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个奇怪的家伙。”
唐雨晴看着黑猩猩的尸体哭笑不得,妖兽晶核虽然是贵重物,但在她眼里,跟寻常的一块石头没有什么区别。
别的不说,她簪子上的宝石,就是一块妖兽晶核打磨成的。
“唉,忘记让他留下名字了,咦?
他往城东方向跑了?”
不等唐雨晴往城东走去,城东就就一队重骑兵狂飙而来。
马蹄声密集如盛夏暴雨,震的瓦片都在颤抖。
刚刚莫寻欢一边狂奔出城,一边大喊蛮兽的样子让所有人都是一惊。
东门这群兵丁早就和莫寻欢混的熟悉无比,当下没有任何迟疑就紧急出兵,队长狗蛋见到黑月魔猿的时候顿时倒吸了一口冷气。
妈的,还真有蛮兽!他刚刚心里还抱有一丝侥幸,希望是莫寻欢的恶作剧,到时候去打莫寻欢的屁股,可眼下…“这位姑娘,这畜牲可是你杀的?”
狗蛋下马后一抱拳,对唐雨晴很是恭敬,毕竟一个能斩杀蛮兽的少女,即便不是超凡境界的天才,也是一等一的高手。
“嗯…”唐雨晴沉吟了一会,眼睛转了一圈,随后微笑道,“不错,正是本姑娘打杀的,对了,刚刚从东门出去的那个小子叫什么名字?”
狗蛋一哆嗦,他本能的以为是莫寻欢那小子得罪了唐雨晴。
一想想也是,你个大老爷们把一个漂亮妹子扔在这里独自应对蛮兽,人家姑娘心里能不生气?
“姑娘,那小子是我看着长大的,他身子弱的很,只能以卖豆腐为生,您又何必和他置气?”
狗蛋比莫寻欢大六岁,也是稻花村出身。
那小子身子还弱?
猛的都能和吞月魔猿硬撼了!不过得到了莫寻欢是卖豆腐的这个情报,唐雨晴也就懒得继续追问了,“带我去城主府。”
唐雨晴亮出一块令牌,狗蛋一哆嗦,直接就跪下了。
八百米开外,莫寻欢对着月光把自己身上检查了好几遍,然后施施然走进自己的小院。
此时晨曦已经沐浴更衣完毕,穿着一身半短的袍子在正厅里对着烛火绣着刺绣,不时的打个小哈欠,样子娇憨而慵懒,让莫寻欢心里顿时触动了一下。
多像一个等待夫君回家的小娇妻啊!呸呸呸,那是俺妹子!‘要是有电视手机电脑就好了,这丫头也不至于这么无聊。
’莫寻欢穿越到这个世界之后才发现古人业余生活有多么无聊,无聊到自己开始胡思乱想了。
“鸡,你终于来了!”
这六个字把刚刚的意境破坏的一干二净。
晨曦闻到烧鸡的香味,跳过来直接抢走了烧鸡和卤牛肉,先扯下一条鸡腿塞进嘴里,然后挥刀切下一斤卤牛肉。
“嗯?
桂花酿呢!?”
晨曦扁扁嘴,不满的说道,“哥,我都及笄(古时汉族少女十五岁及笄,算作成人,可以结婚)了,都能嫁人了,可以喝酒啦!”
“哼,不行,在我眼里你就是未成年,喝什么酒!”
莫寻欢刚刚在小溪旁边疯狂漱口,把桂花酿的味道给冲了下去,不然被这丫头闻到味道,那还得了?
“哼,还好本姑娘还有存货!”
晨曦抓着鸡腿钻进自己的卧室,搬出整整一坛桂花酿来。
莫寻欢一咧嘴,这丫头以后该不会变成小酒鬼吧?
不过说起晨曦十五岁及笄那天,他硬生生被小丫头给喝趴下了!摇摇头,莫寻欢走进厨房,此时灶火早已被生好,而且爆炒腰花的配菜也已经切好放在一边,只等腰花了。
莫寻欢脸上露出温暖的笑容,晨曦这丫头虽然皮了一点,但是心思是真的细腻,以前豆腐坊还不怎么赚钱的时候,他回家之后晨曦已经给他准备好了洗澡水,还有宵夜,后来他经常出去买宵夜材料,晨曦也会生好火准备好其他配菜。
“大腰子补一补,男人的幸福!”
