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傻人有傻福吧,性子直愣人死理的方大俊,莫名其妙就带了一个他理想的媳妇回家了。
想着现实里多少被爸妈逼婚,只能被迫租女友带回家的苦逼,莫云忽然觉得这个世界还是很有问题的。
“诶诶诶!臭小子,时间到了,赶紧把剩下的一遍抄完,不然你今天就真的别想回家了。还傻愣着干什么?四十五度角仰望天花板?你是不是写字写傻了?”
就在莫云心有感触思万千时,卫知寒直接就把他的魂儿给招了回来。
他幽怨的瞥了卫知寒一眼,从凳子上站了起来,继续拿起了毛笔,开始了自己悲催的练字修行。
心中虽然觉得有些疲惫,可一旦投入到书写当中,莫云还是能够寻找到那种书写的快感。
有心书写,奈何体力不支精神不济,才导致他身心俱疲。
痛并快乐着,说着就是莫云现在的状态了。
有过一遍的抄写之后,莫云的书写更加的流畅,其速度也稍有提升。就这样,在莫云一连书写了三个多小时后,一直躺在摇椅上的卫知寒说了声要出去一趟后,便离开了不二屋。
卫知寒的突然离去,并没有影响莫云。他继续的在坚持完成他的任务。
红钰依旧在优雅的研墨。莫云在书写时,红钰也无时无刻在坚持着。主要是因为莫云书写速度越来越快,墨汁消耗速度也随之变快。从中午时的磨磨停停,到现在的几乎没也没停过手,红钰其实也并不轻松。
又是过了一个多小时,莫云的书写终于接近尾声了。
吱呀——
不二屋的破门彰显了一下存在感,而卫知寒也回来。
此时的卫知寒,衣服上多了些水渍。一进屋,他便从柜台地下掏出一个碗,而后先是对着碗里撒了一把不知从哪抓来的灰,旋即又从怀里取出一个瓶子,将瓶子内黑色的液体倒了进去。末了,卫知寒再用食指快速的搅动了几下。
“呼!终于写完了!”莫云一泄气,倒也似得坐在了凳子上。身形歪斜的他,同样累的快要倒地,红钰及时稳住了他。
而就在此时,大松一口气的莫云,骤然感觉自己的嘴被人撬开。
他定神一看,竟是卫知寒。
“来张嘴!喝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