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神奇!”张悦撑着桌子,坐在里屋里,目光灼灼地看着面前的花想容,道,“真的只有我能看到你了。”
花想容还浸在大悲之后的大喜里,有点回不过神来。在趋近绝望的时候,喜悦来得太突然了。他本以为他会被道士强行带走,却没想到他仍留在原地,所有人却像是全都看不到他了。然后,他就看着道士离开房间。明明他就在这里,道士却看也没有多看他一眼。他就在原地,没有感觉到丝毫牵引或是束缚——没有人强行带走他。
接着,在众人都在因为他的消失而兴奋的时候,他忽然看到张悦看着他,给了他一个微笑。
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的时候,他已经想不到比这更让人喜悦的事了。失去的感觉都渐渐回来了,归于一片死寂的心又重新活了过来。花想容不自觉地攒紧了拳头,攒得手指有些发抖。他到现在也没办法好好地平静下来。
况且……她还一直都在看她。
花想容垂着头,被张悦看得有些不自在。其实,他算是最不惮于人的目光的。作为身份低贱如草芥的戏子,谁都不会掩饰对他的目光,他本就是用来给人看的。因而各种各样的目光,鄙弃的垂涎的艳羡的,他都早就麻木了。
可只要换成她,那就什么都变得不一样了。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只要是被她专注地看着,他就无法平静下来。而现在,这份不平静下又多了压人的紧张……或者说是恐惧。
别看啊……等些日子,再等些日子。等他变得好看一点……现在,他丑到可以吓到她。
现在,他很丑。
花想容低着头,顺着张悦的话点头或是摇头,整个人的精神都集中在张悦的身上,眼睛却紧紧地盯着眼前的小块地板,没挪开过一下。
就在花想容盯着地板的身后,张悦忽然站了起来,向着他走了过去。一感觉到张悦的动作,花想容整个人就更加紧张了起来。微微将头撇了撇,他让长发将自己的脸遮得更严,头仍是低着的,紧盯着脚底下那么一小块地板,小心翼翼地避开张悦的视线。
然而,张悦却好像能读懂他的心似的,忽然蹲了下来,做了他最怕的事。她从下面仰起头,笑眯眯地抬着头看他。从下面看的话,他的头发就怎么都盖不住他的脸了。那一瞬间,花想容整个人都紧绷了起来,下意识飞快地背过身去,将手掌捏得生疼。
“躲什么呀,我早就看到过了呀。”张悦却笑起来,撑起身子在他的眼睛前面挥了一下手,语调轻松道,“所以你也不用总低头盖着呀,脖子不疼吗?”
花想容听着她的问话,沉默了一下,而后轻轻摇了摇头,紧紧握着的手掌却还是没有松下来。
张悦见他这样,揉了揉耳垂,又道:“我不是很介意那个,你怎么就不信呢……”说着,她又站起来,转到了他的正前方,撑着膝盖隔着头发去看他,“比起脸,我更在意……你一直流这么多血,身上那么多伤,到底疼不疼呀?”花想容的伤看起来真的很吓人。脸被毁得面目全非不说,他的身上也是遍体鳞伤,满是鲜血,死相真的是万分凄惨。也难怪前人会专门建塔去镇压他的尸骨,这样凄惨死去的人,的确很容易让古人担忧会生出厉鬼作祟吧。
所以比起他骇人的外表,她其实更在意他的伤势。毕竟,这么重的伤,要是换成她,肯定早就疼得生无可恋了。
花想容没想到她会问这个。人人都怕一脸是血的鬼,谁会去在意鬼疼不疼?花想容觉得惊讶,却又瞬间觉得那是情理之中的事了。是啊,阿云就是这样的人,向来比谁都要良善。现在会担心一只鬼的伤势,过去不也是吗……那时候,他太过愚蠢,认不清自己的身份。她不过二八年华,年幼不知事,他却不知阻拦,反而真的带着她离开了富足优渥的生活,害得她声名尽毁。可明明是这样的,她却丝毫也不怨他,还为他而……
还为他而死了。
花想容忽然抬手抓住了胸口的衣襟,慢慢地弯下腰去,深深吸着气,将衣襟越抓越紧。越是回忆起阿云的美好,他就越是无法原谅自己。她应该是最幸福的姑娘,站在高高的云端上。他却亲手将她拖入了泥潭,让她身败名裂,最后连如花的性命都因他而消逝了。
花想容张了张嘴,轻轻“啊”了一声,想要说些什么。可他一直全心沉在过去,一时忘记了自己如今是说不出话来的。顿了一顿,他却仍没想放弃,就用手指从脸上蘸了些血来,蹲下|身子,很突然地在地板上慢慢写道:“是我害死了你。”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写这样的话。他最怕她害怕他,最怕她怀疑他,最怕她抛弃他。按理说,他怎么都不应该写出这样的话,可是他却写了。像是疯了似的,他只知道自己已经被愧疚压得喘不过气来。他颤抖着手指写出了这样的话,说不出自己的自责,只觉得不配她的关照,想要企求她的惩罚。
看到这样的话,张悦是先慌了一下的。也由不得她不慌,一只鬼,忽然写下这么毛骨悚然的话,真的是要多惊悚有多惊悚。张悦揉了揉耳垂,觉得心里发毛,问道:“什么意思……你害死了我?我已经死了?”问出了这样的话,她才忽然意识到,他指的也许是他口中的那个阿云,“还是说,是阿云?”
