过来,莫日根却朝着苏醒笑道:
“公子,远道是客,你先请!”
苏醒微微一笑道:
“我们两族即将成为兄弟情谊,日后这草原便是我的家,何来是客?还是族长先请吧。”
这些日子相处,莫日根对于这个文质彬彬又甚是强大的公子早是欣赏得不行,见到如此场合他还能保持风度,更是大为赞赏,于是哈哈大笑几声,拿起金刀在手臂上一割,将鲜血依次滴入七个血碗中。
苏醒接过匕首,利索的在手臂上割出条口子,滴血入碗。接着,莫日因扎和四个族长分别照此进行,然后众人便都端起大碗,转身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
莫日根扬声说道:
“今日,我五部族人在长生天下起誓,以汗血宝马之血和秦国使者苏醒公子歃血为盟,日后纵然天崩地裂,万物不生,和秦国的兄弟情谊也绝不会改变,若违此誓,天诛地灭!”
苏醒和众族长跟着叫了起来,然后将一大碗马血一饮而尽,随即将大碗摔得粉碎。
莫日根爽朗的大笑,一扬手臂道:
“今天乃是我们五部族的大日子,晚上将再此地举办篝火大会,大家不分等级,不分尊卑,携手同欢!”
数千民众齐声高喊,声声震天,每个人都显得激动而兴奋,相比之下,莫日雷克等人的失落也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篝火大会之上,民众欢歌笑舞,好不快乐,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苏醒也深深感觉到草原人的热情,虽然伤势未愈,但是盛情亦是难却,于是,等到回去的时候,苏醒也有了几分醉意。
易曼影将他搀扶回房后,熬好了解酒汤,一边伺候着他喝下,一边不无埋怨的说道:
“这些人也真是的,明知道公子你的内伤未愈,一碗接着一碗酒的灌你,真是太不识趣了!”
苏醒喝下一碗汤,见她那气呼呼的样子,不由呵呵笑道:
“伤可以明天再养,但是这盛会却只有在今天,而且我喝得也不多。”
苏醒他们喝的自然不是普通的酒,而是各种灵药精心配制的灵酒,对调理内伤也是大有裨益的,在场有资格喝的,谁都是尽兴而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