哼着小曲,莫寻欢熟练的处理着猪腰子,他们家一年能吃掉一百只猪…的腰子。
还不算羊的。
“刺啦”腰花下锅,热油中青红辣椒弹跳,腰花也迅速翻卷变熟,炒腰子相当考验厨师控制火候的功夫,索性莫寻欢前世做过一阵厨子,倒也算得上是内行。
不多时,热辣的爆炒腰花就上了桌。
晨曦眼睛放光,小脸因为喝了桂花酿红扑扑的,一筷子腰花一口酒,简直比村头的老酒鬼都像酒鬼。
“好吃好吃,哥,你的腰子真好吃,来,多吃点,补补腰,好成为一代猛男,也不算丢我的人。”
听着晨曦含糊不清的话语,莫寻欢只觉得腰间一凉,这丫头还真敢说啊!“吃也堵不住你的嘴。”
莫寻欢的吃相要比晨曦文雅一点,但也不慢,晚了的话这一桌可就被小丫头给一扫而空了。
三斤牛肉,晨曦吃了两斤,两只烧鸡,莫寻欢只吃了三个鸡翅膀,一大盘腰花,莫寻欢只动了三筷子。
是的,晨曦很能吃,不然以莫寻欢卖豆腐的价格,这几年不至于只攒了三十多金币,莫寻欢也不至于搜肠刮肚想办法弄了一个硕大的冰窖来保存食物。
但奇怪的是,晨曦这么狂吃,身材依旧婀娜,而且某处也比小于平均水平。
“哥,我觉得我好像没吃饱。”
晨曦慵懒的躺在大圈椅里,白生生的小腿搭在椅子扶手上晃荡着,让莫寻欢想给她绑起来,端正坐姿。
“……”莫寻欢无语了,这丫头真是越来越能吃了!还好今天赚了二百五十金币!取出小灶摆在桌子上,拿出铜锅,去冰窖里拿了羊肉片,莫寻欢又开始弄火锅。
“哥,我觉得我能再来两斤羊肉!”
“再来两斤?
?”
莫寻欢脚下不稳,脑袋差点插铜锅里去。
见到莫寻欢一脸蛋疼的样子,晨曦可怜兮兮的眨巴着大眼睛,白嫩的小手揉着自己的肚子,“人家真的没吃饱嘛!”
“败给你了!”
莫寻欢无力的又去拿了两斤羊肉片。
的火锅带出层层热气,让莫寻欢对面那少女绝美的容颜有些缥缈,但这就像加了一层滤镜一样,更加好看了。
只是下一秒晨曦把一盘子羊肉都倒进锅里的样子让这唯美的画面消失殆尽。
太残暴了,太奔放了!晨曦的筷子舞动如风,总共三斤羊肉,加上一小筐蔬菜,莫寻欢只是尝了个味道一样,剩下的都被少女一扫而空。
那风卷残云的架势,根本就不像一个几十斤重的萝莉,就算是二百斤的大汉,吃相也比晨曦文雅不少,要是被私塾里的同学见到这一幕,估计都会惊掉下巴,和表面软萌的小萝莉样子反差实在是太大了。
说起来莫寻欢的饭量还真不大,也就比常人多那么一两口,但这么多年他一直在为晨曦背黑锅。
街坊四邻都以为莫寻欢是个大胃王,好在他长得高,块头大,也没人说什么。
但晨曦一个一米六多点的小丫头要是被人发现一顿能吃五六斤肉,那可就嫁不出去了。
毕竟一个暴食萝莉还是很让人惊悚的。
“哥,你坐在这里不要走动,我去把碗刷了就回来伺候你睡觉。”
晨曦拍了拍并没有鼓起来的小肚皮,施施然的端着锅碗瓢盆进了厨房。
“……”还好这里不是火车站,还好自己不姓朱。
莫寻欢泡了一壶柠檬茶,然后把今天斩获的妖兽晶核拿了出来。