“是阿云。”花想容写道。
如果当年能早点料想到会是这样的结局,花想容想,那时候,在与阿云初次见面的时候,他一定不会牵起她的手。
那是很早以前的事了。那时候,花想容也不过是十四五岁的年纪,因为戏唱得好,容貌生得更好,他早早便是个小有名气的角儿了,专门给达官贵人唱戏。那天晌午,他唱罢从台上下来,刚转到后台,就被几个带着酒气的贵人子弟拦住了去路,又被几个人一起拉着强行向着人少的地方牵。
在戏班稍稍多待些时候就知道他们这是想做什么了,无非是见他长得貌美,便生出了龌龊的心思。这是很常见的事,戏子命比草贱,就是面上看着再光鲜,其实也不过就是贵人们可以随意□□把玩的玩物罢了。若是其他的戏子遇上了这样的事,必定是要沉默着认命的,甚至更多的还要借机竭力讨好,力求能攀上个靠山。可花想容却和他们不同,说他不识时务也罢,他是真的,打心底里没法接受这样的事。他是生在书香门第的,幼时也读过许多书,是因为父母双亡家道中落才被卖入了戏班。尽管落得命比草贱,他心里却仍放不下最后的那几分礼义廉耻。
然而,这几个贵人的子弟他却也是一个都得罪不起的。若是拂了他们的面子,莫说他本人,就是这整个戏班子怕是都留不住了。明知这样的道理,他却仍无法乖乖认命。那时他才十四五岁,还想不出什么聪明的法子,就只好一遍遍地哀求他们。这却只起了反效果,在贵人看来,能被他们看上是他的福气,他却竟反过来不愿受。几个纨绔觉得面子上抹不开,反倒更加没了耐性,狠狠给了他几巴掌,便当众撕扯起他的衣服来。
当然谁也没有组织他们的打算,反倒有不少人暗骂他的不识时务,错失了讨好贵人们的机会。那时候,花想容本以为他必定会被当众羞辱了,却没想到,忽然真的有人开口阻止了这荒唐却又理所当然的闹剧。
而那人……竟是个不过五六岁,生得乖巧漂亮的奶娃娃。
仔细想想,他初次被阿云见到,居然是这么狼狈的样子,也难为阿云日后还能将他看进心里了。
阿云是来看戏的。与只敢偷偷跑来悄悄看戏的大家小姐们不同,阿云是大将军的独女,受宠得很,是被她的父亲亲自带过来的。将军极宠爱这个女儿,不论到哪儿都要喜欢亲自带着,是以那几个纨绔轻松地便认出了她的身份。一时间,他们便没人再管花想容,反而酒醒了不少,开始笑着拉起关系来。
粉雕玉琢的奶娃娃却不吃他们哄孩子的那一套,反而绕过所有人跑到了花想容的身边来,向着他伸出手,开口道:“大哥哥,你害怕吗?”他的确还有些惊魂未定,喘息之中还有些发抖。见他这样,阿云眨眨眼睛,又道:“爹爹说,如果是我做的事情,就一定要负责到底才行,否则会给别人惹麻烦的。所以,大哥哥,你不要怕,我不会再让他们欺负你了。”她说着这样的话,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黑白分明,灵动又干净。
花想容没见过比那双眼睛更干净的东西了。
男女授受不亲,况且身份又是云泥之别,就算还只是个孩子,官家小姐的手又哪里是他能随便碰的。可是那时候,看着她清澈透亮的眼睛,鬼使神差地,花想容就握住了她的手,丝毫没有考虑后果。
因为让那几个纨绔在将军独女面前失了形象,若不是阿云走上前来握住了他的手,花想容肯定,不用几日,那几个纨绔便一定会回来好生惩治他。而也是因为阿云的亲近,自那以后,便再也没人试图对他做什么出格的事,就连往日里十分常见的被人随手捏上一把占些便宜的事竟然都不再有了。这还是花想容第一次体会到有靠山的感觉。
可是,尽管如此,时至今日,花想容却对那时的事情后悔万分。如果能再选一次的话,那时候,就算真的要被那几人猥亵,花想容想,他也绝对不会再次牵起阿云的手了。
那样,她就不会认识他,也就不会为他这样的人一再逾矩。那样,她就可以安稳地做受尽宠爱的大小姐,不知人间苦,一生幸福无忧。
都是他的错。从她六岁到她十六岁,十年的光阴,那么久的岁月,他却在感情的蒙蔽下从未醒悟过来,一直糊涂地耽误她,毁尽了她的人生。
等到终于悔悟时却早就为时已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