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歌觉得他说的不对,她只是入宫,又不是去做牢,随时都可以出来,为何要可能好久不见?
后来的后来,她终于明白了,谢流云自她被送入深宫的那一刻起,就知道她是再没有机会出来了。
可是他并没有阻拦她,甚至没有提醒她,他亲眼看着她被送入深宫,还一口一个好妹妹的叫着。
他曾经明明说过,若好妹妹有难,为兄第一个出面替她摆平。
原来,都只是他随便说说吧?
安歌想到这里,眸子里的受伤已经难以掩饰,若不是经历了那个雨夜,她依旧会傻傻的,想信所有人说过的话。还自以为自己很重要,其实,他们所有人,早就已经抛弃了她,忘记了她!
温朗月见安歌神色不对,问道:“你怎么了?”
安歌摇摇头,眸子里的水雾一闪而没,“没事,只是觉得,觉得好热闹,呵呵,真的好热闹……”
当年,她也曾在这样的熙熙融融中,独占高处俯瞰全场。
当年,她也曾在这样的红绿繁华中,被众人所仰望。
如今,所有的人,所有的事,似乎都没有变,而她,却已经不是沈婥了。
谢流云到了台上,其实也只是宣布了一件事,那就是,花魁大赛于今晚正式开始!
引得台下百姓一阵欢呼。
为什么是晚上?而不是白天?历届百福楼花魁大赛都是在晚上举行,为什么?安歌曾经这样疑惑地问过谢流云,谢流云说,因为在晚上这样朦胧又华丽又摇曳的灯火中,才能将女子显出更非凡的美。
普通的女子变成美貌的女子,美貌的女子变成绝色美人,绝色美人变成倾国倾城的仙子……
他果然说的没错,除了百福楼花魁大赛,在与曹煜在一起的几年里,她还分别看过别处的几次花魁大赛,皆没有百福楼这样的盛况,女子的容貌似乎与百福楼的参选人员有不少的距离。安歌一度认为,“夜晚选美”,才是百福楼花魁大赛胜于别家的制胜武器。
她有点儿饿了,不是,是很饿。
她想念杨传老厨的小酒和糟鸭,也想念七哥卤味及食楼的炖鲜鱼……
犹豫了半晌,还是决定先去杨传老厨,美美地吃一炖再说。
和温朗月退出人群时,其实已经是傍晚,吃完饭再赶过来,时间上正好。
因为杨传老厨与百福楼一东一西,是以西边的杨传老厨今日非常冷清,平日里热热闹闹的老店子,今日只有寥寥二三桌人在吃东西,而且隔得都很远。安歌走到以前最喜欢的台子上坐下,便见伙计慌里慌张地赶过来,“二位客官不好意思,此台已经被客人预定,请二位另寻台子。”
安歌听闻虽然觉得有点不习惯,却也并不为难伙计,另寻了一处靠窗的台子坐下,半扇屏风正好将此台与别的台子隔开。
坐下后,依照从前的习惯,点了糟鸭和二两女儿红,想到二人今天一天就吃了这一炖,干脆又点了两碗阳春面和一盘子牛肉。
温朗月当年自占山头为王时,日子过得也好,天天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山寨里的好东西都可劲的往她面前端。她实际上也是过惯好日子的,觉得这么久以来,就今天这炖还像个样子,马上放开胃口,大吃大喝起来。
然而尝到熟悉味道的安歌,却只吃了一口糟鸭,就吃不下了,倒了杯女儿红,慢慢地喝着。
从离开,到回来……细细地算,也不过两三个月吧。
于她,却是两世了。
不过这杨传老厨的美食,却的确近一年没有吃到了,自从被关进了深宫,宫外的这些都成了可望而不可及的回忆。
想到菀青当初也是很喜欢这里的糟鸭,不过从进入深宫,直到被曹煜杀死时,再没有机会吃过一次。
正在胡思乱想着,忽然听到伙计又迎来一位客人。
“客官您请进,您的台子给您留着呢!”
安歌探了半个头出来,发现一位着深蓝色锦衣的男子被引到刚才她选中的台子前。
那人坐下,安歌看到他几乎完美的侧面。
倏地将探出的半个头缩了回来。
看温朗月还在认真地吃东西,她也不打扰她,自是努力控制着自己怦怦怦狂跳地心,竖起耳朵听那台子上的人说话。
“庞鹰,你不必陪我,去隔壁台子上要点吃的吧。”
“是,公子。”
庞鹰坐到了不远处的台子上,点了两样菜。
原来这二人,正是曹煜和庞鹰主仆二人。
安歌简直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同时也有些疑惑,为什么曹煜偏偏会预定这个台子?
而且他点的菜也是从前的老三样,小酒、糟鸭和牛肉。
菜很快就上来了,他却并不举筷品尝,似乎是在等人。
果然,过了一会儿,一抹青色进入店中。
如水的眼眸中带着深不见底的寂色,正是在花魁大赛附近见过的况离,他向曹煜微施一礼,曹煜示意他坐下。
二人面对面坐了下来,听得曹煜说:“今日花魁大赛一定很成功,老五和老八都去了。”
“是呀。”况离道:“还有何宴大人的两个女儿及芊芊姑娘也都参加了大赛。”
曹煜噗嗤地笑出声来,“这下有好戏看了。”
“您不担心吗?芊芊姑娘她……”
“有什么好担心的,她不是有太后罩着吗?”
“我是说,担心她欺负别人。”
“不担心,若是聪明的人,自会躲她远点。若是不晓得躲开她的,也就活该被欺负了。”
曹煜说到这里,忽然道:“我让你查的事情有查到眉目吗?”
况离摇摇头,“没有,恐怕……”
曹煜冷冷地哼了声,“一定要查出,到底是谁动的手!这就好像有一个敌人在身边,却不知道是谁,这让我很被动,随时都会被他算计。”
“那会不会是齐王殿下?”
“不会,当时他一心只是忙着婥儿的事情,我们离开安平镇的时候,他还都没有离开,我敢断定,婥儿的墓定是在森林里,只不过他比我们先一步到,又挪走了,要想再次安置,需要耗费很多的心力,他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理由去做这件事。”
说到这里,他似乎忽然想到了什么,笑着道:“况离,这是婥儿生前最喜欢的位置,她总是在这里就着这两样菜喝点酒,有时候就算是我不陪她喝,她也会自己把自己喝醉,我从来没有见过像她那样爱喝酒的女子。”
况离淡淡地哦了声,好像曹煜说的,根本就是个不相关的人。
曹煜见状,呵呵轻笑了两声,又道:“婥儿与你曾经有那样的经历,我真怕你会因为婥儿而恨我。”
况离也是哧地一笑,“我没资格因她而恨任何人。”
二人的谈话至此,好像已经没有什么好说的了,若不是安歌这样的知情人,根本就不会听懂他们在说什么。但是就算是安歌这样的知情人,依旧没有完全听懂,不过她却明白,原来在安平镇的时候,曹煜忽然急匆匆地赶回安阳,为的是一件很重大的事情。
而这件事,有可能是曹煜的敌人所做,但曹煜却不知道是谁。这世上能瞒过曹煜的人还真不多。
安歌不由地好奇起来,到底是谁?做了什么事?让曹煜如此的害怕?
店子里变得很安静,众人都在默默地吃东西,曹煜和况离也不再谈话,这时,一直埋头苦吃的温朗月终于吃饱了,伸了伸懒腰,道:“吃饱喝足就有点困了,要是睡一觉再去看花魁大赛更好。”
安歌模糊地唔了声,她现在还不想让曹煜知道自己已经到了安阳。现在轮到她埋头苦吃了。
好在不一会儿,曹煜和况离及庞鹰,就一起出了门。
安歌长长地吁了口气道:“月儿,你说的完全对,我们可以睡一觉再去看花魁大赛,因为好戏总是留在后头,现在去也没什么好玩的。”
安歌和温朗月再次来到花魁大赛现场的时候,时间正是刚刚好。
之前的那些小美女都已经从高台子上下来,聚集在一处等待今日的结果。
而真正引人注目的美女,才刚刚走上高台。
百福楼的宽阔露台之上,曹煜、曹炟和曹炟皆在座,谢流云此时陪坐在曹煜的旁边。女眷方面多了一个令安歌意想不到的人,竟然是当初从安平镇过来的姬五小姐姬静姝,她的位置并不显眼,然而却是独占一台,身份也算相当特殊了。
此时众人的目光都在高台之上,没人发现观看的百姓中混着个安歌。
走上台的女子面缚轻纱,像一朵儿云,轻轻淡淡地飘上来般,令众人不由地都注目在她的身上,好奇她是何等模样。随着旁观的凑乐响起,她跳了一曲《霓衫羽衣舞》,显然是经过改编的,动作要求并没有多高并且进行了简化,但是她跳出来,硬是让人看得血脉喷张,赞叹不已。
一曲完,她才轻轻地取下面纱,在摇曳的灯光下,众人终于看到了她的脸,一对柳叶眉,一眸清河水,什么叫做沉鱼落雁?这便是沉鱼落雁之色呀!
台下有人宣布,“这位便是鼎鼎大名的罗芊芊小姐,她七岁便能七步成诗,十岁时女红已是一绝,十一岁时学会了弹凑箜篌,十二岁时在太学府内一举拿下第一名,成为太学府里最出色的学生,今年她刚刚十四岁,正是最好的年华,如果大家喜欢她,就到隔壁去买写着她名字的铢子,以示支持!大家都知道,最后是谁名字下的铢子最多,谁就是花魁!”
这人的话还没说完,就已经有许多人涌到侧面的“铢子”店里,去支持罗芊芊了。
这种铢子所须钱币很少,并且凭此铢子可以在百福楼兑成钱币消费,乍然看,这些买铢子的人似乎没有吃什么亏,但是那微小的差额在庞大的购买群体下,利润就很可观了,再说此铢只有百福楼认帐,算下来钱其实仍然回到了谢流云的手中。
谢流云见众人纷涌去买罗芊芊的铢子,不由地笑了起来,“这一晚上,直到这会儿,才真正让人开怀。芊芊姑娘不愧是太后的侄女儿,当真是有非凡之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